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第一只宠物狗——玫玫900字
今天我抱回了玫玫,太好了!它是对门阿姨家的一只小狗,见我实在喜欢的要命,阿姨就送给了我。抱回它时,它大约才断奶不久,一身雪色毛发蓬松可爱,错落有致的小小黑斑有如阳光在林间洒下的斑驳光影,衬着那对老是闪烁着卡哇伊表情的黑眼珠活力十足。不过,也许所有人第一眼都会看到它的耳朵——那是怎样的一双耳朵啊?金棕色的毛柔顺得可以让“飘柔“广告里的那个女演员自形惭秽。有一点点像狐的皮毛,不过远比它要干净得多。当它跑起来时,耳朵就成了全身上下最最耀眼的地方——它连着背上的黄斑,闪成了一条不停变幻着色泽的金链。它实在是条可爱的小狗啊!
胆子太小啦。今天中午,奶奶随手把一个很大的空油瓶放在厨房的玻璃门前,玫玫一直冲着它大声地咆哮。见油瓶没反应,它便试探性地用前爪去猛地一拍油瓶。油瓶突然晃了一下,玫玫吓得弓起背,呲牙咧嘴地对着油瓶怒吼。过了一会儿,油瓶被风又吹了一下,点点吓的赶紧“丢盔弃甲”“抱头鼠窜”。唉,玫玫呀!
我现在才知道,玫玫的胆子大得很,颇有些“初生狗犊不怕虎”的感觉。它这种性子,现在常常令院里其他狗害怕。今天我遛狗时,遇见了一只强壮的西伯利亚雪橇犬。这条狗的身体是点点的两倍还要多,可是玫玫毫不畏惧,“汪——”地大叫一声,后腿一绷,便扑到那狗身上。大狗一下慌了,它翻过身来,把玫玫压在身下。玫玫四腿并用,用力一蹬,便把大狗蹬了出去。大狗似乎不服输,又向玫玫冲来……玫玫似乎也被激怒了,它大叫,扑过去撕咬大狗,交战了没几回合,玫玫便以胜利者的姿态得意洋洋地出现在众人面前。
我这才知道,玫玫是“狗”小胆子大。现在它经常在外面给我“惹是生非”,它和别的狗打架,每次打,每次赢。这可给我惹了麻烦。出去遛狗,被玫玫“欺负”过的狗的主人统统以燃烧着熊熊怒火的眼神瞪我。那些被“欺负”过的狗就更厉害了,索性直接上来一通咆哮,有时还附带一两条撕扯裤腿的痕迹。
玫玫在家里也不是省油的灯。在家里,玫玫对拖鞋可是“情有独钟”。它非常喜欢趁我不注意时,悄悄地叼走我的拖鞋,然后跑到一个它自认为秘密和安全的地方,接着用前爪按住拖鞋,再用下巴或头拱起拖鞋的一个边,最后赶紧叼住,像吃汉堡那样咬你的拖鞋。有的时候,它不是这样“偷”我的拖鞋,而是吼着把我赶上沙发,再赶紧叼上我的拖鞋,飞也似的“逃走”。
唉,这个玫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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