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
员工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精选31篇)
员工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集体归属感和打造企业的凝聚力,充分体现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对员工的关怀与尊爱,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下属分公司、各门店等所有分支机构编制内转正之后的正式员工(有特殊规定的人员除外)的福利管理。
1.3责任部门
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行政中心负责起草.解释与修订,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呈总经理审批并签发执行。
1.4修订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本制度修订原则以更全面的考虑广大员工利益进行实时修订为原则。
1.5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x年xx月xx日起生效,与本制度配套的《福利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亦同时生效,凡与本制度及实施细则相冲突的文件与规定即行废止。
第二章福利结构
2.1福利是一种补充性报酬,应遵循合理性.必要性.计划性.协调性的原则。
合理性:所有的福利都意味着企业的投入或支出,因此力求以最小费用达到最大效果。
必要性:企业提供的福利尽量与员工需求保持一致。
计划性:福利制度的实施建立在预算及审核的基础之上。
协调性:企业福利是法定福利的补充,没有必要与其重叠,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最大利用。
2.2本制度所指员工福利包括以下四大部分:
法定性福利:指企业为满足国家法定性要求而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包括社会保险.法定节假日.劳动保护.教育培训等。
通用性福利:指企业针对全体员工所实行的带有通常普遍性的福利。包括活动基金.节日礼金.慰问礼金.餐饮补贴等。
职务性福利:指企业根据各职务工作性质特点所提供的有一定针对性的福利。包括通讯补助.交通补助.内部招待费.商业保险等。
激励性福利:指企业为鼓励关键岗位员工在公司长期工作,或对优秀员工所提供一种带激励性质的福利。包括旅游活动.旅游奖励及其他福利等。
第三章法定性福利
3.1社会保险
3.1.1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3.1.2归口办理:社会保险由公司统一在所在地社保局开户,人力行政部门负责归口办理。
3.1.3社保购买的条件: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转正员工,由人力行政部门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引进的特殊人才可在试用期开始购买,视具体情况报人力行政总监审批后执行。
3.1.4社保缴费管理:社保中属于公司应承担的缴费数额从公司福利费中提取并支付,属于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缴费数额,由公司从员工当月薪资中扣除并代缴。
3.1.5员工离职或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从员工离职的当月或次月停止社保的缴纳。
员工15日前离职者,当月停止社保的缴纳。员工15日后离职者,次月停止社保的缴纳。
3.1.6员工社保卡由社保局制作完成后,由人力行政部门发放给员工个人保管,损坏及遗失由员工个人负责。
3.1.7社保申办.变更.转移及相关待遇的享受按照国家社会保险相关的管理规定执行。
3.2法定节假日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相关制度,具体执行办法详见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3.3劳动保护
公司根据《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符合规定的办公环境.办公设施.办公用品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并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4教育培训
公司对员工提供职业技能、专业知识等培训、进修,具体按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章通用性福利福利制度
4.1活动基金
4.1.1为加强各部门团队建设与管理,公司特设活动基金以分别用于各部门日常团队建设与管理。有关要求如下:
1.活动基金按季度每人100元的标准拨付,基金池的方式管理。
2.活动基金拨付原则:实际人数≥编制人数时,按核定的编制人数拨付;实际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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