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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教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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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教室管理制度(精选33篇)

小学学校教室管理制度 篇1

  一、使用多媒体电教室的教师,必须经过技术操作培训合格后,方可在多媒体电教室上课。

  二、多媒体电教室排课由学校电教管理部门负责,各任课教师应将上课计划提前预约。

  三、电教软件的装卸均由电教管理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改变系统设置和增删文件。

  四、上课的教师要提前十分钟做好准备,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结束后要按正确的顺序退出系统并关机,认真做好使用记载。凡不按操作规程使用而造成设备和计算机系统的损坏,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五、多媒体电教室在工作时,任课教师要对全部设备设施负责出现停电等偶发事件要及时关机,然后通知电教管理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六、课后学生应带走废纸杂物,注意多媒体电教室的环境整洁。

  七、多媒体电教室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阵地,严禁播放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音像资料。

小学学校教室管理制度 篇2

  1、使用多媒体教室须提前一周提出计划,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安排,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2、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不得开启使用相关设备,专业人员使用相关设备也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

  3、认真操作,保护设备,各相关设备的开与关,不宜过于频繁,间隔时间不宜过短,尤其是投影机关后,待风扇停转彻底冷却后,才能切断总电源(否则烧坏投影机责任自负)。

  4、每次使用完毕,管理人员要关闭好窗户,拉好窗帘,锁好防盗门。

  5、要保持室内清洁,管理人员要每周打扫一次。禁止在多媒体教室内吃东西、乱扔果皮瓜壳及纸屑,禁止在教室内吸烟。

  6、多媒体室内所有设备,一律不得出借。

  7、要定期检查电路,接地是否可靠,电源是否稳定,投影机、电脑是否接至规定点。

  8、对未经杀毒的软盘,一律不准插入多媒体电脑内使用。

  9、专职人员要定期清洁、维护,保持设备运行良好,延长其使用寿命。

  10、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使用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小学学校教室管理制度 篇3

  一、计算机教室是信息技术教育的重要场所,供师生教学、培训使用。

  二、学校要加强对计算机教室的管理,安排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负责计算机教室的日常管理、使用、保养、维护、安全工作。

  三、做好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软件及有关文件资料的登记造册工作。要分类编号定位,逐一登记入账,做到账据齐全、账物相符。

  四、做好计算机教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室内整洁。

  五、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要有防尘、防潮、防高低温、防晒、防静电等措施。雨季和假期要定时开机。

  六、严控外来磁盘、光盘和优盘等存储介质的使用,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和杀毒工作。

  七、建立工作日志,记载每天计算机教室的日常工作情况。建立每台计算机的使用、保养、故障维修的技术档案。

  八、加强防火、防盗的安全保卫工作。机房内严禁明火并合理配置消防器材,管理员应正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下班离开教室时,管理员要负责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九、禁止擅自拆装硬件,凡有人为损坏,查明责任、照价赔偿。

  十、禁止使用人员对计算机教室机器的系统软件进行删改,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安装应用系统软

小学学校教室管理制度 篇4

  1、多媒体教室列入学校安全要害部位,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学校值班室联网,

  2、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

  3、使用微机应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4、多媒体教室微机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5、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小学学校教室管理制度 篇5

  为了广大师生能够更好的使用多媒体教室,让多媒体教室能够更加规范化管理,合理化管理,人性化管理。特请广大师生能够遵守以下条例:

  1、多媒体教室的使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如有特殊情况,应报主管校长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2、多媒体教室使用老师在上课期间负责教室设备设施的监管义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否则由使用人负全部责任。使用期间不能随意移动教室设备,如有必要,经请示管理员同意后方可。

  3、督促学生遵守好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制度,爱护教室财产,爱护教室卫生,保持教室干净整洁。

  4、学生到多媒体教室上课应按照本班教室的座位坐好,不得随意移动课桌,更不得座在课桌上。下课时应将桌椅摆放整齐方可离开教室。

  5、使用老师在下课后应关好多媒体教室各种电教设备(电脑、投影机、功放等),关闭好门窗,拉好窗帘,并上好锁。管理员、使用老师应于上课前10分钟到达多媒体教室。上、下课时,管理员应与使用老师做好仪器设备的交接工作,明确责任,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

小学学校教室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和各种办学行为,实行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办学思想

  以“三个面向”、“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规范、提高、特色、品 牌”的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办学理念(以人的发展为本)

  三本:以学生、教师、学校发展为本。

  三全:全面发展、全体发展、全程发展。

  第四条:工作理念

  认真做好每一件事、真心关心每一个人。

  第五条:办学目标

  深化教育思想——教育思想现代化

  推进教育科研——科研兴校长期化

  加强队伍建设——教师素质全面化

  显化培养目标——人才发展持续化

  提高办学实力——信息技术现代化

  第六条:学校校训:做人贵诚 治学贵恒

  校风:爱国爱校 勤奋文明 教风:团结协作 求实创新

  第七条: 班级管理目标

  1、“五有五无”:地上无淡迹纸屑,墙上无污痕,桌椅无刻画,门窗无破损,卫生无死角;课堂有纪律,课间有秩序,言行有礼貌,心中有他人,人人有进步。

  2、勤奋学习,团结友爱,尊敬师长,礼貌待人,爱护公物,保护环境,谦虚礼让,自觉守纪。

  第八条:学校名称:平遥县洪善中心小学(以下简称学校)

  第九条:学校学制:小学六年。

  第十条:学校校址:平遥县洪善镇洪善村迎新大街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十二条:校长有办学自主权,其中主要包括:

  1、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

  2、人事权:有权提名任免副校长,教导主任,上报学区审批和备案;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使用。

  3、财经权: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财产管理制度,坚持勤俭持家,严格执行镇制订的财务开支制度,严格把好收费关。

  第十三条:校长要履行下列义务

  1、坚持学校的办学方向,坚决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定期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重大决策经班子审查后作决定。

  3、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4、想方设法争取办学单位及社会各方对学校工作的支持,筹集资金改善办学条件及教师福利。

  5、任职期间,采取有力措施杜绝重大的安全事故。坚持做好师生的人身安全工作。

  6、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事事以身作则,处处为人师表。

  第十四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物价部门审计,定期听取他人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教师每年一次的聘任制。

  1、学校接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实行定岗、定编、定人、定责、定工作量、分工负责、分级管理。

  2、教师由校长聘任聘期一般为一年,未获聘任人员由学校请示学区调出或在校内安排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管理机构设置。

  学校设校长一人,副校长一至二人、教导主任一人、研训主任一人、总务主任一人、大队辅导员一名。各尽其职、做好工作。

  第十七条:依法治教,切实保障和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第十八条:按国家省教厅统一的教学计划、新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管理教学、严格按《课程方案》执行教学,开足课程,开足课时,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注重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创造能力、进取精神的培养,发展学生全面素质和个性特长。为多出人才,早出人才、出好人才而努力工作。

  第十九条: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把培养“四有”新人作为学校根本任务。对学生进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第二十条:集中精力抓好教学工作,坚持以课堂为教学中心,进行教育改革,开展教法研究,改革考试制度,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充分发挥学校场地、器材的优势,通过体育课及其它各种体育形式活动训练、增强学生体质。

  第二十二条:加强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根据我校实际,上好劳动实践课,培养学生的劳动观点和热爱劳动人民的感情,并养成劳动习惯。上好音乐课、美术课,发挥美育功能,培养全面的高素质的一代新人。

  第二十三条:《按照平遥县教育局教学常规管理办法》及洪善镇有关加强常规教学管理的规定,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基本训练活动,认真抓好备课、课堂教学、批改作业、课外辅导、复习考试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以教育科研为先导,依靠科研兴校。积极开展校本研训工作、开展“有效教学”等方面的课题研究工作。

  第二十五条:严格按省教育厅和市县教育局的要求订阅教科书,不滥订、滥印、滥发学习资料。

  第二十六条: 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控制量为6小时内。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做到内容精选,难度适度,数量适当。保证每天9小时睡眠时间,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第二十七条: 改革评价方法,采取等级分加激励性评语方法,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素质评价。

  第二十八条: 健全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聘请校外辅导员,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德育基地的四位一体的教育工作网络。

  第二十九条:任何班级不得自行停课,学生停课一天必须经学区批准。

  第三十条:加强学籍管理,建立健全的学籍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

小学学校教室管理制度 篇7

  一、同学必需按要求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天到校报到,自开学第一天起开头考勤。

  二、同学上课、自习、试验及规定参与的会议和校内外活动均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与者必需请假。凡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超过假期未续假者,均视为旷课。迟到或早退四次以旷课一课时计。

  三、在节、假日期间,必需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经班主任同意并报政教处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视为旷课。

  四、对旷课同学,班主任要负责进行批判教育,并责令其在肯定范围进行检查。每学期旷课累计达12课时以上者,赐予警告处分;达24课时以上者,赐予记过处分;达48课时以上者,赐予留校查看处分;达两周以上者,赐予勒令退学处分。对旷课同学的处分,要按规定报批,并在校内张榜公布,同时通知其家长。

  五、同学因故需请假者,通过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由政教处批准;请假7天以上,由主管校长批准。请假期满,应向班主任履行销假手续。

  六、同学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或紧急要事,一般不得事后补假。

  七、同学请病假,须有校医务室或校外医院的休假证明;同学请事假,须有家长签署的请假条。

  八、各教学班必需坚持每天考勤,政教处要定期公布各班出勤状况。

  九、各教学班的.出勤和考勤状况,是班级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小学学校教室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

  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和青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遵循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

  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

  第六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途径等均遵照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施行。

  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条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应当在保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

  第九条德育科研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下,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宏观指导全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读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也可由专职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德育科学研究部门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密切合作开展课题的研究,还要为德育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第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应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中小学校长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职工,通过课内外、校内外各种教育途径,实施《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

  第十五条普通中学要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应有一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通过书面征询、重点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以及学生毕业后的品德表现,不断改进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

  第十八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是小学生和中学生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的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和图册、音像教材、教学软件等。

  第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课程建设;组织审定(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材。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指导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各级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研员具体组织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评估,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有计划地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不得减少课时或挪作它用。中小学校要通过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考核,了解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常识的理解程度及其运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规教育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施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gt;严格中小学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国旗制度。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每年应当结合国家的重要节日、纪念日及各民族传统节日,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切实保证校会、班会、团(队)会、社会实践的时间。小学、初中、高中每学年应分别用1—3天、5天、7天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少年军校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校风。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应实行定期评定学生品德行为和定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学)、优秀班集体的制度。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依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小学德育纲要》施行。学生的品德行为评定结果应当通知本人及其家长,记入学生手册,并作为学生升学、就业、参军的品德考查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第五章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学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培养造就中小学德育专家、德育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除应具备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从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要承担培养、培训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任务。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中小学校全体教师、职工都有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责任。学校要明确规定教师、职工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和要求,并认真核查落实。

  第六章物质保证

  第三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第三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完善、优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须的场所、设施,建立德育资料库。中小学校要为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订阅必备的参考书、报刊杂志,努力配齐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在校园内适当位置设立旗台、旗杆,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室内要挂国旗。校园环境建设要有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

  第三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中小学生德育基地,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

  第七章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三十九条中小学校要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常识;要与工会、妇联组织密切合作,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第四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鼓励社会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种方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各种适宜教育的场所,开展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大众传媒为中小学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积极参与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优化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程自1998年4月1日起实行。

小学学校教室管理制度 篇9

  为了做到资源共享,集思广益,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对集体备课提出如下要求:

  一、组织形式:

  1、以年级学科为单位进行集体备课,双周一下午放学后开始活动(集体研究课时间由本备课组商议临时决定,不要利用周一下午的集体备课时间,一个月备课组至少开展一次研究课活动)。内容主要是教材教法的研究,知识点的确定及学法指导。

  2、全校以学科为单位进行集体备课,研究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新的教改思路,交流教学中成功的教学经验。

  3、全校语文6个备课组,数学分一二年级、三年级、四五年级、六年级4个备课组,英语为1个大备课组,体育1个备课组,艺术1个备课组。

  二、要求:

  1、集体备课要做到时间、地点、内容及主备人四落实。

  2、由备课组长组织本组教师对所备单元进行深入的教材分析,使教师能准确地把握教材的地位、重难点及教育价值,提高教师个体灵活驾驭教材的能力,并确定由主备人对本单元(或章节)进行初备。

  3、以备课组为单位对主备人的备课初稿进行讨论、修订。(主备人应在一周前把所备初稿交到任课教师手中。)这一过程应该真正成为师师互动的课程,主备人介绍了设计思路以后,其他教师可以畅所欲言,肯定设计的精彩之处,同时,对有待完善之处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也可提出不同的设计方案,让大家共同品评。最后形成的教案要达到:统一教学目标,统一教学重点、难点和关键。本学期每个学科要建立单元评估制度。

  4、在集体备课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各任课教师结合各班学生和教师个人的实际情况,在备课纸旁注部分,对教案进行个性化的修改。

  5、在课程教学完成后,教师要针对教学实践写出教后感(或教学反思)。教后感要有针对性,做到言之有物,客观、实际地总结教学过程中,教师教法和学生学法的成功经验和尚存的困惑和不足,对今后的教学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各备课组每月要组织一次任课教师教学反思录交流,从而真正做到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学校每学期在备课组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一次教学反思录交流与展评。

  6、教师要把集体备课中研究出的结果运用到自己的教学中,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三、注意事项:

  1、领导参与并检查集体备课情况,及时督促各年级各学科认真开展好集体备课工作。

  2、备课组长要作好记录,期末结束时交教导处存档。

  3、集体备课时间不得做任何与集体备课无关的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小学学校教室管理制度 篇10

  Ⅰ、创建宗旨: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的环境意识,从小养成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

  Ⅱ、全校全称:

  宁波市镇海区张和祥小学环保模范学校

  Ⅲ、办学目标:

  争创宁波市环保模范学校,把每一位学生培养成具有较强环保意识,习惯良好的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Ⅳ、活动主题: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Ⅴ、组织机构:

  学校组建环境教育领导小组,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联系,取得支持,指导、帮助,日常管理活动由值周班负责。

  Ⅵ、主要活动:

  1、定期召开环境教育工作例会,每年制订环境教育工作计划。

  2、办好环保科技兴趣小组,定期开展活动,使学生有明显的收效。

  3、举办废物回收、废电池回收活动。

  4、利用校报、校广播站、宣传橱窗、黑板报及时宣传环保动态、信息和知识。

  5、利用好环保校本课程进行学习。

  6、开展“创美”活动教育,评比“创美小先锋”。

小学学校教室管理制度 篇11

  一、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二、所有校产校具都必须登记入帐。帐簿一式三份,总务处、保管室、管理人员各执一份。

  三、所有物资、校产确定专人保管,总务处对保管人员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四防工作,(即防潮、防腐、防火、防盗等)教学办公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办理发放。

  四、实行使用管理责任制,制订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合同。开学初,总务处将有关公物按人头配齐交各班级,合同一式二份,总务处、班级各执一份。

  五、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各班明确专人,按时关锁门窗,班干部经常检查承包使用的物具,学校管理人员定期全面检查校产、校具使用、管理情况,公布检查结果,其末学校进行评比,对管理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人员或使用班集体给以奖励,对管理失职导致损失者、对破坏公物严重者,除按规定令其赔偿外,还要按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六、严格执行赔偿制度。

小学学校教室管理制度 篇12

  1、凡遇台风,在接到上级通知或得到信息后,各教师必须迅速行动起来做好相应的抗台风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减少损失。

  2、凡遇暴雨时,在学生放学回家期间教师要做护送学生工作,确实无法回家的学生在校内安置好,保证不出意外事故。

  3、在校门前的公路两旁做好有关交通安全的警示标志,提醒司机注意。

  4、严禁学生骑摩托车进入校园,教育小学生不要在马路上驾驶摩托车。

  5、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整治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6、上课期间学校要将校门锁住,并安排有值日人员把守,不能让外人随便出入。

  7、不准在危房上课和住宿。

  8、所有教学用楼及教师住楼在正式使用前均要安装标准的避雷设备和规范的用电线路。

  9、要根据实际添置足量的灭火器材。

  10、学校新建校舍要杜绝“五无工程”。

  11、体育教师要严格按体育课的有关规则上课,确保不发生意外事故。

  12、严禁学生独自或三五成群结伴到河游泳。

  13、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

小学学校教室管理制度 篇13

  一、备课要求。备课是教师构建高效课堂、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因此,要求教师在备课时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教师备课要认真钻研教材,熟悉了解学生的现有知识状况,多关注学生的持续发展,多进行学法指导,反对知识点的罗列,反对不动脑筋抄袭他人备课。

  2、坚持至少提前一周备课,绝不能准备不充分就上课,更不能不备课就上课或事后补备课。

  3、实行单元备课,要有总体分析、重难点把握、课时分配、具体落实、单元总结、单元检测及分析。

  4、备课实行课节备课,及所教课程一周有几课时就备几课时,做到讲备一致,反对课堂上任意发挥,课后对教案认真修改。

  5、教案书写要认真、美观,精当,为我所用,反对字大行稀,做无用功。

  6、教后记的书写要有感而发,不能三言两语,像蜻蜓点水,提倡教师每学期至少12篇以上大篇幅(1000字以上)教后记写作。

  二、备课检查要求。备课检查是落实教学常规,促进教师严谨、有序教学的手段,因此在进行备课检查是要注意以下几点:

  1、备课检查人员以教导处人员和教研组长共同组成,教研组长制定出本教研组检查的详细细则,并在本教研组讨论通过。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备课检查隔周一次进行,放在每周一的下午进行。

  3、备课检查要做好详细记录,包括备课次数、教学目标、教学过程设计、教后记书写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周备课检查只对上一周备课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教师超前备课情况只作了解,不作记录,每次检查后要盖上“业务检查”专用章。

  5、每次检查后要对这位教师的备课进行量化赋分,作为教师“业务成绩”的一项,检查人员还要对检查情况作出书面总结,在全体教师会上予以反馈。

  6、教导处对每位教师的备课情况实行宏观掌控,建立专门的“教师业务检查档案”(电子式),记录每次检查情况,一学期汇总一次。

小学学校教室管理制度 篇14

  一、开、关门时间:

  1、早晨开门时间:7:30关门时间8:00

  2、中午放学开门时间:11:30关门时间12:00

  3、下午开门时间:14:40关门时间:15:00

  4、下午放学开门时间:18:00关门时间:18:00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学生家长及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门卫室进行登记,经过与学校值周教师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

  2、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由家长接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门卫人员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3、家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把物品送给学生时,门卫将物品登记,并联系班主任老师来取。

  4、穿拖鞋和背心的外来人员一律不能进入校内,不能在校园内吸游烟。

  三、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四、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门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

  2、学校门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五、其他规定

  1、门卫要对门卫室及校门周围进行清扫,保持经常性的整洁干净。

  2、禁止门卫从事食品及文具等经营活动。禁止校门前摆摊设点,保证门口畅通无阻,关键时刻能灵活处理各类情况,保证校门前师生的安全。

  3、因特殊情况离开岗位前,要锁好校门,防止门前失控。

  4、禁止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进入校园;禁止把学校物品和废纸卖给拾废品的;禁止拾废品及其它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5、节假日,放学后时间,未经学校领导事先同意,外来人员(包括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门。

  6、按时检查学校水,电开关。

  7、完成学校交给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小学学校教室管理制度 篇15

  备课组长在中心教研组组长的领导下,负责年级备课和教学研究工作,努力提高本年级或本学科的教学质量。

  1、认真学习新课程标准、明确小学各年段的教学要求,贯彻执行教研组计划。

  2、认真分析教材编写意图,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制定年级学科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研专题,报教研组并组织实施。

  3、按照学校工作计划、教导处工作计划和教研组工作计划,拟订出本年级本学期的备课组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集体备课时,教师要在个人独立备课的同时进行集体研讨,研讨过后再进行反思重建,形成自己的教学预案。每两周开展一次集体备课,另外可以不限时间地利用同年级同学科同办公室的有利条件,开展一些同专题或是共性问题等的研讨。集体备课做到:定时间;定教学内容;定主讲人员,定专题。

  共同研究:

  (1)每一单元的教学目标,以及每一课时的教学目标的制定;

  (2)每一单元及每一课时的重点、难点、疑点、关键点;

  (3)每一篇课文或每一课时的作业或练习;

  (4)每一课时教学过程的组织和教学方法的选择;

  (5)同年级统一进度,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4、认真参加听课评课活动,积极参与同年级同学科的磨课活动(同一课题多人上)。

  5、制定好学科的复习计划,做好命题、测试、阅卷、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工作。

  6、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认真落实本组教科研课题,以教育科研促进教学质量提高。要求每学期上交一篇专题研究论文或研究报告。

小学学校教室管理制度 篇16

  学校安保(门卫)岗位是一个关系到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塑造学校形象的重要岗位。因此,全体安保教师必须高度重视,认识负责,努力履行岗位职责。

  一、岗位要求

  1学校安保教师应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技能,要自觉树立从事安保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心,注意培养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无私无畏的道德、品行,主动热情的服务意识,精明强悍的防卫本领,努力争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肯奉献的新一代安保员。

  2学校安保员在自觉、自律的基础上,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择优录用后方可上岗。安保教师要珍惜岗位,钻研业务,除能胜任日常的门卫安保工作外,还应正确保管和使用防暴器具等,要具备一定的安保救防知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文明值勤

  1学校安保教师要坚持文明值勤,树立良好形象。规范配戴,站姿端正,坐姿大方,注意保持仪容仪表的端庄整洁。要注意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坚持原则、认理服人。要忠于职守、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注意保密。

  2学校安保教师要做到在岗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打瞌睡、不串岗闲聊、不干私活、不会私客、不准与校内外人员发生争执、谩骂,动粗斗殴。

  三、安保防范

  1、学校安保教师要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学生离校制度,货物车辆进出校制度等,对因公来校人员,要礼貌用语,热情接待。对私自擅入人员,要坚持原则,坚决劝阻,把好大门,对个别学生无理由混出学校及社会闲杂人员混入学校,要坚决制止,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学校安保教师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一旦发生险情事故,要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控制局面,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要切实协助学校、社区、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防盗、防灾、防事故、防破坏工作,为学校安全和社会治安作贡献。

  四、接受监督

  1、学校安保教师要心系岗位,用情职业,安保教师有权利和义务就加强学校安保工作向有关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能主动提出改进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2、学校安保教师在岗期间应识大体,顾大局,遵章守纪,要自觉接受派出单位和用人学校的考核,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要虚心听取意见,努力加以整改。

小学学校教室管理制度 篇17

  安全是学校进行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是和谐校园的基石。安全工作重在教育,重在防犯。高度重视安全,普及安全知识,严密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主要措施。

  一、对教职工的规定

  1.全校教职工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把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

  2.教师要不断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导处,大队部每两周为全校学生上一次安全教育课,并对各班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

  3.“四送活动”:放学前把“注意安全”的话送给学生;外出前把安全知识送给学生;放假前把注意安全的要求送给学生;开家长会把安全工作中好的做法送给家长。

  4.班主任老师要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责,作到定期讲,及时讲,并能实施一定的安全措施。学校把安全问题与班级工作挂钩,作为评选文明班级的重要条件。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班级进行奖励。

  5.值周领导和值周老师在值勤时要注意学生的安全,做到课间巡视,监督教育学生不做危险的游戏,并做到按时静校。

  6.体育老师上体育课时,要对学生的安全负责,要给学生明确的活动范围及活动要领,不能随便解散学生。自由活动时间,体育老师要在操场里巡视,不能放任自流。

  7.各类器材、设备在使用前(不论学生用还是教职工用),教职工都必须认真检查器材、设备的安全性能,确认器材、设备安全后才能使用。

  8.外出活动要经学校批准,并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及安全措施,做到班主任老师带队,任课老师跟队管理,任何老师都不准单独行动。

  9.全体教师要确立校园防暴意识,当校园暴力发生时,要不畏暴力,勇于与暴力斗争,在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去治服暴力,保证校园安全。

  10.任何教师都不准把学生单独留在校内,如出现问题,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对学生的.管理工作

  1.要求学生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2.认真实行路队制,并要求队伍整齐,要靠马路右边走。

  3.12岁以下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

  4.要求学生课间做到上下楼梯靠右边走,课间不能追跑,打闹,要做有意义的活动,值勤学生要严格监督管理。

  5.上体育课时,学生要严格按照老师的要求进行活动,并要做到:老师不让做的动作不做,老师不让去的地方不去。

  6.设立安全员,外出活动时学校为低年级每班配备6-8人的安全员(高年级的学生)协助班主任管理低年级同学。

  7.放学后要求学生立即离校,节假日学生一律不准到校玩耍,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8.节家日期间,要求学生在校外不做危险游戏,不到危险的地方去,外出要与家长讲明还要做到防火,防盗,防溺水,防触电。

  9.学生上学不准带任何有伤害性的玩具进校园。

  10.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1.教育和训练学生要有自我防范意识,发现校园暴力发生时,首先要迅速躲避,并大声呼救。

  三、设立保险措施,学生都应当积极参加人身保险,出事故有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

小学学校教室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小学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长沙市芙蓉区阳朝小学

  学校地址:长沙市阳朝路84号

  学校性质:本校系国有全日制普通小学,学制六年;隶属于国家授权的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

  第三条办学规模:学校开设18个教学班。

  办学目的:学校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的校训是“团结,诚实、勤奋、守纪”。实施常规为本、科研增效、素质立校的办学思路,努力发展自己办学特色,把学校办成学生自主发展的乐园。形成求真、开拓创新的校风,爱校、爱生、敬业的教风;爱校、爱学、文明的学风。

  第五条学校校徽是:

  学校校歌是:

  学校校旗是:

  学校校庆日是:

  第二章学校管理

  第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参加学校民主管理。

  第七条学校是办学的主体,有上级部门按法律法规赋予的办学自主权,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校长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国家负责。

  第八条学校校长由芙蓉区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校长应该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制定学校教育教学和经营管理方针、目标以及学校发展战略。

  2、主持制定学校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合理安排与使用学校经费和各种资源;

  3、拟定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学校具体规章,制定学校各个工作岗位职责。

  4、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任免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并对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予以考核。

  5、任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并主持对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予以考核。

  6、根据聘任制方案,进行教职工聘任,主持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

  7、制定学校教职工继续教育方案,并全面组织实施。

  8、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9、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学校党支部接受教育局党委的领导,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对学校工作进行保证监督,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负责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并指导共青团、少先队、退教协、工会、关协开展工作。

  第十条学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教代会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审议,学校工会应和职代会一道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加强教职工思想工作,保障学校民主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设教导处、科研室、总务处、少先队大队部,由校长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各任命负责人一名,学校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主任对校长负责;教研组长对主任负责;教职工由教研组和主任负责管理。各级管理人员职责分明,有职有权。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合同制和岗位责任制;聘任的教职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学校建立教育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产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规范管理。

  第三章学校资金来源

  第十三条学校经费来源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

  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杂费。

  第十四条学校依法开展勤工俭学工作,积极创收筹措部分资金。

  第十五条学校依法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第四章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教育教学的整体目标和任务是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应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加强基础,提高能力,培养习惯,改进教法,指导学法,不断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活,学会劳动,学会健体,学会审美,在思想品质、道德情操、文化科学、劳动技能、身体心理、兴趣爱好等方面有较大发展。

  第十七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形成校长负责,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政工团队齐抓共管和教导处指导抓,大队部、班主任具体抓,全体教职工参与抓,社会家庭协同抓的德育工作机制,达到全面育人的工作目标。

  第十八条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加大课堂教学改革力度,以加强教师教学理论、教学业务和引进现代化教学手段为主要内容开展教研活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九条学校以科研室为龙头,以骨干教师为主体,积极进行课题实验,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效益。

  第二十条学校弘扬学校传统特色,重视体育、艺术教育、课外兴趣活动等工作,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教育活动,使“特色立校”落到实处。

  学校将开展体操普及与提高的实验。

  第二十一条学校重视学生卫生意识的形成,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设心理健康课,培养文明向上适应能力强的学生。

  第二十二条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第五章教师管理

  第二十三条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主体。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其它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教职工岗位责任制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奖励,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成绩显着或作出重大贡献者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推荐授予荣誉称号,予以奖励。学校对工作中有严重过失的教师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报请上级给予行政处理。

  第二十五条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

  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设岗、定编、定责、定工作量。教职工由校长聘任,未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一般按实际评的职务聘任,特殊情况可实行高职低聘或低职高聘,所聘人员校内享受相应待遇。

  第二十六条学校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积极为教师进修、科研、继续教育创造条件,努力为教师工作、生活改善环境,保证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第二十七条学校建立教职工申诉制度。教职工因工作、生活不顺可向学校申诉,申诉不由当事人调解,若调解失效,可进一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学校不允许污告、写匿名信等行为。

  第六章学生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生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主体,学校以学生发展为本,学校学生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所赋予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学校招生、学籍管理依照《小学管理规程》进行,学校招生时间、新生入学时间由芙蓉区教育局制定。

  第三十条学校学生应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制定的《小学生一日常规》,按学校作息时间作息。学校教师不得利用晚上、节假日全班补课或上新课。

  第三十一条学校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树立新的学生观和质量观,依据《芙蓉区素质教育评价方案》全面正确评价学生,重视对随班就读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对于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

  第三十二条学校要加强安全管理,重视学生心理、生理保健,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

  学校严格控制考试次数。

  第七章学校财务财产管理

  第三十三条学校中的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学校不得转让、拍卖,确保国有资产不留失。

  第三十四条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财会制度以及教育部《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并据此建立本校财务、会计制度,学校校长必须每年向职代会报告当年财务状况,接受职代会的审议。

  第三十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租赁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收取租赁费,计入经营收入。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以及仪器报废与转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其收入计入修购基金。

  第三十六条学校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若要修改须先提请校务会议讨论,经校教代会三分之二的代表讨论通过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八条学校根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本章程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应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实行。

小学学校教室管理制度 篇19

  为有效预防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及时处理师生食物中毒事故,防止事态的扩大,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精神,结合我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师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由于食品供应部门向师生提供的食品的质量问题,或是因操作不当引起食物变质、不符合食用要求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二、事故的预防:

  1、学校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

  2、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体检和日常晨检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学校食堂上岗工作。

  3、加强学校食品操作程序的日常管理。学校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烧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必须保留24小时;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

  4、规范师生饮用水供应工作,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身体要符合卫生要求。

  5、加强师生的教育。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

  三、事故的处理:

  1、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在2小时以内向区教育局、区卫生监督所报告。

  2、学校主要领导应召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研究情况,并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

  3、学校保健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区卫生监督所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4、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5、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认真做好理赔工作。

  四、责任追究:

  在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瞒报或玩忽职守者,学校及区教育局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组织机制:

  1、组织领导(略)。

  2、人员分工(指挥、教育、管理、报告、协助调查、协调、陪护中毒者等)。

小学学校教室管理制度 篇20

  听课评课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教学教研—活动的一种形式。通过听课评课活动,一方面,能直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便于对教师教学存在的问题直接给予指导;另一方面,通过教师之间互听课评课,使教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总结、完善和推广教学经验,以全面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提高教学质量。

  为了进一步搞好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准确了解我校教师的教学情况,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比较客观的评估,同时也促进教师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数量

  1、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

  2、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及教导处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3、副校长、校长和书记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

  二、听课要求

  1、听课采取研究课、观摩课听课和随机听课或跟踪听课等方式,全面听课与重点听课相结合。

  2、听课态度要认真,当堂写好听课笔记。记清听课时间、班级、学科、授课人、课题;记全教学过程;记好分析与课堂评价。

  3、课后及时与授课人交换意见。切磋技艺,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4、课后认真填写“开发区实验小学教师课堂安排表”,并及时交教导处存档。

  5、集体听课后,要组织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达到在借鉴中创新。

  6、不得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

  7、教导处每学期每月检查一次听课笔记,并做记录。

  8、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对优秀课要充分给予肯定,帮助总结经验,在学校宣传推广。

  9、重点听课与全面听课相结合,注重听青年教师的`课。

  10、对授课效果差,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要实行跟踪听课,帮助改进,限期提高,不思改进或改进效果差的将作必要的组织处理。

小学学校教室管理制度 篇21

  1、全校师生应自觉爱护学校公物,维护校园环境的整洁美丽。

  2、师生进入校园后,应主动服从学校各项管理,尊重学校各级工作人员,并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导。

  3、师生的自行车进入校园,应在指定地点停放,走廊、教室及办公室前不得停放自行车。

  4、各办公室、教室及室外场地的维护保洁采用分区包干的办法,并建立相应的卫生保洁责任制,学校定期检查。

  5、 课间休息及课外活动时,学生不得在教室内外走廊上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不得随便进入办公室及其他教室。

  6、对破坏学校公共财物的人,如在墙壁上乱写乱画者、私自启动学校各种设备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对破坏校园绿化者,按花木原价进行赔偿。

  7、对班级各种财物的损坏,按班级财产承包及赔偿制度进行赔偿,凡属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坏的,一律由班级赔偿;凡由学生个人损坏的,一律由学生自己赔偿;有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8、对实验室、办公室、图书室内的各种设备,工作人员没有按章操作而造成损坏的,视情节由责任者按原价的50%--100%赔偿;学生因故损坏上述设备的,按原价赔偿。

小学学校教室管理制度 篇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

  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和青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遵循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

  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

  第六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途径等均遵照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施行。

  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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