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岁的夏天1400字
我左手端着六碗浓汤,右手托着六盘沙拉,像只红蜜蜂满场飞,我注意着自己的一举一动,人家说认真的女人最美丽,我在心中评估着自己,我这么努力,应该算是个认真而美丽的女人吧。
但事实上,我知道美丽离我很远,我只是个身材略圆略矮的小孩。不过15岁是个很神奇的年纪,适当的运动(每天上百次楼上楼下跑),再加上对肉的反胃(每天闻牛排的味道,不反胃也难),可以像变魔术般,把一个女孩变成少女。
一天傍晚,我洗完澡全裸地站在镜子前,忽然发现我原本直筒似的身体,竟有了腰身,穿上胸罩竟有点紧,我像发现新大陆般心跳微微加速。
第二天我买了一支淡粉红色的唇膏,在去假期才打工的餐馆前,我对着镜子努着嘴专心地涂上。我预感,我的生命将就此改变。
男孩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动物。我十分害羞,从来不敢正眼看他们,而他们则是看也不看我一眼。不过那支淡粉红的唇膏和我新发现的腰身,变成我的盔甲,我开始发现男女之间的吸引力。
从那天开始,餐厅男服务生的目光会随着我的脚步移动,我斜眼看着他们,当我微微努着粉红色的嘴对他们微笑时,他们会找借口来到我的身边。
我心情愉快,更加注意自己,我想我就是从那时开始变美丽的。
每天都是由爸爸开车送我去打工的这家餐厅,上班时间还没到时,我会和爸爸坐在车里听音乐,那时的我迷上罗贝塔 佛瑞克丝的那首《Will You Still Love Me Tomorrow(明天你是否还会爱我)》
她用低沉的声音缓缓唱着,“你今晚给我甜美的爱,但你明天是否还会爱我……”我坐在爸爸身边,脑子里想着店里一个酷酷的服务生,在低鸣的引擎声中轻轻地唱着。
爸妈其实并不喜欢我抛下功课去那家店里打工,不过他们最终还是被我说服了。我觉得已经15岁的我应该可以自食其力了,所以在初中的最后一个夏天,我来到了这家餐厅。我觉得,我长大了,而且因为打工也让我找到了自信。
每天,我下班后还和店里的年轻人玩上一会儿,每个周末还会相约在打烊后有员工聚餐,他们一开始并不愿意带我这个小家伙一起,这是我千求万求,他们才答应让我参加的。可是晚回家却是爸妈所不能容忍的。
我参加的第一次周末聚餐开始后一个小时,妈妈就走进餐厅,手中还拿着一把花雨伞,我的脸涨红,二话不说跟着妈妈走出去,临走前还听见同事笑着打趣说:“她的专车来接她了。”
我的心沉了下去,原来他们一直把我当成没有长大的孩子,他们把我当作另一个世界的人。那之后,我有一个星期没有跟爸妈说话。
不过爸妈的反对并没有阻止我想谈恋爱的渴望。店里有个服务生,留着长长的头发,那么年轻,那么有男人味,配我的粉红色口红,有过之而无不及。
其实什么也没有发生,只有牵过几次手。那是我生平第一次牵男人的手,碰到时只觉得我全身从手指尖烧了起来,头有点麻。对了,我还抱过他的腰。有一天我请假和他骑摩托车到海滨,那是我们唯一算得上的约会。经过大度路,他加速到一百,我抓着椅背的双手瞬间抱上他的腰,然后头慢慢地靠上,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有谈恋爱的感觉。
不过这浪漫的感觉没有持续多久就破灭了,我在下车时小腿碰到摩托车的排气管,一瞬间起了半个手掌大的水泡。很快打道回府,回程的路上我们默默无言,我的双手回到椅背上,就这样结束了唯一一次约会。
回到家,我骗爸妈我在厨房走路没看好,被锅烫了。妈妈信以为真。在我的水泡破了、开始化脓时,爸妈帮我把工作辞了。
我没有给男孩打电话,因为事后他愧疚的脸让我觉得很碍眼,还有我忽然觉得他长长的头发有点油腻。很多年后,我右脚的小腿还有一片淡淡的疤,妈妈到今天还是不知道我不是被汤锅烫到的。
如今,我偶尔看到牛排店或听到被翻唱N次的《Will You Still Love Me To-morrow》都会被感动,而同时让我想起的还有15岁那年夏天的冲动与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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