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3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
1、机械设备调配管理制度
机械是施工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是施工的可靠保障。在平时的工作中必须作好机械的维修保养,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1)现场的施工机械由工程部统一管理调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外借或挪做他用。
2)工程经理组织机械管理人员编制机械管理目标、工作计划和各项健全机械设备台帐管理制度。
3)现场施工机械由项目机械管理员统一登记发放给各劳务队使用,发放时应办理领用签字手续。各使用单位要建立自身的机械管理组织,定机定人。
2、机械检查保养制度
1)机械的.保养、润滑、擦拭由使用单位负责,机械的磨损、缺件更换及维修工作由修理班负责,购买配件须提前一天将计划报给项目机械管理员。
2)每两周,项目工程室组织对各单位的机械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工程室及时通知各单位改正,逾期不改者,对使用单位进行处罚。
3)修理班负责对整个现场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现场机械的正常使用,在施工繁忙季节,保证现场昼夜有人值班。
4)各单位使用的施工机械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准私自拆卸,对于机械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应尽力尽快修复,原则上机械设备不拉出工地修理。
5)机械使用过程中属于人为损坏,或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电机烧毁、摔坏、锈蚀,项目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
6)各单位要加强对施工机械的保养,小型机械下班时必须及时归库,不准滞留现场。
7)项目机械管理员应建立健全机械设备台帐和机械使用维修记录。
对于机械报废及损坏要及时上报项目经理。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2
一、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
2、国家标准gb50319-20__《建设监理规范》;
3、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国家行业标准:各行业标准。
二、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概述
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按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被授权处理关于施工中质量监理事宜。各片总监(监理部主任)为公司派驻现场的监理第一负责人。
三、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设计文件、图纸、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图纸时,广泛吸取意见,避免图纸中差错、遗漏。
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对设计意图、施工作业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进行全面交底,并形成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2、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之前,监理人员应审核进场材料和构件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对于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并与业主、施工单位一起去有关部门进行检验。
3、设计变更制度
如设计图纸错漏,或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合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通知书,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签发设计变更指令,交由施工单位执行。
4、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前,施工单位根据有关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工程隐蔽前三日提出检查申请,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陪同下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应通知设计、质检部门共同检查签认。
5、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簿和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查。对较严重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1)检查结果不合格,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纸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6、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和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令其改正。
(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价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或竣工证书。
(4)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5)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和业主,不得掩饰、隐瞒或借拖延上报。监理工程师应批示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必要时,发布停工指令,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明确事故的范围、缺陷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调查必须全面、详细、客观、准确。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等各方参加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研究制定事故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缺陷的处理。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
8、施工进行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应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9、投资监理制度
(1)监理进驻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变更设施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应及时掌握交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10、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应定期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末提出本部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建设单位。
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描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11、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评定及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并提交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不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3)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和绘制好竣工图,提供给监理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1)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
2)服务过程记录,包括开工令、监理通知、备忘录、会议纪要等;
3)分项、分部工程及竣工验收记录一份;
4)工程监理总结。
12、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的需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2)总监每周定期召开监理内部会议,检查本周监理工作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3
1、物资计划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部技术室按工程施工进度编制所需材料计划,计划中应注明用料时间及用途。
2)计划必须报项目经理审批后交材料室,材料室核减库存后,按物资类别汇总报物资部审批后,按采购范围分别报物资公司或模架中心,执行已签定的协议。
3)A类物资备料计划于开工前30天一式三份交到材料室,由材料室上报物资部审批。
4)主材月需用计划于上月25日前(补充计划于当月15日前),交到材料室,由材料室上报物资部。辅助计划在项目部各职责部门审批后,报供应部门。
5)材料月用款计划(含B、C类材料用款计划)由材料室编制,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报项目财务部门。
6)周转材料备料计划一式二份于需用前30天报技术部与物资部审批后,交模架中心备料。
7)特殊非标且需外部加工的订货计划,项目应附图集随计划,并报物资供应部门。
2、材料招投标管理制度
1)为规范物资采购工作,确保物资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使采购工作明确化:
2)所有招投标书全部由材料室统一编制和发放。
3)材料室编制招投标书中,技术室、预算室应及时提供采购物资的技术性能指标,以及其它相关资料,以配合材料室对招投标书的及时、准确的编制,招投标书发放应由材料室在公司合格分供方范围内由材料室统一发放和回收。
4)不在合格分供方内的,由技术、工程、材料人员对厂家联合进行考察,由材料室填写分供方调查表和分供方申报表后,交公司审批后,方可列入招标范围内。
5)招投标书回收后,由材料室、预算室、技术室统一开标,以使招投标工作更加明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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