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调研报告
调查采用问卷与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共获得有效问卷1736份,涉及富士康位于深圳、南京、昆山、杭州、天津、廊坊、太原、上海、武汉等9市的12个厂区。
“有14名调查团成员进入了富士康,亲身经历数十天的打工生活。”卢晖临说。
5月27日,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和公安部组织的中央部委联合调查组曾进驻富士康进行调查。
“但是人们发现,要对‘富士康事件’进行深入讨论并不容易。”卢晖临对本报说。富士康这个有着80万员工、生产着全世界几乎所有著名高端电子产品的“代工帝国”在周围筑起了高高围墙。
人们不知道上调工资、开设关爱热线这样的措施是否解决了员工的问题,也不知道富士康是否如其宣称的是一个守法且富有社会责任感的“模范企业”,更不知道“代工帝国”的光环背后一代代工人付出的青春与血汗。
滥用学生劳动力
调查报告称,在富士康
的深圳、昆山、太原、武汉、上海厂区,均存在大量滥用学生工的情况,在某些车间,学生工使用率竟高达50%。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可是绝大多数学生都被安排加班2小时,一天工作10小时,还有超时加班的情况。
“富士康利用无需跟学生工签正式劳动合同、无需为他们缴纳社保的法律漏洞,大规模使用学生工作为廉价劳动力。”报告称,富士康甚至强迫学生工超时加班,强制未成年工加夜班。由于缺乏法律保障,在出现工伤时,学生工陷入企业、学校、政府“三不管”的困境中。
●学生工来源:河南、安徽、湖北、四川
根据访谈以及富士康人力资源部门的员工介绍,到富士康实习的学生基本来自一些职业技术学校(技校、中专,也有大专)的二、三年级学生。暑期学生工主要来自于河南、安徽、湖北、四川的中专院校。
●合同期限:2年
大多数的暑期学生工是实习2个月,也有相当一部分是6~7个月,少数为1年,时间最长的学生工签订的合同期限为2年。绝大多数实习生底薪与正式员工一样,都是每月1200元。而几乎所有的学生工受访者都反映没有社会保险。生病后所有医药费必须自己承担。
●工种:随机分配
报告称,虽然这些学生是以实习的名义进入富士康工作,然而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都被电脑随机地分在与自己专业毫不相关的流水线上,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实习。
●待遇:与正式普工一样
绝大多数实习生底薪与正式员工一样,都是每月1200元。
总体而言,富士康的学生工除了身份与正式工人不一样,在签订劳动合同与购买社会保险方面没有享有正式工人的待遇以外,工作时长、工资和加班费、从事的工种、劳动环境等与正式普工完全一样。
规训与惩罚
对富士康的劳动体制,调研报告进行了尖锐的批评。该报告称,“富士康的劳动体制以高强度生产、低工资和低消费、暴力规训体制、分化工人为特征,是以牺牲工人的尊严为代价的,其本质是对工人的严重异化与剥削。尽管富士康已经对部分
管理方式进行了调整,但这些措施并没有真正改善工人的处境。”●加班:月均83.2小时
调查发现,富士康工人工作时间过长,加班时数超出法律规定。为了保证机器24小时运转,富士康实行“黑白两班倒”,白班工人的工作时间是8:00~20:00,夜班工人相反。问卷数据显示,75%的工人“月平均休息天数”为4天,8%的工人“月平均休息天数”少于4天。另外,73.3%的工人“平均每天工作时间”在10小时及以上。工人月平均累计加班时间为83.2小时,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1条)每月最高加班不超过36小时的规定。
由于产量指标过高,一些工人在10小时内难以完成生产任务,于是富士康要求工人“义务加班”。“义务加班”时间不计入工人的工作时间,没有任何报酬。昆山富士康工厂的工人反映这一现象非常普遍,“他(指线长)会给你规定产量,假如说你今天产量不能完成的话,他就会用加班的时间来完成他的产量,这段时间是不按加班工资算的。”
调查人员发现,富士康承诺月加班时间不超过80小时。但是调研组发现,部分工人的月加班时间仍然超过80小时,而且80小时以外的加班时间没有加班费。
●加薪30%:工人实际月收入并未增加?
富士康宣称自6月份起工厂会为工人加薪30%,这一消息引起了各界积极正面的反响,甚至有经济学家担忧富士康的大幅加薪会影响其企业运营,也会对其他企业造成巨大压力。
然而,调查人员发现,从工人实际收入情况来看,以富士康加薪前1100元的基本月薪为基准,加薪后工人的基本工资仅为1200元,与前者相比仅增加了9.1%。
此外,不少富士康工人也指出自己的实际月收入并没有增加。报告以生产线的普工为例,5月份的工资在1800元左右,加薪后,7月份工资约XX元。但同时,富士康取消了工人的年资津贴和季度奖等福利。工人们还反映,加薪之后,生产任务明显增加,工作压力加大。许多工人批评这次涨薪“是假的”,“涨工资是明升暗降”。
●规训措施:暴力与惩罚
而为了达到效益的最大化,富士康采取了严苛的规训措施,强制工人符合生产的利益。这些规训工程,是通过暴力与惩罚,是通过建立对工人的完全统治实现的。对生产过程的军事化管理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在这套森严的纪律下,任何违反生产
纪律的行为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在《富士康科技集团员工手册》里,仅仅惩处的规定就有127条之多,惩处的方式包括从警告、记过到开除处分等。进入杭州富士康工厂打工的大学生(调查人员)记录了工友被罚的情况:“我的一名工友负责给手机锁螺丝。有一次他漏锁了螺丝,被品管抓到……罚抄总裁语录300遍。”
报告称,统计数据显示,38.1%的工人表示曾有过被管理人员或保安限制自由的经历;54.6%的工人在不同程度上对工厂制度和管理感到愤怒;16.4%的工人表示曾有过被管理人员和保安体罚的经历。
●门禁制度:工厂像监狱
在富士康所有的工区,都实行全面的封闭式管理和监视:工厂被围墙所封闭,有的围墙上甚至装有铁丝网;每个厂门都有保安把守,工人需要工卡才能进出工厂,没有工卡的人,只有经过特批在内部人员的带领下才能进入。工人被要求接受各级门岗、警卫的监督。此外,工厂几乎所有的公共和工作区域都设有摄像头监控。
工厂内部也严格区分,每一处厂区也都设有门禁。即使是在同一栋厂房,不同的事务处之间的工人也不准相互往来。因此,工人在车间里基本处于与外界隔绝的状态。在富士康观澜工业园区,生产iphone的两名工友反映:“我们进出车间时不允许携带手机以及任何金属物品,否则没收。如果衣服上有金属扣子、项链等要拿掉,否则不让出入,或者要求把金属扣子剪掉。”调研组发现,在富士康厂区外,有不少小商店出售“无铁裤”、“无铁内衣”。
●关爱中心:投诉反遭报复
在富士康,工会组织很难代表工人发声,不能真正保障工人的权益;另一方面,工人又难以形成自己的组织,不能联合起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工人孤立的个体在强势的管理层面前只能处于弱势。
跳楼事件接连发生后,富士康成立了“员工关爱中心”。打电话给“员工关爱中心”成为工人表达意见和不满的主要途径。受访的观澜园区鸿超准事业群的工人说:“富士康的员工关爱热线根本就没有意义。”
工人如果要投诉自己的线长,通过员工关爱热线去投诉,要记录下工号,然后投诉的问题会被返回到自己的线上,因此,“这种投诉根本不解决问题,我们都不会去投诉。”富士康龙华园区的一名管理人员对于关爱中心的解释也是:“如果
打电话给关爱中心投诉自己主管,这个信息会回到主管那边。不能匿名反映情况……如果要举报某个人,必须提供真实的姓名,否则无法查证,也对管理人员不公平。”由于缺乏对投诉工人的保护,工人容易遭到被投诉方的报复。一名昆山厂区的女工反映:“我们向领导说,领导找线长谈话,不但没有效果,线长反而对我们更凶。”●安保制度:富士康里的暴力机构
仅在富士康龙华园区,就有超过1000名保安在维持内部秩序,保安系统是富士康管理制度的执行者。
在富士康,保安打人的事件时有发生。昆山富士康工厂的一名工人说,富士康的保安很特别,真正的保安应该是保护工人的安全,但富士康的保安却是被派来打工人。调查数据显示,16.4%的工人反映曾有过被保安或管理人员体罚的经历。辱骂、殴打等暴力方式也是工厂用以规训工人的手段。
“保安看到你不爽就上去给你两耳光,是很常见的事。”一名昆山富士康的员工描述了自己的见闻,“有一次一个员工不小心踩了一下草坪,两个保安就找他,还用上了电棒电他,用脚踹,最后向那个人要了两包烟才结束。”一名观澜厂区的女工说:“保安只要确定你是个偷产品的,不会问什么,就先打,然后问完了,再送到公安局。反正进了保安科就是会被打。”
如果工人用工厂内的电话报警,电话会自动转接到公司安全部门;如果富士康厂区中发生违法事件,警察都不能进入厂区,工人只能找保安解决问题。但事实上,保安不会处理与公司利益无关的事情,更加不会保障工人的安全与权益。一名太原富士康的工人如是说:“保安只监管员工,像过个红绿灯,你没有走斑马线保安会骂你一顿,但是如果我穿着工衣在公司门前被一帮小混混打,保安都不会管的。”
结语
报告称,富士康的劳动体制是一套复杂的工厂管理制度,包括了生产和工人的再生产、对工人的规训,同时国家和跨国资本的力量也深深地渗入其中。整套管理制度达到了财富创造的最大化,但却是以牺牲工人的尊严、健康乃至生命为代价的,其本质是对工人的异化、剥削与剥夺。
“我们深深知道,富士康这个将代工行业做到极致的‘超级世界工厂’,只不过是中国众多代工厂中的代表,是中国作为世界工厂的一个缩影。”卢晖临对记者说,“我们调查的目的不止于揭露富士康的违法行为或是富士康‘集中营’式的管理模式,而是呼吁全社会共同反思这种以牺牲劳动者基本尊严为代价的发展
模式。”“连环跳楼”事件的幕后黑手是垄断资本的生产方式,这样的生产方式不改变、这样的世界工厂模式不终结,悲剧必将重演。调研报告:富士康存在五大违法违规行为
章轲
《富士康调研总报告》称,“富士康历来以‘自觉守法’的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然而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富士康实际上存在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说,仅就调查结果来看,富士康已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见习条例》等法律法规。
强制加班、超时加班——违反《劳动合同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工厂每月加班时长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然而,富士康工人的每月加班时间在发生“跳楼事件”之前超过100小时,“跳楼事件”后还保持在80小时以上,大大超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最高限。名义上的“自愿”加班,实际是在每个月初要求工人签署自愿加班协议,可见是变相强制性加班。如果工人不签署,整个月都丧失加班机会,并且会受到种种惩罚。
克扣加班费——违反《劳动合同法》
在跳楼事件之后,富士康严格规定每月加班时间按80小时计算工资,超出80小时的部分,不支付加班工资。有工人反映,在每天10小时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生产定额的情况下,管理者会强迫整条生产线的工人义务加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富士康的此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有关限制加班时间的规定,更克扣了工人应得的加班工资。
滥用学生工——违反《实习见习条例》
调查发现,在富士康的许多厂区均存在大量滥用学生工的情况,在某些车间,学生工使用率高达50%。如深圳龙华cmmsg事业群一个生产车间里2600人中有700~1000人为暑期学生工;根据昆山厂区外中介所述,暑假期间进厂打工的学生实习工为10000人,而整个厂区的员工数为60000人。廊坊工业区有30000多名员工,其中5000名以上为学生工。对于年少的实习生与未成年工人,富士康也像普通工人一样对待,每月加班超过80小时,并且实行日夜班轮换制度,每三周或每月换一次班。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见习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学生周实习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小
时”,富士康这种强迫学生进行高强度加班的行为,已经严重地违反了条例规定。漠视职业安全隐患——违反《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然而,据一名在富士康工作长达16年的工人反映,他从事电镀工作,长期接触铅、镍、氰化物、氨气等有毒有害物质,但在他工作期间,并未依规定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仅做过两次职业预防普检,且未做血液重金属项目检测。富士康这种漠视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
“私了”工伤事故——违反《工伤保险条例》
在工伤处理方面,生产车间里的三级管理人员联合隐瞒工伤情况,并且强迫与工伤工人“私了”,导致工人赔偿不足,无法得到工伤保险条例的保护。在医院探访中,多名工伤工人反映管理人员不允许他们进行工伤鉴定,他们需要垫付医药费,有的甚至因为无力垫付而导致伤情恶化,更不要说获得法定的工伤赔偿。
那些“零件”们的青春
我作为目检工站的“零部件”,被安置在椅子上,捆在静电线上,当旁边的回焊炉里传送出贴了零件的手机主板时,双手伸出拿板边,然后开始左右摇动脑袋,眼睛从板的左边盯到右边,再从上边盯到下边,从不间断,发现零件贴错或是其他不良时,大叫一声“aoi”或“铁板”,一个和我长得相似的“零件”就会跑过来问询出错原因,然后进行调整。
——某在廊坊富士康厂打工的大学生
我们经常开玩笑,一下班,只要两眼无神、灰头土脸、目光呆滞的就是富士康员工。人走出来一脸茫然,没有一点笑脸。可想人压力有多大。
——一名昆山富士康的工人
我们是每两小时工作休息十分钟。只有在这十分钟内才能去洗手间。十分钟之后会有一个预备铃,这时员工要穿好厂服,准备好工具什么的,站在位子前面,不准说话。然后响正式铃,就坐下正式开始工作。
——观澜厂区shzbg事业群的工人
你在外面打工,寄人篱下,只能服从,别人说什么你就服从!你没有能力进实验室,你在外面,谁在你头上你就得服从!——一名昆山的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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