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学习制度
政治学习制度
1、每周五下午为各所政治学习日,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必须按时参加政治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因事不能参加的,应自觉补课。
2、政治学习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及上级文件精神。
3、学习中必须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并积极参加讨论,交流学习体会。
4、支部书记应及时掌握学习情况,定期检查学习效果,通过各类测试促进学习真正收到实效。
5、除定期参加所政治学习外,机关党员干部应加强自学,保证学习效果。
6、所组织委员应做好学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学习中的会议记录。
法制学习制度
1、坚持每周两个半天的法制学习。
2、法制学习内容为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局机关临时安排的学习内容。
3、法制工作人员根据分局要求,负责制定本所年度学习计划,经领导批准后逐项安排学习。
4、学习中应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并联系岗位工作实际,熟悉重点条款,用以指导日常工作。做到学法懂法,依法执法,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5、除定期参加本单位法制学习外,还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制学习,并努力取得好成绩。
党员学习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干部两个素质,特制定以下学习制度。
1、坚持开展自学活动,每周个人自学不少于6小时。
2、坚持学习日制度,每月中旬为党员干部集体学习讨论的时间。
3、坚持按月度制定学习计划,按季制定一个专题。
4、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基础知识、科技知识和工商知识,联系单位和个人思想、工作实际,解决实际问题。
5、坚持做好学习笔记和学习的心得体会。每一个专题每人必须有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6、坚持学习检查制度。每半年检查一次学习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学习笔记。
7、坚持学习奖励制度。凡是连续二次被评为“党员学习模范标兵”的,年度公务员考核中评定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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