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最新
考勤管理制度最新(精选32篇)
考勤管理制度最新 篇1
一、市场部、各门店、配送中心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特点,采取不同的考勤制度,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1)苏宁市场部(包括原行政部、谈判部、财务部)员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时间段内上、下班必须到行政部签考勤卡,员工到岗后应及时签到,到岗后未签到者按未到岗处理。(午休时间无论是否休息,必须签卡)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总部人事主管负责。
2)配送中心员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时间段内上、下班必须到办公室签考勤卡,签卡方式与总部要求相同,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配送中心主管负责。
3)门店在严格执行的前提下,考勤管理由两部分组成。促销员执行考勤卡签卡制度,其他员工(包括业务人员、库管员、收银员)执行打卡制度。签卡、打卡方式及注意事项同上,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门店人事主管负责。
二、违反上述考勤管理制度的行为和处罚措施如下:
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以内者,每次扣罚30元。
2)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以上者(含半小时),按当日旷工处罚,扣除5倍的日均工资。
3)不按规定签到、打卡者每次扣罚30元。任何员工不得拖人、代人签到或打卡,否则对双方各处以50元罚款。
4)各部门负责打卡、签到的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包括保安人员)必须严格自律,市场运营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劳动纪律、考勤管理进行检查,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对当事人、操作人员和部门管理人员各处以50元罚款。
三、各部门员工应自觉遵守青百公司和苏宁电器,对其它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上述两制度中的处罚办法严肃处理。
四、各部门考勤管理者,每月20日前必须将当月考勤上报市场运营管理部,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的员工,罚金将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一、请假审批程序:员工请各种假(含存休),均应写出请假条,先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再按审批权限审批,经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休息,未经批准擅自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无特殊情况,严禁电话请假。)
二、请假内容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存休等。
三、事假:因事必须由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否则将解聘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有公立医院证明,具备医院建休证明、病历和收费单据(三者缺一不可),方可办理病假手续,手续不全者按事假办理。
五、其它请假按和有关规定执行。
六、请假审批权限:
(一) 对促销员请假的审批权限:
(1) 半天以内由门店的部门柜长批准。
(2) 1天以内由门店的部门经理批准。
(3) 2天至5天由门店店长批准。
(4) 5天以上的请假不与批准。
(5) 促销员2天以上的请假,必须逐级审批,严禁越级审批。同时门店部门经理必须通报厂家经理,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不予批准。
(二) 对其他员工请假的审批权限:
(1) 3天以内(含3天)总部、门店、配送中心分别由市场运营部部长、门店店长、配送中心经理批准。(各级管理者请假3天以内的,由直接上级批准)
(2) 3天以上由苏宁总经理批准。
(3) 超过20天者由青百总经理批准,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七、员工请各种假期间和薪资扣罚标准:
1、事假:按请假天数,扣发全部日均工资。
2、病假:按请假天数,扣发日均绩效工资。
本人月工资×60%
日均绩效工资=( )×请假天数
30天
3、旷工:按旷工小时计算,每旷工一小时,按本人平均小时工资的5倍扣罚工资。
4、其它请假期间的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各部门自本规定下发之日起,务必认真落实,严格执行。苏宁原有的规章中,如有与本规定相悖者,以本规定为准。
考勤管理制度最新 篇2
管理责任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员工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员工工作时间内出勤、缺勤进行监督管理与确认,负责对员工假期申请进行如实批示,指定部门考勤对接人(通常为部门通讯员)配合人力行政部进行本部门日常考勤管理,以及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进行合理处理。
出勤管理
员工需对工作时间出勤进行打卡记录,无故缺失打卡记录视同缺勤。
迟到早退定义
在上班时间开始后打卡的视为迟到,在上班时间结束前打卡的视为早退。
注:迟到不再设置5min缓冲时间。
缺勤负激励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按缺勤时间折算扣除当日出勤工资,最小计算单位为分钟;迟到或早退达到30分钟至3个小时视同旷工0。5天;迟到或早退超过3个小时视同旷工1天。
加班申请
各部门在休息日或节假日内,因公司需要完成工作任务的,可提前申请加班,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实施加班。
加班认定
员工加班须打卡上下班,认定加班时,须有审批通过的加班申请和加班记录证明,二者同时具备才能认定加班。
加班调休
员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原则上安排调休,最小计算单位为0。5天。具体调休时间可视实际工作安排而定。员工当年加班产生的`可调休天数,须在次年3月1日前调休完毕。
缺勤管理
1、旷工1天按2倍工作日出勤工资给予负激励;
2、无故迟到或早退年度累计达5次或无故旷工年度累计达到1天的,取消当年所有晋升/调薪机会;
3、无故连续旷工达到3天或年度累计达5天的,认定为严重违反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最新 篇3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完善生产秩序,加强工厂管理,特自定本考勤规定。
二、工作时间:
公司根据季节变化将上下班时间分为冬令时和夏令时,具体以公司通知为准:
三、上班时间:
早上上班时间:8:00下午下班时间:4:30加班时间:21:00三、未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即是迟到,迟到30分钟以内,每迟到一次扣10元。迟到超30分钟按半天计算。迟到第6次开始20元每次(30分钟以内)。
四、迟到4次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按第三条进行处罚。
五、员工考勤以电子考勤为准,手工考勤为辅。手工考勤由门卫进行记录,如遇特殊原因或当天某一时段忘记打卡,应在当天或事后以书面形式向门卫说明,并有厂长签名证实,否则按旷工处理。
六、因生产任务紧,需要加班,加班时间应到晚上21:00点,下午就餐时间不能超过20分钟,超过20分钟按迟到处理。每次扣10元
七、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即是早退,早退1分钟扣10元,连续早退三次视作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罚款50元。取消全勤奖。
八、未考勤、未请假、请假未被批准无故不到岗或忘记考勤未书面说明情况的即是旷工,旷工半天取消当月全勤奖,并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100元,旷工一天取消当月全勤奖,并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200元,以此类推。
九、员工因病或事不能到岗,须提前1天向车间主任或厂长请假,如遇突发事件、急事,来不及先行请假的,应在上班后1小时内与车间主任或厂长取得联系,口头请假,事后及时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否则罚款50元。
十、病假、婚嫁、丧假、产假按公司规定执行。病假必须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婚嫁必须有结婚证明;丧假必须有居委会或村委会的丧亡证明。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
十一、员工有事需要请事假,请事假必须有请假单,并且有车间主任或厂长的签
考勤管理制度最新 篇4
一、工作人员应按照学校的要求按时上班,统一时间下班。工作时间均应在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擅自离岗。有事离校须请假。
二、凡学校要求教职工参加的会议、集会和活动,均属考勤范围,如出现无故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的,均作迟到一次处理。有事不能参加的须请假。
三、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班的均应请假。批条的权限:半天以内向生产组长请假;半天及以上向食堂主任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请假的,事后应充分说明理由补假,否则按矿工处理。
四、考勤结果处理:
迟到(早退或离岗)在5分钟内扣款5元;5分钟以上每分钟加扣0.5元,一天累计60分钟以上作旷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扣工资30元。特殊情况需向食堂管理人员请假,每月请假一天扣工资15元(厨师及司炉工25元),二天累计扣40元(厨师及司炉工 60元),三天以上每天按月薪的二十分之一扣款,当月奖金按日平均扣除。
考勤管理制度最新 篇5
为了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激发教职工工作热情,完善学校管理体制,经领导会办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电子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二、考勤计有公假、事假、缺签(含迟签)等情况
1、凡开会、进修、计划生育等为公假,公假一般以通知为准,由副校长签单离校。
2、事假需事先向校长室提前申请填单,班、课、事务安排好分别由政教、教务主任、副校长签字同意后交签字副校长处收存,方可离校。无班、课、事务的也要由政教、教务主任签字,未签的视为无效假条。凡后补假条的也视为无效。
3、病假需及时或在病愈上班的当天,主动向学校提供病假单,病假单无法及时提供的,视为旷职。除长病假外,其余一律由本人安排好自己工作。
4、长病假需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由领导班子会办,报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离校。教师长病假的处理按县局关于教职工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各种假(包括公假、病假等)凡名不副实的,以旷职论处。
三、具体细则
1、学校举行的各种会议,教职工必须无条件参加。旷会一次扣款60元,会议请假一次扣款30元。
2、全体教职工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参加电子考勤。迟、缺签一次罚8元。
3、请假均需提前办理相关手续。请假(含迟签)超过5次以外的正常扣款,每学期未签(学校核减、请假、迟签等)总次数超过75次的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一年内不得评优表彰。本规定从本学期起执行,20xx年职称申报、评优表彰等均适用于此。
3、考勤年龄:男教师为50周岁、女教师为48周岁。
4、考勤结果每月底汇总一次。
四、考勤记载情况视作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安排、职称晋升、评优晋级等依据。
五、解释权归校长室。
考勤管理制度最新 篇6
考勤对象:
水利工程学院本科在校全日制所有学生
一、课堂考勤办法:
1、学生课堂考勤情况由各班学习委员和班委记录、任课教师记录、辅导员抽查记录、学风督察小组记录四部分汇总而成。学风督察小组由学习部成员组成,协助学工办、任课教师对课堂到课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2、各班学习委员记录当天全部必修课程的到课情况,经任课老师、班长和学习委员签字确认后由学习委员在周五晚18:00到19:00将本班该周的课堂考勤单(纸质稿)上交到工三a344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工办老师及学风督察小组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班长及学习委员应积极配合,上报本班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未到人员名单及未到原因,对于请假者应及时出示由老师签字的请假条,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凡是在查课时,未在教室的同学一律视为旷课。
4、学风督察小组将各个年级、班级的抽查记录一并汇总,并对照假条进行核实,于每周六前统计好上交学工办,并且在每周一由学工办对上一周的出勤情况进行统一通报。
5、对通报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按以下操作流程核实澄清,并于异议时间前来办理异议,逾期不候。
(1)向负责本年级考勤工作的学风督导小组成员查询记录,若有误,由学风督导小组成员汇总到学工办核实更正。
(2)对于请假等情况,请本人到学工办查阅假条存根并出示。
(3)不在以上情况之列的,由本人上报学工办处理。
二、考核实施办法:
1、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手册》中德育评分细则第四节中(三)的第8条规定,上课迟到或者早退一次扣德育分0.5分,旷课一学时扣德育分1分。
2、各班级班长及学习委员,若在正常考勤检查和抽查中出现:
1) 不配合学院考勤工作、不及时递交考勤表、不作为、态度恶劣,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2) 包庇隐瞒真实考勤情况,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3)对考勤检查及负责人员进行人身攻击、顶撞、恶意辱骂等行(本文转自实用工作文档频道)为,每人每次扣德育分1分,并且进行全院通报批评,严重者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
3、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手册》违纪处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七条的规定,每学期已注册后,旷课者,视其旷课数量,给予下列处分:
1) 一学期累计旷课11至25学时或擅自外出五天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
2) 一学期累计旷课26至40学时或擅自外出六至八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 一学期累计旷课41至55学时或擅自外出九至十一天者,给予记过处分。
4) 一学期累计旷课56至70学时或擅自外出十二至十四天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 一学期累计旷课71学时以上或擅自外出十五天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抽查过程中,学风督导小组成员如有包庇,或者对工作玩忽职守的,由学工办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如果多次失误并导致严重后果,则撤销该成员职务。
5、根据《水利工程学院“优秀班级”评选办法(试行)》评选细则的第八条规定, 班级学风建设方面,加减分细则如下:
1) 班级成员不按时上课,出现早退、迟到、旷课现象减0.5分/人次。
2)班级成员不按时上早、晚自习,减0.5分/人次。
3)班级成员在考试中出现舞弊行为,并被监考或者巡考人员当场抓获,减2分/人次。
6、学习委员统一隶属于学习部,各个班级学习委员的年终测评外加分将由学习部根据学委工作表现统一分配。
考勤管理制度最新 篇7
第一章 总则
一、 本制度参照常林集团考勤休假管理制度制定,适用于力士德公司所有员工。
二、 本制度各种假期不积累,不跨年使用,天数连续计算(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二章 休假
三、 请假手续办理
(一) 要求
1. 员工请假时,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填写《请假条》,获得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2. 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时,应在上班时间前通知主管领导及部门考勤员,并在休假3日内及时补办相关休假手续,逾期的按旷工处理。
(二)审批流程
(一) 休息日
公司每周的作息时间遵循年历规定,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在公休日加班(值班)的,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由本人填写《调休单》报部门经理审批后交考勤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补休。
(二) 法定节假日
1. 现执行法定节假日明细:
2. 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时,支付当日岗位工资300%的工资报酬,不再补休;
3. 原则上不提倡法定休假日加班,但因工作需要加班(一般指一线的生产操作岗、生产支持岗,或常年需值守的特殊岗位),需提前填写《加班审批单》, 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执行,对于不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加班的员工,将不予认可; 对于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值班的员工,将予以安排调休,不再额外支付加班费用。
(三) 事假
1. 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2. 每月事假超出7天(不含公休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3. 原则上,单次事假超15天或者全年事假累计超45天者,取消岗位,如返回视情况重新竞聘;
4. 月度事假及公休日累计超15天以上者,当月应缴纳的社保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四) 病假
患疾病的员工医疗分为门诊治疗和住院治疗两类。
1. 门诊治疗:
门诊治疗的员工一次请病假不得超过3天,请病假时需提供县级及以上诊断证明。超3天后,按事假对待。
2. 住院治疗:
(1) 原则上,住院治疗的员工一次请病假不得超过15天,请假时需取得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或住院押金单据等;办理连续请假手续时,还需提供上一
次医疗期内的医药费用单据。
(2) 需住院治疗却因家庭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住院医治的职工,如取得市级及以上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并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可享受“住院治疗”的待遇。
(3) 由于急诊原因住院而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在病休3天内补办,方可按病假对待,逾期的按旷工处理。
(4) 医疗期:
A.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B.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 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C. 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 薪资标准:
病假期间的工资按下列方式计算,期间不享受绩效奖金:
A. 本企业工龄20年及以上的,发最低工资标准的100%;
B. 本企业工龄10年以上的,发最低工资标准的90%;
C. 本企业工龄10年及以下的,发最低工资标准的80%;
D. 1年内病假累计超过180天的,在规定医疗期内发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病假救济费。
4.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人力资源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五) 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确认后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申请工伤假。
1. 职工发生工伤时,所在部门负责人须在8小时内将《安全事故报告单》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填写《工伤责任认定表》。事故发生部门24小时内将《工伤责任认定表》分别报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备案,没有备案记录的,不予发放工伤工资。
2. 工伤医疗期薪资:
(1) 休工伤假期间,岗位工资福利补贴不变,但不参与绩效奖金的分配。为了便于执行,工资标准参照员工的社保缴纳基数,如果员工的岗位工资低于社保缴纳基数,则执行员工的岗位工资。
(2) 休工伤假满6个月但未超医疗期,因工伤未愈不能正常上班者,期间依据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期间必须履行正常请假手续,每次请假的期限不得超过15天)。
3. 复工后,因工伤复发再休假时,应到市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如不够评残标准,不再享受工伤假,按病假对待。
4. 工伤医疗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临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医疗期超过二十四个月仍不能工作者,参照事假标准执行。
(六) 产假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条款,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享受法定的产假。
1. 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须凭准生证原件、产假期间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用的缴纳收据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2. 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享受产假158天(含节假日、公休日)。
3.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职工请产假除按规定的第一款要求审批外,还须到计划生育办公室进行审核。男职工可享受护理假7天,护理假期间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4.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 自生育起1年内,每天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需以书面报告形式呈现,明确开始及结束时间。
6. 产假薪资
女职工(参保生育保险的)生育后,于2个月内提交相关生育资料到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在人社局报销女职工的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男职工(参保生育保险的)的家属如无工作的,生育后提供相关资料,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在人社局报销一部分生育医疗费。
(七)年休假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1. 年休假的休假天数:
(1) 累计工作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2)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3) 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为15天;
(4) 以上休假天数指工作日。
2. 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况:
(1)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非出勤天数(公司规定内的工伤假、婚产假除外,下同)累计2个月以上的;
(2)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非出勤天数累计3个月以上的;
(3) 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员工,非出勤天数累计4个月以上的;
(4) 在校实习生、刚工作未满一年的。
3. 相关规定:
(1) 职工依法享受的各种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
(2) 各部门在当年度内须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完员工年休假,年底清零。
(3) 年度内员工因故需请事假的,须在年休假休完的条件下申请。
(4) 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第2条列举的情况之一,将不得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4. 公司1年内可以承担1次员工在休“带薪年休假”期间回家往返路费(家庭住址距离公司驻地200公里以上),报销标准参照本公司的《差旅费管理规定》。
5. 员工在休“带薪年休假”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
(八) 婚丧假
1. 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3. 以上情况需持结婚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后休假。
4. 凡直系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配偶父母、子女)死亡,丧假假期为3天。
5. 需去外地参加丧礼可算上来回路程,婚丧假期间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考勤管理制度最新 篇8
第一章总则
1、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教职工评聘职称、晋级、考核、评先提供准确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重新修订廊坊一中教职工考勤制度。
2、考勤是对教职工到校、到课、到岗、到会等出勤情况的考核。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对学校教职工上、下班全员采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签到、签退进行出勤管理,按处室、年级组(备课组)实行坐班制。
3、教职工应按时到校,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一线教师应按时上、下课,随铃声进入课堂,严禁拖堂。上课时,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得接打手机或与外人会谈。
4、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严格遵守坐班制度,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不在办公室大声喧哗,不影响他人办公,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在办公室内玩游戏或看与工作无关的影视节目。
5、考勤管理工作在校长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二章适用范围
6、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章职责划分
7、各科室、年级负责人负责本处室组坐班考勤的执行,教务处负责对教师上课(包括早读、晚自习)情况进行考勤,行政值班人员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年级工作人员的坐班情况,办公室负责人脸识别考勤机的管理和坐班考勤数据的`采集、整理、统计工作。
8、理论学习、教工大会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家长会由本年级负责考勤、班主任活动由政教处负责考勤,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学校大型集体活动由指定人员负责考勤,办公室负责汇总公布。
9、教职工请假(含病假、事假、法定假、公假等)由相关科室、年级组负责管理。
第四章人脸识别系统签到、签退
10、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采用人脸识别系统签到、签退的方式进行考勤,每天四次。考勤机设在教学楼、办公楼和学校传达室,教职工视情况可到任何一部考勤机签到、签退。
11、坐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冬春季l4:00--17:40,夏秋季l4:30—18:1012、签到时间:
一线教师
上午:8:20之前
下午:冬春季l3:50--14:20,夏秋季l4:10—14:40
科室人员
上午:8:20之前
下午:冬春季13:50--14:20,夏秋季l4:10—14:40
应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之后三十分钟之内签到视为迟到。
13、签退时间:
一线教师
上午:11:20—12:20,下午:冬春季17:20—18:20,夏秋季l7:40—18:40
科室人员
上午:11:30—12:30,下午:冬春季17:30--18:30,夏秋季17:50—18:50
应在规定时间内签退,之前三十分钟之内签退视为早退。
14、坚持人性化管理,对下列人员给予适当照顾:
A、子女为一周岁以内的哺乳期女教职工按规定签到及签退,每天上下午各照顾45分钟,时间自行掌握,以不耽误工作为准;
B、需要接送三年级以下小学生上下学的教职工,每天照顾一个小时,时间自行掌握,但不能耽误工作(包括各类会议、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等),进出校门时需在警卫室登记离校、返校时间。不登记者视为因私外出;
15、学校安排的各类会议、集体活动、业务学习等按学校安排执行。
16、加班及各类值班人员须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否则不视为加班或值班。
第五章请假
17、考勤内容:
A、迟到:上班时间前未签到;
B、早退:下班时间前签退;
C、病假:因病不能到岗工作;(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D、事假:事先已履行请假手续,工作时间内因私事外出不能到岗;
E、旷工:不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无故不到岗工作、工作时间因私外出不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及病(事)假期满后不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且未履行续假手续;
F:机动假:每周设定半天机动假,便于教职工因私外出办事(一线教师无课,科室人员不耽误正常工作),机动假须由所在的年级组、科室办理请假手续;
G:公假:教职员工因工作需要,凭通知或公函,经科室、年级审批,由学校委派出差、外出开会、参加活动、办理公务等,记作公假,按到岗记;
H:婚假、产假、丧假等依具体规定。
18、请假手续:教职工因故不能工作,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方可离岗。
19、请假程序和审批权限:
A、一线教师:
一线教师请假,填写《廊坊一中一线教师请假条》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请假半天,由年级登记、教务处批准、教务处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班主任需同时向政教处请假);
(2)请假1至5天,由年级和教务处登记、主管校长批准、教务处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3)请假5 天以上,由年级和教务处登记、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教务处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B、一般教工:
一般教工请假,填写《廊坊一中非一线教师请假条》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请假半天,由科室主任批准、办公室备案,科室保留存根备查;
(2)请假1至3天,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批准、科室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3)请假3天以上,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科室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C、中层干部请假办法:
科级干部请假,填写《廊坊一中非一线教师请假条》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请假1天以内,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批准、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2)请假1天以上,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D、校级副职请假,由校长批准、办公室备案。
20、理论学习、教工大会、教研组、备课组等活动,因故不能参加,需提前按相关规定请假,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通知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
21、请假期满,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销假时经批准人同意后由请假人本人在请假条“本人签字”栏目内签名,交本处室组备查。
22、逾假应及时履行续假手续。
第六章考勤数据
23、奖励性绩效工资比照基础性绩效工资值计算,以后根据考勤结果按月足额发放,出现下列情况,按规定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减除:
A、迟到、早退两次视为事假半天,事假减除20元/天,病假减除10元/天,旷工减除50元/天,旷课减除50元/节;
B、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减除20元/次;
C、请机动假,按周计算,每周只限一次,不减除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1次,视为事假,不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因私外出按旷工处理;
D、当月没有上班的减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24、学校另设全勤奖。全勤奖按周计算,按月发放。本周内无迟到早退,无任何请假(包括机动假),无任何照顾的教工,奖励50元。
第七章附则
25、考勤工作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每周各科室相关情况汇总统计,考勤结果每周统计一次并公示,每月汇总。与职称聘任、考核、评先评优挂钩。
26、考勤结果与本人实际情况有出入,由本人于公示后三天内持当周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开具的证明材料到办公室核实更正,逾期不更正者按公示结果计算。
27、各科室、年级每周一将上一周的请假情况统计表交办公室,以便办公室及时统计出勤情况。各科室、年级的请假条存根每月交办公室一次,以便核查。
28、特殊假的具体规定:
A、婚假。达到法定婚龄的教工结婚,凭结婚证按请假程序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可享受晚婚假l5天。假期遇双休日、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日连续计算。
B、产假。法定育龄女教工生育,单胎顺产,假期为90天;遇难产由医院出具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由医院出具证明,增加产假l5天;晚育(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45天;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证明,增加产假30天。假期遇双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连续计算。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内休产假,其见习期相应延长;妊娠三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C、丧假。教职工因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去世,假期为7天。假期遇双休日、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日连续计算。
29、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最新 篇9
一、请假的类别与期限
(一)全体教职工执行签到制,一个月统计公布一次。实行按月评比检查。
(二)事假、病假:教职工本人因病或有重要事情确需离岗,申请病假、事假。请假在3天以内(含3天)由分管园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15天以内报园长批准,15天以上的根据《__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仁教科字【20__】89号文件》要求,报教科局、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备案。
(三)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四)婚假:教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可享受婚假3天,若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享受婚假__天,(含周末和节假日,请婚假时必须要结婚证,必须在结婚期间享受)。
(五)产假:女教职工符合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向幼儿园请产假98天,晚婚晚育者又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证的产假180天。产假正值寒暑假,可以顺延其休假时间(请产假时需要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产假从请假日期算起)。
(六)人流假:人流可享受休假3天(必须有医院相关证明和医药发票为准)。
(七)丧假:丧方为直系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姐妹)可请丧假3天,(父母、公公、婆婆、子女)丧假5天,若在外地,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八)探亲假、绝育假按照《__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仁教科字【20__】89号文件》的通知执行。
(九)特假:制度内调班一月内一线教师可上下午调班一次、一天调班一次,后勤教师可以调班一天或两个半天,调班必须写好制度内换班条,交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调班;教师学历提升及职称晋级考试,自行找人代班,学校发代班费,不影响教师考勤及满勤;教师子女参加中高考,可按特假请假,请假期限2天以内;送子女读大学可按特假请假,省内3天,省外5天,自行找人带班,学校发代班费,不影响教师考勤但不予发放满勤。
二、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
(一)教职工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须有请假条,写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并经幼儿园有关领导批准签字,报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岗。事假和临时病假及特假由本人与本班老师协调,做好班级的工作安排。所有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方可离岗,如遇急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未能提前请假的应在恢复行为能力后5个工作日办理补假手续,虽已请假但尚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被批准,或请假期满逾期不归,均以旷工论处。
(二)事假、病假请假、销假严格按照《__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仁教科字【20__】89号文件》的请假程序和批准权限执行。
三、请假期间的有关工资待遇
(一)事假的待遇
1、半学期内教职工因故请事假连续半个月的或累计超过半月,每天扣100元及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事假连续1个月的或累计超过一月者,扣发请假期间基本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
2、事假15天内的一天扣100元。
(二)病假的待遇
1、职工病假一月以内的,提供医生药物处方发票,一天扣50元。
2、住院病假需提供医院住院证明,审核小组确认情况属实,住院期间不扣发教师工资。出院疗养需请假的每天扣30元,疗养超过1月的扣除请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
3、半年内请病假连续1月以上累计超过2月者,扣除请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
4、病假超过2个月(不含2月)至6个月(含6个月)的,按照《__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仁教科字【20__】89号文件》执行。
5、大病病假待遇:上报教科局,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包括各处室召开的会议)、各种业务学习、政治学习等,请假一次扣30元并计在满勤内,迟到、早退每次扣20元,(会议当天如已请病、事假的,当天调班的不记会假)在会议开始5分钟后到会者为迟到,会议没有结束提前走为早退。
(四)、旷工一天扣200元;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五)、由行政、工会负责做好全园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填写考核表,事假、病假将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做日后调资、晋级、评聘、评奖的依据。
(六)、一个月内有请假情况者扣除当月满勤奖100元。(公假除外)
四、旷工的界定和处罚按照《__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仁教科字【20__】89号文件》执行。
五、各类假的将按照《__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仁教科字【20__】89号文件》执行。
六、其他
(一)、已婚女职工在请假期内,必须按规定参加妇检。
(二)、本制度若与上级相关政策规定有冲突的,以上级的规定为准。
考勤管理制度最新 篇10
1各部门考勤由各部门负责人考核、班前点名,根据考核情况将迟到、早退、旷工情况如实填写《考勤记录表》。
2每月第一天,各部门负责人核对上月考勤,核对后员工签字予以确认。
3每月第二天各部门负责人将考勤簿上交财务。
4财务部,总务部员工及管理人员考勤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在打卡机上打卡,外出办事须向上一级主管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5部门管理人员核对本部门考勤完毕后,需在考勤薄上签字确认。
6迟 到
6.1十分钟以内为迟到,每次罚款十元。
6.2超过十分钟,三十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二十元。
6.3超过三十分钟,六十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五十元。
6.4超过六十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
6.5一个月内迟到三次以上另按旷工一天处理。
7早 退
7.1提前十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每次罚款十元。
7.2超过十分钟,三十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每次罚款二十元。
7.3超过三十分钟,六十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每次罚款五十元。
7.4超过一个小时提前下班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7.5一个月内早退三次以上另按旷工一天处理。
8旷 工
8.1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并罚款一百元。
8.2每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除相应处罚之外,并开除。
8.3每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9公 休
9.1员工每月享有三天带薪假及春节三天、劳动节两天、国庆节两天、元旦一天的带薪假。
9.2员工正常休班必须由部门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进行休班,特殊情况须调休的由个人协商换休,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
9.3部门负责人休班由店经理安排批准。
9.4节假日休班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轮休(春节假期本月调休不完,可安排下月调休)。
9.5饭店副总经理休班须经饭店总经理批准。
10事 假
10.1事假两天以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由店总经理批准。
10.2事假一天扣除二天工资。
10.3假期超过十天不享有三天带薪假。
11病 假
11.1因突发疾病无法到酒店当面请假时,由当事人或护理人以电话的形式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说明病情、就诊医院或诊所、请假期限等。
11.2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内向店总经理详细说明情况及请假期限,请假人完假后第一天补填《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就医医院或诊所的病历,报店总经理办理补签手续。
11.3员工病假十天以内(不含十天),享有三天带薪假,须按日工资扣除假期工资,病假超过十天不享有三天带薪假。
11.4请病假员工最迟于请假的当日将《病假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核实,店总经理批准后准假。完假第一天将医院或门诊病历复印件交部门负责人存档。
11.5饭店员工病假两天以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一个月之内由店总经理批准;一个月以上,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病假期间员工不享有工资。
12工伤假
12.1员工因工受伤(违规操作除外),经判定属工伤,依据医院证明指导
确定假期。
12.2员工工伤假期在十五天以内(含十五天)发基本工资,十五天至一个
月发基本工资的80%,一个月以上公司与员工协商解决。
13婚 假
13.1正式员工工龄满一年,享有三天带薪婚假,工龄满二年以上的员工享有七天带薪婚假,工龄满二年以上的员工且为晚婚的享有十天带薪婚假(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四周岁)。
13.2婚假须提前十五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申请交办公室存档。
14丧 假
14.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叔婶去世,享有三天带薪假。
14.2丧假当天请假员工应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5产 假
工龄满二年以上女性员工享有六个月产假,产假必须提前三天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产假期间员工只保留工龄,产假结束按照公司需要另行安排岗位。
16员工实习期休、请假
16.1实习期间当月出勤十五天以上,享有一天带薪假(根据部门安排);培训期不享有带薪假。
16.2培训期、实习期间因病或因事可据实请假,请假员工应提前一天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请假两天之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两天以上由店总经理批准,工资结算扣工资(扣款金额=岗位工资÷30天×请假天数)。
17加 班
17.1饭店职员原则上不允许安排加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加班的,由负责人填写《加班申请》,报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加班工资按加班天数×(岗位工资÷30)计算。
17.2春节加班(三十、初一、初二),加班工资=(岗位工资÷30×加班天数)×2;并在同月内享有相同天数的带薪休假,本月轮休不完的可延至下月休完。
18受留店察看处分的职工,察看期间不享有休班;
入职、辞职、辞退、开除、自动离职
19在劳动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饭店有招工的权利同时饭店有权辞退、开除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20入 职
20.1经人力资源部面试、复试、考核合格的员工须准备以下物品办理入职手续,
20.1.1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0.1.2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0.1.3有效健康证,户口为饭店所在区以外的员工须提供有效暂住证;
20.1.4泰安四个办事处以外的女员工须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
20.1.5有专业专业技术证书要求岗位须提供专业技术证书;
考勤管理制度最新 篇11
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理顺工作流程,严格履行审核批准程序,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一条各部门设立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每周对人员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汇总、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及人事管理部门汇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人事管理部门对考勤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有监督、核查的权利。
第二条公司的考勤周期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31日,各部门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于次月3日前把经过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考勤汇总表、假期审批等考前表单上报公司人事部门。人事考勤专员在2个工作日内对公司所有考勤记录审核完毕。
第三条公司实行大小星期工作制度,每日工作8小时,公司不提倡加班,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高效率完成本职工作。各部门因生产工作实际情况需要调整作息时间,需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加班需由部门负责人提前1天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请,事后应及时补批手续。
第五条公司实行休假储备制度,即员工的加班可以作为日后同等时间的调休,公司节假日外休息可以冲抵员工的加班。各考勤管理人员应建立员工调休台帐,及时记录个人的休假储备情况,员工加班调休及冲抵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二章员工假期管理
第六条事假:是指因个人原因未到岗工作的时间。
1、事假的批准程序员工请事假必须先填写请假单,获取核准后方可休假,一般情况下不得事后补假。特殊情况下,必须持有相关证明或事先向主管领导电话说明情况,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照事假处理,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对待。请事假半小时以上的,按事假计发薪酬。
2、批准权限部门经理可以批准1天以下(含1天),副总经理可批准3天以下(含3天),超过3天以上的事假需要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授权按照授权权限批准假期。各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越权限批准事假。
第七条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或休息的时间
1、休病假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人及时告知本部门负责人,本部门考勤管理人员记录考勤并上报人事考勤部门,本人或委托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上交休假证明。
2、休假证明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开出,员工因急诊在就进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要休假的,需要就诊医院出具急诊和休假证明。
3、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看病时,应先向直接领导口头请假,以当日挂号票或诊断书为依据,看病时间一次满二小时或全月累计满八小时以上,按病假处理。
4、患病员工按休假凭证或准允休假的时间休息,计算病假时间以员工实际休息时间为准。员工实际休病假时间需由部门负责人在假条上签字认定。未经批准,实际休息时间大于休假凭证开具的休息时间的,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外地因病休息,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就诊和休假证明。
6、在病假凭证上,有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7、病假工资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80%支付,低于北京市政府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医疗期。是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期限。
1、医疗期计算应从员工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在规定的计算周期累计病休时间达到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病休期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2、根据有关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医疗期计算标准见下表。
3、员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经医院确诊后,医疗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主管副总审核、批准后,可酌情适当延长医疗期。
4、员工非因工致残和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部门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九条婚假: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的用于结婚的假期。
1、员工休婚假应书面提出申请并填写假条,按规定给婚假3天。爱人在外地工作且到外地结婚,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2、符合晚婚规定的员工,另给予奖励婚假7天。晚婚假自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一年有效且一次使用,不允许拆分,一次使用不足部分视同放弃休假。
3、再婚的员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第十条丧假:按规定给予职工处理其直系亲属丧事的假期。
1、员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及抚养职工长大的抚养人去世,需要本人料理丧事的可给假三天。如亲人在外地去世,其往返路程时间,可按丧假处理,路途费用自理。
2、员工的祖父母去世,确需本人料理丧事的,经领导批准,可给丧假一天。故去亲人在外地,路程时间按事假处理,路途费用自理。
第十一条探亲假:是指员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按规定给予的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本规定的探亲假假期按照公司经营状况及公司需求,总经理有权决定是否批准。
1、本公司双方股东已婚员工原则上每月休假1次,假期为4天(含路途时间),一般休假时间确定在周四至下周一。
2、本公司双方股东未婚职工原则上每年休假2次,休假时间为1周。
3、享受探亲假的职工不再享受年休假,本人探亲假期小于年休假,剩余假期可以一次休完,探亲假一般不可以积累使用,特殊情况须经副总经理批准。
4、公司其他已婚员工在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员工探望配偶假期每年为10天。享受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亲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5、未婚员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员工探望父母假期每年为10天,享受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亲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6、员工休探亲假须提前1个月审批。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审批单交人事考勤专员备案。
7、员工经批准的探亲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在探亲假期间因病而超期者,需持县以上医疗部门急诊证明,可按病假处理,其他超假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假期,员工累计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15天。
2、年休假一般在1个工作年内安排,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集中或分段安排个人年休假,公司一般不跨年安排年休假。
3、公司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统一安排,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休年休假的,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累计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计算,无法提供缴费证明的,按照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计算。
第十三条工伤医疗期:是指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
1、公司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确诊的诊断证明,对照《北京市工伤医疗期分类目录》,确定医疗期,发给工伤津贴。
2、工伤医疗期一般为一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不超过三十六月。
3、工伤的认定及工伤医疗期待遇以北京市工伤保险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产假:是国家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所需休息恢复健康的时间。
1、女员工生育,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符合晚育条件的,奖励产假30天。经批准,奖励假可由男方享受。
3、女员工休产假应履行休假审批手续,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哺乳假:婴儿未满周岁的女职工每班工作时间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如路途较远两次哺乳时间应合并使用。
第三章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特殊考勤处理
1、迟到:员工迟到,说明合理原因后,经得领导同意,迟到时间按事假处理;未说明任何理由无故迟到的,按旷工处理。迟到在10分钟以内的罚款10元,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的罚款2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按事假甚至旷工处理。
2、早退:员工早退期间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未履行休假审批程序或特殊情况未补审批手续,一律不能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八条本制度所列各项假期其薪酬待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标准或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考勤规定归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二○一○年元月一日起生效。
20xx年xx月xx日
考勤管理制度最新 篇12
为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下列规定:
一、考勤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5:30
(如有调整,以行政部发文通知为准)。
二、每周工作日
五天,星期六、星期日为法定休息日。
三、具体规定
1、公司员工考勤分为任务目标考勤和作息时间考勤两类,业务部、工程建设维护中心员工将根据其工作实际情况化分出任务目标考勤类员工,其他员工将同公司其他部门员工纳入作息时间考勤类.作息时间考勤类员工每天上班时间必须准时到公司签到.
2、公出:如因特殊情况第二天需直接外出办公而不能打考勤者,必须提前填写外出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交行政部备案。
3、迟到:考虑到市内交通堵塞问题,两次迟到不扣罚工资,但取消全勤奖,从第三次起,根据迟到次数每次扣罚工资10元。迟到超过一小时及早退若无适当的理由按旷工处理。
4、旷工:员工无故不上班,且没有向有关部门请假或无法出具有关的证明以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罚当月工资额的20%;旷工一天,扣罚当月工资额的50%;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扣罚当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处理。
5、因病、事假不能坚持上班者,需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休息。若病假超过二天者,应持医院有效证明补假。并填写'请假申请表',以便行政部作考勤依据。
6、员工在登记考勤时,不能弄虚作假。否则,作假的时间部份作为旷工处理,最后考勤的结果统计,由行政部确定后交人力资源部。
7、除公司表扬公布外,对当月全勤的员工,应该由总经理在当月分配(上月的)奖金时考虑奖励,或由公司颁发50元奖金;对全年全勤的员工,年底将由公司颁发500元奖金。
8、行政部经理负责处理日常的考勤工作方面的争议问题,重大问题向总经理申报处理。
考勤管理制度最新 篇13
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星期天为休息日。如平日或周末需加班,本公司会将以1x1.2倍的方式计算加班费。
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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