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人谋杀我的XX600字
自从“家庭法庭”创办以来,“犯罪记录本”里记下了许多“谋杀案”。
案例一 :“犯罪者”:老妈 “受害者”:我
案件简介:某天,我在上“查字典作文网”,时间不知不觉中过了一小时,“还没好吗。”“恩”半小时过去...“哎哟,别叫了,妈”老妈闯了进来。“你以后再也不准打电脑了!”(老妈话外音:哪你现再在干吗)随后,五指山压了下来,“妈呀!”我急忙逃命。
“受害者”后续调查:“犯罪者”老妈还无改正,无法无天,情况照旧。(我的话外音:我的自由,我的电脑
啊!)
案例二:“犯罪者”:老爸 “受害者”:又是我
案件简介:一天下午,老爸叫我去运动,我出了门,刚要开楼下放自行车的门,老爸也跟了下来,我还没把钥匙插进孔,老爸开始“狮子吼”:“高占一,跟我去爬山。”“我要骑车”“骑车运动量太少,瞧瞧你自己的肚子,都股成西瓜了。”“你...”“还有, 除了军训哪七天以外,每天都要爬山”“啊”“还有,体重要是超过47.5公斤就别吃冰棒。”“你哥来时顺便跟他去晨练。”我的天啊!!!
案件后续调查:爬山计划取消,冰淇淋计划照旧,新增游泳计划两个月!
案例三:“犯罪者”:舅舅“受害者”:还是我
案例简介:“我来玩了。”我妹来玩了,看来,好日子不长了。一开始,我们玩的很融洽(出乎意料),我正纳闷者,突然,我的作文灵感油然而生。我立刻跑到电脑前,但是我妹又来烦我,我打了她一下,谁知她哭了,果真不出我所料,舅舅又来骂我了(预感实现)。哪个惨啊,简直“好”的无法形容。
受害者感言:你,你们“重女轻男”。
分析看来,全都是针对我的“案例”但是好好想一想,他们说的好像是对的:多打电脑会伤害眼睛,多运动身体更好对妹妹好也是我这哥哥应该的呀。“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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