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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事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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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事故通报(精选17篇)

安全责任事故通报 篇1

  20xx年12月8日中午,有学生在第一餐厅二层就餐时,在麻辣烫中,发现有展开的文具刀,因被该同学及时发现,没有吃入口中,未造成伤害事故。事发后,浩翔餐饮公司未引起高度重视,给我校造成不良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餐饮安全责任制度有效落实,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经后勤处研究决定:责成浩翔餐饮公司对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当事人赵波,给予清退,对第一餐厅二层的经营方内蒙古浩翔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罚款10万元。

  希望各餐厅以这次食品安全事故为教训,引以为鉴,举一反三,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餐饮管理制度,严格安全管理,杜绝安全隐患,提高服务质量,强化责任意识,为广大师生提供安全优质的后勤服务保障。

  后勤处

  年12月13日

安全责任事故通报 篇2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现将省监察厅、省安监局《关于我省5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浙监[20xx]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通报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年三月十六日

安全责任事故通报 篇3

  20xx年6月18日公司发生叉车违规操作,将天然气电器控制柜损坏,现将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xx年6月18日晚11时15分左右,机加工车间数控车床工柏晨在打扫卫生时,由于铁屑过多私自违规去天然气炉控制站附近开叉车叉铁框,在转弯过程中碰到天然气炉控制站附近的另一铁框,随即将天然气控制站的电器控制柜撞坏并移位,天然气附属管道轻微移位。

  二、事故原因:

  1、数控车床工柏晨安全意识薄弱,违规操作特种设备叉车;

  2、数控车床工柏晨在发生事故后,没有及时与车间主管汇报,存有侥幸心理;

  3、天然气炉控制站附近存在安全隐患。

  三、事故性质:轻微事故

  四、根据公司处理意见,通过调查核实,对此次事故作出如下处理:

  1、机加工车间数控车工柏晨,负主要责任,考核200元。

  2、机加工车间主任王炎,负领导责任,考核100元。

  3、责成各车车间立即组织叉车工开展安全操作培训,定人定车,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管。此次事故,虽然是轻微事故,但充分暴露出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众多不足。安全生产任重而道远,没有一个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公司各项工作也将无法正常开展。时值夏季来临,是事故高发季节,我们各车间与部门应清醒的认识到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与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教育、监管以及工作技能的培训,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平稳,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济南乾顺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全责任事故通报 篇4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201x年x月xx日,苏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城投·长信蓝郡”(一期)公寓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xx日20时30分左右,2名施工工人在进行维修井架顶部轮轴作业时,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慎从高空坠落,当场死亡。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厅决定做出暂停苏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我省承接新的施工业务2个月资格的处罚,暂停期自201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止。同时我厅将把该事故抄送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议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其公司及相关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按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隐患排查,督促问题整改,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苏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对本公司在所有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工作,并将检查整改情况报我厅,我厅将适时开展抽查。

  今年我省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呈多发趋势,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实施安全质量行为的履约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检查和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认真履行法定安全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措施。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调查、分析、研究,同时要加强台风汛期和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01x年x月x日

安全责任事故通报 篇5

  致12死火灾原因查明 1名副镇长被立案

  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日通报,据初步认定,广东省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为一起责任事故,目前检察机关已对普宁市军埠镇副镇长伍锡明等3名公职人员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

  据事故调查组初步查明,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起火原因是起火作坊主要经营者郑晓生3岁女儿用打火机玩火,引燃起火建筑一楼楼梯口南侧堆放的海绵堆垛所致。 通报称,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作坊经营者擅自改变起火建筑用途和性质,将住宅楼改为内衣加工作坊,增加了建筑火灾危险性。二是起火建筑安全条件差,内部仅有一条疏散楼梯,一楼楼梯口发生火灾后,海绵燃烧产生的高温有毒烟气通过楼梯迅速向上蔓延,封堵了人员主要逃生通道;建筑灭火设施配备不足,导致火灾发生后无法及时扑救初期火灾。三是起火建筑内堆放大量海绵等易燃物品,海绵被引燃后燃烧速度快、烟气温度高并且毒性大,导致大量人员中毒、窒息死亡。四是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混乱,未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员工缺乏逃生自救知识和能力。

  目前,除1名重伤人员外,其他受伤人员已治愈出院,12名死者的家属全部签订了赔偿协议,死者遗体已全部火化。事故后逃逸的5名责任人中,作坊主要经营者郑晓生等2人投案自首,1人被缉拿归案,公安机关仍在全力缉捕其余2人。

安全责任事故通报 篇6

  安全事故通报近期出现了两起工伤事故,均为手指压伤。事故详情如下:

  6月19日下午四点半左右,车加工车间端面磨操作工赵某,在用左手将料放入模具时,右手手臂不慎碰到开关,压头下落压中赵某左手中指,造成赵某左手中指末端压伤,指骨外露。经安吉县第三医院诊断后险被截肢,后在公司领导及赵某父母坚持下,实行保守治疗,一个月后才基本痊愈,虽未造成残疾,但压伤处疤痕醒目,指甲尚未长出。7月12日上午9点左右,车加工车间夹具车操作工金某,在将料放入夹具时,手未抽出,右脚已踩动开关,夹头一下压中金某右手大拇指,造成拇指末端骨折,指甲压落。经安吉濮氏骨伤医院治疗,医疗期至今尚未结束。两起事故,时间不同,原因相同——精力分散,疏忽大意,操作不当。事故发生后,车加工车间立即制定和落实了整改措施,并对操作工进行了教育和规范操作指导。车间主任王玲不强调客观,不推脱责任,以事故为教训,举一反三,使车间广大员工受到了深刻的安全教育。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为此,公司决定,根据公司与各车间、工段签订的“安全责任状”,对事故发生所在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人,予以绩效考核扣分和年度安全考核扣分。对事故当事人予以行政警告一次的处分。“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各车间、工段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全体员工,以此为例,进行广泛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学习,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接受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7月20日

安全责任事故通报 篇7

  根据原行署《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铜署办发电〔20xx〕246号)精神,结合我局今冬明春春运安全工作实际,20xx年元月11日至13日由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总工程师崔文明带领安全、路政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对我区管养的路段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和抽查了国道326、省道305、203、304、201路线上易冻路段、防滑材料储备情况以及路桥公司实施的思南赵家坝桥、国道326沿河县城绕城主要的施工现场。现将检查和抽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这次检查中,多数管理段对自己管养的易冻易滑路段的防滑材料储备数额比较规范。如石阡、松桃管理段的S305线、S201线。

  二、由路桥公司正在实施的思南赵家坝桥、G326线坝芒至绿桶溪(沿河绕城线)工程,两项目施工路段安全管理比较规范,各种安全警示标志设置齐全,严格执行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范,两个工地开工以来,未发生任何大小安全性事故。

  三、检查中存在不足:个别管理段对自己管辖易冻易滑路段防滑材料储备不足,如省道303线K108~109、省道305线K82+200、国道326线K153~155路段。恶劣天气变化,易出现凝冻,请沿河、江口、印江三个公路管理段立即增加几个防滑点的防滑材料,防止断交,影响春运安全工作。

安全责任事故通报 篇8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企业,中央、省驻青单位,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尤其是三月下旬至四月上旬期间全市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多人伤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为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态势,进一步加强全市生产安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事故情况及原因

  3月30日,城阳区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喷锌车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因企业未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和事故应急措施,致使事故发生时从业人员应对不及,导致8人受重伤, 3人轻伤。

  4月1日,胶南市“鲁黄登10701”号轮船航行至董家口港西防波堤二期工程水域时撞到沉箱,快速翻扣沉没。船上两人获救,两人失踪。

  4月8日,在李沧区“春和景明”小区电梯安装过程中,青岛怡高设备配套有限公司8名电梯安装工违章乘坐尚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的电梯由20楼下行至4楼时,电梯失控坠落,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

  二、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按照防微杜渐、举一反三的要求,开展区域风险分析,找准主攻方向,加大执法检查,深入细致地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集中公开严惩一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抓住主要矛盾和实质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打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和停产整顿的地下基建矿山擅自开工建设;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打击违反建设程序、违法分包、盲目冒险作业等行为;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打击超载运输和非法营运;海上安全领域,重点打击无证船舶和港口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消防火灾领域,重点加强闲置厂房、仓储物流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九小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等的监管;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打击安装、使用、维护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安全责任事故通报 篇9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企业,中央、省驻青单位,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尤其是三月下旬至四月上旬期间全市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多人伤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为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态势,进一步加强全市生产安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事故情况及原因

  3月30日,城阳区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喷锌车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因企业未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和事故应急措施,致使事故发生时从业人员应对不及,导致8人受重伤, 3人轻伤。

  4月1日,胶南市“鲁黄登10701”号轮船航行至董家口港西防波堤二期工程水域时撞到沉箱,快速翻扣沉没。船上两人获救,两人失踪。

  4月8日,在李沧区“春和景明”小区电梯安装过程中,青岛怡高设备配套有限公司8名电梯安装工违章乘坐尚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的电梯由20楼下行至4楼时,电梯失控坠落,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

  4月8日,胶州市里岔镇青岛邦尼蜡业有限公司在车间开天窗施工中,施工人员违章使用电动金属切割机,在切割作业过程中因产生的火花引发保温材料起火,火势迅速蔓延,引燃周边存储原料蜡的仓库,过火面积约为1000 m2。

  4月9日,胶州市阜安街道青岛鹏晖化工有限公司工人从集装箱运输车向存储罐加注丁酮时,因电线短路引发火灾,部分危险化学品泄漏,导致附近居民6800余人紧急转移。

  上述事故充分暴露出当前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有章不循、违章作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不重视安全工作,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等问题依然存在。

  (一)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现象突出。青岛怡高设备配套有限公司“4.8”电梯坠落事故、青岛邦尼蜡业有限公司火灾事故都是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的情况下导致事故发生。

  (二)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3.30”火灾事故是因现场应急措施缺失导致事故伤害加大。

  (三)非法违法生产现象时有发生。青岛西海岸钰林物流有限公司“1.3”墙体坍塌事故存在未经正规设计、未经审批、发包给无资质人员等违法行为,青岛鹏晖化工有限公司“4.9”火灾事故,两起事故都是典型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也反映出属地政府未按属地化监管要求认真进行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按照防微杜渐、举一反三的要求,开展区域风险分析,找准主攻方向,加大执法检查,深入细致地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集中公开严惩一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抓住主要矛盾和实质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打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和停产整顿的地下基建矿山擅自开工建设;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打击违反建设程序、违法分包、盲目冒险作业等行为;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打击超载运输和非法营运;海上安全领域,重点打击无证船舶和港口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消防火灾领域,重点加强闲置厂房、仓储物流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九小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等的监管;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打击安装、使用、维护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特点,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一个企业发生事故要对其在全市所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全面检查,一个工程发生事故要对其单位在全市承揽的所有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于违法违规现象严重的企业一律责令退出青岛市场,真正体现行业监管的作用。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严格执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作业现场带班制,落实现场带班人员紧急情况下停产撤人决策指挥权;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不走形式和过场,严把培训教育质量关,做到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不上岗。加强企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责任调查处理问责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严格按照事故报告的程序、时限、内容,及时、准确、完整的报告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一经发现,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要建立健全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提高值班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责任查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坚决惩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格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月十三日

安全责任事故通报 篇10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加快改革创新,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圆满完成G20峰会的各项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现将全市安全生产各类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xx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176(生产经营性火灾613起),死亡558人(生产经营性火灾1人),受伤182人(生产经营性火灾0人)。其中:

  工矿商贸领域发生各类事故107起,死亡107人,受伤22人。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死亡1人。

  道路运输发生各类事故453起,死亡448人,受伤xx0人。

  水上运输发生各类事故2起,死亡2人。

  渔业船舶发生各类事故1起,死亡1人。

  二、事故主要特点

  (一)按事故类型分类。

  1.事故发生类型趋于集中。20xx年,全市工矿商贸领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坍塌七类事故共发生事故89起,占全市工矿商贸领域事故起数的83.2%。其中,高处坠落事故36起,占比33.64%,物体打击事故起,占比14.95%,车辆伤害事故9起,占比8.41%,机械伤害事故8起,占比7.48%,起重伤害事故6起,占比5.61%,触电事故8起,占比7.48%,坍塌事故6起,占比5.61%。

  以上七类事故死亡89人,占全市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死亡人数的83.2%。其中,高处坠落事故死亡37人,占比34.58%,物体打击事故死亡15人,占比14.02%,车辆伤害事故死亡9人,占比8.41%,机械伤害事故死亡8人,占比7.48%,起重伤害事故死亡6人,占比5.61%,触电事故死亡8人,占比7.48%,坍塌事故死亡6人,占比5.61%。

  2.高处坠落事故形势严峻。20xx年,全市工矿商贸领域高处坠落事故发生36起,同比上升140%,占工矿商贸领域事故起数的33.64%,死亡37人,上升131.2%,占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死亡人数的34.58%。

  3月、7月、11月为高处坠落事故高发期,分别发生5起、5起、8起,死亡5人、7人、8人。其中,1月、3月、11月、12月高处坠落事故死亡人数均占当月死亡人数的50%以上,12月甚至达到75%。

  (二)按管理领域分类。

  建设领域事故高发。20xx年全市建设领域事故发生36起,占工矿商贸领域事故起数的33.6%,死亡38人,占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死亡人数的35.5%。20xx年建设领域发生1起地铁施工工程较大事故,死亡4人。建设领域已经连续两年发生较大事故。

  (三)按事故区域分类。

  1.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仍为事故多发区域。20xx年,萧山区工矿商贸领域事故发生17起,死亡20人;余杭区发生17起,死亡18人;富阳区发生起,死亡17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三个地区工矿商贸领域事故起数总和、死亡人数总和分别占全市工矿商贸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46.7%、51.4%。

  2.大江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矿商贸领域事故下降明显。20xx年,大江东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死亡3人,同比下降40%;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死亡2人,同比下降33.3%。

  (四)按事故发生时间分类。

  1.7月、10月份为事故高发期。7月发生事故14起,死亡18人,分别占全年事故起数的13.1%、死亡人数的.8%;10月发生事故起,死亡15人,分别占全年事故起数是15%、死亡人数的14%。其中,7月,发生1起工矿商贸领域较大事故,死亡4人。

  2.非工作日事故略有下降。20xx年,全市工矿商贸领域非工作日事故发生24起,死亡26人,同比下降14.3%,.1%。

  (五)重点工程事故持续多发。

  20xx年,市重点工程杭黄高铁、千岛湖原水工程发生事故8起,死亡9人。其中,杭黄高铁发生事故7起,死亡8人,特别是今年12月份,杭黄高铁连续发生2起事故,死亡2人;千岛湖原水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自开工建设以来,杭黄高铁已发生事故11起,死亡12人;千岛湖原水工程已发生事故3起,死亡4人。

  (六)较大事故形势严峻,道路运输较大事故频发。

  20xx年,全市发生较大事故4起,死亡14人,仅7月份,全市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7人。

  20xx年发生的4起较大事故中,工矿商贸领域较大事故发生1起,死亡4人;道路运输较大事故发生3起,死亡10人。

  (七)按事故等级分类。

  20xx年,全市发生工矿商贸领域事故107起,死亡107人,发生一般事故106起,死亡103人,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其中,死亡1人及以下的一般事故99起,死亡89人;发生死亡2人的一般事故7起,死亡14人;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

  (八)道路运输事故情况。

  1.道路运输事故数据统计口径发生变化。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相关工作的通知》(统计函〔20xx〕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公安部 农业部 质检总局 民航局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归口直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统计〔20xx〕70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下达各市政府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事故控制指标的通知》(浙安委〔20xx〕7号)的通知要求,20xx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数据变更为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数据,统计口径、控制指标等事故数据较往年有较大变化。

  2.道路运输事故特点。从违法行为来看,因机动车违法变更车道的交通事故上升明显,事故起数同比上升41.67%,死亡人数同比上升500%。从违法车辆来看,小型客车与重型货车为主要肇事车辆,小型客车肇事占事故总数的36.%,肇事死亡人数占总数的38.76%,重型货车肇事占事故总数的9.41%,肇事死亡人数占总数的21.35%。另外,中型货车、拖拉机的交通事故同比上升,事故起数分别上升41.18%、25.71%,事故死亡人数分别上升36.36%、69.23%。

  (九)水上运输事故、渔业船舶事故情况。

  1.水上运输事故较上年下降明显。20xx年,全市水上运输事故发生2起,同比下降50%,死亡2人,下降50%。

  2.渔业船舶事故较上年上升。20xx年,全市渔业船舶事故发生1起,死亡1人,同比净增1起1人。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针对岁末年初与春节期间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各类工程处于收尾阶段,特别是今年春节较往年提早,返乡潮提前来临,人口流动加剧,交通运输紧张,以及寒冬季节大风大雾、雨雪冰冻、雾霾等不良气象因素增多的社会活动和气候特点,建议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落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地铁的各项安全监管措施,加强客运管理,切实加强商业综合体、商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加强节假日值班力量调配,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春运期间平稳、安全的秩序。

  (二)全力以赴做好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做好建筑、交通工程等事故高发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高发作业场所,杭黄高铁、千岛湖原水工程、地铁建设、杭富杭临城际铁路等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做好应急救援力量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值守工作。要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吸取江西丰城电厂“11·24”等近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加大整治督查力度,督促企业施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全力做好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工作,巩固G20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的成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全力以赴做好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入冬以来,我市气候干燥,空气湿度低,极易引起各类消防火灾。11月,我市连续发生“11·27”“11·28”消防火灾事故,20xx年1月8日,我市又发生1起消防火灾事故,死亡2人,受伤3人。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警惕、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全力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年1月12日

安全责任事故通报 篇11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多人死亡,社会影响较大,教训深刻,给我市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近期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等领域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具体情况

  1、8月13日,山东省曲阜市圣东方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在曲阜市奥体中心体育馆施工过程中,发生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2、10月5日,中煤集团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裕隆圣都花园项目部20#楼,在吊装过程中发生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3、10月8日,山东金塔王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事故主要原因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效益、轻安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施工组织不合理、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严重。

  2、项目开发单位和施工企业存在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安全工作疏于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未认真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相关政府部门对安全管理督促检查不到位,对建设项目监管不力。

  三、事故处理意见

  (一)8.13奥体中心体育馆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曲阜市圣东方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责成该公司撤销柏卫如项目负责人职务;吊销项目部安全员乔辉安全员资格;责成该公司对施工现场开展一次全面大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10.5裕隆圣都花园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责成该公司对项目经理王振会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吊销项目部安全员王树成安全员资格;对该公司在建项目实行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三)10.8金塔王股份有限公司物体打击事故。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山东金塔王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责成该公司免去孔令斌安全环保设备科科长职务、俞桂成机修车间主任职务;吊销机修车间安全员杜保国安全员资格,调离其工作岗位。

  四、下步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引以为戒,居安思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近期发生事故的几家公司和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企业自身和施工现场开展一次严格的自查自纠,聘请专家,彻查隐患,铁腕整治,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开工,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凡是连续发生事故的企业和单位,将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上限处罚,严肃查处。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现场监控,严格遵守各项规则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突出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治理,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

  (三)大力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各企业要加大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力度,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凡是未经培训上岗作业的从严从重处罚。

  (四)加强施工现场监管。住建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要一律采取停工停业措施,对连续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纳入黑名单,一律退出曲阜建筑施工市场。

  (五)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对发生的事故,要按照从快从严从紧要求,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发生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要依法进行追究。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镇街、单位,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安全责任事故通报 篇1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近期,我市相继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2月23日,贺村镇浙江江山虎球水泥有限公司(衢州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重伤;3月3日,贺村镇郑建英(个体工商户)锯板厂发生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3月16日,峡口镇江山市韩丽装饰材料厂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这3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有关单位及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安全投入与保障,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违章、违规、冒险操作现象依然存在,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等问题。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要求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行为。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做好道路交通、工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属地管理、“三个必须”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死角”,有效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和“绿色保险”机制作用,通过第三方保险、服务机构的服务与帮助,推动企业落实隐患自查自纠、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生产环境,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深入开展隐患治理,规范现场作业安全管理

  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江安委办〔20xx〕4号)要求,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竹木加工、危险化学品、工商贸企业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要加大对道路交通“三超一违”现象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路面车辆超速、超员、超载和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督促道路客运、货运企业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和驾乘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事故应急防范和处置能力。要加大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三违”现象的整治力度,督促施工单位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范火灾、高空坠落、触电、坍塌、机械伤害等事故;对容易引发事故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切实加强现场监控和技术指导,确保现场施工规范。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着重抓好登高、动火、起重吊装、涂装、受限空间危险作业及电焊等作业的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范职工上岗操作行为,杜绝“三违”作业现象,确保生产安全。要加强对易燃易爆、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易燃物品储存、使用,加强喷漆、电气焊等作业的现场管理,并保障防火间距和通道畅通,完善消防设施配备,防范事故发生。要加强对竹木加工、工商贸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工商贸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规范作业行为,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加强对企业“三类”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利用各种渠道和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常识,将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同时,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3月21日

安全责任事故通报 篇13

  校园暴力安全:

  11月14日凌晨3时44分,武汉某高校的学校报警中心接到17公寓413寝室学生齐某的报警电话,室友赵身中数刀,遇害。学校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当时保卫人员到现场曾问:“谁用刀捅人了?”在413寝室靠近右手边床铺的郭立即举手说:“我捅的。”得知这种情况后保卫人员立即将郭控制住,并收缴作案凶器一把剔骨刀。由于郭睡觉打呼噜声音特别大,使得赵经常无法入睡。赵便将郭打响噜的情景拍下,并传到网上,郭知道此事后十分恼火,认为赵在侮辱自己,并找到赵理论,但结果并不理想,此后二人便不怎么说话了。郭xx13日特意买了一把剔骨刀,精心做了准备,就想杀死赵。

安全责任事故通报 篇14

  各企业:

  9月20日、23日我区两家企业连续发生两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2人死亡,社会影响较大,教训十分深刻。两起事故给我区当前的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说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9月20日上午8时40分左右,上海清俊车队刘艳伟驾驶集装箱货柜车(豫PD7365)来海宁蒙努集团下属海宁蒙努家私有限公司成品仓库装货,当车子进入装货车位等待时,随车跟随的小孩进入升降机基坑,造成严重的挤压受伤,经海宁市人民医院全力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不幸于当日下午2:20左右死亡。9月23日早上5时40左右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公司员工在未配戴安全带的情况下到煤斗内平台进行作业,不慎跌入煤斗,引起煤粉下泄,将其整个身体埋进煤斗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

  二、主要原因

  上述事故的发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安全教育不到位、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存在。具体而言就是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够重视,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流于形式;督促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够严格,没有真正落实从企业负责人、分管领导、职能部门、专职安全员到每个班、每个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下一步措施

  各企业要引以为戒,居安思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从认识上提高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严峻性。

  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内部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落实安全培训资金,增加安全投入,合理安排各岗位的操作(作业)人员,分期分批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员工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和转(轮、换)岗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各企业要对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完善和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针对薄弱环节,严密制订防范措施,特别要狠抓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是要检查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三违”特别是习惯性违章现象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对安全生产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疏于管理等不作为和失职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各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海宁经济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对企业进行全面的自查,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力求一步到位。自查情况于9月30日、隐患整改方案于10月15日报开发区安监站。

  (四)加强各级监管督改力度。

  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本次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将加强对企业安全隐患的督改力度,对企业已经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依法督促整改,坚决消除隐患。凡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拒不按时整改到位的,提请市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手段。

  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月二十五日

安全责任事故通报 篇15

  7月14日凌晨3时15分许,位于韶关曲江区乌石镇的韶关市广氮化工有限公司盐酸储罐区内,先是装有xx0吨盐酸的4号储罐底部发生爆裂,然后倒塌,压倒旁边装有40吨盐酸的1号储罐,重量约200吨的浓盐酸泄漏并且挥发。

  直至7月14日清晨,泄漏现场附近几百米范围内仍然弥漫着盐酸挥发呈现出的白色烟雾,事故附近地面上四处流淌着含有盐酸的液体,就连事故地点100米外的铁轨上都残留有盐酸液体,事故地点周边则弥散着刺鼻的气味。

  由于盐酸泄漏量大,而发生事故的盐酸储罐区靠近工厂围墙,围墙外不远处就是乌石镇渔业队居住的村落,事发工厂附近另有其他几家工厂,事发地点临近京广铁路乌石站,距离北江干流只有不足1000米的距离,大量浓盐酸泄漏并挥发,对附近居民以及周边环境造成巨大威胁。

  事故发生后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不断有消防人员持水枪对泄漏的盐酸进行稀释。据消防人员透露,为尽可能消除泄漏事故所造成的影响,消防人员除用水稀释浓或者用石灰等碱性物质中和已经泄漏的浓盐酸外,破裂储罐中剩余的盐酸也将进行转移。

  据了解,受事故影响,化工厂周边的厂房已全部关闭,500米范围内的住户也在当天凌晨全部被疏散到安全区域。韶关市曲江区应急办主任刘万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相关部门初步确定,事故发生怀疑与盐酸储罐老化有关,“这些盐酸罐有点老化,老化以后就会有龟裂,盐酸存储进去之后压力大了,所以造成泄漏。”

安全责任事故通报 篇16

  道路安全事故:

  11月22日22时17分哈同公路发生三车相撞事故,其中二辆客车,一辆欧曼货车。造成8死14伤。据交警介绍,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为22日哈同高速该路段下清雪,由于天气较暖,雪落地后融化。夜间温度较低,路面结冰较滑发生车祸。11月28日14时40分左右,大庆市肇源县和平乡敏字村发生一起客车意外起火重大事故。事故造成10人当场死亡,1人严重烧伤。经查,该车系20xx年9月17日出厂的19座舒驰牌中巴客车,10月22日在财险肇源公司办理了全员保险后,10月23日经县运管站批准为便民客运车,司机持A2型驾驶执照。事故车辆中未发现用于在紧急情况下砸碎车窗玻璃的应急锤。12月1日7时40分许,哈肇公路118公里处(位于哈尔滨市木兰县境内),一辆欧曼货车和一辆中巴车相撞,截至10时,造成8死7伤,其中六人当场死亡,另两人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据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情况,车祸发生时木兰县出现大雾天气,最小能见度仅为20米左右。

安全责任事故通报 篇17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企业,中央、省驻青单位,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尤其是三月下旬至四月上旬期间全市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多人伤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为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态势,进一步加强全市生产安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事故情况及原因

  3月30日,城阳区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喷锌车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因企业未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和事故应急措施,致使事故发生时从业人员应对不及,导致8人受重伤, 3人轻伤。

  4月1日,胶南市“鲁黄登10701”号轮船航行至董家口港西防波堤二期工程水域时撞到沉箱,快速翻扣沉没。船上两人获救,两人失踪。

  4月8日,在李沧区“春和景明”小区电梯安装过程中,青岛怡高设备配套有限公司8名电梯安装工违章乘坐尚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的电梯由20楼下行至4楼时,电梯失控坠落,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

  4月8日,胶州市里岔镇青岛邦尼蜡业有限公司在车间开天窗施工中,施工人员违章使用电动金属切割机,在切割作业过程中因产生的火花引发保温材料起火,火势迅速蔓延,引燃周边存储原料蜡的仓库,过火面积约为1000 m2。

  4月9日,胶州市阜安街道青岛鹏晖化工有限公司工人从集装箱运输车向存储罐加注丁酮时,因电线短路引发火灾,部分危险化学品泄漏,导致附近居民6800余人紧急转移。

  上述事故充分暴露出当前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有章不循、违章作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不重视安全工作,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等问题依然存在。

  (一)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现象突出。青岛怡高设备配套有限公司“4.8”电梯坠落事故、青岛邦尼蜡业有限公司火灾事故都是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的情况下导致事故发生。

  (二)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3.30”火灾事故是因现场应急措施缺失导致事故伤害加大。

  (三)非法违法生产现象时有发生。青岛西海岸钰林物流有限公司“1.3”墙体坍塌事故存在未经正规设计、未经审批、发包给无资质人员等违法行为,青岛鹏晖化工有限公司“4.9”火灾事故,两起事故都是典型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也反映出属地政府未按属地化监管要求认真进行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按照防微杜渐、举一反三的要求,开展区域风险分析,找准主攻方向,加大执法检查,深入细致地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集中公开严惩一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抓住主要矛盾和实质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打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和停产整顿的地下基建矿山擅自开工建设;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打击违反建设程序、违法分包、盲目冒险作业等行为;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打击超载运输和非法营运;海上安全领域,重点打击无证船舶和港口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消防火灾领域,重点加强闲置厂房、仓储物流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九小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等的监管;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打击安装、使用、维护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特点,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一个企业发生事故要对其在全市所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全面检查,一个工程发生事故要对其单位在全市承揽的所有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于违法违规现象严重的企业一律责令退出青岛市场,真正体现行业监管的作用。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严格执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作业现场带班制,落实现场带班人员紧急情况下停产撤人决策指挥权;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不走形式和过场,严把培训教育质量关,做到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不上岗。加强企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责任调查处理问责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严格按照事故报告的程序、时限、内容,及时、准确、完整的报告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一经发现,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要建立健全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提高值班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责任查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坚决惩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格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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