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处职责
1、参加公司领导与外商的业务洽谈,作好记录,并负责有关合作协议和销售合同的起草工作。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与外贸公司及外商的联系,主动推销产品。
2、根据外销合同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及时将出口产品通知单下达到有关部门。
3、负责外销合同执行过程中与出口单证有关的软件工作(包括信用证的审查、单证制作或审核,办理海运保险手续,落实出口货物的海运船只,保持与货物代理的联系,及时办理银行结汇核销手续等)。
4、根据合同和信用证的各项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对出口产品的加工、包装、检验、发运和装船的全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使之与规定的内容完全相符。
5、负责与外经外贸有关的日常传真、函件的翻译、处理,以及有关样品的邮寄工作。
6、负责招商引资的管理工作,以及对外合资合作项目的洽谈业务,并负责对境外企业及贸易的管理,并逐步开展其他外经工作。
7、负责国际市场有关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工作,并把国外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反馈到各有关部门。
8、配合公司办公室做好外商来访的接待工作。
9、认真学习外经外贸的有关政策、法规、规定,领会精神,为领导提供有关信息,当好参谋,努力提高外经工作水平。
10、根据公司的全年产品生产计划和产品内销计划,编制好销售处年、季、月的销售计划,按计划合理安排销售工作。
11、定时走访、函访用户,及时反馈给用户信息,了解产品最新市场信息,做好记录,及时反馈给生产技术部门和公司领导。
12、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变化,根据用户生产工艺及需求量的变化,及时调整产品销售计划。熟悉焦产品的性能及质量指标,认真做好产品售前、售后服务工作,并建立营销台帐。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工作。
13、了解厂内生产情况和库存数量,掌握发货进度,根据内销合同和订单,做到发货准确,严格履行销售合同。
14、每周五将产品最新销售价目表报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处或登录内部微机网络。每月(季)召开一次原料定价会。
15、及时做好合同订单、日常电报、信函文件的处理,并做好记录,分档保管。规范合同文本,做到人员、制度、台帐三落实。
16、做好焦炭的销售及资金回笼工作,缩短资金回笼期,最大限度地降低销售成本,努力避免形成坏帐、呆帐。
17、认真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主动配合财务等相关部门,想方设法,力争盘活陈帐、死帐、呆帐,全面推动清欠工作。
18、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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