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句不等于精炼,OK?800字
大家想必都有作文书吧。说实话,对于我而言,这种书真的没用,我也从来用不上这些东西,尤其是长文。(低价抛售,内页一字未动!)
今天拿出来翻了翻,发现四上那本的写作指导中,赫然写着“多用短句”。
多用短句,我不止一次的听到过这种说法,我看上自称老师的人说过作文书里讲过,苦于凑字数的渣渣灰也常将其当作口头禅。
的确,长句信息量大,读起来很容易疲劳,但用好了也有它的好处啊。比如环境描写,隔几个字就打个逗号不烦么?原来看灵异时,也没见着谁用短句呀,大家都是十几二十个字不喘气地写,为什么?就是要你读的累呀,身体和情节的压迫一并袭来,才能在转折处让你爽啊。
退一步讲,长句用不好很啰嗦,但短句也未必更好上手啊。是,我不否认有写短句的大师,短句读起来也更轻松,但用不好一样啰嗦。比如“听得懂,就听;听不懂,就不听”。读起来还真舒服啊,但那个逗号可不可以去掉?有谁生活中说话节奏这么慢?去掉多余的标点后,就变成了“听得懂就听,听不懂就不听”,是不是干脆利落了许多?而且,一样读着不吃力。
从这个小小的逗号开始,我怀疑短句写不好就是凑字数的。
在那句话后面。还接了句更奇葩的“最好不超过六个字”。笑了。句子长短当然是从内容上来定了,内容少句子就短,内容多句子就长,哪能都控制在六个字内呢?它的初衷肯定是好的,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啊,太过教条可不好,我可不想写点什么都要个恪守这个规则啊。
它举的例句是“花儿开了、笑了,泛着美丽的颜色;草儿长了、绿了,在风中微微地摇晃。”且不说这是明显的白落梅风,它也太啰嗦了吧!明明十几个字就能写完的东西,愣是叨了三十多字。
我以为,作文需精简又精简,好让重点突出。本来至多不过800字,也没多少,再把大量笔墨放在这些花花词汇上,干货还有多少呢?也没见过哪个“文笔”好的这样写作文。
想来长文一直不温不火,我这文写了,那些人也看不到……哎,又成自嗨了。
闲着没事的我又翻了一遍,那样全篇就是在教你如何凑字数。
也许,这套书我就不该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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