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分析报告范文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法各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及全县人民的大力支持和努力配合下,我县平安建设工作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各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排查调处,实现了“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的工作目标,为全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一、全县社会治安情况的主要特点
1、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上访事件明显下降。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及各专门小组按照上级的部署,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1—10月,排查矛盾纠纷*起,调处成功*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起,未发生群体性械斗事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00%。群体性上访明显下降,1—10月,到市级上访 起,与去年相比下降 %,人数 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但民间纠纷呈上升趋势,1—10月共排查民间纠纷*起,同比上升 %。
2、刑事案件仍在高位运行。1—10月,全县发刑事案件*起,破*起,破案率*%,其中立大案*起,破*起,破案率* %,立“两抢一盗”案*起,破*起,破案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刑事案件发案上升*%,大案上升*%,与去年同期相比“两抢一盗”案上升*%;发治安案件*起,查处*起,与去年同期相比治安案件下降38.9%。立经济案件*起,涉案金额*万元,破*起,挽回经济损失*万元。打掉犯罪团伙*个,成员*人,涉案*起。
3、因少数人利益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较突出。一是复退军人(含二次重返前线人员)为要求落实超出国家现行政策规定的待遇问题而[找材料 到文秘资源网-文秘资源网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频频预谋非法集会、上访。二是征地、各类开发建设引发的上访事件时有发生,今年1—10月,全县共发生到县级党政机关集体上访 批 人次,上访批次与去年同期相比虽下降 %,但上访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却上升 %。三是因机构改革、企业改制等触及部分人的利益,引发影响稳定的多种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机构改革涉及到的主要单位有工商行、市场服务中心,如工商银行*支行,XX年度总行出台买断工龄自谋职业办法,*支行先后有*人自动申请办理了自谋职业手续,后觉得补偿太少,便集体上访到*、*;又如市场服务中心与工商行政管理局脱钩分流后,认为人员分流、债务承担、资产划分等不合理,曾多次派代表与外地串联到*上访,该中心涉及人数*人。企业改制涉及到供销社、*水泥厂等单位。四是非法生产爆竹现象也较往年突出,有关部门共捣毁非法生产爆竹窝点*处,查获处理违法人员*人次,查缴价值*万元非法烟花炮竹一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当前社会治安形势非常严峻,特别是刑事案件发案率较高,侵财性案件也比较突出。
二是个别乡镇、单位领导对综治工作、稳定工作及平安建设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还不很扎实,发挥作用不够。
四是一些措施还有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五是一些矛盾纠纷,特别是农村“三大”纠纷、涉军问题及企业改制问题,反复性较大,一时难以完全解决等。
三、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
1、思想认识不到位。当前平安建设的推进工作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发展不平衡。少数单位和部门的部分领导同志对平安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认为经济工作是硬指标,平安建设是软任务,只要不出乱子,不出大事,关系不大。有的在目前县、乡两级换届时期对平安建设工作消极参与、等待观望、左顾右盼、缺乏责任心,没有紧迫感,不敢正视存在的问题,导致工作不力。甚至一些综治委成员单位领导仍把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片面地认为是政法部门的事,工作缺乏早抓、真抓、狠抓意识,主动性不够。同时,在人员、经费问题上,只停留在口头上,没有真正的落实,在一定程度上给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
2、责任追究不到位。近两年来,没有被“否决”评先资格或黄牌警告的乡镇和单位,且真正追究领导责任的一个都没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还不够科学合理,难以准确反映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工作的真实情况。很大程度上造成一些单位和部门领导对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工作的精力投入不足,有的干脆以人手少、经费缺、没人听等为理由虚化职能、降低标准,满足于理理台帐、报报数据、应付了事。有的甚至不催不动,工作不主动,导致工作开展缺乏力度,流于形式。
3、基层组织战斗力不强,作用发挥不大。近年来,虽然加强了乡镇、村及自然村的综治组织建设,健全了相关机构,但专心抓综治、平安工作的人员较少,作用发挥不大,一些工作基本处于应付式。
4、治安工作缺乏新举措。通过对全县社会治安的形势分析,产生今年1—10月案件多发、打击不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原因,也有主观上的原因。一是一些单位疏于防范,治安意识不强。开放式小区增多,有的单位没有内保组织或内保组织形同虚设;有的单位没有门卫,没有完善各项内保措施。二是犯罪分子异地作案。由于*地理位置特殊,交通发达,给犯罪分子流窜作案带来便利,犯罪分子往往甲地作案、乙地藏身,丙地销赃,给我们的摸排、阵地控制和控赃等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三是项目保卫工作牵扯大量警力,造成打防脱节。为确保*高速路、*工业园以及其他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以来我县投入了大量警力参与安全保卫工作,从而削减了打击的力度。四是流动人口增多,出租房屋管理滞后。由于没有强有力的措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与形势发展相脱节,特别是非法传销人员大量涌入*,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严重隐患。
四、对策及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深入开展人民内部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果断处置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确保“五个不发生”(不发生敌对分于滋事捣乱事件,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和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集体上访和其他到*进京滋事事件,不发生群死群伤等重大治安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和实现“三零”目标(无“xx”人员进京滋事,无“xx”人员公开聚集闹事和无“xx”图像插播广播电视),从而达到“三个解决”(即把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保持社会持续稳定,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1、进一步提高对维护社会治安稳定重要性的认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是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做好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各项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和艰巨性,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政权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忧患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不移地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维护社会稳定。要明确职责和工作目标,切实增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政治意识,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发展经济是政绩,维护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
2、坚持“严打”方针,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要进一步加大对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下大力气把严重刑事案件压下去。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加强对重点目标和党政机关等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防止发生暴力恐怖事件。采取措施,加大禁毒工作力度,对“xx”等xx组织要严加防范,加大打击力度,确保“三零”目标的实现。此外,要大力整治治安不好自然村。路段、场所,大力整治治安突出问题,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
3、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党委、政府关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有
关部署,切实落实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五个机制”,深入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把防范、化解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个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和属地管理原则,努力把各种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防止矛盾激化酿成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各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到一线做工作,要讲究政策和策略,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当前,对因“三大纠纷”、县城建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劝解工作,疏散群众,尽快恢复秩序。要吸取有些单位在这方面出现的教训,尽可能做好预防化解工作。4、要加大治安防控力度。一是抓好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和中央编办下发的《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乡镇综治委、办建设,充实领导力量,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加强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组织和村(居)委会、治保会、调委会、民兵营(连)等基层群众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它们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按照*发[*]*号、*办发[*]*号以及中央、*、*关于开展平安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抓好“打防控”体系、“两站一点”等建设。各乡镇在巩固去年所抓点的基础上再增加2个点。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出租房屋、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的监管工作,同时对县城藏污纳垢、容易发生治安案件的场所,特别是网吧、迪吧、游戏机室、发廊、夜市摊点等实行重点清理和整治。二是加强巡逻防范力度。针对盗抢案件高发,特别是集中在县城的特点,要把警力拉上街面,实行全天候不间断巡逻。加大防范工作力度,要在机场路收费站、市郊结合部、大律村等三处进出县城必经路段设立治安巡逻点,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三是做好内部防范工作,加大学校、企业、内部单位防范工作力度,做到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条件成熟的单位,今年必须在搞好物防、人防的同时,配合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抓好技防;条件尚未成熟的单位物防、人防必然到位,总之,要采取强有力的防范措施,不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5、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抓好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和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加大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力度,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开展中小学生自护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做好村(居)委闲散青少年的管理、教育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委、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关于规范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增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效果。协调公安、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内部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学校治安秩序。
6、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和杜绝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一是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强管理,不留管理的漏洞、死角和薄弱环节;三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把在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等方面存在的灾害和事故隐患整治好。
7、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公安机关要采取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治安信息员的作用,及时发现、掌握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和隐患,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预警性信息,及时果断地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防止其形成现实危害。要严格执行情况信息报告制度,重要情况信息要及时上报,严禁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同时,要加强对情报信息的综合分析研究和判断,及时提出决策建议。
8、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发*]*号和*综治[*]*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力抓的维护稳定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把维护稳定工作抓紧抓好。认真贯彻“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乡镇、部门、单位的职责,属于哪个乡镇、哪个部门、哪个单位的责任问题,就由哪个乡镇、部门、单位领导负责解决,不得把本级、本部门、本单位的矛盾推向社会、推给上级。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教育、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措施,做好工作预案。对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工作疏忽大意或失职、渎职而导致发生严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事件的,要按照*、*和*综治、纪检、组织、监察、人事五部门《关于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实施领导查究的通知》的规定,严格执行“一票否决权”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要坚决做到领导责任未查清不放过,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未处理不放过,整顿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消除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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