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读后感500字
宁静的康涅狄格州草原,有一只小蟋蟀——柴斯特,它是一个热爱自由,活泼可爱的“音乐家”,它从大草原跳到了人家的篮子里,坐火车一直到了纽约。纽约是个繁华的大都市,街上人流如潮,处处洋溢着欢声笑语,柴斯特是被小男孩玛利欧收养的,柴斯特小蟋蟀天生就是一个音乐家,很快在纽约一举成名,成了纽约历史上第一个动物歌唱家。
塔克鼠是柴斯特第一个好朋友,它是纽约最有钱的老鼠,食物应有尽有,可是它非常贪财,同时也非常小气、可爱。按说猫是吃老鼠的,可是亨利猫却不吃老鼠,反而成了塔克鼠的好伙伴,亨利猫不像塔克鼠那样小气,它非常大方,而且老实可爱,要是你在路上遇到这种猫,就可以对它说:“你是猫们的好榜样,我们都喜欢你。”玛利欧是柴斯特的主人,他相信柴斯特是幸运之物,他给了柴斯特温暖舒适的家和大大的床,玛利欧还特意去中国买了笼子给柴斯特住。冯塞是个地道的中国绅士,他这几年来提供桑叶个柴斯特小蟋蟀吃,他是柴斯特的饲养员。宁静的康涅狄格州草原,繁忙的纽约时代广场,柴斯特小蟋蟀,那里才是你心灵的家园。繁华的大都市,大家为你的音乐天才而疯狂,遥远的故乡里,也有倾听你演奏的乡间小伙伴。
这就是我读的书——《时代广场上的蟋蟀》,它是一本百看不厌的好书,千千万万的人喜欢看这本书——它写出了纽约的新潮流,写出了音乐天才——柴斯特,写出了纽约繁华的大都市的时代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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