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员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员管理制度(精选22篇)
质量管理员管理制度 篇1
一、建立质量控制系统,制定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会议制度、现场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统计台账、报表、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等)。
二、协助和监督班组搞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隐蔽工程应按有关验收要求,组织检查、签字验收、与监理工程师及时完善各种验收资料。
三、直接参加各个验收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和评定工作,并评定质量等级。
四、收集、整理各个验收批、分项、分部(子分部)的质量验收记录,做到工程进度与各种资料同步。
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进行登记和检查验收,并建立好台帐。
六、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实测和评定,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验收批、分项、分部工程有权责令返工或停工。
七、熟悉图纸内容、要求和特点,参与图纸会审,形成会审记录。
八、完善工序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控制点,抓住主要矛盾和技术关键,依靠组织制度及职能划分,完成工序活动的质量控制,做好记录。
九、理有关工程项目质量的技术文件并编目建档。
十、坚持原则,正确反映质量情况,大胆行使质检员的权限,当好质量管理的参谋。
质量管理员管理制度 篇2
1、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有关建筑施工与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项目质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图纸和工程文件,对开工至竣工整个过程的技术交底、材料验收、施工方案等环节进行质量监督;
3、责对过程施工中检验和试验所发现的不合格品标识上报,并通知操作者和下道工序的施工者,避免不合格品的转序,根据项目经理的指示,组织有关人员对文件进行传阅、学习;
4、充分行使质量否决权,对违章或因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的事故和隐患者,下达停工或罚款通知单,并及时报告上级;
5、参加物资进场验证工作,保证进货质量;
6、全面进行质量检查,掌握质量动态,作好质量信息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定期对分项工程质量作出书面总结,及时汇报给技术负责人和技术主任;
7、协助主管工程师,对有关技术交底进行质量复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8、按时如实做好质量报表、质量评定。
质量管理员管理制度 篇3
1、工序交接制:上下道工序施工必须认真交接,不合格项工程不得转序。并认真填写交接记录,上下工序组长签字后,由质检员验收盖章。
2、自检:分项工程完工后,质检员协助工长组织自检,并作好质量评定记录,班组长签字,质检员盖章。
3、专检:质检员按形象进度进行检查,并作好质量评定记录。份数以满足要求为准,要及时准确,违者罚款50元/次。
4、质检员每半月对标识进行一次检查,并形成记录。
5、项目部根据工程的需要,开工前提出监视和测量装置配置计划,上报质检部审批。项目部按审批的计划购置装置,经质检部验证后计入台帐,统一编号,形成记录。
6、开工前制定监测器具配置计划,并作周期核定记录,每月作月检记录上报公司盖章留存。
7、成品保护:质检员依据措施随时跟踪检查,并作好记录。
8、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每月一次,并附复检记录。
9、回访:竣工后一年内最后一个月进行回访,填写回访卡,让用户签字,一式两份上报公司。项目部制定回访回修方案,并组织回访。
10、公司下发质量通知单,按通知单要求整改、验收。工地质检员应妥善保管。
11、质量内业在工程竣工后l0日内随技术内业装订成册归档,并报送质检部门。
12、单位工程竣工后,及时收取甲方外委队伍分项工程内业资料。
13、内业资料整理不及时,并影响检查验收的罚款200元/天。
以上条款凡与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各部委、省、市法规、规章相抵触的,均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予以修正。
质量管理员管理制度 篇4
1、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与监督;并制定质量控制计划。
2、负责按图复核,对项目施工工序质量的把关验收。
3、日常质量工作的检查,做好影像资料保存,负责施工日记记录。
4、负责隐蔽工程预检的申报;办理和甲方、监理、混凝土公司混凝土计划申报工作。
5、负责质量评定(包括自检资料检查记录)、质量整改的签发工作。
6、负责建立主要材料设备台帐,建立材料标识牌和不合格品控制台帐。
7、执行质量检查计划,完善质量检查资料。
8、参加进场主要材料的验收,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坚决要求退场,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9、负责内外劳班组月度货币工资的质量审核工作。
10、做好业主、监理协调相关工作。
质量管理员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条、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所有物资、产品(包括来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的质量检验;对不合格品有权下令禁用,并提出处理措施;
2、负责质量检验记录生成、整理、归档;
3、负责追溯不良品发生原因,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4、负责产品入库前质量检验及产品出厂前的质量检查工作;
5、负责核定并执行来料及最终检验等检验规范及制度制定;
6、协助做好公司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
7、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条、质量检验员工作内容
1、参与维护、监督质量体系的运行、组织和管理内部质量审核工作;
2、对物资、产品、设备质量的管理及监督;
3、追溯不良品发生原因,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4、对公司送检的来料、半成品、成品进行质量检验,以确保严格符合标准,生成检验记录并存档;
5、协助做好来料、外协件质量不良原因的分析、报告;
6、监控产品生产质量实施情况(流程执行、质量文件、产品保护);
7、深入生产现场,掌握质量生产动态,对不合格产品即时加以制止,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监督实施;
8、参加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并跟踪纠正措施执行情况;
9、对计量器具进行检验和保管、检修;
10、对质量检验方面文件的存档和档案整理;
11、在质量检验监督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协助上级主管完成其它质量管理体系工作。
第三条、质量检验员工作纪律
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对违反工艺流程的人和事敢于指出,并提出整改;
2、须以数据说话,不弄虚作假,实事求是地做好各项检验纪录;
3、严格按检验流程实施工作,做到四次检验流程(来料、半成品、成品、出厂)均严格按照检验标准和规范进行,做好检验纪录;
4、严格控制不合格品进入生产线,杜绝不合格品进入下道工序,并对检验纪录资料进行保存,严禁姑息错漏;
5、熟知生产工艺规程和质量控制要求,严格督促各岗位生产操作按工艺要求操作,及时制止违章操作行为确保产品质量;
6、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
7、要热情服务,尊重客户,耐心解答、处理下道工序提出的问题,主动与下道工序检验沟通;
8、凡涉及产品质量发生问题时,应及时处理,严禁隐瞒、并上报质量主管;
9、检验员能及时发现其他部门问题及时汇报,防止产品产生严重质量问题出现;
10、工作中忠于职守,积极负责,提升产品质量监控意识,杜绝批量不合格品下线;
11、因检验员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将产品检验而影响到生产进度和出货的,公司将以通报批评的方式处理;
12、车间所生产出的产品如果不符合生产工艺技术要求,质检员不得检验通过,如有违反者按次进行处罚;
13、因检验员自身原因出现了错检、漏检导致产品质量投诉或大批返工、返修的,公司将予以一次性处罚;
14、因对来料或产品检验不到位,致使不合格物品进入公司内部、最终流向客户的,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其处罚。
质量管理员管理制度 篇6
一、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医学实验室质量管理(iso17025)》要求,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二、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适当安排兼职人员负责检验科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制订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实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定期向上级报告。
三、各专业实验室要制订质控制度,开展室内质控,做到日有操作记录,月有小结、分析,年有总结。发现失控要及时纠正,未纠正前停发检验报告,纠正后再重检、报告。
四、加强仪器、试剂的管理,建立大型仪器档案。新引进或维修后的仪器须经校正合格后,方可用于检测标本。
五、及时掌握业务动态,统一调度人员、设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七、做好新技术的.开发和业务技术的保密工作。
八、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水平。
九、制订技术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
质量管理员管理制度 篇7
1、建立三级检查督导制度
在总经理领导下,人力资源部质检主任和质检员有权对酒店各部门进行全面效劳质量监督检查。部门级在部门经理指导下,对本部门各个业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主管级负责对本管区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组成酒店质量督导--部门--主管三级检查督导制。
2、质量检查处分规定
为提高酒店的效劳质量,使客人真正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增强员工的劳动纪律性,同时也使酒店管理人员真正做到抓好自己部门的事,管好自己部门的人,增强管理人员的管理职能和督导意识,特制定酒店质量督导检查罚款的有关规定。
(1)酒店质量检查出的质量、纪律方面的问题一律处分部门经理。
(2)对检查出的问题,统一报人力资源部进行处分。
(3)不管部门人员多少,凡对酒店的效劳质量造成不良影响并由此引起客人投诉的,除处分员工外一并处分部门经理。
(4)在工作中相互推诿、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造成影响的.,除处分责任人外一并处分部门经理。
(5)凡酒店质量检查出的问题,一律按酒店员工手册纪律处分的有关规定扣罚,并按以下规定处分部门经理。
①10人以下的部门有违纪的员工,发现一起,处分部门经理一次。
②10人-50人的部门有违纪的员工一个月内发现二次处分部门经理一次,不够二次,按百分比扣除。
③50人-100人的部门有违纪的员工一个月内发现三次处分部门经理一次,不够三次,按百分比扣除
④100人以上的部门有违纪的员工,一个月内发现四次,处分部门经理一次,不够四次,按百分比扣除。
质量管理员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产品质量管理是公司所有管理活动的重点,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产品质量管理需要公司全体员工参与,全过程控制,全面实施。为了加强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全体职工的质量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全体职工(包括和公司发生劳动关系的所有劳动者)。适用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工作质量、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对全体成员的质量行为有奖励和处罚的权力;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工作质量、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对本部门成员的质量行为有奖励和处罚的建议权力;职工为本岗位的工作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负责。
第二章技术设计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四条在产品设计中,技术人员对所设计的产品结构、尺寸、技术参数等要求科学合理,保证产品质量可靠,并能满足用户的要求,避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第五条为满足用户对改进产品质量的要求,产品设计人员必须及时补充、修改有关技术标准、图纸、资料等。避免因补充、修改不及时,影响产品质量或使结构、质量等问题达不到用户的要求。
第六条对新产品的产品图纸、工艺图纸要及时进行标准化审查。对于新产品的试制,设计技术人员要跟踪到车间,负责验证产品及其质量的可靠性。验证产品的工艺、工装、辅具等能否满足产品的质量要求,避免因设计失误造成生产加工装配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产品的现象。
第七条试制和成熟产品的工艺、工模夹具图纸以及技术更改通知单等,发放要及时。对在生产现场中出现的设计问题,设计技术人员原则上当天要给予答复,提出处理方案,避免因工作不负责任,互相推诿致使质量问题的发生。
第八条要做好公司产品标准、验收标准、产品说明书、包装标准等资料的保密工作,避免因管理不当,造成泄密。
第三章供应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九条供应部门采购的原材料、配件(外协件)、工具和机器设备既要符合生产的需要,又要确保使用功能的可靠性、安全性、耐用性和经济性。
第十条原材料、配件(外协件)、工具和机器设备的采购到入库必须具备以下手续:
1、计划任务书;
2、采购供销合同;
3、原材料的材质保证书;
4、工具或设备的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
5、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6、进货发票;
7、入库检验单。
第十一条相关仓库接到入库物资后,凭检验科出具的《入库检验单》和《物资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凭《入库检验单》和《物资入库单》做好《物资入库帐》并指导外协人员或公司采购员将入库物资放到仓库相应的位置,并摆放整齐。
第十二条仓库员在新进物资入库后要及时做好标示,同时做好物资的维护保养工作。仓库的物资要和帐目相符,随时提供部门经理对物资的不定期盘点抽查。
第十三条采购人员对于配套件的技术修改通知要及时送达配套厂商,对于有明确材质要求的'外购件,如有特殊情况,配套厂要改用材料,物资采购部必须事先向技术部门提出代用材料申请。对于外协、外购不合格产品,采购责任人要负责及时退回原供应单位。
第十四条配套件经检验不合格,但由于生产急需用件,经修复后可以使用的,须向质量部提出书面回用申请。由质管员填报原不合格项次情况,然后由申请部门提请技术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后修复使用,并通知原供应单位降价处理。
第十五条向车间生产工人发料时,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1、验证“领料单”与“派工单”是否相应;
2、验证所发材料的数量、规格与“领料单”是否一致;
3、检查领料者的取料方式是否会影响材料的质量。
第十六条对于外协加工配对件,如铜圈、密封圈、钢球等必须十分严格按投放一个批量保持一个厂商的原则,并要向车间领料员说明,防止混装造成质量问题。如果出现库存件一个厂商不够一个批量,必须通知物资采购部和质量部。为使产品质量有追溯性,外协外购件投发必须建立原始记录,即记录每批次投发料的产品厂商、检验单等质量原始凭证,保管期三年,以备查证。
第四章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十七条生产部经理接受公司总经理的生产指令,按产品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交货期编制生产计划,分别送达生产车间、供应、技术和质检部门。并同时对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度、质量作跟踪检查。
第十八条车间主任迅速将生产计划分解,给相关的生产工人开出“派工单”、“领料单”。生产工人凭“派工单”、“领料单”分别向技术部门、料库领取施工和工艺图纸、工装夹具和材料。
第十九条生产人员将物料领回后,应立即做好物料标示,放置在指定区域并摆放整齐,无标示的物料不得使用。
领取施工和工艺图纸、工装夹具后,生产人员要仔细验对,对施工和工艺图纸、工装夹具有疑问的要及时向技术部门提出。然后按图施工。
第二十条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按工艺进行加工、装配,不准偷工减序,要提倡文明生产,坚决制止“野蛮加工、野蛮装配、野蛮转序、野蛮装卸”行为。
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每完成一个工序,操作者要严格执行自检步骤,防止不合格品生产,由于自己漏检、错检,发生严重失职,造成不合格品,责任者要赔偿材料损失、工时损失和其它间接损失。下道工序应对上道工序产品的质量进行必要的检查,防止不合格品造成新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生产人员在对本岗位产生的不合格品要主动报告,交由质检员进行处置。不得对本岗位产生的不合格品故意进行混入、隐藏等。完成“派工单”上注明的工作后,要求质检员检验,由质检员填写“质检单”或“工序交接单”,无“工序交接单”的产品或半成品下工序不得接收生产。生产人员凭“质检单”和“派工单”报厂部计算工资报酬。
第二十二条生产人员对后面工序提出的质量反馈,要积极作出反应,认真进行服务和改进,不得对自己的工作质量负责,推脱、拖延等。要坚决防止重复质量问题的出现,对于本岗位曾经出现过或质检员已指出的质量问题,要坚决杜绝。
第二十三条生产人员要认真接受工艺员、质检员的指导和检查,不得有歪曲、刁难行为,对于有不同意见,可报告主管部门领导解决。
第二十四条最后工序的成品经检验合格,包装人员方可按照指定的包装规格包装产品。包装人员执成品检验员出具的“成品入库单”将成品送到成品仓库入库。成品仓库员在入库人员出具成品检验员开具的“成品入库单”和“成品检验报告”后方可接收产品入库,同时做好“产品入库帐”。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放行的产品,在总经理许可放行并同时出具相应的“成品入库单”和“成品出库单”。
第五章质检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五条质检人员要树立秉公执章、严肃认真、作风正派、办事公正的职业道德,认真贯彻执行检验标准和检验程序。
第二十六条质检人员要管理好计量标准、档案、资料、台帐、原始记录等。总帐不得变更,设备、仪器要求帐物相符。要保证在用计量设备、检测仪器的完好。每年接受市技术监督局的检定,出现不合格,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避免因责任心不够,出现影响生产、检验质量问题。
第二十七条检验工作要做到准确、及时,工序检验随时检查,对生产岗位已完工的产品,检测项目必须全面、严格。避免因漏检、误检造成不合格产品流入下道工序或市场。
质检人员要做好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本辖区检验的合格、待检、检后待处理、不合格要及时督促操作工做好标记和隔离,并做好质量跟踪、负责到底。
第二十八条质检人员要作好检验记录,建立检验台帐,和每批次成品的质量档案,保证随时能提供生产工人的质量考核资料、产品质量状况资料、原材料、外购件质量状况资料和售后服务情况资料。
第六章销售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九条销售部对于销售计划,必须明确用户的技术、质量要求,并将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技术部、生产部。不能因要求不明确,出现产品满足不了顾客的要求而造成损失。要建立发货台帐,记录每批发往用户厂名、数量、型号、生产日期。
第三十条售后服务人员对责任范围内的质量问题要积极、主动,及时搞好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人员要及时反馈质量信息,对于重要的质量问题,要完整反馈以下内容;生产日期、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原因等。不能因反馈信息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而影响公司处理质量问题,也不能为夸大自己的工作量,弄虚作假,夸大质量问题,给公司造成混乱。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质量问题负责,针对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制定奖惩细则。
第三十二条各部门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若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提出完善或修改意见,由总经理集中意见后作出修改、完善决定。未作出修改、完善决定前,仍应按原制度执行。
质量管理员管理制度 篇9
一、根据本工程特点及本公司质量管理规定,将在本项目中实施如下14项质量保证的具体制度,并严格执行。
(1)工程报建制度;
(2)项目管理人员质量责任制度
(3)技术交底制度;
(4)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5)样板引路制度;
(6)施工挂牌制度
(7)质量三检制度;
(8)质量否决制度
(9)成品保护制度;
(10)质量文件记录制度
(11)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制度
(12)竣工服务承诺制度
(13)培训上岗制度;
(14)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
二、质量管理制度说明
(1)推行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技术管理工作责任制,用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认真的工作作风严格要求自己。正确贯彻执行政府的各项技术政策,科学地组织各项技术工作,建立正常的工程技术秩序,把技术管理工作的.重点集中放到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具体技术工作业务上。
(2)建立健全各级技术责任制,正确划分各级技术管理工作的权限,使每位工程技术人员各有专职、各司其职,有职,有权、有责。
以充分发挥每一位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本工程建设发挥应有的骨干作用。
(3)建立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方案审查制度,工程开工前,将公司技术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对于关键部位的施工,我单位提前一周提出具体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保证措施,以及新技术新材料的试验,鉴定证明材料呈报监理主管工程师审批。
(4)建立严格的奖罚制度: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制定符合本工程施工的详细的规章制度和奖罚措施,尤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奖罚措施。对施工质量好的作业人员进行重奖,对违章施工造成质量事故的人员重罚,不允许出现不合格品。
(5)建立健全技术复核制度和技术交底制度,在认真组织进行施工图会审和技术交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关键部位和影响工程全局的技术工作的复核。工程施工过程,除按质量标准规定的复查、检查内容进行严格的复查、检查外,在重点工序施工前,必须对关键的检查项目进行严格的复核。杜绝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6)坚持'三检''制度。即每道工序完后,首先由作业班组提出自检,再由施工员项目经理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质检员进行互检和交接检。再请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证认可。
质量管理员管理制度 篇10
一、我科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侵权责任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处方管理办法》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核心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的授权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成立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制定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实施,各质控人员需认真履行自已的责任与义务,并做好工作记录,定期召开会议,提出整改措施。体现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六、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要让病人对各种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七、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主任、护士长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局报告。
九、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质量管理员管理制度 篇11
1、(1)、保证原料清洁卫生、在粗加工中必须认真仔细地对原料进行挑拣,然后冲洗干净;
(2)保持原料的营养部分,加工中应尽量保持原料的新鲜程度,减少营养成分损失,缩短鲜活原料的'存放时间,蔬菜的加工中应先洗净后切;
(3)按标准菜谱的要求加工;
1原料初加工应根据各种菜式烹饪要求,合理使用原料,物尽其用,既保证菜肴质量,又提高原料的综合毛利率。
2要按照各种菜肴的烹饪要求,使用刀法,保持原料的形状完整、整齐均匀、大小、粗细、长短、厚薄都标准一致。
2、烹饪质量控制管理;
(1)指定使用标准菜谱;
1厨房对每款菜式都应制订详细的投料标准说明书,具体规定菜肴烹饪所需的主料、配料、调味品及其用量、烹饪方法、拼摆要求、制作时间等;
2在制作中严格要求厨师按标准制作、保证菜肴成品色、香、味、形、器的一致,
(2)烹饪质量检查;
厨师长对每道菜的工序认真检查,抓好工序、成品、全员检查三个环节;餐厅了解宾从客对食品菜肴质量的意见及时填写《意见反馈单》由厨师长及时整改;
3、加强培训个人基本技术训练;
质量管理员管理制度 篇12
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一、工程实施工前必须对设计供给的图纸进行图纸会审,由公司按分类组织进行,具体由分管领导组织,项目部负责人与相关技术人员、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和有关各方一道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图纸会审意见。
二、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分管领导和项目部组织会审单位,会审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三、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和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实施。
四、如果设计变更的资料对建设规模、投资、工艺、质量、安全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公司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核准。
五、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2、岗位培训制度
一、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做到需要和常态化。
二、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景,有针对性的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三、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资料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四、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证优秀者将视情景予以奖励。
3、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技术复核是保障,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景,下列必须复核:
一、放线、定位、基槽(坑)、标高、标深、消防间距、焊接、吹扫、探伤、回填、试压、堡坎护坡、指示灯、压力表。管沟的标高、开挖、回填,管道焊接、阴极保护、断面尺寸,全部要达标贴合设计规范。
二、设备招标、合格证、安装、调式、说明、修正、使用规范、技术参数、都要贴合行业规范,有关附件必须齐全。
三、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保护套、地埋管、沙垫、砼、砂浆配合比(作为计量资料)要贴合标准。
四、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关键部位要拍照,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认可、要经分管副总核实。
4、技术交底制度
一、坚持以技术提高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旷、每道工序、每个环节、每个结构施工前,项目部(分公司)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二、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三、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礼貌施工要点。
四、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礼貌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五、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5、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异常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副总经理都要督促资料员现场管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二、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副总经理和工程部及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三、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四、管道无损探测由有资质专业单位负责,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6、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
一、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员、质检员、工程部门负责人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二、钢管、接头、表阀、材料等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及时做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工程部门负责人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三、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工程部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副总经理批字,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四、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证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五、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一样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一样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7、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一、自检: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供给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二、互检:
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职责。
三、专检:
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8、管沟开挖回填、管道试压制度
一、管沟开挖、回填必须按指定专人负责指导,严格按图纸和规程要求执行。
二、尺寸、数量、填沙和高、宽度、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不得偷工减料。回填后的复耕和护坡堡坎要有利农田和管道保护。
三、管沟开挖、回填和护坡堡坎要作好隐蔽记录,并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人的监督下现场负责人和施工方同时签字负责,收集资料准确无误。
四、管道试压前必须在技术负责人指导下,搞好吹扫,强度试呀压时,先行报告公司技术监督、安全管理、消防和特种压力管理部门、监理(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现场共同进行,并做好记录。到达压力等级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五、管道试压不合格或有漏气,及时减压修复再复试,合格后由各方面参检负责人签字汇合技术资料汇总成册。
9、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一、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二、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三、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可分层段)经项目部(分公司)验收评定后,经公司质量科验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到达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分公司)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公司质量科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核查。
质量管理员管理制度 篇13
为进一步加强沥青拌和站管理,搞好产品质量控制,保证20xx年油路建设任务,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拌和站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责任状,具体条款如下:
一、拌和站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成员分工如下:
组长:对拌和站质量负全面责任,完成好与段部签订的20__年工作目标责任状的各项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抓好质量管理,主要抓好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化验员:按规定做好各种试化验,包括材料进厂前、生产过程中及产品出厂前的试化验,对存在质量问题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有关质量内业资料。
二、化验人员必须做好原材料进厂前的质量检验工作,包括沥青三大指标检验,碎石酸碱性、粘附性、针片状含量、级配筛分,对黄沙及矿粉等原材料进行质量把关,不符合技术要求杜绝进厂和使用。
三、生产过程中,质量管理人员必须跟班作业,及时做好产品的温度、油石比、油水比、级配控制,保证每天检测频率,每天重新开机或更换拌和料类别时,必须重新化验。在用仪器做好检测的同时,质量管理人员要做好产品外观目测工作,排除因设备运转不良而影响产品质量。
四、必须对出厂产品实行质量把关,保证拌和料温度、级配、油石比达到要求,均匀一致,无花白料,无结团成块或粗细离析现象。
五、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拌和机燃烧系统、冷料输送及沥青输送系统在标定状态下运行,严禁私自调节或非专业人员调节。
六、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废料损失或面层出现油包、阴阳面,早期破损,由相关责任人员负经济损失的20%,造成严重工程质量事故的,除负经济损失外,责任人自动离岗、单位不再安排其它工作,每月发给120元生活补助费,同时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它责任。
七、按规定对进厂原料进行质量控制,保证产品温度达到要求,油石比、油水比、级配合理,不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且各种内业资料齐全、准确,达到上级检查标准,奖励每人200元,否则除按上述条款处罚外,每人各罚与奖金等额的资金,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质量管理员管理制度 篇14
一、建立药品质量管理小组,由分管院长为组长,成员由药剂科主管质量和制剂的主任、制剂室和药检室负责人组成。日常的药品质量管理和制剂配制质量管理工作由药检室负责。
二、贯彻上级有关药品和制剂质量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落实执行。
三、制定药品质量管理职责,加强对药品的供应、调配、制剂生产等环节的管理。
1、药剂科药品质量追溯:药剂科主任负责,以药检室为核心,分设质量员,每季度进行抽查(不少于5个批次),每季度报表,定期会议总结,及时发现问题,避免质量事故。
2、药检室对药品实行抽检制度。
3、药品入库验收:逐条登记,查验药检报告,自制制剂药房领入验收。
4、药品效期管理:参照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5、毒麻药品管理:处方双签字,药品专人、专柜、专账管理(参照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四、定期对临床科室的备用基数药品、急救药品的保管和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与有关科室沟通,并做好相关登记和记录。
五、制定制剂生产质量管理、药品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生产、检验人员职责,加强制剂生产及药品检验等环节的管理。
1、制定制剂的有效期。
2、由制剂室负责人审核成品发放前的全部生产记录;药检室负责人审核全部检验记录,由药剂科主管质量的主任(药品质量管理小组副组长)决定成品的发放。
六、决定不合格药品报损前的审核及处理。
质量管理员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工作责任心,减少质量损失,实现有效劳动和长效管理,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产品质量管理包括质量考核条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质量评选奖励的制度、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制度、合理化建议和动技术改进管理办法、关于新产品试制和鉴定的规定、样机试制管理等。
第二章:质量考核处理条例
第三条凡产品出厂前,因设计、计划、投料、加工而造成返修、报废的损失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由责任部门承担15%,1000元以上承担10~15%,其中各责任部门所罚款项的80%落实责任者;凡是内外部质量损失,部门领导在收到质量通报后必须落实责任者并于二日内将落实结果书面送交质管处,否则,部门主要领导人负管理责任。
第四条加强让步率的控制:
1、一分厂按加工产值计算,让步率控制在2%以内,每超1%,扣200元。
2、二、三、五、六分厂让步率应控制在0.7%以内,每超0.1%,扣200元。五、二分厂每月的整机让步率应控制在15%,对超出部分,质管处汇同分厂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对严重超标进行罚款500~1000元。
3、四分厂按加工产值计算,让步率控制在14%以内,每月下降1%,直到2%止,每超1%,扣100元。(让步率=让步吨位数×单价/全月实际完成产值),调质硬度不合格和淬火硬度不合格按1.3元/kg计扣,渗碳硬度不合格按2.4元/kg计扣。
第五条加强产品检验,凡具备交检条件检验员应及时检查,严禁压检、错检,漏检。如是过程检的责任扣所属部门,终检责任扣检计处。过程检、终检员应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在业务上属检计处领导,在问题处理上由检计处裁决。跨部门的责任处理,不得私自处理。必须通知相关部门领导,否则由所在部门承担责任。
1、对错、漏检而造成的损失每次扣责任者100~500元。
2、凡办理让步单尚未同意之前而流入下道工序则扣调度员100元。
3、凡零件完工后不经检查流入下道工序,则扣调度100元。
4、凡发现质量问题,不开出缺陷品通知单,一经发现,立即下岗。
5、各分厂过程检验中开出的缺陷品通知单,必须将零件、材料、重量、工时、责任部门、责任者等情况填齐,并于每周一交检计处,分厂过程检验记录卡,必须每月初上交检计处,检计处输入电脑后交质管处。
6、过程检开出的缺陷品通知单,分厂领导必须如数上交检计处,如不交,一经发现,扣责任部门领导500~1000元。
7、严禁擅自更改技术条件、缺陷品通知单、工艺路线单、检验记录、入库单等质量技术文件,一经发现,给予责任人100-200元罚款。
第六条加强工序过程的质量控制:部门分管质量的领导、过程检、终检员应严格把关。渗碳前的螺伞必须倒角,轴承烘套严禁用火焰,否则,计扣责任部门每次100元。
第七条凡错漏下零件目录、材料、生产准备计划扣责任部门100-200元。
第八条凡产品出厂后用户反映无装箱单或漏发件扣责任部门100-500元。为确保巴氏合金轴瓦等外购件完好交付用户,外协处、供应处、检计处、经营处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物质到厂后重新包装、固定,并填写我厂标牌,如有失误则扣相关处室的责任者200-1000元。
第九条各分厂施工员、采购员、外协员无权在路线单上签字,违反规定按100元/次计扣。
第十条供应、外协、采购必须在工厂确定的分承包方运作,遇有困难,需另寻分承包方(含物价)必须请示生产厂长批准,否则计扣责任人每次200元。
1、凡是供应、外协、采购造成回厂返修、报废工厂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含材料、运输、工厂损失费用)责任人负责索赔。采购、外协员对采购协作质量负责,凡是供应、外协、采购物资进厂不经检计处检查,私自投入分厂,一经发现扣责任者每次100元。
2、凡是供应、外协、采购物资回厂后因质量问题影响工厂生产进度和造成重大损失(含整机产品质量)扣责任人100-500元。
3、凡相关部门反映涉及供应、外协、采购回厂物资多次发生质量问题的,质管处会同责任部门进行分析、调查,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因责任心不强发生严重质量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给予下岗处理。
4、协件(A类产品、箱体、轴瓦、包工包料成品、联轴器等)均需有书面技术协议,回厂应有外协检验记录、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凡产品(零件)在库房或生产现场因运输或保管不善而造成零件遗失、严重锈蚀、碰伤责任部门扣每次100元。
第十二条千元以上的设备、刃具等质量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通报职能部门,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报职能部门、生产厂长。凡违反此项规定的扣责任部门100-200元。
第十三条凡经判定报废的零件立即放置隔离区,每周定期由责任部门送交废品库;如另作它用(工装、闷头等)必须办理手续,否则扣责任部门200元。
第十四条零件投入装配前须入库,凡未入库或未办假入库手续而投入装配则扣责任部门100-200元。
第十五条研究所须对外来图纸进行方案复审,凡发生关键件报废或整体方案错误,按1条款执行。
第十六条凡第一次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未及时纠正,重复生产时出现同样问题,则扣责任者100-500元。
第十七条凡是新品开发、试制产品对研究所及设计人员暂不考核。
第十八条售后服务人员(含部门委派人员)必须书面详细反映服务情况(产品制令、出厂日期、具体服务内容等)分析问题发生原因,分清双方责任,报检计处、质管处,否则不予报销,对服务中发生费用必须请示生产厂长确认,对方出具回执方可。质管处根据售后服务处提供的情况介绍通知相关责任部门,责任部门必须认真对待,分析问题,提供书面信息(含让步单凭证),有利于质管处查清责任部门,逐级审批处理。
第十九条外部损失赔付:
1、凡99年7月1日之前赔付纳入责任部门的成本考核。
2、凡99年7月1日之后赔付:
≤1000元扣责任人200元
1000-5000元扣责任人400元
5000-1000元扣责任人600元
1000元以上扣责任人1000元
第二十条造成重大质量事故,责任部门领导除书面检查外,一次性罚款200-500元。
第二十一条凡在一个季度内发生两起重大质量事故损失均在5000元以上的或一起10000元以上的质量事故的责任人进行离岗培训;凡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质量损失或造成极坏影响者,一经发现给予下岗处理。
第二十二条凡受过各种质量处罚的部门领导和责任人,在处罚后的工作中利用职权刁难或有报复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下岗。
第二十三条损失费用计算公式:
1、报废损失=材料费+全部工时×30元/小时
2、让步损失=让步工时×30元/小时
3、分承包方造成损失=正品价值或材料费+工时×30元/小时
4、出厂产品损失=差旅费+天数×40元+“三包费”
第二十四条其他未作规定的参照有关条款和工厂有关规定等执行。凡以前发文与本文件内容相抵触的,宣布作废,以本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属质管处。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1999年9月执行。
第三章: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为加强对质量事故的管理,严格执行“三不放过”(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者未分析不放过,质量事故的危害性未分析不放过,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未分析和制订不放过)的原则,增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认真执行我厂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工艺纪律,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以保证产品质量,减少和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提高我厂的经济效益。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二十八条质量事故的定义:
凡设计、工艺、生产制造(运输、储存)检验等过程中,因以下原因造成成品批报废、成批返修、降低等级或降价处理、退货、索赔,对用户造成不好影响或影响生产计划和质量指标完成的称为质量事故。
1、图纸、工艺错误。
2、生产指挥错误。
3、违反工艺纪律。
4、操作不认真负责。
5、检验员漏检错检。
6、设备故障、仪表仪器失准。
7、材料混杂或发错。
8、运输保管不善。
9、管理不善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10、工装制造质量及工装管理不善。
11、根据经济损失和影响大小,将质量事故分为以下三类:
12、重大质量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
13、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或退货索赔经济损失达2万元以上。
14、出口援外产品、造成退货或受到索赔并已造成不良影响。
15、对用户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16、因质量事故造成工厂不能完成月、季或年度生产计划和质量指标的。
第二十九条较大事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事故:
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或退货索赔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的。
废品或返修工时在20小时/批以上的。
因质量事故造成分厂完不成月份、季度计划或质量指标的。
第三十条一般事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事故:
1、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或三包费用1000元以上的。
2、废品或返修工时在50小时经上的。
3、虽不符合上面两条,但有下列情况者:
1)、机加工:成批生产的关键件的关键尺寸3件以上不合格。一般尺寸5件以上不合格;或成批生产的一般件10件不合格以上情况虽可回用,但影响性能或个观使用的。
2)、铸件:主要件重量在200千克以下、或成批生产20件不合格的。
3)、锻件:与机加工件相同。
4)、热处理件:经热处理的零件(包括工装零件)出现成批开裂、硬度不合格,碳和氮化不合格产生严重变形,而使零件无法返修,或虽返修但影响零件的质量。
第三十一条质量责任:
1、由于图纸(包括工装、二类工具设备等)工艺文件标准错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图纸尺寸差错:设计和尺寸标注的错误,质量责任设计人员承担70%,审核人员承担30%。抄写错误,由描图员承担70%,校对承担30%。
2、工艺出现差错:经首检发现,其质量责任由工艺员承担90%。操作者(四级以上)承担10%。如工艺出现差错虽经首检未发现和防止,其质量责任由工艺承担70%。检查员承担20%,操作者承担10%。如操作员发现错误,提出异议未被接受,操作员不承担责任。工艺员承担的70%中,工艺编制设计者承担60%,审核者承担30%,会签者承担10%;描图抄写错误,描图员承担70%,校对承担30%。
3、操作者造成的质量事故:
1)、操作者不执行“三按”、“三自”和首检、交检制度或工作不负责所造成的事故全部由操作者本人负责。
2)、在师付指导下操作的徒工,造成的质量事故,由指导的师付负全部责任。
3)、尚未取得操作证的徒工,在无师付指导的情况下,受命于领导各管理人员下达的与本人技术不相称的操作指令进行作业,造成的质量事故,指令者承担70%,徒工承担30%。
4)、因不执行文明生产所规定的制度,导致零件成批磕碰,锈蚀的,由当事人负责。
5)、由于仪表(包括热工)量具未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事故者负30%,责任,工具室负30%责任,仪表组(计量组)负40%责任。如无工具室的`单位,操作者和仪表组各负一半责任。
6)、操作者在生产中发现工艺问题,避免了损失,应有奖励,可做为合理化建议申请计奖。
4、检验人员图纸造成的质量事故:
1)、检验员首检错误造成质量事故,由检验员负60%责任,操作者负70%责任。
2)、零件完工检后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下道工序发现上道工序不合格而造成事故者,检验员和操作员负一半责任。
3)、检验中未巡检或巡检错误造成质量事故,检验员负责制30工期责任,操作者负70%责任。
4)、整机出厂后发现质量问题致用户退货、索赔、返修等造成的质量事故,检验员和操作者各负一半责任。
5)、量具和仪表不合格检验员应予封存,如交分厂使用造成的质量事故由有关检验员负全部责任。
6)、由于检验员检测不及时,影响热处理质量而造成事故(分厂应提前与检计处联系),检验员负90%责任,热处理负10%责任。
5、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质量事故:
1)、因领导(包括厂领导)错误指挥或管理人员错误下达产品指令(包括不具备生产条件而强令下达生产指令),指使操作员违反“三按”要求,造成的事故或管理人员承担70%,操作员承担30%责任。如操作员提出异议未被接受,由指挥者负责。
2)、因管理混乱或管理员不重视质量,工序完工不交检造成的质量事故,由当事人承担70%,分厂领导承担30%。
3)、因管理混乱或管理员工作失误造成发材料(材料必须有手续,无手续按错发处理)、毛坯、零件或外购等质量事故,由库房或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6、凡采购员因工作失误,采购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标准件和外协员外协的毛坯、零件或工序无合格证,且不合格未经检验就投料,造成质量事故的,由采购员、外协人员承担60%责任,投料者承担40%。如已交检,检验员工作失误,判断为合格造成事故的,由采购员或外协人员承担60%,检验员承担40%。
7、产品完工未检验开出合格证,分厂就交经营处入库供货,造成用户退货,索赔和返修等质量事故。由分厂和经营处各承担一半责任,并追查有关领导责任。
第三十二条工装问题造成的质量事故:
1、工装制造不合格、检验时误判为合格,由此造成的质量事故,由工具处承担50%责任,参加验证的检验员承担10%,工装使用部门和工艺处的有关人员各承担20%责任。如验证不合格,制造工装经济损失由工具处负担70%,检验员承担30%。
2、使用工装的操作员如使用、保管不当使工装损坏或降低精度造成的质量事故,由操作员负责。
3、工装运输过程中损坏造成的质量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4、已验证的工装,在库房保管不善,致使工装损坏或精度损失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保管员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设备故障造成的质量事故:
1、因设备大修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未维修好就交付使用造成的质量事故,由维修人员承担70%,检验员承担30%;小维修人员未维修好就交付使用造成的质量事故由小修理人员负责。
2、因操作员对设备使用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故障而出的质量事故,由操作员负全部责任。
3、明知设备有故障停用,如操作员擅自自动用造成的质量事故,由操作员全部负责;如管理员错误指挥造成的质量事故,由指挥者负70%责任,操作规程员负30%责任,如操作员事先提出异议未被接受,由指挥者负全部责任。
4、设备到大修期,由于种种原因未大修而继续使用,由主管厂领导、设备处主管处长和分厂领导共同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包装运输的质量事故:
1、因包装不好,运输和保管中包装箱损坏造成的质量事故,包装工承担70%,检验员承担30%;如未交检,则包装工负全部责任。
2、运输过程中因工作失误造成产品质量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五条质量事故报批办法:
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先检验员开出不合格品单,或报废单,并及时通知分厂领导(或质量管理处)。
第三十五条分厂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判断,是否构成质量事故;如已构成质量事故,分厂质管领导小组应会同责任班组的组长和质管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事帮进行分析;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明确原则,明确责任,找出原因和制定预防措施,如事故责任不是分厂,则检计处质量信息员填写信息传递反馈单,并责任处室;责任处室质管领导小组按前述的办法进行处理。
第三十六条由责任部门的质管领导小组在一星期内填写“质量事故分析报告表”,一式三份;根据本制度处理规定填写好处理意见,转交检计处签署意见(对事故情况予以证实);再转交质管办,质管办接到报告表后于5日内代表厂部签署最终处理决定后,再将报告表返回检计处和责任部门各一份,另一份质管办留存备查。
第三十七条较大的质量事故的处理由质管办送交总工程师或厂长处理决定;对于重大质量事故,总工程师和厂部视情况召集厂全面质量管理委员会研究作出决定。
第三十八条质量事故的处理规定:
1、凡产生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到20190元者,扣发当月奖金和下浮一级工资半年;20190元以上至50000元者,扣发当月奖金和下浮一级工资一年;50000元以上者,扣发当月奖金和下浮一级工资一年外,赔偿经济损失0.2%;以上情况除经济处理外,根据情节轻重和后果并给予其他行政纪律处理。
2、凡产生较大质量事故的责任感者,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上至5000元者,扣发当月奖金和下浮一级工资二个月;5000元以上至10000元者,扣发当月奖金和下浮一级工资三个月;
3、凡生产一般质量事故的责任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包括至500元,但定为一般质量事故的)扣发一个月奖金;1000元以上至20xx元者,扣发当月奖金和下浮一级工资一个月。
第三十九条注意事项:
1、凡有关的生产部门、管理人员或检验部门及人员,违反国务院“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中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上级部门已按“条例”进行处理的,不再按本制度另作处理。
2、操作者、检验员、管理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如实反映质量事故真相,凡弄虚作假、夸大、缩小和隐瞒事故,推卸责任者,加倍处罚。除经济上予以制裁外,视情况轻重,给予不同的行政处分。
3、质量事故的责任必须落实到人,不得含糊地定“小组”“检查站”等,填写清楚缺陷单和事故分析单,并注明清楚事故由哪一道工序引起。
4、事故累计损失价值系指造成报废的本道工序和以前各工序之和乘件数之积再加材料费用之和。作回用处理的事故损失只按本道工序工时计算损失。
5、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的款数,除赔偿费由财务处归入成本外,扣罚的奖金和下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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