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为了提高家长学校办学水平,推动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特制订如下工作制度:
1.家长学校领导成员主要由学生家长担任。学校校长和学生家长任家长学校的校长,学校副校长和村委会成员任家长学校副校长。日常工作主要由学校德育处牵头。家长学校领导成员要组织认真领会各级文件精神,围绕家长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家长学校工作实际,每学年制订好工作计划。
2.家长学校领导、教师根据工作计划要制订自己的工作目标。家长学校每学期活动两次。一般来说,上学期讨论和研究家庭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并请专家或专职老师讲课。下学期组织主办'家教论坛'年会,请家教有方的家长在会上介绍经验。学校给学员发统一教材,指导家长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家教水平。家长学校领导成员根据具体情况,每学期至少研究二次工作。
3.坚持搞好家长的培训工作,并定期抽查培训的效果。
4.对家长学校教师的备课要定期开展检查。
5.每学期开好家长座谈会,听取家长的意见,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
6.每学年进行评优活动,对各方面好的典型和经验要作好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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