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德育工作月报、年报制度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会宁县中小学德育工作11条》《会宁县中小学高效课堂建设德育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意见》及《关于构建高效课堂学生自主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学校德育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全县中小学德育工作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贯彻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文件精神,通过中小学德育工作月报、年报制度,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引导中小学注重德育工作过程的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全县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情况,总结中小学德育工作成功经验,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报送内容
(一)月报主要内容
1.德育工作活动简报。每月一期,要求内容充实、图文并茂,能够全面反映本乡(镇)、校月德育工作开展情况。
2.德育文章或学校学生德育实践活动报道(可配图)。每两月一篇,文章要求以叙事性为主(也可以突出德育理论构建)、文情并茂、真实感人。
(二)年报工作
1.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德育活动安排。工作计划要以全县德育工作要点为依据,结合本校德育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工作,涵盖德育常规、校园文化建设、团队工作、家长学校工作、留守儿童工作、心理健康教育等各个方面。学期德育活动安排要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
2.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包括:
①基本情况:小学以以乡(镇)为单位上报乡(镇)所属各级各类学校数、教师数、学生数,中学自为单位上报学校教师数、学生数;本年度思想品行表现突出并获得各级表彰奖励的学生数及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数等。
②乡(镇)、校德育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制度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的情况。
③全县中小学德育年度重点工作在本乡(镇)、校贯彻落实情况。
④“家长学校”、“留守儿童之家”、“心理健康教育”“团(队)活动”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
⑤本乡(镇)、校在德育工作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创造的新经验、新特色。
⑥教师教书育人、学生品学兼优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推荐。
⑦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严重不良行为学生教育、矫治、转化工作的情况。
⑧德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策与建议。
三、报送时间及形式
1. 报送时间
德育工作活动简报 每月月底前报送
德育文章或学校学生德育实践活动报道 每年4月底、6月底、10月底、12月底前报送
年度工作计划 每年3月10日前报送
学期德育活动安排 每年3月10日前、9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
2. 报送形式
小学以乡(镇)为单位、中学自为单位报送。所有材料均报送至县教育局德育办,要求纸质材料(盖章)一份,并附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发至德育办邮箱5646@diyifanwen.com。
四、报送工作要求及原则
1.各乡(镇)、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德育月报、年报工作,把这项工作纳入学校教育工作整体规划,要指定专人负责,必须使中小学德育工作月报、年报制度落到实处。中小学德育月报、年报工作纳入乡(镇)校年度考核。
2.中小学德育工作月报、年报制度要坚持科学性、客观性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具体数据、事例和富有成效的工作,准确反映乡(镇)、校德育工作开展情况。
3.中小学德育工作月报、年报主要报送本月、年度学校德育工作的推进情况,体现工作成效和创新之处。
4.教育局德育办将通过“会宁德育工作”博客做好全县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宣传、交流与研究工作。
5.教育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校德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与指导,每学年分两次对全县中小学德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开展不力的乡(镇)、校要在全县通报批评,并追究乡(镇)、校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对德育工作开展扎实且富有创新的乡(镇)、校,教育局向全县推广其先进经验,并对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6.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参照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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