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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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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的应急预案(精选5篇)

冰雪的应急预案 篇1

  为有效应对冰冻雨雪灾害性天气,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冰冻雨雪对城市交通和环境造成的影响,确保城市道路畅通,保障城区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制定城区除雪防冻工作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江都区城区除雪防冻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详见附件1),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田醒民任总指挥,副区长杨德银任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机关工委、区监察局、区经信委、区公安局、区城建局、区城管局、区房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气象局、区安监局、区建管局、区盐务局、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工作职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城区除雪防冻工作,制定除雪防冻工作总体安排和具体方案,负责通报雪情、协调矛盾,督促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做好除雪防冻工作,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松山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办公地点设在区政府办公室。

  工作职责: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通报和降雪情况,及时传达指挥部除雪指令,做好除雪工作的信息收集与处理,上报除雪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除雪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保障范围

  以城区主要交通道路、桥梁、涵闸为重点,同时确保街巷社区道路畅通。

  三、主要任务分工

  (一)城区重点路段。请责任部门(单位)按照《扬州市江都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关于明确城区各机关、单位包干管理路段的通知》(扬江建文指〔20xx〕2号)文件规定包干负责除雪防冻任务。

  (二)未列入上述重点路段的道路、街巷。由仙女镇政府包干负责除雪防冻任务。

  (三)城区干道桥梁。主干道的桥梁除雪防冻由区城建局负责,次干道桥梁除雪防冻由仙女镇政府负责。

  (四)城区涵闸河道。由区水务局负责除雪防冻任务。

  (五)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信等基础设施。由各主管部门做好除雪防冻保供工作。

  四、除雪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雪为令,夜间降雪,翌日早晨立即组织清除,白天降雪,视情组织清理,确保道路畅通。对城区主干道机动车道的积雪,以机械作业为主;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人工进行清扫。城建、交通、水务、建管、仙女镇政府等各单位大型除雪装备(铲雪车、铲车等)优先保障主干道的积雪清理,必要时由区除雪防冻指挥部统一调度。

  五、工作措施

  (一)制定除雪防冻预案。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考虑社会资源整合、遭遇灾害性天气时的应急指挥调度等问题,制定适用于本责任区域的除雪防冻工作预案,并报区除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落实除雪防冻物资(装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除雪的各项准备工作,购置除雪装备物资(包括铲雪车、铲车、铁锹、镐、扫把、工业盐或尿素等),确保降雪前各项除雪物资及工具到位。

  (三)强化社会动员。城管局要划分沿街单位、店铺的责任区,与沿街单位、店铺签订除雪防冻责任书。动员沿街单位、店铺提前准备做好扫雪工具。一旦发生冰雪灾害,要迅速组织沿街单位和店铺按照除雪防冻责任制的要求,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积雪。

  (四)加强应急值守。除雪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坚持值班制度,明确联络员、值班人员,保持通信畅通,随时传达上级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要求,及时上报除雪进展情况,确保除雪防冻工作顺利进行。

冰雪的应急预案 篇2

  为切实抓好我市冬季主城区道路以及人行道除雪工作,以确保市民出行安全车辆行驶正常,维护市容环境整洁,现结合实际,制定除雪应急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环卫处除雪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牛犇

  副组长:胡守波、罗怀新、赵娟、李峰、赵长征

  成员:丁建民、纵支援、赵立梅、孟祥军、任兴龙、化启胜、乔刚、孙振华、丁满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容督查科,丁建民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市容督查科负责组织、调度作业公司做好雨雪天气期间的道路清理工作。

  2、环卫规划业务科负责除雪志愿者工具的准备和发放工作。

  3、各作业公司负责辖区内除雪清理工作。一是制定和完善雨雪天气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及时行动,切实做好雨雪天气的防范工作。二是提前做好融雪剂、铁锹、扫帚的储备和管理工作;三是环卫车辆设备随时做好出车的.准备;四是组织突击队24小时待命,保持通信畅通,确保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

  三、除雪标准

  各公司要安排专人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及时掌握雨雪时间、强度等重要信息,提前启动除雪应急预案,随时准备应对雨雪天气期间的环卫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1、小雪天气,坚持“以扫为主”的原则,对道路、桥面进行快速清扫,使地面无积雪。

  2、中雪天气,坚持“扫融结合”的原则,迅速安排人员、车辆,在城区主要道路、桥面及重点地区抛洒工业盐,防止路面结冰。

  3、如遇大雪及连续降雪,坚持“以通为主,清融结合”的原则,根据统一组织调配,出动突击队,在主要道路、桥面及重点地区抛洒工业盐,采取机械除雪和人工除雪相结合的作业方式,在保障道路通行基础上,迅速开展扫雪铲冰工作,及时撒布工业盐,防止路面结冰,以保证市民顺利通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冰雪的应急预案 篇3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防范应对工作

  为做好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特成立工作小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通讯联络组、现场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稳定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设于镇安监站,专职工作人员陈海林,应急值班室设党政综合办。

  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指挥监督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掌握应急处置动态,及时调整应急工作措施。

  2、及时向运输经营者和司乘人员传达应对低温凝冻灾害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提醒营运车辆尽量避行低温凝冻灾害地区路段,教育驾驶员行车途径低温凝冻路段时要服从指挥,宁可停车等待通行指示,也不能盲目通行,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3、开展应对低温凝冻灾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调整运输车辆,确保因灾滞留人员疏散运转和抗灾救灾人员、生活物资安全及时到位。

  4、根据天气状况和旅客、货物运输规律,提前做好运量预测、部署,确保运输安全。

  三、应急准备及保障

  为防止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造成灾害:

  1、要充分考虑到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各种不利因素,根据此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相应的。应急演练。

  2、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掌握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变化情况,一旦获知因天气恶劣发生路面结冰以及发生塌方等不宜行车的情况时,要及时告知有关驾驶员和乘务员做好车辆绕行调整或停运工作。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客运线路要坚决停止发班,严禁冒险行车。及时向社会通告车辆运营调整情况,做好经营性的安全防范和检查工作。

  3、做好人员、车辆、物资、器材、值班、通讯和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准备,随时准备执行任务。

  4、办公场所、客货运输车辆站场、候车室、职工宿舍等场所要张贴逃生标识,悬挂灭火器。

  5、客货运输车辆应配齐配好防滑链、逃生锤、灭火器等器具,并放于指定位置。

  6、气温在0℃以下要有保温设施,在5℃以下要有棉被等取暖设备。

  四、应急救援

  1、进入应急状态后,启动本预案,各村居、各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并随时上报有关情况。

  2、通讯联络组在收到救援电话或者报告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按照组长的指示通知各小组启动应急预案,调度安排应急救援人员、车辆、物资,督促各小组及时开展救援。

  4、现场救灾组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利用技术设备积极救治受伤人员,施救事故车辆;指挥受灾人员进行自救互救,减少损失;适时增补救援人员,增强救援力量;必要时,对灾害现场周围的居民、学校人员进行疏散,防止灾害蔓延。

  4、善后稳定组要从快处理善后事项,进快转移受伤人员,及时将重伤员送进附近医院,制定事故处理设施,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死伤家属的安抚工作和思想工作,维护正常的交通和生产秩序,严格新闻采访程序,客观公正地宣称报道,克服不良影响。

  5、后勤保障组要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调剂有关物资、器材、设备,保证应急救援急需品,并为各组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五、相关事项

  1、各村居、镇属各部门随时准备执行救援任务。

  2、加强值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冰雪的应急预案 篇4

  为切实做好西湖西溪景区抗雪防冻工作,积极有效组织抗雪防冻救灾抢险,最大限度降低雨雪冰冻带来的损失和影响,保障景区园林绿化及文化景观遗产的安全,维护景区社会稳定,确保道路通畅和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景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政发〔20xx〕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139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杭政函〔20xx〕9号)、《杭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杭州市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杭防指〔20xx〕3号)等法律、法规、文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和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发生的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及其所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及灾后处置。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应对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

  (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实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属地责任单位负责本地区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要求,做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保障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加强各部门、属地单位的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

  (四)依靠群众、组织有力。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基层群众组织和广大市民在抗雪防冻中的作用。

  四、工作重点

  (一)组织开展西湖西溪景区范围内抗雪防冻的抢险处置工作;

  (二)组织转移危险区域、危旧房、建筑工棚的人员,并做好临时安置和管理工作;

  (三)开展市政道路(园路)、公用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巡查及处理,确保安全运行;

  (四)落实防冻抗雪物资设备的采购、储备、调拨、配发等各项准备工作;

  (五)做好户外广告、古树名木、行道树和公园绿化等的安全处置工作;

  (六)一旦发生西湖、西溪湖面冰冻,山林、园区游步道大面积结冰等极端情况,强化西湖、西溪湖面和山林、园区游步道的管理工作,确保景区和游客人身安全。

  五、组织机构体系及主要职责

  区设立抗雪防冻组织指挥机构。西湖街道、各公园管理单位、文博单位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抗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或本单位的抗雪防冻应急处置工作。

  (一)区级抗雪防冻组织机构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设立抗雪防冻指挥部,由区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区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区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抗雪防冻办公室(以下简称抗雪办),负责全区抗雪防冻日常工作。

  1.区防指成员单位

  区党政办公室、区组织部、区宣传统战部、区平安建设办公室、区财政局、区风景园林局、区文物遗产局、区湿地管理局、区经济发展局、区社会发展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机关党委、景区公安分局、景区市场监管分局、景区交警大队、景区消防救援大队、西湖街道、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水域管理处、区城市管理保障中心、区综合事务保障中心,以及各公园管理单位、文博单位及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2.区防指职责

  组织、指挥、协调西湖西溪景区抗雪防冻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完善抗雪防冻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处置,协调抗雪防冻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督促、检查各区和成员单位的救灾工作,联络辖区内驻杭部队参与抗灾救灾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1)区党政办公室:负责值班值守工作的协调及后勤生活补给等保障工作,并负责向市委、市政府报送重大事项及紧急信息。

  (2)区组织部:负责发动各级党员干部参与道路积雪清理及救灾抢险工作的动员部署。

  (3)区宣传统战部:配合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做好抗雪防冻应急抢险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工作。

  (4)区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时期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信访事项等平安建设工作。

  (5)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抗雪防冻应急抢险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安排;对抢险和救灾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6)区风景园林局:负责组织、督促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责任主体开展抗雪防冻工作,落实建设工地等露天作业场所防雪、防滑、防冻工作,及时监督有关单位清除积雪;组织建设单位和责任主体落实抢险应急队伍和物资设备,开展建筑工棚的安全巡查,必要时根据要术后停止建设工地户外和高空施工作业,配合做好建设工地人员转和在建工程应急抢险工作。负责指导属地责任单位做好辖区内危旧房的应急管理工作,并配合做好人员紧急撤离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公园、景点绿化管理部门及时清除辖区园林树木积雪,力保树木不压损、少损失;负责指导、督促管理单位对有险情的行道树进行扶正、加固和清理,做好名木古树的抗雪防冻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区属单位做好山林、花卉苗木圃地防雪抗冻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区属在建、已建人防设施责任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和抢险工作。

  (7)区文物遗产局:负责低温、冰冻及降雪天气下的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各景区(点)、旅行社、宾馆、饭店做好防雪抗冻工作。

  (8)区湿地管理局: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西溪湿地内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抗雪防冻工作。

  (9)区经济发展局: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及招商单位做好抗雪防冻工作。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抗雪防冻期间农贸市场的蔬菜等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10)区社会发展局:组织协调辖区部队、西湖街道民兵应急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并指导农业、教育、民政、卫生系统的抗雪防冻应急工作。组织、督促各村、社开展困难群众抗雪防冻安全排查,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督促、指导农业企业及农户做好农业生产的抗雪防冻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品的发放工作。负责做好体育场馆的抗雪防冻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落实体育场馆作为受灾人员的应急避难场所,并配合各单位做好避难人员的安置工作。

  (11)区城市管理局:负责雨雪冰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导致的有毒有害废物外泄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明确污染源的类别,及时发布环境监测信息,做好有毒有害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城市化管理的道路、桥梁、隧道等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妥善处置城市垃圾,避免在雨雪冰冻灾害中产生环境污染事件;督促市政部门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车辆、机具设备等准备和应急抢险处置工作;协调和督促各城管执法队伍对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查处。负责指导、督促水利设施的抗雪防冻工作。

  (12)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抗雪防冻工作,组织编制市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全区应急避难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监督、指导安全生产管理;承担较大及以上抗雪防冻抢险救灾的现场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抗雪防冻抢险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区抗雪防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监督、指导辖区内抗雪防冻设施的规划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调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治理。负责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后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14)区机关党委:负责宣传、组织发动机关党员干部参与道路积雪清理工作。

  (15)景区公安分局:负责处置现场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负责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要物资设备的治安防控和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雨雪冰冻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保障社会秩序,确保抗雪防冻抢险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16)景区市场监管分局:做好个体工商户的应急动员工作和清除门前积雪的组织发动工作。

  (17)景区交警大队:加强道路交通信息收集、及时播报路况信息,将路面积雪状况通报区抗雪办,并与区抗雪办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成立临时应急处理小组,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疏导交通;在极端天气条件下保障抢险救援的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实时路况提出清雪的重点路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清雪工作,保障交通安全。

  (18)景区消防救援大队:协助区抗雪办做好抗雪防冻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9)西湖街道: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辖区内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完善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村、社区和辖区企事业单位做好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督促辖区内道路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单位做好门前积雪的清除工作。负责辖区机关事业单位清雪工具的保障和道路、桥梁清雪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做好市民群众参与抗雪防冻的社会动员工作。配合做好抗雪防冻期间农贸市场的蔬菜等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20)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负责协调辖区内通信设施的抗雪防冻安全管理,保障抗雪防冻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抗雪防冻抢险救灾过程中的通讯畅通;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应急指挥保障,协助区抗雪办完成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21)水域管理处:负责指导西湖水域范围内各经营单位的防雪抗冻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码头责任单位落实防雪抗冻安全措施,组织应急抢险。做好湖面冰冻情况的监测工作,发现湖面结冰时应在在西湖沿线定点设置救援点待命。落实西湖引配水设施防冻工作。

  (22)区城市管理保障中心:负责交通道路、桥梁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确保区管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按要求落实并做好抗雪防冻应急抢险物资、机具设备和应急抢险队伍的准备等工作。负责协调抗雪防冻期间的电力保障和安全用电,确保党政机关、抗雪防冻指挥机构、市政公用设施等重点部位、重点防范设施的正常电力供应;负责协调做好户外道路照明设施的抗雪防冻工作;负责协调电力部门的电力设备巡视维护,及时排查并有效控制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各类隐患和设施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辖区范围内的供气、供水、公交、排水、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保障工作。

  (23)区综合事务保障中心:做好抗雪防冻期间应急指挥中心网络服务保障。负责名胜区机关院内的清雪工作。

  (24)各公园管理处、文博单位及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辖区内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完善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在西湖、西溪湖面结冰时,西湖各沿湖单位和西湖西溪旅游管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制订落实管理方案,做好扩音器、竹杆、警戒带、救生圈、对讲机等管理、救援物资的准备工作。安排执法、保安人员在西湖、西溪湖岸线及重点隐患部位24小时轮班值守,第一时间设立警示标识,第一时间劝导、制止游客进入西湖、西溪湖面或存在风险隐患的栈道、塘堤。各沿湖单位沿西湖湖岸线和内塘沿线拉设隔离带、隔离栏,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内容为:湖面结冰,危险勿入)。各单位对辖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是沿湖单位)、村庄、社区做好宣传告知工作,要求其加强内部管理,严禁人员进入西湖、西溪湖面。

  (二)日常办事机构

  区抗雪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抗雪办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区风景园林局、城市管理局、社会发展局、景区交警大队分管领导担任。经区指挥部同意,区抗雪办主任可组织会商部署抗雪防冻工作。

  主要职责为: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市抗雪办指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发布雨雪冰冻预防与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指令,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公园管理单位、西湖街道和各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及企事业单位抗雪防冻工作,做好防御冰雪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区级抗雪防冻物资、机具设备的调剂储备,应急抢险队伍的组织、指挥和调度工作。收集整理灾情信息,上报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和灾情动态。组织抗雪防冻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评估以及抗雪防冻应急演练和培训等工作。负责雨雪冰冻天气气象工作衔接;及时做好信息报告和通报工作,做好重大气象灾情的统计、调查、评估和鉴定工作。

  (三)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

  各公园管理单位、西湖街道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抗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抗雪防冻工作,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完善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村(社)、景点和企事业单位落实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督促辖区内道路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单位做好门前积雪的清除工作。负责非主干道路、桥梁清雪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做好市民群众、本单位干部职工参与抗雪防冻的动员工作。

  六、预警分级

  暴雪和低温冰冻预警信息按照“归口管理、统一发布”的要求,依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浙政办发〔20xx〕12号)发布暴雪低温冰冻灾害预警信号。预警信号等级分级如下:

  (一)暴雪预警信号

  蓝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一定影响:12小时内,降雪量达4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3厘米。

  黄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较大影响:12小时内,降雪量达6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3—6厘米。

  橙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0毫米以上;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6—10厘米。

  红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5毫米以上;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0厘米以上。

  (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黄色预警信号: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12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6小时以上低于0摄氏度。

  橙色预警信号: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的道路结冰:6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12小时以上低于0摄氏度。

  红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道路结冰,预计低温和降雨(雪)还将持续,道路结冰可能加重,可能对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已经出现严重影响交通的道路结冰,并将持续。

  (三)低温预警信号

  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5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5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较严重影响。

  红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8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8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

  七、应急响应

  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区抗雪办发布的预警信号,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和各自的应急行动方案,履行职责。

  (一)Ⅳ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小到中雪(含小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或市抗雪办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区抗雪办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区抗雪办组织区风景园林局、城市管理局、社会发展局、景区交警大队等部门会商并指派人员进驻指挥中心。

  2.区抗雪办发布防御工作通知。

  3.区抗雪办视情对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进行动员部署。

  4.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落实应急指挥保障,协助抗雪办加强值班。

  5.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5时报告工作动态。

  6.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每日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二)Ⅲ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黄色预警、橙色低温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中到大雪(含中雪)并发生区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或市抗雪办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区防指指挥长或其授权的区抗雪办主任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区抗雪办主任组织区宣传统战部、风景园林局、文物遗产局、湿地管理局、社会发展局、城市管理局、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景区交警大队等部门分管领导会商并进驻指挥中心。

  2.区抗雪办主任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视情对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进行动员部署。

  3.区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值班。

  4.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5.区风景园林局、湿地管理局、社会发展局、城市管理局、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景区交警大队、景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分管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6.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每日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红色低温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含大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导致部分区域交通中断时,或市抗雪办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区防指指挥长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指挥长组织区抗雪办主任、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平安建设办公室、风景园林局、文物遗产局、湿地管理局、社会发展局、城市管理局、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景区交警大队等部门主管领导会商并进驻指挥中心。

  2.区防指发布进一步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

  3.区防指指挥长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对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进行动员部署。

  4.区防指指挥长值班。

  5.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6.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7.区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平安建设办公室、风景园林局、文物遗产局、湿地管理局、社会发展局、城市管理局、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景区交警大队、景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主要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8.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每日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四)Ⅰ级应急响应

  当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并发生道路严重积雪结冰导致城市交通不畅、重要区域交通瘫痪时,或市抗雪办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区防指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区主要领导进驻指挥中心。区防指指挥长组织区抗雪办主任、区机关各部门主要领导、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景区交警大队等部门主管领导会商并进驻指挥中心。

  2.区防指发布全力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3.根据需要并报经区主要领导同意,宣布进入紧急抗雪防冻期。

  4.区防指指长挥组织动员部署,全体成员和各基层主要领导参加。必要时,提请区主要领导部署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

  5.区防指指挥长值班。

  6.区领导班子成员到各基层单位、重点部位检查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7.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8.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1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9.区机关各部门主要领导、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景区交警大队、景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主要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10.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每日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八、应急保障

  (一)应急预案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制定各部门的专项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针对不同等级的应急响应,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力量与装备保障

  景区消防救援大队为区级抗雪防冻应急救援主要突击力量,由区防指统一调度、指挥和派遣。必要时,区防指提请管委会组织和动员机关、社会等力量,组建特别应急救援突击队伍支持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区抗雪办负责全区抗雪防冻储备物资的统一调度,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集物资机具和设备。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组织落实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配置工程抢险车辆、发电机、铲车、草包、融雪剂等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并上报区抗雪办。

  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应组织落实本级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视情配置工程抢险车辆、应急指挥车、通信设备、发电机、铲车、推雪板、铁锹、麻袋、草包、融雪剂等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并上报区抗雪办。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要积极协调杭州电信、杭州联通、杭州移动、华数集团为西湖西溪景区建立通信与信息保障队伍,必要时积极配合区防指做好通信保障工作,及时启动通信保障方案,调度通信保障队伍、物资等资源,组织实施通信保障工作。利用卫星通信、集群通信、车载移动通信等应急通信装备,优先保障应急处置行动过程中的应急指挥通信需求,同时确保区防指和受灾地区的通信畅通。

  (四)资金保障

  抗雪防冻应急演练、准备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该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冰雪灾害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城市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恢复的补助。对应急调用的社会抗雪防冻抢险救灾设备、物资实行有偿使用,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抗雪防冻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避灾场所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西湖街道应重视村(社区)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与维护及物资储备。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批学校、礼堂、宾馆、人防设施等公共设施,在紧急状况时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六)社会动员保障

  抗雪防冻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支持和承担救援的义务。各单位应加强对抗雪防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及时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抗雪防冻工作。

  (七)技术保障

  区防指应建立工程设施抢险应急等方面的专家库,当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时,及时组织专家,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九、信息发布

  抗灾防灾工作方面的公众信息发布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由宣传统战部负责协调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当灾情可能有较大变化或威胁增大的趋势出现时,按分管权限,由区抗雪办统一发布应急响应命令及雨雪冰冻情况,引导市民、游客以及社会团体,按照抗雪防冻工作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处置,共同做好抗雪救灾工作。

  十、应急响应结束

  暴雪和低温冰冻天气结束,市级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暴雪和低温冰冻得到有效处置,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经减轻,区抗雪办将视情况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十一、救灾与重建

  (一)发生灾害后,区各部门要按职能分工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损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二)针对抗雪防冻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抗雪防冻的要求,及时将物资装备补充到位。

  (三)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每年2月底前应针对前一年抗雪防冻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并报送区抗雪办。

  十二、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1.抗雪防冻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原则,由区防指统一组织,并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培训。

  2.结合实际,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培训,合理设置课程、严格进行考核、加强分类指导。

  (二)演练

  1.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抗雪防冻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模拟西湖景区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有针对性地进行抗雪防冻岗位练兵和应急抢险演练。

  十三、附则

  (一)管理与更新

  当相关法律法规被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的问题、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本预案实施后,由区抗雪办负责组织开展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抗雪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前发《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杭西管办〔20__〕5号)同时废止。

  (三)责任追究

  对抗雪防冻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接县政府办通知。受地面强冷空气影响,27日晚至30日我县将出现一次明显的低温雨雪冰冻过程,风力加大,过程最低气温将降至-5℃左右。为保障景区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与文物安全,防范因雨雪冰冻引起的事故发生,确保本次应对工作做到快速、高效、合理有序,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毛一民

  副组长:周佳良、魏佳琦、胥婷、余乔

  成员:万里程、万红刚、刘彬、任石波、方清、张小会

  二、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1、组长:负责召开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检查落实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安全事宜。

  2、副组长: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未雪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组长部署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积极负责、认真履职,完成好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具体分工安排:

  1、后勤保障组:胥婷、方清、张小会,保障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电话通信畅通,遇恶劣天气及时调配应对雨雪冰冻天气所需的物资。

  2、文物安全组:魏佳琦、任石波,对文物建筑进行全天候巡查,发现安全影患及时有效进行现场处置。

  3、消防安全组:周佳良、万里程、刘彬,对景区进行全天候巡查,发现消防安全影患及时有效进行现场处置。

  4、景区秩序与道路交通安全组:余乔、万红刚,对景区各项秩序及道路进行全天候巡查,确保景区各项秩序正常良好,发现道路结冰及时设立警示标志并配合村支两委组织人员进行道路除冰

冰雪的应急预案 篇5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市区内冬季清除积冰积雪效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暴风雪等灾害性天气对市民工作和生活造成的不便,确保市区道路安全畅通,市容环境整洁有序,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扫道路积雪积冰的通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清除积冰积雪应急指挥机构

  为加强对市区冬季除雪工作的领导,成立大同市冬季清除积冰积雪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的除雪工作。指挥部组成如下:

  总指挥:宋世义

  副总指挥:赵炳

  成员:徐世平、王兴洲、张冬梅、张强、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委属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指导督促清除积冰积雪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督察组、安全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办公室设在环卫科。各组成员组成如下:

  办公室主任:张成

  督察组组长:杨琪

  安全保障组组长:尹成孚

  新闻报道组组长:翟丹飞

  成员由各组组长从委科室及下属单位抽调。

  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及工作安排,督察组负责全市范围内清扫积雪活动的督促检查,安全保障组负责全市清扫积雪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新闻报道组负责协调媒体及有关单位对我市的清扫积雪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二、准备除雪物资购置维修设施设备

  为确保清除积冰积雪工作顺利进行,各相关科室单位要认真做好清除积冰积雪的各项准备工作。一要储备除雪物资。购置融雪剂和除雪工具,确保降雪前各项除雪物资及工具到位。融雪剂的储备量按每平方米20克、三场雪和道路面积核定;除雪工具主要包括铁锹、镐、扫把、手推车等,做到除雪工具人手一把。二要做好除雪设备的技术筹备工作。除雪设备未购置到位的,应尽快筹备资金购置;对现有除雪机械设备应及时进行检查、安装、维修、调试,使之处于临战状态,确保除雪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三要组织操作人员培训。大型除雪设备每台培训3名操作人员,撒布机与除雪车的司机交换培训,做到一专多能。

  三、启动应急指挥程序

  当收到降雪的气象信息后,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程序,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指挥部:采取召开除雪紧急会议、下发除雪紧急通知、市领导电视讲话等多种形式动员部署除雪工作,下达除雪指令。

  办公室: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通报和降雪情况,及时下达除雪指令,做好除雪工作的信息收集与处理,协调解决除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督查组:按分工分赴责任区现场指导、督促责任单位除雪工作,协调解决责任区除雪工作中存在问题,并将除雪进度、好的做法、存在问题等情况一天一次(下午4时)报除雪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

  安全保障组:负责协调交警市政等相关部门,协助指挥疏导人员车辆,防止交通堵塞。并协调有关部门保障清扫积雪活动的安全事宜。

  新闻报道组: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市政府的除雪规定、冰雪天气安全常识。报道表扬除雪工作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曝光批评除雪效果差、进度慢及不履行除雪义务的单位和集体。

  四、除雪要求

  (一)降小雪(降雪厚度在1厘米或降水量在1毫米以下)。降雪停止后,8小时内把市区内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通道上的积雪清除完毕;其他道路12小时内清扫完毕。

  (二)降中雪(降雪厚度在1—5厘米或降水量在1—5毫米)。降雪开始时,在主要道路、上下坡地段及重点地区撒布融雪剂。降雪停止后,12小时内把市区内的主要道路的车行道、人行通道积雪清除完毕;24小时内将其他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通道清理出来;2天内,将背街小巷的道路清理出来;3天内,将所有堆在路边的积雪清运到城区外垃圾场。

  (三)降大雪或特大雪(降雪厚度在5—10厘米或降水量在5—10毫米)。降雪开始时,在主要道路、上下引坡地段及重点地区撒布融雪剂。降雪停止后,24小时内把市区内的主要道路的车行道、人行通道的积雪清除完毕;2天内,将其他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通道清理出来;3天内将背街小巷的道路清理出来;4天内,将所有堆在路边的积雪清运到城区外垃圾场。

  (四)清理的积雪,应当及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一时无法清运的,可整齐堆放到人行道路两侧,不准向雨水井内倒雪,不准向车行道上摊雪,严禁将使用有融雪剂的积雪堆放到树穴或草坪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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