小学安全巡查制度
为确保学生能在校内安全愉快地学习、生活,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特建立学校安全巡视值日制度。
一、巡视人员:值周领导、值日教师
二、巡视制度:
1、值周领导做好值日教师校园安全巡查工作安排。
2、值日教师按时到校做好上课前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学生随意走出校门,并巡视学生课间活动。对学生有不安全行为给予制止,禁止学生做危险游戏,严禁手持器械活动(特别是刀具利器、棍棒之类物品)、严禁追跑打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学生有违纪、不文明等现象及时向班主任反馈。
3、中午、下午放学做好静校工作。并与值日学生在校门口做好相应疏导管理工作。
4、当日值日教师负责好少先队(或青年团)的“一日文明检查”活动。
5、对校舍、场地、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并做好其它安全预防(如警示学生远离有危险的活动范围)。
6、向值周领导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并积极协助消除隐患,做好各项巡查记录。
7、值日结束后由值周领导签字并做好下一班的交接工作。
8、值周领导、值日教师承担因失职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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