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是学校沟通和联系广大师生、家长、社会的重要渠道;起着密切联系群众,充分调动师生、家长、社会关心学校、热爱学校、建设学校的积极性,维护安全团结政治局面的作用。为加强我校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建立和健全畅通的信息渠道,广泛听取师生、家长、社会的意见和要求,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信访工作效率,为学校事业发展创造和谐向上的工作环境。
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行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制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
二、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党支部、校委会负责学校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处组负责学校信访的综合、协调和日常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按其职责处理相关信访问题。
三、信访工作程序
( 一) 来信办理
1 、登记编号;
2 、分类报送有关领导阅批;
3 、凡署名寄校领导的信件直接送至有关校领导本人阅批;
4 、根据校领导批示及管理权限分级归口办理。
5 、对事关学校发展建设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来信及领导批示和办理结果,视情况在适当范围公布。
6 、做好存档工作,按来信类别,整理后存档。
( 三 ) 来访接待
1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
2 、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了解来访人来访的目的、要求及反映的主要问题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证据等,做好来访记录;
3 、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问题,应说明理由或原因做好来访人的思想工作;应由所属处组解决的问题,通知其处组接待处理;
4 、需向领导汇报、请示的,报送有关领导审批办理;
5 、对重要来访、突发性或重大集体上访,要有相关领导接待;
6 、做好存档工作,来访处理完毕,按来访类别整理相关材料存档。
四、信访工作责任与目标
( 一 ) 信访工作责任
1 、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党支部、校委会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
2 、注重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3 、信访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秘密,严禁将控告、检举材料和信访人要求的保密内容泄露给被控告人、被检举人;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
( 二 ) 信访工作目标
1 、处理好“初信初访”,“初信初访”办结率达 90% 以上。
2 、保证处理来信、来访的时效和质量,信访按期结办率不低于 80% 。
3 、努力控制越级信访,无越级集体访和重复集体访。
4 、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办的信访事项,要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相应机关和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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