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时代广场上的蟋蟀有感500字
《时代广场上的蟋蟀》是一部由乔治•塞尔登写的小说。它讲的是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料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马利欧。
后来,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诚友情,帮助白利尼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还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
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看完这本书,我便被柴斯特、塔克和亨利的真挚友情感动了。
当柴斯特有麻烦或是难过时,塔克和亨利总是会帮助它度过难关。有时,自己默默地付出没得到认可,但是塔克和亨利从没有说过一句怨言。它们的友情如天一样高,似海一样深。
在生活中,我们需要这样的朋友,分享这样的友情。那只给人们带来快乐,心中却无限惆怅的蟋蟀,人们聆听着它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有几人能体会它心中的悲伤?哦,原来幸福只是给人家看的。那只勇敢的蟋蟀丢弃了人人想拥有的荣耀,繁华的时代广场也无法留住它对故乡的眷恋,它选择了自由所带来的快乐,回归了大自然。
我爱那只勇敢的、诚实的蟋蟀,在人生的道路上,如何付出或拥有应当我们自己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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