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偷”的看法500字
偷,也许是一种罪恶,也许是一种乐趣,也许是为了养家糊口,也许是为了劫富济贫,也许……。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虽然有些道理,却不是百分之百正确,我的看法是:偷有“恶偷”、“乐偷”、“义偷”之分。
“恶偷”是指有人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无恶不作,烧杀掠抢,谋财害命,这种偷是罪恶的,是无耻的行为,但也有例外,一些人不是心存歹意,作恶多端,而是穷困潦倒,百无生计,虽然是情有可原,其实质与恶人不同,但毕竟是干了坏事。“乐偷”顾名思义,是所谓的“偷着乐”,这是毫无罪恶可言的,无论古今,很多孩子都做过。孩子们瞒着长辈干自己喜欢做的事,是长辈不答应但自己却爱不释手的事,他们身上没有罪恶,反而有一片童真,天真烂漫,也难怪大多数家长不理解,他们心中的童真已是风卷残云了。这种“偷”虽然可以让人快乐,但是不能太过分,如果不能恰到好处,瞒着长辈为非作歹,兴风作浪,那就会变成“恶偷”,就失去了真正意义的快乐而转为罪恶。
“义偷”是指劫富济贫,替天行道。杀贪官污吏,救济贫困百姓的好汉行为,水泊梁山最为典型。这种“偷”要一分为二地看,从统治者方面看,这无疑是造反,干这种事的人不是恶贼还是什么?而从黎民百姓角度来看,干这种事的人无疑是爱民如子、保卫百姓的豪侠义士。人们对于“偷”多少有些误解,我们要善于将偷看成两面,不要再加以误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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