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的读后感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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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星期,我看了一本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这本书是由美国的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它讲述了一只住在康涅狄格州的小蟋蟀,它叫柴斯特。然而,它通过一次奇遇,幸运地来到了繁忙的纽约时代广场。柴斯特认识了住在排水管里的亨利猫和塔克老鼠。它们三个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柴斯特天生就有着一副好嗓子,渐渐地,人们被它的歌声所吸引,为它的音乐天才而疯狂,柴斯特出了名,感到无比自豪。不过,每当夜晚来临时,它还是会和它的好朋友一起快乐地玩耍。。。。。。
终于,有一天,柴斯特厌倦了这种生活,它感到一直待在笼子里很不自由,而且每天为人们唱歌感到非常地累。于是,它把这种想法告诉了它的好朋友,并且在亨利和塔克的帮助下,小蟋蟀柴斯特重新踏上了回家之路。。。。。。
看了这本书我深深地被三个小伙伴那真挚的友谊吸引了,小蟋蟀出名后,也没有瞧不起它贫穷的朋友们,还是和它们一起快乐地玩耍。它让我明白了:在生活中,要真诚地对待朋友,不要因为朋友的缺点,而看不起它、疏远它。这样,你才能得到朋友的信任,建立其深厚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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