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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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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管理规定(精选24篇)

用车管理规定 篇1

  一、 目的

  为了规范车辆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控制办公用车成本,保障各部门办公用车的顺利进行,结合《XX集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员工。

  三、职责

  此规定由公司行政部执行实施。

  四、车辆调配、调度及申请

  (一)公务用车由行政部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接受派车申请和要求,并对派车出行信息进行详细登记。未经行政部批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安排使用车辆

  (二)公司公车主要用于员工外出办理公务,公司公车一般不用于办理个人私事。

  (三)公司各部门有关人员公务外出需用车时,须向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派车单”,经所在部门经理审批后,送交公司行政部统一安排。

  (四)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接到部门或个人用车申请时,应按确保公司领导用车和会务、接待用车,积极安排公务用车,及时、合理调度车辆。因故不能按时派车应及时向相关人员说明情况。一般情况下,市区范围内用车提前一天申请,出市区用车提前两天申请。遇有紧急用车,无法及时填写“派车单”的,应由用车人所在部门经理提出用车申请,并且在事后应补办手续。出省车辆、因私用车和车辆外借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派出。

  (五)公司现有车辆不足以保证大型活动接送需要、须向外租借车辆时,应由行政部提出申请,报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六)公司公车的有关证件及保险事项由行政部统一办理,相关证件由驾驶员保管。

  (七)行政部应严格控制公车的各种费用,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八)公司公车由专任司机驾驶,司机要及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等工作,每周对自己驾驭的车辆进行检查一次,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行车安全。

  (九)遵守交通法规,不准疲劳开车,严禁酒后开车。如系违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司机要承担全部责任。

  (十)回到公司后,司机要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场所; 未经调派,司机不得私自将车辆开出公司外。

  五、车辆维修

  (一)汽车日常维修、保养及添置配件、工具等,由司机填写《维修申请表》交行政部车辆负责人审核,并按流程审批,按公司要求,到指定的维修厂家(或特约维修点)维修和购置。

  (二)汽车维修或保养完成后,要由司机验收、车辆负责人复验

  附表1:XX公司用车申请表

  附表2:XX公司派车单

  附表3:XX公司行车记录表

  附表4:XX公司车辆维修申请表

用车管理规定 篇2

  第一章:总则

  1、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车辆使用程序

  公司车辆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各部门公务用车,需按车辆使用程序。

  1、提前申请:用车部门(人)估计用车时间超过二小时的,应提前半天提出申请,估计用车时间超过半天的,应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如遇紧急用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2、公务用车均须事先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具体说明“用车事由、出车时间、地点、估计用车时间,以及出车前后公里数”等内容。

  3、审批程序:用车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报部门领导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按申请时间的先后统一调配车辆,临时用车的,由行政人事部根据车辆的空闲等具体情况,另行安排。

  4、行政部将《车辆调派单》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车辆调派单》予以出车。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临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5、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三人以上)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2、接待业务贵宾、外事活动以及需接待的其他重要客人。

  3、紧急文件交换及领取、递送机密件。

  4、其他紧急公务用车。

  第四章:专职司机要求

  1、车辆驾驶人员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2、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3、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4、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5、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定时清洗车辆,保持车内内饰清洁。

  第五章:车辆管理

  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

  与出险索赔由公司行政部管理,专职司机负责具体实施。

  1、公务车辆一律用公司统一办理的加油卡加油,现金加油产生的票据公司不予报销。若有紧急情况需临时现金加油,应事先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同意。

  2、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3、车辆行驶证,由公司专职司机负责保管,车辆钥匙每次使用完后交由行政部保管。

  4、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5、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保养需在正规4S店进行,若有紧急情况需临时维修,应事先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同意。

  第六章:消费报销

  车辆维修保养、过境/过路费、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发票统一根据公司的财务报销制度报销。

用车管理规定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行为,确保安全行车,现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布如下:

  一、管理及使用原则

  1、局机关车辆,实行局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办公室要严格派车制度,并确定一名车管人员。任何个人不得直接与驾驶员调度车辆,不经同意擅自用车的,一切责任自负。

  2、局机关车辆,原则上保证局领导公务用车。局领导公务用车应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在用车紧张的情况下,办公室应按照接待上级或参加省市局会议优先、急事急办优先等原则,统筹安排好车辆。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需要现场处置的用车应予以重点保证。

  3、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局领导公务用车应提前通知办公室车管人员安排车辆,填写《派车单》。特殊情况来不及开《派车单》的,事后可补办手续,但用车人应事先电话告知车管人员。

  二、用车范围及派车方法

  1、局领导公务用车,由局办公室车管人员统一安排。

  2、节假日期间值班需用车的,由带班局领导直接调用车辆。

  3、各股室有急事或领取物品需派车的,办公室应征询其他股室意见,尽量一次多办事。

  4、申请用车单位需填写《派车单》,由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长签批,局长同意后交驾驶员到财务股领取油票。

  三、驾驶员工作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驾驶技术,加强职业道德学习,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做到随叫随到。

  2、凭《派车单》出车。严禁酒后驾车,禁止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执行任务外出车辆要停放在安全位置,保障车辆安全。

  3、爱护车辆,坚持平时勤保养,勤检查;出车前一定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故障及时排除,确保行车安全;随时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和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四、安全责任

  1、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被罚款,单位不予报销。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与责任大小,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乃至停止驾驶工作等处理。

  2、不严格执行派车制度、为个人或他人私自出车和开车办私事的,驾驶员承担由此造成事故的一切费用。

  五、其他规定

  1、驾驶员凭《派车单》按月报销,领取出差补助。驾驶员出差单由办公室车管人员审核,报局领导签字后,再按财务规定程序审批报销。

  2、车辆维修保养、购置配件按照市局规定办理;对超额维修保养与购置配件的,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由办公室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3、驾驶员负责办理车辆保养、保险、年检等手续。 各工商所、直属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用车管理规定 篇4

  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日常管理

  1.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并定期指派专人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办公室主任申请调派,主任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对于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去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对于不按规定办理申请的,不得派车。

  二、车辆使用管理

  1.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

  2.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5.使用者应将车辆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使用者赔偿损失。

  6.在不影响公务情况下,酌情满足员工因私用车要求。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 ,并需经办公室主任核准。使用者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私人负担。

  三、车辆保养管理

  1. 驾驶人员要爱护车辆,精心保养,使车辆保持良好状况。如需维修,由驾驶人员提出维修申请,要货比三家,选择质量好价格低的汽修厂进行修理或在公司指定的维修点修和更换汽车零配件,并做到提前电话汇报,且将换下的废弃零配件保存,由公司统一回收,统一处理。在支付维修费用的同时,应要求维修点必须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并提供相对应的零配件明细单。特殊原因也必须事后补报,以备公司备案核查。

  2.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xx元时,应与车管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3.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或车管专人负担。

  四、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办公室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再向办公室主任报告。

  五、车辆用油管理

  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账,不定期核算,抽查,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驾驶员或办公室人员做好油卡记录,油卡由办公室管理登记。公司车辆一律凭卡指定加油站加油。

  1.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公司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2.车辆使用者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地运营。

  3.车辆油卡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车辆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

  3)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或用指定油卡为其它车辆(含外来车辆)加油,一经核实,将给予当车驾驶员一定的经济处罚,如遇到特殊情况,应报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4)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余地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六、车辆行驶里程管理

  .1.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2.办公室每月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总经理,并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并停止其借用权利。

  南京格色尔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二Oxx年十二月

用车管理规定 篇5

  一、公务用车制度

  1.在荆门市内公务用车时,直接由行政部调派即可。同情况下如有两方需同时使用车辆,同线路时可合并使用。

  2.在荆门市外公务用车时,必须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经各部门批准后,由行政部调配安排。在外地公务用车所产生的费用,由用车人自行先垫付,回公司凭发票报销。

  3.公务出行,近距离的,非考虑安全因素或者急迫的,在公共汽车等能达到的地方,要优先使用公交车等公共交通系统。尤其是不能因为公司没有安排公车就不去办理或拖延办理公务。

  4.在公共汽车不到达的地点,事情紧急,公车又调派不过来时,经上级领导同意,可以乘坐出租车,

  凭乘车发票实报实销。

  5.凡外出乘用公车以外的出行方式,都应填写《人员外出单》,并凭此单作为报销凭证。

  6.车辆驾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对于特殊情况需要自己驾驶时,必须经总经办批准。

  7.车辆驾驶者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严禁酒后开车。由于违反交通规则(包括不按要求停车)导致的交通事故、违章处罚、损毁、失窃等,应由驾驶者负全部责任。

  8.公务用车不得擅自开回家,公事办完后车辆必须将车停放在公司大院内,钥匙交还行政部,第二天上班再从行政部处拿钥匙。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二、高管用车制度

  1.公司为特定中高层员工配备专门使用的车辆。专门配备的车辆在一般情况下由专人使用,但特殊情

  况公司需要调用时,也必须根据公司要求统一调配使用。

  2.公司为高管办理油卡,每个月给高管私人油卡补助500元,由私人保管,用于正常公务。

  3.高管所配车辆因私使用时,若是每日上下班私用,下班上班之前必须在记录表上记录好公里数,算出每日下班私用公里数。月末统一按照公里数平均耗油量结算,所产生的费用由高管支出。高管所配车辆因私长途使用时,应先告知总经办,公司司机应先行把油箱加满后,转交给高管,在车辆归还得同时,高管必须保证油箱是加满状态。

  4.高管所配车辆因私使用时,如有交通电子违章或交通事故记录,处罚时由本人承担。

  三、车辆维修及保养

  1.车辆维修和保养应提前告知行政部。

  2.车辆维修所产生费用在100元以下,需经过行政部允许后由领队和行政部专人陪同下进行维修。100

  3.司机应保持每天车辆内外的整洁,要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好简单的车辆故障。

  四、司机管理制度

  1.司机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注:车辆停放时,车头必须朝

  2.每次出车前必须填写好《行车记录》,每月末上交总经办审查。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气压、油及

  3.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车内不准吸烟,

  4.上班时间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到指定的休息室或车内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

  5.司机对行政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

  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行政部并说明原因。

  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大院内,不准私自用车。

  8.司机在出车的情况中,如有电子违章记录,处罚时由总经办商讨决定。(注:每天必须填写行车记

  9.司机未经总经办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一经出任何事情,后果自负)

  10.司机休息应遵守28天上班时,双休若无工作,可照常休息。加班填写加班申请单,超出28天,按

  五、车辆日常管理和费用管理

  1、车辆日常管理: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部建立车辆档案。指定专职人员记录车辆信息,以便于对车辆

  2、车辆费用管理:

  (1)加油费:公司车辆日常油费实行油卡充值,每次充值时需事先提出申请,并附交上一充值周期

  (2)保养维修:需要保养维修时,提出保养维修申请,到专业汽修单位妥善保养维修。

  (3)过境费:采用一事一报方法,及时报销过境费。

  (4)罚款:因公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如因违法违章导致的扣分罚款,无特殊

  (5)其他费用:

  公司高管人员可申请使用公司车辆自驾探亲。需要高管人员需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

  (6)司机出差补助:按照公司员工统一补助制度办理。

  六、其他事项

  1、公司员工驾驶车辆要遵守国家的交通法律法规,严禁无驾驶执照的员工在任何情况下驾驶公司车

  2、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使用人员应该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条款操作,挽回或减少损失。

  3、为鼓励安全驾驶,专职驾驶员年度无责任事故,奖励每月50元,无任何事故,奖励每月100元。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湖北莫愁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部

用车管理规定 篇6

  为了规范车辆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控制办公用车成本,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车辆(除领导用车,特定专用车)由车队办管理。

  2.各部门因公需用车辆,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提前到车队办管理室和车队办签批后与出车司机联系,未经批准,司机不得擅自动用车辆。

  3.如遇特殊情况, 领导可直接使用车辆,当班司机必须做好行车记录,事后向车队办汇报。

  4.凡公务用车,要严格遵守用车时间以免影响其他工作安排。

  5.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安排用车:

  ①催办呈报紧急公文,护送人事档案或机密级重要文件的。 ②财务人员到银行解款数额超过万元以上的。

  ③接待上级领导、客人、外宾的。

  ④提取数量多,重量大的公司公用物品的。

  ⑤其他特殊情况的(如急诊;工伤等)。

  6.因公用车到外地, “用车申请单”上须填清用车的天数,经办公室主任签批后,再由总经理审批方可用车。

  7.车辆外出,司机应自觉接受门卫保安队员的检查。 8.未经车队办和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准私自使用车辆,用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乃至损坏车辆的,由当事人自负,并根据性质程度给予处罚。

  9.车辆保养与检查:

  ①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由车队办送公司指定车辆保养公司定期保养一次。

  ②每星期由车辆保管司机负责清洗一次,天晴车辆必须保持干净、整洁,车内没有异味。

  ③车辆长期闲置时,每周由车队办指定人员发动一次,温车5分钟。

  10、驾驶人注意事项:

  ①出车前驾驶人员应对车辆安全做好检查,各种证件带齐,做好出车登记,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随时调遣。

  ②凡无照驾驶者,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③无照驾驶发生车祸,全部赔偿由驾驶人自行负责。

  ④有照驾驶因操作不当发生车祸的,有驾驶人自负责任。 ⑤物料和行李箱,不得放在车辆椅座上。

  ⑥运输精密仪器设备须放在椅座上时,应事先垫好衬物。 ⑦驾驶人不得酒后驾驶,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罚和解聘。

  11. 油费控制:按实际里程数,每月供应油卡数额,节约用油。

  12.节假日及下班时间,公务车一律在公司内停放,任何人不得将车辆开回家中。

  13.因超速、超车、任意停放等各种违反交通规则的处罚,罚款由驾驶人自行负责。如果指定驾驶人把车随便交由他人驾驶发生违规,车损等并致使罚款和损失者,则由指定驾驶 人负责全额赔偿。

  14.使用车辆和交换车辆应办的手续“①在行车登记本上登记,填里程数,然后交车。②将车交换以后,请车队办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在登记本上注明,由办公室主任查核签字。 ③办公室检查完毕,在登记本上及派车单上签字,驾驶人才可将车开进车库。④公司车辆不明费用和保养项目,经由办公室和车队办审核签字后交由财务会计进行核查,方可发给费用。

  15.奖励与惩罚:

  ①公司车队办和办公室对所有市级进行考核,对于全年未出交通事故,勤俭节约的,给予奖励。

  ②办公室和车队办每月对公司所有司机和车辆进行安全、交通法规车辆清洗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的等级将作为发放奖金的依据。

  ③司机肇事后畏罪潜逃的,除请司法机关缉办外,并既予解雇。

用车管理规定 篇7

  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减少用车费用和降低公司成本,本着安全、节约、有序、高效的原则,更好地为公司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特拟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的业务办公用车。

  三.权责单位

  1.公司车辆由办公室调度,主管人员管理。出差及业务用车应向主管人员登记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襄樊市需由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四.用车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经理以上人员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记录、申请。

  2.主管人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如公司车辆一时调配不开,到主管人员登记申请批准后方可打车外出。在发票上要注明始点和终点及所办事宜否则不予报销。

  3.员工因私借用公车,需经办公室同意,并经总经理签署派车单后,主管人员方可派发车钥匙。交还公车前必须保持车辆整洁、外观无损伤、车况正常,并按行驶里程计收油费。

  4.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主管人员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调派。

  五.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下班后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存车地点存放,任何车辆不准随意更换存车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报主管人员并请示主管领导批准。

  2.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3.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4.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主管批准。

  5.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6.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7.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8.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9.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10.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2.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3.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4.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15.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16.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17.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18.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19.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20. 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21.个人形象 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22.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23.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24. 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2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6.本制度经人事主管人员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主管人员对其负有解释权。

  第四章 行车纪律及驾驭员管理

  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经常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7.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10.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11条 公司员工乘车时在车内不准吸烟。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11.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12.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有要事确需离开公司时,要告知主管人员负责人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主管人员报到。

  13.司机对主管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14.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主管人员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15.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传呼机或手机。对公司领导或主管人员负责人的传呼,应尽快复机。

  16.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7.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18.司机应对各级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保密。

  19.主管人员负责人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表扬、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20.违规与事故处理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警告,罚款或开除处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4)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公司主管人员。如属小事故,可进行处理后向主管人员报告。

  (5)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

  (6)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

  第五章 附则

  1.主管人员将定期抽查车辆的停放情况,如发现车未按指定地点停放或无出车安排时车辆不在场,按照规定对司机做出处理。

  2.私事用车时,其停车费、公路桥梁收费一概由使用者自负,对于因私事使用车辆造成事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除了保险公司的理赔外,其实际费用与理赔之差额,由使用者承担,且其他责任由使用者自负;

  3.用车审核流程:

  (1).因公司业务使用车辆时,提前填写《用车申请单》,经上级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交主管人员统一调配车辆。

  (2).节假日或上班时间外车辆的使用,应书面或电话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始准调派,但第二天必须补交《用车申请单》,并由总经理在“行车记录表”的“备注”栏签字。

  4.出车

  (1).司机应爱护公司车辆,每天清洁车辆和出车前保养,检查车辆油料、有效证件、水位等使用情况,保证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及行车安全。

  (2).主管人员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及用车的合理性安排出车,同意出车后,主管人员应在用车人填写的《用车单》上签字,并将《用车单》交出车的司机。

  (3).司机接到《用车单》后,随用车人出车。

  (4).每次出车前,应认真详细地填写《行车记录表》,核对内容,应将驾驶人员,用车功能,实际出车时间和起始公里等内容准确填写,并得到用车人的确认,填写时字迹不得潦草,更不得弄脏、丢失。

  (5).车辆行驶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因违章造成的各种罚款,由当时的驾驶人员负全部的责任。

  (6).因车辆停放、保管不妥导致车辆被盗、毁损而造成的损失,由当时的驾驶人员承担所有责任。

  (7).车辆须保持干净整洁,每次使用车后,要主动打扫清洁车辆,保持公司良好的形象。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固定停车场,并将车门锁妥,填好《行车记录表》。

  (8).出车回来,所有驾驶该车的人员均要如实填写《行车记录表》,并交回主管人员主管或者主管人员主管授权的其他人员. 主管人员主管负责对《行车记录表》各项内容予以审查,并于每周将此表汇总上交公司统一的档案库。如《行车记录表》资料不全、不实,公司将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罚。

  5.车辆维修及保养

  (1).公司车辆统一由主管人员保管,出车途中由司机负责保管。

  (2).车辆的保养、检修、年检和养路费、保险费的缴纳及其办理相应手续,保险事故的索赔由主管人员负责,并由司机协助办理。

  (3).车辆如未按时办理年检、缴费[税]、保险等其他相关手续,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罚款,由主管人员负责。

  (4).车辆的附带资料如保险单、年检资料等,除行驶证、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卡由各使用人随车携带外,统一由公司统一档案库保管,不得遗失。

  (5).车辆损坏,须填好《车辆维修申请单》,说明损坏原因和损坏程度,经主管人员同意,方能到定点专业修理厂进行维修,如需大修时请示副总经理同意方可进行。 如果属人为损坏,由导致损坏的人员承担相关费用.

  (6).车辆去修理厂维修前,司机应提出应修处和所换零部件并事先谈好价格。维修时,要求该车的司机必须在场,看着自己车子的修理,发现问题及时向修理厂提出。换零部件时,零部件自己购买。

  6.对司机要求和考核制度

  (1).司机必须服从安排调配。积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有较高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及严格的纪律性。

  (2).司机不得多填或少填《用车单》中的起始公里数和返回公里数,允许的误差不超过1Km,如发现多填或少填的里程数超过1Km,则按多填少填的公里数,每公里罚款20元处以罚款

  (3).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防判决不是我方司机的主要责任时,扣发当月工资的20%,如事故的主要责任在我方司机时,由司机承担所有的责任;

  (4).司机在出车途车中,不得用车办私事等,一旦发现上述情况,将严肃处理。

  (5).司机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熟悉行车路线,保证公司正常业务用车并降低车辆的费用。

  (6).司机要注意休息,没有特殊工作上的需要,不易睡觉太晚,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5.7节约用油,降低消耗。司机要控制空调的使用,规定冬季用车时不开空调,天气不十分炎热和长时间等人办事时,司机不准在车上开空调,因此公司按照每部车不同情况限量用油,控制修理费用,并实行节约奖励、浪费罚款的规定。

用车管理规定 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生产现场标准化作业,规范检修作业行为,使检修工器具、工具柜、工具房、各设备部件等定置摆放整齐,做到标准高、质量优、工艺细、环境美,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作业的定置管理。

  第二章 定置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三条 地面分界:

  (一)划定界限分检修区域、通道区域和格栅区域。

  (二)根据现场工作场所的需要划定区域。

  (三)分界线进行清晰地标记。

  (四)维持分界线的清晰和不退色。

  (五)对于检修区域有厂内公路以及其它有可能通过机动车辆的区域应明确划分行人通道和机动车道,如禁止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用清晰的标志注明“禁止通行”,并用标示牌指明绕行路线。

  (六)机动车通道和人行道留有充分的宽度保证自由通行。

  (七)禁止使用高光泽的油漆作地面分界的材料,使用统一的分界标识。

  (八)划线根据用途的不同分为“警戒线”“禁止阻塞线”“防止碰头线”“防止绊跤线”,分界线的宽度统一为100mm,所使用的颜色为黄色,色标号为Y100。

  (九)在消防设备区域检修,消防设备附近涂刷“禁止阻塞线”。

  (十)在开关附近检修,开关下划分 “禁止阻塞线”。

  (十一)“禁止阻塞线”区域应保证配电柜门、抽屉开关全部打开状态时而不被阻塞。

  第四条 检修区域定置管理

  (一)主重要设备检修要绘制定置管理图。检修班组技术员绘制定置图,定置图上要标明各区域荷载,定置图的绘制应考虑物件重量、作业面积、工艺要求、安全通道等条件,在定置图上明确所有重要设备、拆卸的重要部件、工具柜、移动检修休息间等所在的具体位置、垫层级别及垫层要求。

  (二) 检修区域存放的物品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主要交通道路,用黄色线条对该区域进行画线, 拆卸下来的设备、零部件摆放做到横成行,竖成线,并用标牌标明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对于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安全以及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物品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存放。

  (三)在厂区室外临时存放大型物品时,必须存放有序,排列堆码整齐。

  (四)以划线的方式规定出检修用车辆的存放点。

  第五条 设备定置管理

  (一)设备周围留有检修维护及运行操作人员的通行场地,使维修者、操作者能安全出入。

  (二)符合安全文明生产及标准化检修的要求。

  (三)主重要设备检修各部件根据定置图要求摆放。

  第六条 生产现场定置管理

  (一)所有的生产现场不准存放闲置设备、材料、工器具及杂物,尤其是通道处。

  (二)生产现场有主重要设备检修工作,必须使用围栏整体或间断隔离(间断隔离要用安全警示带 连结成一个整体)的方法将检修区域与场所隔离开,并在检修现场明显位置放置设备安全标识及检修工艺牌,并粘贴相关内容。

  (三)现场备件的摆放 :检修现场要用的设备、备品备件定置摆放在指定区域内,并做好标识,标识字迹清晰、工整、内容真实。备品备件应按其结构特点合理采用摆放方式,防止在存放过程中发生变形。易锈蚀及精度要求较高的备品备件应做好防腐、防尘工作,防止出现锈蚀、磨损等性能劣化情况。

  第七条 现场工具柜定置管理

  (一)设备、材料、工器具及消耗品,分隔管理。

  (二)如在休息间存放物品时,摆放整齐有序,根据功用的不同,分区存放并进行标识,在各功能区 之间预留足够的安全通道。休息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

  (三)在工具柜内存放物品时,备品、工器具和消耗品按照用途、种类及规格分类存放,摆列整齐 划一,对存放的各类物品进行标识。工器具使用完毕后,应摆放回原位。

  (四) 在现场货架上存放物品时,对小型备件及各类螺栓分开存放,排列有序,对存放的各类物 品进行标识。

  第八条 油品的存放。

  (一)新到各类油品专桶专用,标明牌号及到货时间,分类储存在指定地点,检修完后及时清理出 现场。

  (二)回收的废油存放在指定地点,废油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与新油桶及其它种类的油桶混用。

  (三) 润滑油应分类摆放或存储在指定地点,设立标识。

  (四) 油品储存应做好防潮、防尘措施,取油完成后及时封盖,防止油品变质。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用车管理规定 篇9

  一、外来物品出入厂

  1、供货商自带物品进厂、供货商送货后空车、送货后拉走循环使用的物品、退货、换货等。 入厂:门卫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供货单位、车号、司机、入厂时间和非送本厂的物资品种及数量。门卫签字后,将“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交供货商。

  出厂:1) 供货商自带的物品出厂或送货后空车出厂必须出示“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相符后,放行。

  2)循环使用的物品(如酿造车间的盐酸、甲醛空桶等),由供应部报保卫处备案,供货商运走这些物品时,门卫可凭有物品发出部门盖章的“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放行(第三联需填写出门物品名称、规格、数量)。

  3)退货或换货

  ① 由供应业务员列出退货或换货物品,填写“出厂物资清单”并加盖部门章,然后持清单到企管部开具“公司物品往返凭证”,该凭证填写退货或换货物品的品种、数量及规格或预定返厂时间,供应业务员留存第二联,供货商凭第三联出厂,门卫核对票、物相符后,放行。

  ② 换货的物品返厂时,由门卫填写“进厂车辆登记表”,将第二联交送货人,收货部门收取“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并交供应业务员,供应业务员将该联与原留存的“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二联合并,表示物品已换回。

  ③ 供应业务员于每月16日根据已合并的“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和“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二联汇总已返厂的换货物品的品种和数量,并将汇总单和已合并的两联凭证报企管部。

  ④ 企管部根据汇总情况和“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一联查对未换回物品。

  2、外单位承担的基建、设备改造等施工项目有关物资,项目相应管理部门将项目工期(期间物资出厂有效)到企管部备案

  入厂: 1) 由门卫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单位、车号、司机、入厂时间、相关物资品种数量,门卫签字后,将“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和第三联交厂商。

  2)公司相应的管理部门收取“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登记进厂的相关物资品种数量。

  出厂:由公司相应项目的管理部门列出需出门的物品清单,加盖部门章后到企管部开具出门证,出门证使用“公司独立核算项目专用出门凭证”。

  3、厂商携带自备工具入厂进行检修或校对工作

  入厂:由门卫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单位、车号、司机、入厂时间及厂商自备工具的品种和数量,门卫签字后,将“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交厂商。

  出厂: 厂商出厂凭“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相符后,放行。

  二、公司物品

  1、送外检验、修理的物品

  1)本部门列出送外检验、修理的物品,填写“出厂物资清单”并加盖部门章,经办人凭清单到企管部开出“公司物品往返凭证”,该凭证填写出厂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预定返厂时间,经办人留存第二联,物品出厂交门卫第三联,门卫核对无误后,放行。

  2)该物品返厂时,由门卫填写“进厂车辆登记表”,将第二联交送货人,收货部门收取“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并交原经办人,原经办人将该联与留存的“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二联合并,表示物品已返厂。

  3)原经办人于每月16日根据已合并的“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和“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二联汇总已返厂物品的品种和数量,并将汇总单和已合并的两联凭证报企管部。

  4)企管部根据汇总情况和“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一联查对未返厂物品。

  5)一般出厂修理控制在每周一至周五,特殊情况须提前办理申请手续。节假日突发故障需出厂检验或修理的,可由经办部门开出证明并加盖部门章后出厂,节假日后到企管部补开“公司物品往返凭证”。

  2、送瓶箱、购酒、拉塑箱车辆出入厂

  入厂: 由门卫检查车上物品,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单位、车号、司机、入厂时间、瓶箱规格数量,有非送厂物品的注明物品种类与数量,空车注明空车,拉生啤车登记空桶数量规格,直供剩余酒登记品种数量规格,门卫签字后,将“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和第三联交给司机。

  出厂:1)由EMRP 系统开票拉酒或拉空箱:拉酒客户出厂必须出示“*公司啤酒出库

  凭证”黄联,加盖成品库“*公司—核销作废”章;空箱出厂须出示“*公司塑箱出库单”,加盖瓶箱现场“*公司储运部包X现场出库章”;

  2)直供市区成品出厂:直供司机将IC 卡插到门卫POS机上,门卫根据POS机显示数量查验车上物品数量,两者相符后放行。

  3)生啤出厂,必须出示手工“新益业经贸有限公司啤酒出库凭证”第四联,加盖“新益业经贸有限公司—现金收讫”章;

  4)白酒出厂,必须出示手工“啤酒出库凭证”第三联,出库凭证须加盖成品库“*公司—核销作废”章。

  5)如有销售配送物资,出厂时必须出示由各销售部门开出的“*公司领料—入库单”第三联,其中销售七、八处盖“销售管理中心核销专用3”章,直供部盖“销售管理中心核销专用2”章,其它销售处盖“销售管理中心核销专用1”章。

  6)如果有自带物品出厂必须出示“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

  7)如需从厂内到北库回瓶,须有瓶箱主管或当班调度在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签字,并注明出厂品种、规格、数量,门卫按此查验。

  8)门卫仔细核对,票、物相符后,放行。

  3、厂外库与公司间运物资

  1)公司与厂外库间调运瓶箱,出厂外库时门卫收取由储运部开出并加盖“石家庄有限责任公司瓶箱处北库专用章”的“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三联,进厂时,出示该凭证第二联;出厂时门卫收取由储运部开出并加盖“石家庄有限责任公司储运部包X现场出库章”的“公司物品往返凭证” 第三联,进厂外库时出示该凭证第二联。

  2)车队从北库向公司运原料,出厂外库时门卫收取由储运部开出并加盖“石家庄有限责任公司储运部原料库出库章”的“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三联,进厂时出示该凭证第二联;

  3)从厂外库运编织袋、碎玻璃到公司过磅,出厂外库时门卫收取由相关独立核算部门(其中碎玻璃、外卖洗涤剂袋子由酒糟项目开,其它编制袋由服务中心开)开出并加盖本部门章的“公司物品往返凭证” 第三联,进厂时,门卫收取该凭证第二联。过磅后出厂时门卫收取独立核算部门开具的盖有“石家庄有限责任公司现金收讫”章的“啤酒出库凭证”第三联。

  三、人员自带物品出入厂

  入厂:由门卫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本人携带的物品品种和数量,不允许自带本公司产成品。出厂:1)本人出示“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无误后,放行。

  2)本厂员工借用公司物品出厂,必须出示盖有出借部门章的书面证明并由本人签字。

  四、物资调拨

  入厂:由门卫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单位、车号、司机、入厂时间并注明自带物品种类与数量,空车注明空车,门卫签字后,将“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交给司机。

  1、成品酒出厂

  出厂:开具“啤酒出库凭证”,出厂时凭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 和成品库“*公司—核销作废”章的“啤酒出库凭证”第三联及“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无误后,出厂。

  2、罐装清酒出厂

  出厂:由酿造车间开具“啤酒出库凭证”加盖“*公司—财务专用” 章,出厂时凭“啤酒出库凭证”第三联及“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无误后,出厂。

  3、促销品、包装物、辅料、其它物资出厂

  出厂:a.调拨需求公司已开具领料单,须有需求公司相关部门签章;或由委托人开具领料单,须有委托人签字并加盖需求公司“出库专用章”;出厂时要有提货人签字和仓储出库章的第三联,同时出示“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相符后,放行; b.调拨需求公司无委托人的由调度室或销管中心代为开具临时领料单,出厂时要有提货人签字和仓储出库章的第三联,同时出示“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相符后,放行。

用车管理规定 篇10

  第一条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登记配发。局办公室负责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二条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定时查杀病毒。

  第三条 涉密计算机与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必须实现物理隔离。

  第四条 连接党政内网的计算机,坚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第五条 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负责,坚持“专机专用”的原则。 第六条 涉密计算机按计算机分级保护规定确定密级后,不能处理高密级信息。

  第七条 涉密计算机只能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非涉密计算机只能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交叉使用。

  第八条 用涉密计算机处理的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等过程文件应按保密要求及时销毁。

  第九条 严禁用非涉密计算机以任何形式制作、存储、处理、发布、传递涉密信息。

用车管理规定 篇11

  (一)目的:加强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管理,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防火防爆管理。

  (三)内容:

  1、消防组织管理:

  A逐级建立领导防火责任制,公司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者,领导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各片区、科室、班组的主要领导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各级负责人要尽职尽责,各级负责人变动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B生产岗位实行防火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每个职工必须明确并认真履行自已岗位的防火职责。

  C企业组建义务消防队,每年都要进行消防业务学习训练,熟悉防火、灭火知识。

  D按照《建筑灭火器配制设计规程》,根据防火和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各类消防器材必须放在取用方便的固定地点,有明显标志,并勤检查、勤维护、勤擦拭,不许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消防用供水系统均应有可靠的保障设施,确保消防用水量和压力要求,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E对火险隐患及时发现并立案整顿,公司级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车间每月检查一次,班组随时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重大火灾隐患要有“三定”(定人、定措施、定时间)整改方案,火险隐患消除前要有可靠的防范措施。

  F全公司职工必须达到“四懂”、“四会”(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办法、懂火场逃生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级火灾、会报警、会组织逃生)的要求。

  G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承包。对消防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及时表彰、奖励,对违反消防规章制度的部门、个人和火灾、火警、火情事故的责任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火源控制管理:

  A企业禁火区内,禁止使用一切明火,严禁吸烟,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B因特殊情况需要电、气焊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动火作业管理的要求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C火灾爆炸场所的照明、布线和电气、电动仪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保持清洁、干燥和绝缘良好。

  D需要临时安装的设备、线路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批准后,由正式电工安装,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限期拆除。E建筑物、配电设备、易燃液体罐区、突出层面的排放、可燃气或蒸汽的放空管和呼吸阀等,都应设避雷保护装置,并应每年检测一次,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F搬运危险品容器或者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搬运铁制物品,不得抛掷、拖拉和滚动,应使用防爆工具,防止使用中摩擦碰击产生火花。

  G禁止穿钉子鞋进入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手机、对讲机。

  H运转设备的摩擦部分,应及时加润滑油,防止摩擦生热达到危险温度。

  I加强设备、管道的保温,防止设备、管道表面达到危险温度。

  J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液体在管道、设备内的流速在限速之内。

  K在用蒸气置换、吹除可燃气或者蒸煮易燃储罐、设备时,严格控制喷射速度。

  L禁止装、灌易燃液体过程中取样、检验或将金属物品置入罐内。

  M在易产生静电的设备、管道上必须安装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法兰间安装导除静电的跨接线。

  N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不得穿化纤等易产品静电的服装和饰品上岗。

  3、易燃易爆物品的控制管理:

  A生产中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格控制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浓度,不得超过规定的爆炸限值。

  B加强对易燃易爆物料储罐设备和管道的维护保养,消除跑、冒、滴、漏。

  C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应符合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要求,并按其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防火、灭火、防爆、泄压、中和、防潮、监测、防晒、通风、调温、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设备,并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D生产车间使用的易燃易爆物料,禁止接近火源、热源和阳光下暴晒,露天存放必须要有防晒、防雨措施,存量不得超出当天生产用量。

  E生产系统应按其物料性质和工艺特点,采取相应的密闭及负压操作,通风置换,惰性气体保护等安全措施。

  F严禁使用易燃液体擦洗设备、衣物和清洗地面等。

  G生产中含有大量易燃液体的污水、含油或者非水溶性易燃液体污水等排入废水池进行进一步处理,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

  4、工艺生产装置控制管理:

  A严格按“三同时”原则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中的防火防爆设施同时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B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在易泄漏扩散处设置监测和报警系统。

  C生产和储存、使用压力容器必须设置相应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爆破片、爆破帽、易熔塞、紧急切断装置等,并按时验检。

  D在易燃液体易燃气体管道应设置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止回阀等,管道及放空管末端应设阻火器或水封,放空管应有静电接地,并应在避雷设施保护范围之内。

  E生产、使用和储存输送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用于空气分离、干燥、掺和输送可燃粉状体或者易产生静电积聚的固体物料的设备和管道,都应有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四)此制度解释权由安全部负责,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用车管理规定 篇12

  为了落实学校颁发的“关于规范使用空调的通知”,本着合理、安全、节能地管理与使用好空调,延长空调机的使用寿命的指导思想,特对学生宿舍空调的使用与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学生宿舍内空调安装的目的是为解决在夏季特别炎热时,启动空调确保同学们晚上有较好睡眠质量。

  二、空调的开放、使用时的温度设置必须严格按学校规定执行,严禁任何人以其它方式擅自改变。

  气温达到30℃以上才开空调,温度设置定为24℃~28℃之间,风叶一律向上,使用空调时必须关闭门窗,拉严窗帘,晚上要定时关机。

  初中生活处空调使用时间规定:

  修。

  八、人为损坏空调或空调附属设施应追究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九、生活老师应按学校两个统一的要求(统一设定,统一开关)加强空调的使用与管理,同时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空调管理与保养常识的教育。

  十、生活处要严格督促检查空调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人走机关,节假日留校学生集中住宿统一开关空调,严禁空房开机、阴雨天开机等制度。同时还要督查各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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