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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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全市农经管理暨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召开的一次重要的农经专业会议。刚才全面回顾了全市农经工作,并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工作重点,会上还表彰了全市农经工作先进单位、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先进单位和乡镇基层农经站,我向受奖的单位表示祝贺。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经管理在“三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而我们的农经工作在解决“三农”问题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去年,在党的xx大上,xx再次强调:“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经管理在“三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加强农经管理工作是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稳定农村社会秩序的需要。
随着农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以及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中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各种利益矛盾错综复杂,需要通过强化经营管理手段,防范和化解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各地要切实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认真开展自延包后续完善工作,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到户。在这方面,我市农经系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出台后,各级农经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狠抓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基本农田登记入证工作。按照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和有效服务,确保流转规范有序。同时不断完善纠纷调处机制,切实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国家不仅免除了农业税,而且国家还要对种地农民实行补贴,农经管理工作已由以前的“三提五统”转到了服务和监督上,全市农经人员经常深入农村,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审计检查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为农村社会稳定做了一定工作。
2、加强农经管理工作是在新阶段调动和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需要。
农民是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的主体,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原动力。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最重要的是保护农民的特定利益,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只有搞好土地承包管理,才能维护好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有减轻农民负担,才能维护农民的经济利益,只有加强农村经营管理,才能有利于农民对经济事务进行有效监督。
3、加强农经管理工作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的需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如何把农民组织起来,参与市场竞争,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是农经管理工作一项新的任务。只有通过指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才能把千家万户分散的农户和千变万化的市场联合起来,按照市场信息组织生产和销售,增加农民收入,才能改变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弱势地位,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去年我市通过实行“三依托、三依靠、一联合”的模式,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394个,占全省的四分之一,受到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的表彰,成绩值得肯定。如去年,沁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08个,占全市近四分之一,县政府也拿出20万元用于扶持,并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场会。
4、加强农经管理工作是把党的农村政策落到实处,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的需要。
党的农村政策是深化农村改革,维护农村稳定的根本保障,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和“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赋予了农经工作新机遇和新使命。党中央制定的方针政策符合农村实际,农民群众非常满意,关键是要抓落实,在落实上下功夫。农经部门是重要的抓落实部门。只有通过完善经营体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好政策实施的经常性工作,才能充分把党在农村的政策宣传好、贯彻好。
二、抓住机遇,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
XX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服务组织。”今年我们仍要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整个农经工作重中之重,重点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发展步伐,落实配套政策,切实搞好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大力发展,使其尽快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载体。
1、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培训,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和提高运行质量。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会议、专题讲座、宣传兰、发放宣传资料、电视传媒、报纸、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乡土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好,真正送到基层,送到农户;还要通过宣传典型,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新型合作理念和依法办社意识,增强广大干部依法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其次要加强培训。使合作社社长增强依法办社、依法维权意识,全面提高合作社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使各级干部深刻理解法律精神,自觉依法维护合作社权益,积极支持合作社健康发展;使农经部门的干部和业务工作人员全面准确吃透这部法,掌握依法指导合作社发展的正确方法,提高指导和服务工作水平,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2、进一步加大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XX年,市政府再拿出500万专项资金扶持合作社。省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资金增加到1000万元,中央也将增加到6个亿,希望各县市农经部门积极推荐当地的示范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扶持。去年,部分县市区也拿出专项资金,如襄垣30万元,沁县、长子和沁源分别拿出20万元。还有些县市区没有拿出任何资金用于扶持合作社的发展,这是不符合上面的精神的。今年,各县市区要按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依法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各级财政、农经部门要用好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任何部门不许截留挪用,加重合作社负担,若有这种现象发生,要按加重农民负担案件,严厉查处。
3、进一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以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契机,以示范项目建设为载体,从今年起,我们要根据当地优势产业或特色产品,结合不同产业发展情况,每个乡镇每年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3个,每个县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20个,市里从县、乡级示范社中每年择优培育100个左右予以重点扶持,做大做强一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出口能力强,服务设施全、带动农户多、社会效果好的示范专业合作社。同时,今年,各县市区农经部门要积极与工商部门联系,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档案和示范社项目档案。
4、进一步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创造优良环境。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抓紧出台配套法规政策,尽快制定税收优惠办法,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我们要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一是要尽快制定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二是对去年7月1日登记的合作社,各级工商部门要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为合作社办理变更登记提供便利,换发新的营业执照。三是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即将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市减负办要认真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合法、不合理收费的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不合法收费,坚持取消不合理收费,减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五是各县市区要配合市、县人大搞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
三、加强领导,认真搞好新形势下农经管理各项工作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经部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强化农经机构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农经工作健康发展,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实施。多年的实践证明,要加强农经工作,就要建立健全一个有权威的工作机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XX]30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农村经营管理系统不再列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行政职能列入政府职责,确保履行好职能。”去年,省政府根据国务院30号文件下发的《关于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XX]34号)中也明确指出:“农经管理系统不再列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所承担的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行政职能列入政府职责。市、县人民政府及编制部门要理顺与之承担职能相适应的机构和编制,保障各项经费,确保履行职能。”这证明中央、省里对农经工作极其重视,农经工作非常重要,我们要借这次机构改革,积极向领导汇报,争取把农经机构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的那样,纳入政府职能,理顺市、县、乡农经机构,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行政职能的落实。各县市区也要积极争取,把农经机构理顺。农经部门也要从自身建设做起,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要开展学理论、学业务、下基层活动,把农经工作与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政策结合起来,与当地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我们农经队伍的素质才能提高,工作也才能有所作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才能发挥重要的作用。
同志们,加强农经工作力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稳定农村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锐意创新,扎实工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这次全市农经管理暨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召开的一次重要的农经专业会议。刚才全面回顾了全市农经工作,并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工作重点,会上还表彰了全市农经工作先进单位、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先进单位和乡镇基层农经站,我向受奖的单位表示祝贺。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经管理在“三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而我们的农经工作在解决“三农”问题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去年,在党的xx大上,xx再次强调:“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经管理在“三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加强农经管理工作是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稳定农村社会秩序的需要。
随着农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以及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中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各种利益矛盾错综复杂,需要通过强化经营管理手段,防范和化解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各地要切实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认真开展自延包后续完善工作,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到户。在这方面,我市农经系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出台后,各级农经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狠抓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基本农田登记入证工作。按照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和有效服务,确保流转规范有序。同时不断完善纠纷调处机制,切实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国家不仅免除了农业税,而且国家还要对种地农民实行补贴,农经管理工作已由以前的“三提五统”转到了服务和监督上,全市农经人员经常深入农村,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审计检查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为农村社会稳定做了一定工作。
2、加强农经管理工作是在新阶段调动和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需要。
农民是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的主体,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原动力。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最重要的是保护农民的特定利益,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只有搞好土地承包管理,才能维护好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有减轻农民负担,才能维护农民的经济利益,只有加强农村经营管理,才能有利于农民对经济事务进行有效监督。
3、加强农经管理工作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的需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如何把农民组织起来,参与市场竞争,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是农经管理工作一项新的任务。只有通过指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才能把千家万户分散的农户和千变万化的市场联合起来,按照市场信息组织生产和销售,增加农民收入,才能改变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弱势地位,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去年我市通过实行“三依托、三依靠、一联合”的模式,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394个,占全省的四分之一,受到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的表彰,成绩值得肯定。如去年,沁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08个,占全市近四分之一,县政府也拿出20万元用于扶持,并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场会。
4、加强农经管理工作是把党的农村政策落到实处,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的需要。
党的农村政策是深化农村改革,维护农村稳定的根本保障,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和“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赋予了农经工作新机遇和新使命。党中央制定的方针政策符合农村实际,农民群众非常满意,关键是要抓落实,在落实上下功夫。农经部门是重要的抓落实部门。只有通过完善经营体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好政策实施的经常性工作,才能充分把党在农村的政策宣传好、贯彻好。
二、抓住机遇,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
XX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服务组织。”今年我们仍要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整个农经工作重中之重,重点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发展步伐,落实配套政策,切实搞好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大力发展,使其尽快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载体。
1、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培训,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和提高运行质量。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会议、专题讲座、宣传兰、发放宣传资料、电视传媒、报纸、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乡土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好,真正送到基层,送到农户;还要通过宣传典型,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新型合作理念和依法办社意识,增强广大干部依法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其次要加强培训。使合作社社长增强依法办社、依法维权意识,全面提高合作社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使各级干部深刻理解法律精神,自觉依法维护合作社权益,积极支持合作社健康发展;使农经部门的干部和业务工作人员全面准确吃透这部法,掌握依法指导合作社发展的正确方法,提高指导和服务工作水平,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2、进一步加大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XX年,市政府再拿出500万专项资金扶持合作社。省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资金增加到1000万元,中央也将增加到6个亿,希望各县市农经部门积极推荐当地的示范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扶持。去年,部分县市区也拿出专项资金,如襄垣30万元,沁县、长子和沁源分别拿出20万元。还有些县市区没有拿出任何资金用于扶持合作社的发展,这是不符合上面的精神的。今年,各县市区要按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依法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各级财政、农经部门要用好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任何部门不许截留挪用,加重合作社负担,若有这种现象发生,要按加重农民负担案件,严厉查处。
3、进一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以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契机,以示范项目建设为载体,从今年起,我们要根据当地优势产业或特色产品,结合不同产业发展情况,每个乡镇每年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3个,每个县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20个,市里从县、乡级示范社中每年择优培育100个左右予以重点扶持,做大做强一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出口能力强,服务设施全、带动农户多、社会效果好的示范专业合作社。同时,今年,各县市区农经部门要积极与工商部门联系,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档案和示范社项目档案。
4、进一步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创造优良环境。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抓紧出台配套法规政策,尽快制定税收优惠办法,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我们要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一是要尽快制定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二是对去年7月1日登记的合作社,各级工商部门要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为合作社办理变更登记提供便利,换发新的营业执照。三是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即将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市减负办要认真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合法、不合理收费的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不合法收费,坚持取消不合理收费,减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五是各县市区要配合市、县人大搞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
三、加强领导,认真搞好新形势下农经管理各项工作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经部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强化农经机构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农经工作健康发展,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实施。多年的实践证明,要加强农经工作,就要建立健全一个有权威的工作机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XX]30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农村经营管理系统不再列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行政职能列入政府职责,确保履行好职能。”去年,省政府根据国务院30号文件下发的《关于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XX]34号)中也明确指出:“农经管理系统不再列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所承担的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行政职能列入政府职责。市、县人民政府及编制部门要理顺与之承担职能相适应的机构和编制,保障各项经费,确保履行职能。”这证明中央、省里对农经工作极其重视,农经工作非常重要,我们要借这次机构改革,积极向领导汇报,争取把农经机构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的那样,纳入政府职能,理顺市、县、乡农经机构,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行政职能的落实。各县市区也要积极争取,把农经机构理顺。农经部门也要从自身建设做起,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要开展学理论、学业务、下基层活动,把农经工作与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政策结合起来,与当地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我们农经队伍的素质才能提高,工作也才能有所作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才能发挥重要的作用。
同志们,加强农经工作力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稳定农村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锐意创新,扎实工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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