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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路队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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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路队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

学校路队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教育部门关于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规范学校路队管理,保障学生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学生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特制订如下制度:

  1.学校为确保学生安全,每天中午、下午放学实行路队回家。

  2.全校学生按放学路径分四大路队,向东汽配城方向为第一路队,从玉泉街向西方向为第二路队,向东方向为第三路队,向北茶城方向为第四路队。每班每个路队设路队长1名,负责本班路队纪律管理。

  3.各班应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科学地进行分流编队,确保班级队伍有序分流回家。

  4.中午、下午放学由班主任负责整队。做到“快、静、齐”。班主任要利用整队的机会,加强对学生的纪律与安全教育。

  5.路队出校门时,队伍要整齐。出校门后,路队靠右行进,速度不能太快,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回家路上不追逐打闹,不离开路队买零食,如违反要求者,经路队长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向老师反映,纳入班级个人评价。

  6.路队长负责路队纪律及处理偶发事件,并及时向班主任反映路队情况。

  7.每天值勤教师准时到岗,检查各班队伍,确保学生有序、安全地出校门。

  8.值勤教师对出现空档无人护送、组织松散的路队即时登记反馈。

  9.学生成长中心放学二十分钟后安排静校检查,检查校园内有无随便逗留的学生。

  10.路队全部走完后,家长还没有来接的学生,由班主任交与家长沟通。

  11.班主任应经常、及时了解有关学生路队中途情况,在班里作出表扬和批评。

  12.建立学生放学路队值勤表,实行责任制。学生成长中心负责学校路队管理工作,各班主任负责班级学生路队管理工作,校安全科负责每天值勤教师管理工作。

  13.如遇突发交通事故,值勤教师需及时向校安全科、学生成长中心及分管校长汇报。

学校路队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学校为确保学生安全,每天中午、下午放学实行站路队回家。

  2、各班应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科学地进行分流编队,确保班级队伍有序分流回家。

  3、中午、下午放学由值日教师负责整队。做到“快静齐”。值日教师要利用路队整队的机会,加强对学生的纪律与安全教育。

  4、路队出校门时,队伍要整齐,行进速度要慢。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回家路上不玩笑打闹,不离开路队买零食,要按时回家。

  5、路队长负责路队纪律及处理偶发事件,并填好当天路队情况记载表,并且每周向学校汇报一次路队执行情况。

  6、值日教师对出现空档无人护送、组织松散的路队即时登记,汇报值日工作时点名通报。

  7、值日教师放学五分钟后开始逐个班级进行清查,清除校园内学生。

  8、班主任应经常、及时了解有关学生路队中途情况,作出表扬和批评。

  9、全体教师要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学校将给予专项考评。

  10、成立学生放学路队领导组,建立责任制。校长是学校路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是班级学生路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路队长是本路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路队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校车驾驶员、看护人员管理制度: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不疲劳驾车。

  4、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按规定行车路线和停靠站点行车。

  6、接送完幼儿后,在教师检查车辆后再一次检查车辆有没有遗漏幼儿及门窗。

  7、接车教师提前10分钟做好接送幼儿准备工作,认真清点接送幼儿数量。

  8、接送教师认真填写乘车幼儿花名册(上下车一一点名需家长确认签字)

  9、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10、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11、接送完幼儿做好车内卫生,并仔细查看车内有无遗漏幼儿或物件。

  12、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路队安全管理制度 篇4

  1.校车司机与随车教师必须遵守幼儿园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自身与幼儿的人身安全。

  2.第一批校车宝宝由班级教师接进班级,第二批校车宝宝由随车教师送进班级,不得让宝宝私自进教室。

  3.随车教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家长提前通知幼儿园并得到许可的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随车教师与班级教师必须做好交接,随车教师要做好记录以免遗漏。

  4.随车组长要落实随车教师的责任,在跟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幼儿在车内的状况,发现幼儿有异常举动要立即制止并排除安全隐患。

  5.随车教师在宝宝入园上车时要对宝宝进行晨检,发现状况时要及时与家长沟通,不宜上车的宝宝应要求家长带回。在跟车结束时,随车教师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幼儿或物品被遗留在车上。

  6.司机与随车教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及时并准确的做好工作记录,以便随时接受主管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检查。

  7.随车教师有责任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有责任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8.校车司机必须在随车教师检查幼儿上车坐稳后,由随车教师示意开车,方可启动车辆前行,在行驶过车中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9.校车司机有责任督促随车教师时刻关注车内的状况,必要时要停止行驶,排除安全隐患后再开车。

  10.校车司机在出车前必须试车,保证车辆一切正常方可出车,如发现问题时要及时向幼儿园领导汇报并进行抢修。

  11.校车司机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消毒和清洗,保持车辆的整洁卫生。

  12.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工作人员,幼儿园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立即解聘并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学校路队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学校专门成立接送车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学校接送车的安全管理。

  2、接送学生专用车辆应当是9座以上客车,车辆外观标识应当符合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定。车辆前挡风玻璃内右侧应当放置“学生接送车”标志牌。

  3、接送学生的专用车必须由公安部门定期检测合格,在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__)的基础上,重点查验制动、转向、轮胎、安全门、灭火器、座位等是否符合技术要求,门窗是否违规设置栅栏、座位数量是否与行驶证相符等情况。必须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司乘人员保险。

  4、接送学生的专用车辆只能从事学生接送,如发现擅自从事其他旅客运输业务,收回“学生接送车”标志牌,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学生接送车的驾驶人必须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龄3年以上,应当身体健康并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严禁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或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车辆接送学生。

  6、客运企业或接送车车主、驾驶人要对接送的学生安全负责,并经常性地对接送车辆的安全状况、技术性能进行检测。

  7、为确保接送学生行车安全,杜绝超载、中途搭客及非指定地点让学生下车等现象,学校可合理调整学生的上下学时间,在确保完成规定教学活动时间的前提下以错时制上下学轮回接送学生等方式,以减轻学生接送车辆的运载压力。

  8、接送学生专用车要做到“四定”:即定人、定车、定时、定点。

  定人:学校根据学生乘车人数,将乘车上下学的学生分成几个路队,排出《学生接送车分乘安排表》、《教师接送车管理轮流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定车:学校根据乘车学生的人数及分布情况规划路线,落实车辆,张贴接送车标志,协同签定学生上下学乘车责任合同,并由规定车辆具体安排接送。

  定时:学校根据季节变化排出各个不同时间段的学生上下学时间表,并将安全时间通报学生监护人,保证接送车辆按计划时间有序运行。

  定点:学生放学后统一在指定地点排队,由值勤老师负责护送学生上车、放学,由接送车辆送到指定下车地点。

  9、学生乘坐接送车应做到:

  ①学生放学,迅速到指定地点排队,由车长负责点名,到齐后由车长引领出校门有序上车,未到点的学生先到指定候车位候车,车长负责管理候车纪律,待接送车到位后再有序列队上车。

  ②学生乘坐接送车时依次上车,按座位就坐,不可随便乱上车或乱坐位置,副驾驶室严禁坐学生。车辆未停稳,学生不能上车或下车,一定要等车辆停稳之后在车长的引领下才能依次上车下车。

  ③学生乘车时不许大声喧哗、走动、把手和头探出窗外,以免发生意外。不许吵架打架,更不允许以大欺小、抢位或欺侮威胁、恐吓年龄小的学生。学生在乘车时要讲文明,要互相关心、照顾。

  ④学生上车前或下车后一定要留意过往车辆,不准盲目横穿或奔跑,以免发生危险。上车后要听从车长和司机的管理教育,不得擅自要求司机中途停车或者下车。

  10、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在遇到大雾、雨雪天气、道路毁坏等特殊情况,应减速行使,以确保安全。

  11、驾驶员应在路上对学生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对体弱生病的学生要给予照顾,对学生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及时向学校反映。

  12、学校应认真做好接送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记录好各种台帐,作为以后奖罚和续聘的重要依据。

  13、乘车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缺勤,应当由班主任在当天下午发车前向值勤点名教师汇报。每辆车安全车长初次点名,再通过值勤老师确认,核查好学生人数,准确无误后驾驶员方可开车。

  14、值勤老师按时到岗,对每车接送时间、趟次、是否超载漏载等情况进行现场督查记录,建立台帐,作为以后奖罚和续聘的重要依据。并向家长公布投诉电话,接受家长的监督。

  15、建立经常性的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学校要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护、防交通安全事故意识。

学校路队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为了加强同学管理,进一步做好同学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同学出勤信息通报

  1、学校实行《晨检制度》,每天早读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同学的晨检工作,并准时上报政教处。

  2、班主任要依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同学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同学本人或家访、电访、来访告家长通知书等方式,准时告知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

  3、上课期间同学出勤状况,由该节课任课老师负责,并在下课时向班主任通报。

  4、班主任要严格学校规定的同学考勤制度,督促并仔细检查相关班干部填写班级日志和相关状况统计,班干部若发觉有同学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状况,在照实填写班级日志的同时,应准时向班主任报告,或班主任发觉上述状况时,班主任要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和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取得联系,假如联系不上,或事态严峻,必需向政教处报告。

  5、如同学家长电话号码因变更临时联系不上,可实行与其工作单位、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派出所联系等方式,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将来用作相关依据。

  6、如同学24小时无故不到校,各班应马上上报政教处,由政教处关心联系。

  二、同学事故信息通报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大事后,学校相关部门应准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应依据现有条件和力量准时实行措施抢救受损害同学,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四周医院救治,并准时与同学家长取得联系。

  3、学校成立调查小组快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留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4、食物中毒大事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缘由、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大事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大事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缘由、处理状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需是真实记录,经确认可公开发表的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需精确 ;事故缘由要依据学校所把握的信息公布;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气进行救助,学校根据“先掌握,后处置,救人第一,削减损失”的原则处理事故,学校领导要向区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

  6、刑事大事由保卫处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后,准时处理。照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确系校方责任不相互推卸。

  7、公布的受伤状况以医院诊断结果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

  8、不清晰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同学及家庭隐私的,必需依法予以爱护。做好损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三、同学身体信息通报

  1、班主任在平常的工作中,假如发觉同学身体和心理消失特别状况等相关同学安全的信息,在准时告知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的同时,必需上报政教处。

  2、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别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特别的同学,如发觉要准时告知政教处,政教处要做好这些同学的安全信息记录和相关调查,并和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当保管同学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特别心理状况的同学,一些不适合这些同学参与的活动,班主任要应当赐予适当关注和照看,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与,依法爱护同学的个人隐私。

学校路队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校车的安全管理。校长是所在学校接送学生校车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校车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

  2、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校车车主、司乘人员、班主任、管理老师、学生家长等签订校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组织管理责任书。

  3、学校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学校有责任对校车进行正常管理,校车车主及司乘人员要接受学校管理,共同维护学生安全和学校声誉。学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校车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接送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消除隐患,并有文字记载。对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镇中心校和镇人民政府。

  4、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校车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资料,管理老师每天监督并指导跟车人员认真填写有关跟车表册。

  5、科学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班主任、值班老师、管理老师、校车车主和驾驶员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人。

  6、坚决实行学生乘车实名制,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做到定人、定车、定次、定时,将乘车学生名单、司乘人员、车号、车次等登记造册建档。校长把关、管理老师认真核实每次学生乘车情况,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并有序地做好学生乘坐校车的管理工作。

  7、学校配合有关部门对校车车主、司乘人员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将乘车安全纳入对学生行为习惯及道德品质的养成教育之中,规范学生乘车的行为习惯,并实行乘车安全警示制度,按时强化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安全、文明、有序乘车,提高安全意识,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8、学校不得提早或延迟放学。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接送车辆护送值班表,确保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内有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学生早上下车后和放学上车前的管理工作,做到不乱跑、不打闹、不随车追跑,并维护上下车秩序。

  9、学校应向车主提供场地开阔、路面平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校车停放场所,并明确相对固定的停放地。

  10、严把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病患者,不得担任接送学生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已经发现立即上报公安交通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1、建立校车与学校、乘车家长与学校、乘车家长和校车的联系制度。确保一旦有任何事件发生,可以及时联系处理。

  12、校车因发生故障、路况等原因无法按时运行,校车车主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或通知家长设法解决。突遇风、雪、雨等恶劣天气,由学校上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调整作息时间或停运校车。

  13、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里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学校路队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校长是所在学校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教职员工为直接责任人。

  2、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的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3、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随车管理员、校车安全管理员、驾驶员等签订接送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管理责任状。

  4、科学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细则。定车、定座安排到人,落实各处室、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随车管理员和驾驶员。在学校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5、每月召开一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校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中心学校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和图片记录。

  6、学校在配备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都要达到校车使用标准。并将相关资料递交给教育局存档备案。

  7、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人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8、突遇恶劣天气及下大雪后道路滑,行车危险,校车停运。

  9、学校配合中心学校对驾驶员、随车管理人员每学期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10、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应及时协调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11、严把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辆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2、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随车管理员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至两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跟车护送记录必须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务亲笔签字后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后衔接,一张不缺。

  13、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接送学生的车辆车况、车辆行驶状况、学生乘车情况、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随车管理员、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记录。

  14,学校应向驾驶员提供场地开阔、路面平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学生接送车辆专用停车场所,并明确每一辆接送车相对固定的停车地。

  15、学校一旦发现有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电瓶车、手扶拖拉机、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备接送学生资质的车辆运载学生,要劝诫学生拒乘并立即报告中心学校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16、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职能部门根据实情来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17、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对学生乘车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评。凡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和给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带来消极影响的要给予适当的经济、行政处罚,造成交通伤亡事故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学校路队安全管理制度 篇9

  我校大型活动和校外活动种类较多,主要有“六一”儿童节、艺术节、其他有关大型集体活动等。各类活动在规模、时间、环境、场所、形式、内容、组织、安全知识教育、事故预防和处置等各方面特点又各异。为了确保学校师生在参加大型活动和校外活动时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计划,严格审批

  学校每组织一次大型活动或校外活动,都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事前拟定详细计划和方案,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严禁组织小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商业性活动。

  二、健全机构,分工负责

  成立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工合作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认真研究,制作预案

  学校每组织一次活动必须制定安全工作预案,预案包括活动时间、地点、路线、参加人员、配备要求、交通工具、餐饮和住宿安排、活动总负责人、各环节中的专项负责人、各班级(小组)负责人、以及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和活动奖惩措施等。

  四、活动前的安全准备

  1、活动前熟悉环境,勘查活动场所。

  2、在时间安排上尽量做到提前预约,并注意选择适宜时间和天气。

  3、根据季节性气候和气象局的天气预报,提示活动参与者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4、积极主动与公安、交通、医疗、餐饮等部门联系,争取各方面的协调配合。

  5、所需交通工具及驾驶员的选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严禁联系使用农用车、货运车、船违章载人。

  6、准备移动电话、话筒、哨子、队旗等联络工具。

  7、准备适量的急需药品。

  五、活动前进行专项安全教育

  六、活动中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1、保证各个环节上安全负责人坚守岗位。

  2、出发前和到达目的地后以及返校前、后都要注意清点人数,避免走失学生。

  3、要以班级为单位,有秩序地安排进场和退场。

  4、在活动过程中保证活动的秩序,严禁学生在场内嬉戏、追逐、打闹或大声喧哗。

  5、使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处于应急准备状态,对其他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排除。

  七、活动结束后,做好安全工作汇报总结,完备安全档案资料。

学校路队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为确保学校举办师生大型集会教育活动中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业务部门要求,针对我校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各部门组织师生大型集会教育活动,在前期准备工作中必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熟悉安全应急预案。

  二、师生大型集会活动前,组织部门领导要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汇报举办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年级学生人数,安全保障措施,经批准方可实施。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在批准组织单位实施前,要对活动场所进行认真考察,结合场所的实际情况,对保障措施进行认真地审核、分析、完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禁止举办大型集会活动。

  四、大型集会活动安保措施要努力做到严密、周到、可靠、可操作。

  五、大型活动进行之前,组织部门领导要向全体参会师生讲清本次活动可能出现不安全因素,规避方法。

  六、开展校外大型活动,如,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参观、公益劳动等,组织部门必须在学生出校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与社会组织部门及有关部门沟通协商,通力合作,努力做到万无一失。

  七、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许随意组织师生大型集会活动。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不向安全领导小组织汇报,擅自举办大型活动,取消其组织者的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学校路队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一、出车时间

  1.每辆校车早晚出车时间由司机根据校车宝宝人数、路线按照幼儿园的作息时间确定。

  2.执行时间标准参照中央一台的北京时间。

  3.确定的时间和中途调整的时间先报主管领导通知到各部门之后方可执行。 如未经批准私自变更出车时间造成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出车登记

  校车出入由保卫科传达室值班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如未到出车时间打开大门让校车提前出车的或出车(包括校车其它外出)未进行登记的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三、宝宝上车时间

  1.班级教师必须在出车时间5分钟之前将宝宝送上校车。

  2.因特殊原因未及时送校车宝宝上车的班级,司机和随车教师在出车前5分钟内通知班级。

  3.未及时在出车时间前将宝宝送上校车的班级追究班级教师责任,出车前五分钟之内未通知班级教师及时送宝宝上校车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交接记录

  随车教师、班级教师早接和晚送宝宝时必须履行交接手续,凡未进行办理交接手续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因未进行交接手续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接送卡证

  1.接送校车宝宝时要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早接时要向家长发放校车接送卡;晚送时,家长必须提供家长证、校车接送卡,否则一概不予接走幼儿。

  2.早上不坐校车而晚上坐校车的宝宝由班级老师向家长发放校园接送卡,随车老师晚送时要向家长收取校园接送卡,下班后交由保卫科传达室值班人员保管并进行登记,第二天由班级老师到保卫科领取校园接送卡。

  3.早上坐校车而晚上不坐校车的宝宝,随车教师要向家长发放校车接送卡,家长晚接时班级老师要向家长收取校车接送卡,下班后交由保卫科传达室值班人员保管并进行登记,第二天由随车老师到保卫科领取校车接送卡。

  4.凡因接送卡操作不当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学校路队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不得无故脱离岗位,如有要事离开必需向分管领导请假。

  2、实行来客登记制度,上课期间不得让非学校工作人员进入教学楼。

  3、课前半小时开大门,门卫及学校保安疏导同学有序进入校内,制止非学校人员进入校内。

  4、如有关心同学打扫卫生的家进步入校内,需要持标志牌方可放行。

  5、上课后关闭大门,同学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签名单方可放行。

  6、放学期间与安全人员一同疏导同学有序走出校内,制止家进步入校内。

  7、幼儿班放学时,必需有家长在校门口来接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学时间随其他班级离开校内。

  8、放学后,留意巡察校内,确保校内财产安全。如发觉安全隐患和意外发生的状况,准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9、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老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内。

  二、路队安全制度

  1、两放学前的最终一节课,科任老师不得拖堂,保证准时放学。

  2、老师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同学在校内,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3、班主任要做好同学下楼的护导工作,清点人数,维持路队秩序。

  4、1——3班级要求同学家长在校门100米外接孩子。

  5、值月领导要帮助老师整理路队,值月老师、保安、门卫做好门口疏导工作。

  6、高班级同学不得未回家而去其他地方玩耍或者学习。

  7、学校假如临时变动放学时间或者调整作息时间、需提前向家长通知。

  8、幼儿家长必需在指定时间内,在指定地段来接孩子,以便幼儿顺畅放学。

  9、全部同学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否则一切后果由其监护人否则。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老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老师要坚持侯课或准时进入教室,不得随便离开教室。

  3、老师在课堂上要盘点同学人数,发觉短缺问清同学或班主任。

  4、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同学,不准把同学赶出教室或者离开教室。

  5、班主任如发觉同学将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同学家长。

  6、当天值日领导和教育主任应随机进入教学楼检查教学状况。

  7、室外课上老师要提示或者让同学互查是否带坚硬的玩具和活动器具。

  8、试验操作课上老师首先要向同学介绍试验的相关要求,防止对同学造成损害。

  9、上课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发生,老师要做好同学的安全防护工作。

  10、上课老师要留心同学的身体状况,对身体状况不佳的同学要问清缘由。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内设施修理小组。

  2、主管领导与值月领导要坚持检查设备设施状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准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学校工人在学校领导指定时间里进行设施设备的修理。

  5、消失较大的设施设备问题,学校将准时进行修理。

  6、每学期开学主要领导对学校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随即进行整改。

  五、用水安全制度

  1、供水工人要维护井口洁净,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供水肯定要准时,水温适当,防止师生烧伤。

  3、关闭锅炉房,不得让非工作人员进入。

  4、凡在学校洗澡的人员肯定提高自我爱护意识,发生意外学校不负如何责任。

  5、供水工人要准时修理供水设施设备,保证顺当供水。

  六、课间安全管理制度

  1、同学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抢行拥挤。

  2、同学提前进入教室,避开铃响后上教学楼拥挤消失意外状况。

  3、同学文明有序活动,不攀爬走廊护栏,不做危急性嬉戏。

  4、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机观看该班同学活动状况,发觉同学有担心全行为,准时制止、教育。

  5、值月领导与老师课间巡察校内同学活动状况,发觉同学有担心全行为,准时制止。

  6、实行值日生检查制度。德育处要做好值日生的管理工作,发挥他们在课间安全管理时的乐观作用。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进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进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需得到学校的批准同意。

  3、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班主任必需在场参加,进行安全管理。

  4、学校进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用电安全制度

  1、班主任要对同学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便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老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需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工要做好线路维护,准时开关闸刀。

  5、师生发觉用电故障后准时向分管安全领导汇报。

  6、电工要准时修理消失的用电故障,一般状况要当天完成。

  7、全体师生要节省用电,做到人走关电;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防止发生火灾。

  8、每学期电工至少三次对学校的.用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九、突发灾难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难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猜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

  2、在遭受不行预见的自然灾难时,应有序组织同学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课堂期间发生意外,上课老师为同学疏导的第一责任人)

  3、加强对同学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方法,培育同学的自救力量。

  4、要准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恳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救济,全力爱护同学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同学参与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加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学校路队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学校路队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为了确保同学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增加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力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求四华里以上的同学在校寄读,并对寄宿生实行封闭式管理,无特别缘由,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同意,星期一至星期五放晚学期间(尤其是晚上)一律不准外出。通寄生在上课期间不准外出。禁止同学翻爬围墙进出校内。

  2、同学上学、放学路上,星期五放学后,同学必需准时回家,严禁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漫漫游、无牌无证及其他担心全的交通工具,不准骑自行车。

  3、严禁私自下河、塘、水库玩耍、洗澡和上山摘果捕获野生动物。

  4、严禁以任何形式从事赌博活动。

  5、严禁到网吧、歌厅、嬉戏室、录像厅、溜冰场等营业性场所参加任何活动。

  6、禁止与社会闲散人员不正值来往,勾搭,更不允许参加他们的活动。

  7、严禁喝酒、抽烟、偷盗、损坏公物、出入、追打吵闹、打架斗殴、顶撞师长、在走廊的栏杆上休息,在校内燃放鞭炮。

  8、严禁携玩刀具、易燃易爆及对他人易造成损害的物品,不准做其他具有危急或可能危及他人的'事情。

  9、购买食品需到具备卫生健康证条件的商店和餐饮店,以防传染病。

  10、周末和假期,家长要加强监护,教育同学子女不准上网、溜冰等,出行留意安全。

  11、同学违反有关规定,不听告诫和制止,拒不改正,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又准时通知了同学的监护人,在此期间造成意外损害的,学校不负责任。

学校路队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1)学校司机必须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队长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服从队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 通知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1)后勤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学校路队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依法治校,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行,使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丰市西团镇第二中心小学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完全小学,学制为六年。

  第三条学校由大丰市教育局和大丰市西团镇镇人民政府管辖。

  第四条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和谐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学校注重通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使受教育者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努力使学校成为环境精致、管理一流、质量上层的现代化新型学校,为初中阶段教育奠定扎实基础。

  第六条学校的校风为“文明、诚信”,教风为“敬业、创新”,学风为“勤学、善问”,校训为“正心诚意”。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七条学校由大丰市教育局主管,校长由大丰市教育局任命,下设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各处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并由校长实行聘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职责。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行政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依法对学校实施科学管理。

  第九条校长享有以下职权: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有对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重大事务的最后决定权。

  (二)人事权: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按规定程序聘任中层干部,对教职工进行聘用、聘任。

  (三)财经权:学校财务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决定学校基建项目的列项和实施。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四)招生权: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招生工作,保证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五)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第十条校长履行以下义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二)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并依法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校园校舍、设施装备的建设。

  (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互配合,协调一致。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一班人”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廉洁从政,以身作则,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党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还应做好如下工作:

  (一)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队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考察、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大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

  第十二条学校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自主监督的基本形式,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对学校管理中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作出相应的决议。

  (二)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考核方案,集体福利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并作出相应决议。

  (三)民主评议和监督学校领导干部,评议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参考依据,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第十三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

  第十四条学校接受政府其它职能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五条学校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其合理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依据《小学管理规程》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

  第十七条学校坚持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更新教育观念,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在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达到一定的.水准。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

  (二)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做到对己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三)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并积极发挥其作用。

  第二十条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会,举行规范的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二十一条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学校设立低、中、高年级组,作为该年级段师生的管理组织。低、中、高年级组长在本年级段范围内,在行政、教育、教学诸方面对校长全面负责,对学生的德、智、体诸方面发展全面负责。低、中、高年级组长接受学校行政职能部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学校按学科设立教学研究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设组长一人,教研组长组织本教研组教师开展学科教研活动,贯彻落实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教研组长在学科教学质量和教研成果对校长负责,接受教导处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二十三条学校执行教学“六认真”要求,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育教学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规定,选订教材及学习资料,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

  第二十五条学校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执行集体备课制度,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工作,每位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期不少于一篇。

  第二十六条组织期末考试,做好学生成绩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做好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

  第二十七条所有学科实行等级制记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第二十八条学校依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和心理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九条学校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不得歧视后进生,禁止有偿家教。

  第三十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手续,规范招生、发证,学生档案管理等制度。

  第三十一条教导处认真管理和组织教师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备的使用效益,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

  第四章总务后勤管理

  第三十二条总务处工作必须坚持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第三十三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根据上级财务管理的政策,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政府机关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第三十四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经审批后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三十五条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制订校园建设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创设符合学生身心特点的文明校园。

  第三十六条建立校舍、校产管理制度,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及浪费。

  第三十七条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努力创建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三十八条在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依法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严格各项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其收入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职工福利。

  第三十九条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四十条各室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物品摆放有序。校内师生自行车等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

  第五章教师与学生

  第四十一条学校依法聘任具有《教师任职资格》的教师担任教学工作。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二条学校要加强教师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严格教师管理,依法处理品质恶劣、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教师,坚决杜绝教师侵犯学生人身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十三条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研、参加进修的权利。保障教师参加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学校每学期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给予评定,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四十五条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尊重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的人格,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四十六条学校要确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建立和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在校的人身安全。

  第四十七条学校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按规定聘请法制校长,定期讲解法律知识,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做好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工作。

  第四十八条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大力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学校按有关规定不开除学生。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批准后实施。章程的修改由校务会议提出草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批准。

  第五十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属校长室。

学校路队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司机接送幼儿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可打电话通知家长,无人接幼儿必须送回园里,绝不可以让幼儿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在不违反交规情况下经园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接送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幼儿,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4、接送幼儿一律实行接送卡接送幼儿,无卡代接司机在接到家长委托电话后方可将幼儿交予代接人。

  跟车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跟车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上车,负责安排幼儿入座上车维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车的准备工作。上车时,跟车教师清点幼儿人数,让幼儿站队上车,没有教师带领的幼儿不能上车。接幼儿来园时跟车教师要下车接幼儿上车,安排好幼儿的座位。车到园后,幼儿下车,跟车教师与本班教师交接,清点本趟车上各班幼儿人数。

  2、跟车教师要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始终和司机保持密切合作,协调一致,对家长、幼儿态度和蔼、细心周到,服务热情。

  3、跟车教师在开车前后及时开关车窗,以保障车内空气流通,并根据气候变化为幼儿上下车做到及时增减衣服。押车教师要时刻提醒幼儿,幼儿不要将头手等身体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户不要打开的过大。

  4、跟车教师保证各班联系单及幼儿园通知单,准时发给家长;并将幼儿服药准确地带回交到各班教师手中,保障幼儿及时服药。

  5、跟车教师要掌握幼儿尤其新入园幼儿的乘车起始、终点,对家长提出的线路更换和正确建议高度重视并及时反映,以便更好地解决而服务于家长。

  6、老师根据各车接送名单,接送幼儿的往返乘车并不准有幼儿漏上或错上车的事故出现。

  7、送幼儿时车要靠边停,跟车教师要先看一下前后是否有车辆,确认无车辆时,教师要先下车后再让幼儿下车,同时教育幼儿下车后不要奔跑,等车走后再走。确保每个幼儿安全到家。

学校路队安全管理制度 篇18

  总务处是学校资产管理职能部门。保证学校设备的及时供应、维修和更新;负责学校设备的出借和处理赔偿事宜;建立房屋和固定财产档案;协调好各处室财产管理人员的工作;形成校产管理“一盘棋”。

  一、财产管理责任与教育

  1.学校一切财产均由总务处调配。总务处要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财产分类帐和总帐。凡购进或调进仪器.体育器材等都汇入固定财产清册,建立借用手续和制度。每学年来总务处根据财产交动况进行一次核对调整。

  2.注意检查维修,延长使用期限。总务部门要有高度责任心,对学校对产一清二楚,对损坏事故及时发现,维修一提高使用效率。

  3.购置物品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私自采购物品,一律不予报销。购置物品发票必须有采购、验收签字,经主管审批,保管员登记,才可报销。

  4.学校财产、物品实行分级管理。教室的财产由班主任及学生管理。办公室财产由室负责人管理,队室财产由辅导员管理,美术、体育、音乐、仪器、教具和日常用品有专人管理。

  5.加强对学生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教育。加强学生对国家,对学校责任感,提高爱护公物质的自觉性,做到平时有人保管,坏了有人报告,毁了有人查找。

  6.身教胜于言教,教师首先要作爱护公物的表率。

  二、财产物资计量验收制度

  1.对购入、自制、赠送、收回的财产物资均在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进行严格验收,具体验收工作由有关保管人员负责。验收合格后,保管人员签章、编号、入库、入册(簿),然后交总务记入学校帐册,并进入电脑。

  2.保管人员在验收中发现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有问题,由经办人员负责退办。

  3.财产物资在盘点时,发现有质量、数量与帐面不符时,应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4.对自制的财产的数量要认真清点,质量要严格把关,单价要根据预算、合同等仔细审核,然后登记入库、入帐。

  5.对财政补拨的财产要按财政补助和自筹两部分入帐入册。

  三、财产物资保管及赔偿制度

  (一)保管员:

  1.严格校产及各种物资的验收工作。购入或添置校产,必须经过有关保管员验收、清点数量、发生的时间,并签名、登记入册,放入指定地点。

  2.经常清理财务。实物应分类别,堆放整齐,防腐防蛀,注意仓库安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贵重物品和危险品必须放入专柜,做到帐物清楚,帐物相符,及时向总务提供购物计划,保障教学第一线的供应。

  3.领用出租财务时,要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方可领发、出借。及时记录财产、物资减少数,并注明减少原因,领用人签名,杜绝借公济私。

  4.上班时间不得擅离岗位,无关人员不得入库,不得索取财务,如有公出,要预告安排工作。

  (二)出借、赔偿制度

  1.学校一切财产出借,均由具借人向保管员填写出借清单,归还后要销号。

  2.凡财产出借后遗漏、被盗、损坏要按价赔偿,按实际情况,个人赔偿60%——80%。

  (三)财产物资的清查

  1.为确保会计资料的准确可靠,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充分挖掘物资潜力,提高利用率,对各项财产物资平时进行不定期的盘点和核对,年终进行全面清查。

  2.对各项物资清查。清查人员与保管员一起,对实物数量和质量上进行由步骤逐一清查。清查结果登记在“盘存单”上,并由盘点人和保管员签章。盘点后与帐面进行核对,对损坏、残缺的根据财产报损制度办理并调整帐面。

  (四)班级财产管理

  班级财产学期初由总务处造册登记,期末核查,如有损坏者,照价赔偿;班主任教育学生爱护公物,每天放学后及周末要关闭电灯.电风扇.多媒体电源开关,关好门窗,确保财产安全;如有违反每例扣除班主任管理5元,并计入年度考核。

学校路队安全管理制度 篇19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体师生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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