幺言儿七八的我1600字
我承认,我是个怪胎。 我从不按常理出牌,从不按你们的逻辑走路,我讨厌中归中矩、顺理成章。我喜欢棱角,喜欢意外。你也许永远也猜不到我下一刻将会做出些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来。有可能这一刻我还乖乖坐在教室里读书,等你撒泡尿回来我正光着膀子在菜市场上杀猪。留着007那样拉风的背头,一脸猪油的嘴里洋气的叼着一根卡瓦娜大雪茄,深邃的瞳孔稀疏的胡碴,突然来句:“人生不杀一头猪,读尽诗书也枉然。”然后旁边一路人甲抢过镜头说一句:“拜托你一个杀猪的不要说这么有品位的话好不好?搞得我很没方向感!”
室友说我很神出鬼没,他在一楼发现我在望天,在二楼又发现我在望天,到三楼他吓怕了,直接一口气冲到六楼,最后走错了教室。他上厕所看到我在洗手,几分钟后他在小买部又看到我在买冰糕,等他气喘吁吁跑回寝室后差点哭出来,我正躺在床上悠闲的听着歌。
我对天发誓!我真的没有一个双胞胎弟弟啊!!!
其实我也经常走错教室,因为我平时从不戴眼镜,所以有好几次我站在教室外瞅墙上的挂牌,这时候一个哥们就会上来按一下我的头:“莫绣老,豆是我们班!”然后我才放心大胆的钻进去。如果一个胖子离我很远,我那对感情丰富的死鱼眼准会把他看成是一对情侣紧紧抱在一起。然后那个向往啊,羡慕啊,这些我豆不说老。
其实不戴眼镜有一大好处,就是遇到自己讨厌的那些人就可以装着没看到了。我是个感情上的天才表情上的笨蛋,我喜欢一个人会表现出来,讨厌一个人也会表现出来。我随时随地都在真情流露,我不懂隐藏不懂中庸不懂明哲保身,所以我在为人处世中永远也作不来弊。喜欢我的人很喜欢我,讨厌我的人很讨厌我。我常常因言获罪,叫我讲假话毋宁死,但我又不喜欢杨修的结局,所以大多数时候我宁愿保持沉默,沉默是金。
我明令禁止自己去关注时政,但是每一次又总是忍不住去搜罗天下事。那些社会现实,看得人血压都要升高。我以前就像那个诚实的孩子,一次又一次地去撕破皇帝的新装。后来我发现我也无能为力,因为皇帝他根本就没穿。所以后来我变乖了,我再也不愤世嫉俗了。我给自己找了个最心安理得的借口: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了。我很穷,所以我还是少悲愤点少感慨点,多看淡些多坦然些。我有忧国忧民的心,却没忧国忧民的命啊,要不早去中南海坐着吹空调了。但是我永远也不会放弃自己的坚守,我相信这世间是爱憎分明的,那不是孔雀开屏,而是一种信仰,就像zhu rong ji总理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一样,信仰!
我不喜欢有心机的人,因为我从小就怕别人从后头拿石头zhuai我。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
我不喜欢城市的烟尘,汽车的油腻和引擎的声音。不喜欢那些钢筋混凝土生硬的轮廓,不喜欢你们的忙忙碌碌和行色匆匆。
我不喜欢在上楼梯时走别人后面,因为我不想看到一排屁股和我头一样高。
我不喜欢上体育课,因为我不喜混身是汗的感觉。
我不喜欢别人看了我的文字后一个劲儿的夸好有文采,因为我想要的只是最朴素的感动,而不是最华丽的赞美。
我喜欢看不同的风景,所以在我并不漫长的高中里我读了三个学校。我一直都在和青春兜圈子,最后发现它扔下我一个人跑了。
我有时有点癫疯失相,我喜欢在半夜阵和九五坐在床上练气功,喜欢和他把台灯当话筒一起嗨歌,手还不停的在桌子底下做弹钢琴的姿势。我喜欢拿别人做催眠实验,喜欢黑色幽默,喜欢在别人吃饭时搞笑直到他笑得不成人形最后被呛哭。
我喜欢胡思乱想一些问题,印堂发黑必有血光之灾,那非洲人呢?为什么猪和狗不长头发?为什么人们都喜欢说百分之百,我百分之分是个好人,百分之百就等于一,他们为什么不直接说一啊?
我很幺言七八,我希望我以后的老婆长得不漂亮,因为乖的话别人要跟我抢。我喜欢跟别人抬杠,直到把别人绕进去为止。我喜欢说自己冷血,其实心里比谁都慈悲。我是个口是心非的人,经常表面上说讨厌什么其实心里阴到起很在乎,我其实很容易感动。我喜欢庄子,像个狂热的信教徒一样的痴迷他。我向往有一天能远离天下,遁出繁华。在南山下有一块自己的二亩三分地,还有一个老婆两个孩子。
儿子叫狗子,女儿叫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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