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通用29篇)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1
清明节临近,群众扫墓祭祖活动增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此,南宁消防提醒公众时刻注意防火。
一、在山上或其他场所进行祭祀扫墓时,请勿吸烟、燃放爆竹等,防止火烧连“林”。如需烧纸,烧纸前应尽量清理干净燃烧点周围的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在事先圈定好的阻燃围栏、挖好的深坑或自带的桶、盆中进行。
二、祭扫遇到大风天,请勿烧纸、燃烛、点香、燃放爆竹。
三、祭扫烧纸钱、燃放爆竹,请注意远离人群,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采用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
四、推行文明扫墓,提倡无烟祭祀。市民要严格遵守墓区的防火规定,特别是在山林、杂草密集地段严禁使用明火、焚烧纸钱、燃放爆竹等。
五、防止儿童玩火,教育孩子不要随意玩火。
六、祭扫到指定地点烧纸、焚香、放炮。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2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已经悄悄地来到,清明,一个令人怀念的日子。这个时节,万物祥和而生动。漫山遍野的花,红的、粉的、白的、紫的花开得十分鲜艳,仿佛要把积了一冬的能量都释放出来,好像这些花儿也懂得思念。
清明节是我国传统的节日,也是我们家每年团聚和扫墓的日子。无论有多么繁忙,我的家人都纷纷从四面八方赶回来扫墓。清明年年有,年年尽不同。人们的观念在更新,生活的品质在提升,不变的是缅怀先人之情。清明祭祀的可喜变化,亦让人欣慰。
要是在以前,家人只能徒步祭祀,特别辛苦。在祭祀的时候人们总是用一把火就把墓地旁边的野草烧尽,因此常出现“野火烧不尽”之滚滚浓烟景象,还会引起火灾事故,另外,有些人为了不走冤枉路,还会在街头路边烧纸,弄得到处都是灰烬。可如今,农村人都骑上了摩托车,甚至开小车的也不在少数,大家祭祀出行方式越来越轻松。
而今,文明祭祀之风兴起,人们过清明节不再是单一扫墓的方式,尽管在农村还没有兴起城市里提倡的网上拜祭先人,但是已经少了放鞭炮,少了焚香味,多了鲜花,多了现代气息,部分农村人已然在用实际行动来诠释文明祭祀新风。人们在祭祀的时候都懂得防火了,走的时候更会仔细清理火种。
清明节渊源于扫墓祭祖的习俗,祖先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享有神圣而崇高的地位。清明节祭祖,其中蕴涵着我们民族感恩、不忘本的道德意识,这就是我家乡的清明节,怀祭逝去却永存的情意。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3
各乡镇(办)、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当前,疫情正在全球快速蔓延,国内防控虽然形势向好,但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风险仍然很大。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严防清明期间因祭扫引发疫情传播和火灾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清明祭扫是传统风俗,但病毒无情,生命至上。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切实认识到保护好个人安全健康才是对故去亲人的告慰。各乡镇(办)要利用大喇叭、明白纸等方式,提醒人们谨慎出行,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良好习惯,以对自己和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加强殡葬服务管理。清明节期间,殡葬机构要暂停集中祭扫活动,殡仪馆、公墓和骨灰堂等暂停组织集体共祭及群体性礼葬行为;做好暂停祭扫服务的宣传、教育和耐心劝导工作;确需办理骨灰安葬业务的,要严格限制人数,严防出现扎堆聚集焚纸祭祀现象。外来人员要遵守公墓的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严禁进入墓园。
三、大力倡导移风易俗。要弘扬文明新风,自觉取消清明祭扫活动,防止因祭扫造成人员聚集,杜绝病毒人际传播风险。全市党员干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不参加现场祭扫活动,不跨省市、跨乡村进行祭扫祭祀;同时,及时转告在市外及省外亲朋,特别是境外人员,暂时不要回乡祭祀,或选择延期祭扫,以免出现交叉感染风险。
四、积极倡导祭祀新风。实地祭扫不是缅怀先人的方式,缅怀应该更注重精神内涵。民政、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清明节期间暂停祭扫的必要性,确保做到家喻户晓。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移风易俗,通过家庭追思、网上祭祀等方式,讲述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寄托哀思、缅怀先人,传承家国情怀。要大力宣传居家焚香祭祀引发火灾的典型案例,引导城乡居民破除迷信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安、交通、消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部门对殡葬服务市场特别是重点场所、重点对象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殡仪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借清明之机搞封建迷活动;禁止在公墓、坟地、城市街口焚香烧纸、燃放爆竹、放孔明灯等一切野外祭祀用火行为,防止引发火灾。
六、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各乡镇(办)要全力做好宣传、监管、检查工作,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间断巡查,严禁扎堆聚集,严防人流密集和大型公共场所活动或与祭祀相关宗族性聚会、聚餐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对疫情防控期间引发火灾的,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4
全场广大职工群众同志们:
为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奠,培树文明新风,净化农场环境,建设美好家园,提升山城文明形象。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满足群众祭祀需求,现将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防疫措施,进入殡仪馆、公墓、骨灰寄存室人员必须戴口罩,严格执行“一米线”,祭奠停留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二、严格实施骨灰寄存堂祭奠时间。祭奠时间:4月1日-5日。1日、2日、3日、5日早5点-上午11点时段接待祭奠,4月4日早5点-晚5点时间段内可进行祭奠,其他时间不接待祭奠。
三、严格限制祭祀人数。前来殡仪馆、公墓、骨灰寄存室祭祀人数严格控制5人以下。
四、禁止焚烧封建迷信用品。禁止在殡葬祭祀场所、农场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居民小区、耕地、林地、公园等公共露天场所、区域焚烧、抛撒冥纸、冥币等迷信殡葬用品。
希望广大职工群众在祭奠时,严格野外祭扫用火管理,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倡导尊重生命、绿色低碳文明祭祀,提倡以鲜花祭奠、网上祭奠、家庭追思等现代祭扫活动,用更加健康文明方式表达祭拜逝者的哀悼之情,养成文明祭祀的新风尚!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5
区属各中小学: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广大群众、师生员工文明祭扫,根据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色清明、文明祭祀活动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号)精神,决定在全区中小学中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祀”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充分利用电子屏、黑板报、手抄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途径广泛宣传文明祭祀有关标语和相关内容,引导师生文明祭祀、理性祭祀,营造浓厚氛围。
(二)各校通过微信、微博、Q群等家校互动平台,向家长积极宣传“绿色清明、文明祭祀”重要意义和相关标语等内容,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教育引导作用,引导人们文明出行、绿色祭祀、文明祭祀。
(三)各校组织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祀”主题活动。利用班会、队会、道德讲堂、学校少年宫等工作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广大未成年人踊跃参与“网上祭英烈”活动,引导学生热爱祖国、感恩父母、爱护环境,帮助家长在祭祀活动中树立文明、健康、安全的祭祀新风。
(四)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绿色清明、文明祭祀”主题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五)各校要注意收集整理清明节主题活动报道、信息、图片、视频、总结等资料,电子版于4月6日报至教文体局教育科。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6
每年清明节祭奠活动中发生的火灾不在少数,有的甚至造成了重大损失。今年清明将至,广大市民将以各种方式祭奠先祖,但少数市民祭祀仍然采用上坟烧纸、点燃香烛、燃放鞭炮等方式进行。这既污染环境、又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全面倡导文明祭祀的社会新风,在此我代表一名中学生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文明使者。为了我们生活的绿色家园,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告别陋习,做一名文明祭祀的倡导者,做到不在公共场所、林区及其边缘地带燃放鞭炮香烛纸钱;不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
二、自觉移风易俗。积极采取文明的祭祀方式,清扫墓碑、鲜花换纸钱、网上祭奠等文明祭祀方式,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用更加环保安全的方式加以继承,树立文明祭祀社会新风。
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争做文明使者,自觉移风易俗,保护绿色家园,倡导文明祭祀。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7
林区广大职工居民同志们:
清明节将至,在这缅怀先烈、先祖、铭记历史,寄托哀思的时节,为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提倡文明、节俭、低碳、安全的祭祖新风,东风林场党总支向林区广大职工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传承文明祭祀。
自觉传承文明的美德,号召亲朋好友踊跃参加到文明祭祀行动中来,大力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公祭悼念、撰写追忆文章等文明祭祀活动,积极打造温馨、文明的祭祀环境,享受“文明祭祀,绿色清明”的快乐。通过网上留言、话题讨论、微博微信传递红色故事等形式,唱响铭记历史、追思英烈、崇尚英雄的'网络主旋律;增强爱国主义精神,在自觉参与中思想情感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
二、勤俭节约,从俭祭奠。
摒弃扫墓祭祖焚烧纸钱香烛、燃放爆竹等陈规陋习,抵制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拜祭活动,提倡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祀、踏青遥祭、家庭追思等文明、安全、低碳、健康的现代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科学祭祀的先行者、带头人,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职工居民。
三、禁用明火,安全祭祀。
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森林区,禁止在林区燃放爆竹、焚香烧纸,严防发生森林火灾;在墓地等场所祭扫时要自觉遵守秩序,到指定地点祭祀。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8
各县(市、区)文明办: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良好祭扫氛围,市文明办决定开展“文明祭祀绿色清明”主题活动,现将有关要求安排如下:
一、文明追思祭祀,不为疫情防控添堵。倡导通过家庭分散追思、家庭悼念、微信经典诵读、网络祭祀等形式祭祀。
二、树立文明新风,维护良好城市形象。要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安全祭祀,不在社区、道路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摆放祭品、燃放鞭炮,不搞封建迷信祭祀活动,不妨碍和影响他人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公共秩序。
三、把文明祭祀作为弘扬好家风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要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弘扬好家风好家训建设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实施,寓传统文化于文明祭扫中,实现现代文明和传统文明的和谐统一。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9
冬去春来,今年的清明节已经到了,清明节是我国人民追忆亲人,缅怀故人,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因清明扫墓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日益凸显。关于文明祭祀的呼声愈来愈高初中作文也更加重要。这不,老师也要求我们写一篇关于文明祭祀,绿色清明的作文呢。
我听长辈说起,过去在这一天,要请和尚念经布道,超度亡灵,烧冥币,献祭品,放鞭炮。包括现在在街头都能看到路边还有焚香,烧纸钱的祭祀行为,这些传统祭祀行为,虽然传承了近千年,然而,仔细想想,也有很多不文明的地方。
比如,焚香、烧纸、放鞭炮等容易引发大火,烧毁房屋、森林,造成的经济损失可达百万、千万,甚至上亿元,更有严重的,还会导致人员的死亡。从其它角度说:“像街头的焚香、烧纸等还会导致人员的死亡。从其它角度来说:像街头的焚香、烧纸还会影响市容,造成环境污染,对人民的身体造成危害。我想,先人们泉下有知,也会不赞成今人的做法,也会提出反对意见的。祭奠先人没有错,但需要指出的是:“清明习俗承载着厚重的中华文明,也积淀了许多陈规陋习。”随着时代的进步,在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今天,现代文明要求人们革除陋习,改变祭祀的旧方式、旧习惯。
弘扬倡导新礼仪,新风尚,提倡祭奠习俗的文明。新近出现的许多文明祭奠形式,用植树,种花以及在祖先墓前献一束鲜花,放一曲音乐等方式都不失为很好的祭祀方式,还有荡秋千、踏青、放风筝等一系列体育活动以锻炼身体。
倡导文明祭祀,改变旧习,让更多的人了解文明祭祀;让更多的人选择文明祭奠,需要我们共同参与,尤其是我们这一代。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10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清明时节是缅怀先人,寄托哀思,慎重追远的传统节日。为了做好清明节的各项服务工作,让群众过上一个文明健康、节俭环保、安全有序的节日,xx区委文明办、xx区民政局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1.科学、环保、文明祭扫
摒弃焚烧纸钱、冥币等愚昧落后的祭祀陋习,树立科学意识,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用鲜花代替烧纸,用鞠躬代替磕头跪拜,以实际行动带动引导广大群众破除封建迷信,扩大社会影响,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在主要交通干线及路口、公共场所、社区等烧纸钱、冥币,使环保祭祀理念深入人心。
2.错峰、错时、预约祭扫
据预测,今年3月26日、27日和4月3日将是群众祭扫高峰,每日10时前为祭扫高峰时段。计划入园祭扫的市民,提前做好预约,尽量错开高峰日和高峰时段,遵守祭扫场所规定,实现错峰、错时、安全、快捷祭扫。
3.节地、生态、政府奖补
推行节地生态安葬,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采取壁葬、草坪葬、树葬、花坛葬、海葬和骨灰散撒等节地、生态葬法。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11
各镇、碧溪新区(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祭奠活动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民事[20xx]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祭扫活动的安全管理,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祭扫环境,结合我市清明工作实际,现就清明活动期间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清明祭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安全责任,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留死角和盲区,全力确保清明期间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提升安全意识。要认真学习贯彻各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以安全无事故为目标,加强风险防范和宣传教育培训,高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各类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督查和社会监督,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安全有序。
三、加强部门联动。针对清明期间消防、交通等压力大的问题,结合本地市民祭扫的特点,积极协调消防、卫生、交通、宣传等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部门参与的安全工作预案,加强对各类突发情况的研判和演练,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针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道路进出口、停车场、集中祭扫点等人员密集处)要安排专人负责协调,确保安全兜底工作落到实处。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12
清明节期间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为五级,极度危险,极易燃烧,望全镇人民时刻绷紧护林防火弦,做到:文明祭祀,不携带火种进山,不在坟头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户外焚烧树叶、树皮、秸秆等农作物废料,不烧荒炼地堰。森林公安、派出所、护林队员全天候巡逻,一旦发现野外用火者,一律严惩不贷!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13
各镇(街),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丧葬和祭奠风尚,增进爱党、爱国、爱传统文化的情感,把“我们的节日”真正过成健康向上、互信友善、和谐文明的感恩节、仁爱节、爱国节。按照市文明办安排部署,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低碳绿色环保
二、活动时间
3月26日到4月5日
三、活动内容
1、开展群众性祭祀活动。县民政局要充分利用扶眉烈士陵园、县烈士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青少年开展敬献鲜花、缅怀英烈活动,重温入党入团誓词,继承先烈遗志、追忆革命精神。各镇(街)要组织机关干部和群众、学生代表赴辖区烈士陵园或纪念碑前,开展为革命先烈扫墓、敬献花圈等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积极参与相关网站开设的“网上祭英烈”互动活动,进行网上祭奠英烈,网上献花、寄语留言,引导大家珍惜幸福生活、激发爱国情感。
2、组织文明祭扫活动。各镇(街)在清明节期间,要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扫墓和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健康、安全的祭扫方式表达思念之情,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同时,县住建局要在城区划设专门场地,引导群众在规定地点焚烧祭祀。
3、举办经典诵读活动。各单位要举办征文演讲、诗歌朗诵、党团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感受传统文化魅力,学习英模事迹,培养爱国情感。县教体局要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诵读中华经典、清明诗歌朗诵会、歌曲演唱会、主题班会等活动,增强同学们爱家庭、爱集体、爱国情感。
4、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特别是各级文明单位要组织机关志愿者深入敬老院、社区、学校、烈士陵园等场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植树护绿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不随意焚烧奠祀用品和燃放鞭炮,自觉保护环境。
5、开展文明旅游活动。县文广局要在旅游景点悬挂规范美观的文明旅游宣传提示牌,大力营造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组织协调各旅游景点、景区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文明观念、从自身做起,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游览,安全出行,摒弃不良习惯,注意言谈举止,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争做文明旅游的践行者、传播者。
四、工作要求
各镇(街)和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项目,吸引群众广泛参与。要广泛动员,精心实施,将这一活动作为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对文明祭祀、绿色祭祀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群众破除祭祀陋俗,倡导文明祭祀。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和相关图片资料、活动前后各5分钟视频于4月5日前上报县文明办。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14
各村(社区)、各单位:
当前正值森林防火关键时期,气温上升较快,林内可燃物超标,再加“清明”、“五一”两节临近,旅游踏青人员、祭祀和农事用火剧增,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文明祭祀责任
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严峻,森林草原火灾频发。为此,各村(社区)、各单位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当前林草防火任务的复杂性、敏感性和重要性,切实消除过关心理和松劲麻痹思想,务必把清明节禁烧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克服麻痹厌战思想,落实文明祭祀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树立大局意识,引导文明新风尚
全面贯彻落实禁止野外祭祀用火的规定,全力推动文明祭祀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引导全镇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安全、环保、健康、文明祭祀理念,倡导安全文明绿色殡葬、祭祀,转变传统祭祀观念,摒弃陈规陋习,积极推进网络祭奠、鲜花祭扫、植树缅怀、敬一杯酒、鞠一下躬或带熟食等绿色低碳祭祀方式。切实做到“移风易俗、环保为本、追思先祖、文明在前”。
三、狠抓宣传教育,抵制陈规陋习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全面禁止野外祭祀用火全力推动文明祭祀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采取各种方便、快捷的形式,做到宣传到户、发动到人。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文明祭祀的先行者、带头人,体现自身的担当和社会责任,营造文明祭祀的社会氛围。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15
清明节即将来临,全县已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为预防森林火灾,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就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火源管理,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制度,即严禁扫墓时在林区燃放鞭炮、烟花、香烛、纸钱,严禁烧田埂、土畔、稻草、秸秆,严禁在林区烧荒炼山、明火照明、烧山开路和放牧、烧蜂驱兽,严禁在林区烧木炭和火土灰、煨食物,严禁在林区吸烟、野炊、玩火、放孔明灯。
二、加强防火线及隔离带修建工作。各乡镇、农林场所要组织所辖村委在清明节前发动群众、林农、个体造林户修割好坟墓集中区周边防火隔离带或防火线,将杂草清除干净,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三、加强值班和火灾预防扑救工作。各乡镇、农林场所要加强值班,对重要路口、重点区域安排人员值守,村护林员要坚守岗位;森林防火应急分队、专业灭火队伍要集中管理、严阵以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要迅速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确保森林防火信息通畅,并积极组织和参与扑救。火灾发生后,所在乡镇、农林场所必须及时组织、科学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同时严禁妇女、儿童和老人参加扑火,确保参加扑火人员人身安全。
四、严格实行森林防火责任制。各乡镇、农林场所、村委、社区的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必须担负本辖区森林防火责任。对森林防火工作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而导致本辖区内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16
各镇(街),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丧葬和祭奠风尚,增进爱党、爱国、爱传统文化的情感,把“我们的节日”真正过成健康向上、互信友善、和谐文明的感恩节、仁爱节、爱国节。按照市文明办安排部署,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低碳绿色环保
二、活动时间
3月26日到4月5日
三、活动内容
1、开展群众性祭祀活动。县民政局要充分利用扶眉烈士陵园、县烈士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青少年开展敬献鲜花、缅怀英烈活动,重温入党入团誓词,继承先烈遗志、追忆革命精神。各镇(街)要组织机关干部和群众、学生代表赴辖区烈士陵园或纪念碑前,开展为革命先烈扫墓、敬献花圈等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积极参与相关网站开设的“网上祭英烈”互动活动,进行网上祭奠英烈,网上献花、寄语留言,引导大家珍惜幸福生活、激发爱国情感。
2、组织文明祭扫活动。各镇(街)在清明节期间,要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扫墓和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健康、安全的祭扫方式表达思念之情,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同时,县住建局要在城区划设专门场地,引导群众在规定地点焚烧祭祀。
3、举办经典诵读活动。各单位要举办征文演讲、诗歌朗诵、党团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感受传统文化魅力,学习英模事迹,培养爱国情感,生动形象地进行“中国梦”教育。县教体局要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诵读中华经典、清明诗歌朗诵会、歌曲演唱会、主题班会等活动,增强同学们爱家庭、爱集体、爱国情感。
4、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特别是各级文明单位要组织机关志愿者深入敬老院、社区、学校、烈士陵园等场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植树护绿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不随意焚烧奠祀用品和燃放鞭炮,自觉保护环境。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17
为缅怀革命烈士,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学校团委决定利用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组织一次祭扫烈士墓活动,教育学生不忘革命先烈,珍惜优越的学习生活条件,树立远大的理想,磨练顽强的意志,练就过硬的本领,成人成才,报效祖国,为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在活动中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团结互助等行为教育,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和组织纪律观念。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对象:
高一年级部分学生
二、活动安排
时间:4月2日
1、12:20集合(一楼大厅)
2、12:30从学校准时出发。
团委老师和班主任维持秩序。
三、祭扫烈士墓程序
1、向纪念碑敬献花圈
2、默哀
3、团员代表讲话
4、瞻仰革命烈士墓
5、返校
四、活动要求
1、学生一律穿校服。
2、参加活动的学生要有组织、有纪律,不能大声喧哗、不能随意说笑。
3、学生不许带任何食品和饮料。
4、每位同学写祭扫烈士墓感受一篇,并班级内选出5篇交至校团委。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18
各村(社区):
清明节期间,祭祖是缅怀亲人、寄托哀思、联结亲情的传统,各地有大批人员上山祭祖。根据最新天气预报,清明假期天气持续晴好,气温大幅升高,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扎实做好我街道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防火责任
请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防火责任。要把森林防火当作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来抓,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事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并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梳理村干部包组及护林员包地块的责任落实到位情况,确保防火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落实到具体的人和具体的山头地块。
二、密集组织防火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各村要迅速将禁火通告下发到组、张贴到各重要路口、村头。同时要采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打铜锣、发短讯等多种形式,深入各组,密集宣传,让文明祭祖、护林防火意识,入心入脑。
三、妥善安排巡护人员,严控野外火源
要进一步摸清重要防火地段、山头,妥善安排并严励督促巡护人员到岗到位;对入山人员加强防火提醒,对重点地段区域开展火源查堵工作;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及野外用火屡教不改者实施重管,建立管控包干责任机制,尽可能减少野外违规用火。
四、强化值班备勤制度,确保科学调度
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信息通畅,并按规定搞好值班记录。同时要按规定搞好火灾信息上报。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1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传统的清明节又将来临,群众进山扫墓和郊游踏青等活动频繁,又正值春耕备耕的繁忙季节,林区野外用火骤增,森林火灾隐患突出。为扎实有效做好清明节期间(三月二十七日至四月十五日)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清明节期间是历年森林火灾频发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关系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保持高度警惕,强化检查督促,把各项预防措施和扑救准备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二、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群防群治作用。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的布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清明节期间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乡村有标语,路口有警示,使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学校要对学生加强森林防火常识、安全避火等知识的教育。各单位要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阐明当前的森林防火形势,告知每个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在清明节期间上坟扫墓禁止燃放烟花、焚烧纸钱、烧香点烛,要积极倡导文明扫墓,移风易俗的新风尚,用种植纪念树,送鲜花等有益生态保护的方式祭奠,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清明祭祖扫墓时不发生森林火灾。各级护林防火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配合各级*做好森林防火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值班巡逻和森林火灾扑救等各项工作。对落实不到位、违反规定擅自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坚持巡查,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
清明节期间,一旦森林火险等级达到4级以上,在全县范围内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单位森林防火责任人要到岗到位,加大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不留盲区死角。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干部、林业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及森林消防人员等做好巡查工作,加强对入山作业、春游和扫墓人员的监管,实行重点防范,对墓地坟头、旅游景点、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要确定专人,划片包干,分兵把口,设卡检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对进山扫墓人员携带的香、纸、烛等物品坚持予以收缴,对拒不听劝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处理,直至依法行政拘留。职能部门要加强公墓、旅游景点、宗教场所的火源监管力度,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20
20xx年清明节假期时间为4月x日至4月x日。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扫墓、旅游踏青游玩等交通流叠加,加之清明节期间,高速公路继续对7座以下(含7座)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道路交通将面临较大压力。
清明节期间,全市多条道路车流量将会大幅增加,特别是高速公路、景区道路、公墓、烈士陵园及周边道路车流量会大幅增加。另据气象部门预报,清明节期间将会有小到中雨,这也将给市民出行带来诸多不便。
柘城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时一定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错开高峰时段、易拥堵路段出行,重点留意易发生交通事故的道路点段:
4月2日、3日是祭祀扫墓的高峰时段,特别是前往公墓祭扫的人数剧增,祭扫时间集中在8点至12点。因墓区周边道路窄、易拥堵、车辆停车泊位少,交警提醒市民祭祀扫墓时注意错开高峰时段,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根据以往小长假的高速公路免通行费的情况,小长假的头尾两天(4月2日和4日)9:00—11:00、17:00—19:00将是交通流量的高峰时段,市民可以考虑错峰出行。
柘城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广大驾驶员朋友,清明出行要提前做好出行功课,熟悉目的地沿线路况,一旦出现拥堵情况,请耐心等待,听从交警的指挥,不要借道超车,不要穿插等候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不要占用应急车道。
途径景区道路、山区道路、临水等道路时,一定要注意减速慢行,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驾乘车辆时,不要疲劳驾驶,不要超速、超员、超载,不要酒后驾车,不要驾乘无牌、无证车辆,不要驾乘报废、拼装、非法营运车辆。
清明期间,交警部门将在高速公路、主要国省道、景区、墓区周边、城市郊区主要道路和岭区进出山口等路段加大警力部署,加强指挥疏导,集中查处“超速、超员、不按规定通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随意停车上下客、车辆乱停乱放、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等道路通行乱象,全力保障清明期间道路安全。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21
各镇中小学、县直学校:
为了引导青少年学生缅怀先烈、先贤,大力弘扬优良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广大中小学生同心共筑中国梦,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清明节主题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25-4月7日
二、主要活动安排
(一)组织线下实践活动。各校清明节期间组织学生就近就便到革命战争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或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祭扫、献花和宣誓,礼敬先烈先辈,培养爱国情感。与中华经典诵读、诗歌朗诵、团队活动、主题班会等有机结合,通过融入入队、入团、成人礼仪式,丰富主题纪念活动内涵,增强主题纪念活动的庄严感和有效性。
(二)开展网上活动。相关网站将设计推出专门网页,各校要组织青少年学生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签名寄语。利用学校网站、微信的公众号等进行宣传,扩大网上活动覆盖面,引导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学习党史、国史和英模事迹。
三、工作要求
各校要精心组织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创新活动形式,提高青少年儿童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22
各位同学:
清明节将至,为保证大家安全地度过假期,结合学校的整体安排,现将假期安全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为更好地了解同学们的`假期出行安排,保障同学们的个人安全,请同学们配合各班负责人做好离留校统计,各班负责人及时向各年级辅导员汇报。
2、假期交通客流较大,聚会较多,请离校同学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辅导员老师取得联系。
3、若有同学自发组织集体外出游玩活动,必须提前向辅导员老师请示,由学院审核、批准、备案。
4、建议假期外出同学购买小额人身保险,注意交通、饮食、人身、财产等安全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留校同学要注意用电、用水、防火等安全问题,切忌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违章电器,不要在宿舍内吸烟,不要存储易燃易爆物品。注意寝室通风,避免病菌滋生,保障健康生活。
6、留校进行实验的同学要注意实验安全和防火防爆,要注意检查实验室和工作间的仪器设备、电线排布、实验药品、给水排水、通风排风等,避免火灾等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7、所有同学要注意人身安全、物品安全,防止盗窃、抢劫、网络诈骗、信贷陷阱等事件的发生。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23
各乡镇(街道)党委(工委)、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深切缅怀革命烈士,发扬革命优良传统,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清明节开展纪念革命烈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4月4日(星期五)上午9:00-10:30。
二、活动地点
关岭烈士陵园。
三、相关要求
(一)机关干部代表和学生代表发言,请县中队、团县委、县教科局安排,并将发言材料于4月2日前交到县民政局;
(二)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人员参加纪念活动,提前20分钟到烈士陵园并按指定地点列队;
(三)各部门准备花圈敬献烈士;
(四)相关部门作好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和道路交通疏导等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现场会务工作;
(五)各乡镇(街道)要在清明节期间自行组织开展纪念革命烈士活动,回顾和宣传烈士的光辉业绩,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24
清明将至,群众祭扫、春耕、春游等活动增多,也是春季防火重要时期。XX市司法局采取三项措施,做好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
“清明节”正值风干物燥时段,又是国家实行清明节法定休息日,上坟烧纸人员明显增多,人为火灾隐患进一步加大,加上春季气候异常,树叶及野草十分干燥,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森林防火安全,打好打胜今年“清明节”森林防火战役,4月5日清明节当天开展了火车站社区综合治理森林防火专项工作,上午九点火车站社区综合治理综治办主任安排工作人员,对我辖区所负责的金狮山森林防火区域相对集中区域进行了现场排查,对所包区域进行了严格的“清明节”防火布控排查工作,全社区共出动人员20余人,每天定规定按人头有两人上山清查,准备铁铲10余把,以防备用。同时向祭奠人员说明森里防火的`重大意义,让大家保护好的自己的家园。
一、全面部署,认真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XX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市局主要领导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明确提出,一要加强值班值宿,认真落实责任,坚持每天“零报告”制度;二是责成机关党委对机关全体职工进行一次防火知识教育和培训;三是责成监所科和办公室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四是要求局直单位领导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把有关规定和部署落到实处。
二、主动出击,配合当地政府积极做好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
各县区司法局要配合当地政府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疏导好群众情绪和调解因安全防火出现的矛盾。做到及时调解、及时化解,确保我市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25
因清明节到来、农事活动开始,野外用火行为多发,请广大民众加强用火用电安全防范意识,切勿随意乱扔烟头、倾倒灶灰、野外烧荒。大风沙尘天气是火灾易发高发期,科左后旗近期大风高温天气频繁,火险等级急剧升高,森林草原防火形势非常严峻,各防火单位和民众一定保持高度戒备状态,做好防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巡察力度。清明节祭扫时,请选择空旷地点,远离成片的草木等可燃物,保证人走火灭,提倡文明祭祀。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
中共科左后旗委宣传部20xx年4月2日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26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春季气温回升,野外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居高不下,森林火灾进入高发期。为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绿色家园,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指挥部向全体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章守规,注意防火
森林是全社会共同财富,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严格遵守“禁火令”等野外用火管理规定,自觉接受安全教育,树立牢固的防火意识。按照《市森林防火条例》,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将依法受到警告、罚款等处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林区游玩,禁带火种
森林防火,有你有我。我们每个人都要从身边小事、日常生活习惯做起,进山入林旅游踏青时,服从值守人员和护林人员监督检查,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野外吸烟,不在林内林缘燃篝火、搞野炊,不烧荒烧堤堰、烧灰积肥;监护好孩子及智障人士等,不在林区玩火。
三、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近年来,上坟祭祖点香烛、烧纸钱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重要原因。请大家摈弃烧香烧纸祭祀的陈旧习俗,倡导以植纪念树、压放鲜花和网络祭祀等现代文明方式寄托哀思,弘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
四、发现林火,科学应对
发现别人在林区有吸烟、野炊、上坟烧香烧纸等违规用火行为,要进行劝诫制止,如果无法制止,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或者自然资源、公安、应急等部门报告,不做旁观者。一旦遇有森林火灾,不要惊慌失措,也不要盲目施救,要进行合理避险,并立即报告。
五、众志成城,共护家园
全民总动员,防火保安全。鼓励大家踊跃参加各种有关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活动,向亲朋好友宣传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并从自我做起,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人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中来。
广大市民朋友们,保护森林资源,营造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守护好我们共同的美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27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文明办工作部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文明祭扫,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祭祀绿色清明”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传承爱国主义精神、弘扬家风家训和开展文明祭扫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四个一”主题活动,祭奠先人、先烈、先贤,引导人们文明游园、文明出行、文明祭祀,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大富美强现代化东部新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活动主题
文明祭祀绿色清明
三、活动内容
1、发一封“文明祭祀绿色清明”倡议书。县文明办向全县发出“文明祭祀绿色清明”倡议书,倡导文明祭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动员社区通过在居民小区宣传栏张贴“文明祭祀绿色清明”倡议书、向居民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宣传引导市民文明祭祀,做到不燃放鞭炮、不搞攀比、不讲排场、不摆阔气,理性祭祀。
2、讲一个“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故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社区、学校、文明单位邀请老战士、老党员以报告会、故事会等形式,讲述革命传统,引导广大群众和未成年人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激发爱国情感。
3、组织一次“鲜花寄故人文明过清明”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社区开展“鲜花寄故人文明过清明”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用鲜花寄托对故人的哀思,让故人在鲜花的.芬芳中文明过清明,帮助市民在祭扫活动中树立文明健康的祭扫新风。
4、开展一次“清明寄哀思微传好家训”网络拜祭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网络拜祭所特有的便捷、生态、环保等新时代特征;鼓励广大市民利用微博、微信等传播故人留下的好家风好家训、故人生前的感人故事,通过网络开展“清明寄哀思微传好家训”网络拜祭活动,寄托家人的哀思,表达对故人的感恩和敬仰。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28
各村(居),各中小学,各镇直单位:
清明节马上来临,清明节期间将有大量人员进入林区旅游、休闲与扫墓,野外用火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情。为全面落实《xx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木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部署
要针对节日特点,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措施,落实责任,有关村要突出牛山、央雷山、象鼻山、东海岸等旅游景区部位的`火源管控,及时查禁火源进入林区和旅游区,确保各项防范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节日值班
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严格执行防火值班规定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并及时掌握扑火进展情况,确保火情处置及时有效。节日期间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30前向镇党政办报告当天情况。
三、加大宣传力度
清明节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大小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安全生产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真正达到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警钟长鸣的效果。
四、把好火源管理关
管好火源是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措施之一,围绕火源管理这个中心,必须抓住“二个重点”:一是重点地段和部位。在清明节期间,护林员保证到位,进行严密监控;重要路段、进山要口村干部必须设卡把守,严格盘查,严禁火种上山,对进山人员跟踪管理,确保万无一失。二是重点人员特别是要加强对弱智人员的看管。同时,根据秋冬季野外用火比较频繁的现象,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格做到“六不烧”,努力排除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清明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29
清明节是我国祭祀祖先、缅怀逝者的传统节日。当前,我市气温急剧升高、大风天气增多、农事活动频繁,清明节期间上坟祭祖、踏青春游人员骤增,火灾隐患加大。为有效预防火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通告如下:一、各寺院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特险期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二、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做好寺庙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促使消防保护措施得到落实。三、改善防火条件,创造安全环境。寺庙建筑内,严禁搭建临时的易燃材料。四、严格火源管理,消除起火因素。燃灯、点烛、烧香、焚纸,应在规定位置,专人管理。五、夜间加强值班,落实防火巡查制度。
抚顺市佛教协会20xx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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