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化解实施方案
债务化解实施方案(精选17篇)
债务化解实施方案 篇1
为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扩内需、促增长、保稳定、重民生的要求,保证清理化解乡村债务的连续性,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平衡较快发展,根据《四川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范围
本次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乡村债务范围包括:12月31日前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除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以外的基层政权机构场所建设债务、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债务、乡村垫交税费债务等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是指12月31日前,除已化解的“普九”债务外,小学和初中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为发展农村义务教育而发生的用于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与学校建设维护直接相关的债务;基层政权机构场所建设债务是指为保障乡村正常运转建设办公场所形成的债务;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债务是指乡村为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应对突发事件等形成的债务;乡村垫交税费债务是指农业税未取消前,乡村干部为完成上级下达税费收缴任务,应对年度干部考核,替村民垫交农业税费形成的“上清下不清”债务。
二、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的基本要求
扎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的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是做好债务偿还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挤掉债务“水分”,才能确保偿债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对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摸清债务底数;对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要区分性质,分类处理。属于乡镇政府性债务的,要进一步清理核实底数,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框架统一管理;属于村级集体组织债务的,要充分发挥村民的监督管理作用,实行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民认可,由村级组织负责,乡镇财政管理。
三、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的职责分工
县审计局负责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和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的审计锁定;县财政局负责根据审计锁定后的债务数额,按举债主体、债务来源和债务用途分类汇总并于6月30日前上报;各乡镇、县教育局要对本辖区、本系统的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进行逐笔清理核实,做到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债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于6月23日前按照填表要求分类填写好乡村债务清理核实表后报送县审计局和县财政局。
四、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的保障措施
全面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乡村债务,是逐步化解乡村债务的重要环节。我县乡村债务总额大,涉及债权人多,地域分布面广,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开展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和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立足社会稳定和农村发展大局,将此项工作摆上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建立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县审计、财政、教育、农业、监察、金融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清理核实、审计锁定、检查督促工作;要深入基层调研,加强指导协调,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措施,及时解决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各乡镇长、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清理核实上报的乡村债务清理核实表签字负责,确保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的债务真实、准确、无遗漏、不重复,杜绝虚假债务。县上将对债务清理锁定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对因工作失误出现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严格责任追究。
债务化解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xx〕4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xx〕38号)和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明确主体责任。县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直各部门,组织清理排查,摸清债务家底,扎实做好本部门单位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切实担负起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的主体责任。县政府成立由政府县长为组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国资局、县金融办、人民银行郧西支行、十堰银监局郧西办事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财政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当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需要转为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债务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成员单位。
(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
县财政局作为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部门,承担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做好债务规模控制、政府债券分配、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等工作,组织提出债务风险应急预案,组织提出需提交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决策的工作方案和政策建议。
县发改局负责评估投资计划和项目,根据债务风险应急需要调整投资计划,牵头做好企业债券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开展审计,提出加强债务管理和债务风险防控意见。
县国资局负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控,督促相关企业做好债务偿还和风险防范工作。
县政府金融办负责协调地方金融机构配合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工作。
人行郧西支行负责开展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估,牵头做好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维护金融稳定。
十堰银监分局郧西办事处负责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做好风险防控,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风险处置工作,牵头做好银行贷款、信托、非法集资等风险处置工作。
债务行业主管部门是政府性债务应急处置的责任主体,负责定期梳理本行业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督促举借债务或使用债务资金的有关单位制定本单位的债务风险应急预案;当出现债务风险事件时,落实债务还款资金安排,及时向债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二、全面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规定
(一)严格执行限额管理政策。债务限额由省人民政府下达,政府债务年末余额不得突破省人民政府审定下达的限额。
(二)分类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预算管理要求,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对未按要求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债务,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偿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债务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政府债务预算应当全面反映债务“借、用、还”整体情况,并汇总反映政府债务余额、结构、债务资金安排使用以及偿债资金来源等情况。
(三)明确限定举债资金用途。举借的政府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支付利息,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用于竞争性项目,不得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提前偿还以后年度到期的政府债券、外债、国债以及政府专项借款。
(四)严格执行政府担保规定。除转贷的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外,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不得承诺为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融资承担偿债责任。县政府可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出资设立或参股担保公司(含各类融资担保基金公司),构建市场化运作的融资担保体系,依法依规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政府依法在出资范围内对担保公司承担责任。
(五)建立完善举债融资机制。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只能通过省人民政府代理发行政府债券举债,除此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不得以文件、纪要、领导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决定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为政府举债或变相为政府举债。不得以借贷资金出资设立各类投资基金,严禁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设立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不得对有限合伙制基金等任何股权投资方式额外附加条款变相举债,也不得通过违规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期限等方式变相融资举债。
三、加强各类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
(一)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不得干预融资平台公司的日常运营,加快推动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除国家另有政策规定外,主要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功能、没有实质性经营活动的融资平台公司,应在妥善处置存量债务、资产和人员等基础上依法清理注销;对于兼有政府融资和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职能的融资平台公司,应在剥离其政府融资功能并妥善处置存量债务的基础上,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同类业务,转型为公益性事业领域市场化运作的.国有企业;对于具有相关专业资质、市场竞争力较强、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剥离其政府融资功能并妥善处置存量债务的基础上,转型为一般企业。
(二)分类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对融资平台公司属于政府债务的存量债务,在规定期限内置换为政府债券;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存量或有债务,可按照规定程序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转化为政府债务;融资平台公司新增的企业债务,应当由其统筹自身经营收入等资金妥善偿还,县政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涉及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按照《预算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要依法依规保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严禁以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和新增债务名义逃废责任。各部门违规注入融资平台公司的资产,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划转收回;属于以注册资本形式注入的资产,应当依法承担补足资本的法律责任;对存量政府债务形成的非经营性资产,应当通过政府债券置换债务收回。
(三)规范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行为。要进一步规范融资平台公司的举债融资行为,使其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融资平台公司在境内外举债融资时,应当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向债权人主动书面声明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并明确其新增债务不属于政府债务。县政府及所属部门不得以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为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
四、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机制
(一)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要全面掌握政府资产负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和经济财政运行等情况,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根据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或有债务代偿率等指标,及时分析和评估政府债务风险状况。要强化预算约束,健全管理制度,将政府及所属部门与其他主体签署协议承诺用以后年度财政资金支付的事项纳入监测范围。要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定期评估本地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并作出预警。
(二)做好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政府性债务规模较大、债务风险较高的部门单位,要制定中长期债务风险化解规划,明确降低债务率的目标和任务,细化时间表和路线图,努力降低债务率。当出现偿债困难时,要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引入社会资本、处置政府存量资产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
(三)建立健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要抓紧制定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当难以自行偿还政府债务、发生债务风险事件时,要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化解债务风险,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全面清理整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全面清理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担保行为,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县财政局要会同县发改局、县审计局、人民银行郧西支行和十堰银监分局郧西办事处等部门,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债务规模大、风险高的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督查,提早防范隐性债务风险。
(五)建立联合监控机制。县财政局要会县同县发改局、人民银行郧西支行、十堰银监分局郧西办事处等部门,建立大数据监测平台,完善统计监测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校验,定期通报监测结果。要建立财政、发改、司法、审计、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律师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参加的联合监管机制,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融资平台公司、金融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跨部门联合惩戒,形成监管合力。
五、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督查考核问效
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督查考核机制,将政府性债务管理作为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监管,督促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化解、有效防范债务风险。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全面落实债务管理政策、有效控制债务规模、及时化解债务风险的部门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补助;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债务规模长期偏高、化解债务风险不力的部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
债务化解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黄冈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xx〕38号)、《湖北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和《黄冈市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武穴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摸清政府债务底数,准确把握债务性质、分类,摸清融资平台公司等国有企业偿债能力;政府债务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举债方式规范、期限结构合理、债务风险可控;分类化解债务方案切实可行,债务风险得到缓释;债务管理各项机制进一步完善,彻底遏制违法违规举债行为。
总体目标分三步走:一是到20xx年底前,全面摸清存量债务规模,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有效规范,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机制基本建立;20xx年7月4日前全面完成债务清理工作;20xx年8月底前,各平台公司、事业单位完成本单位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具体工作方案和中长期偿债规划;20xx年9月底前,完成债务专项审计工作;20xx年12月底前,融资平台公司完成转型工作,建立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考核管理。二是到20xx年底前,政府债务规模合理适度,融资平台公司等国有企业、有关事业单位债务增量得到有效控制,隐性债务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到20xx年底前,政府债务率保持在预警线内,政府隐性债务存量逐步化解,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建立。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摸清债务底数
1.突出问题。融资平台公司等国有企业隐性债务数额较大、底数不实、偿债责任不明;债务数据动态监测不到位;政府资产负债情况不清。
2.工作目标。摸清政府债务规模、结构;实现对债务的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准确掌握政府资产负债情况。
3.具体措施。一是进一步摸清债务底数。在前期初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查缺补漏,并逐笔登记债务信息,把债务数据摸底工作做实做细。清理建设项目及土地等可偿债资产情况,厘清债务与资产的对应关系。对20xx年1月1日后融资平台举借的债务组织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按政策整改到位。全面清理工作于20xx年7月4日前完成,报市政府审定后报省财政厅。
债务统计具体范围包括,截至20xx年12月31日,纳入财政部债务系统的政府债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等涉及的以后年度财政支出责任(以下简称“财政支出责任”),武穴市城发集团、武穴市国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等市级各融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市级各融资平台公司”)等国有企业债务,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债务。二是完善统计报告制度。对各类债务增减变化情况,适时动态调整,按季度分类汇总市本级、镇处数据,做好数据统计分析。编制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等情况。三是开展专项审计。市审计局组织对各类债务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报告。专项审计工作于20xx年9月25日前完成。
(二)稳妥化解存量债务
1.突出问题。偿债责任落实不够;融资平台公司等国有企业债务化解工作规划不具体,偿债资金不落实;债务项目资产管理和偿债资金统筹不到位等现象。
2.工作目标。纳入债务系统的政府债务按期足额偿还,财政支出责任按期履约支付;融资平台公司等国有企业存量债务按期足额兑付,3年内明显下降,中长期债务偿还有稳定可预期的资金来源;事业单位债务稳步化解。
3.具体措施。
(1)明确责任主体。市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借、谁偿还”的原则,由分管市领导督办,具体主管部门和举借债务的企事业单位负责落实。市级债务风险防控的重点是市级各融资平台公司,每个公司应制定本企业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具体工作方案,提出风险防控和债务化解措施责任清单,明确偿债资金来源和时限等。公司要对存量债务按照债务类型、到期时限、项目类型逐项分析,棚户区改造单个项目收支差异不能过大,整体棚改项目收支平衡。公益性项目债务要重新核算债务对应的项目资产、项目收入、财政拨款、土地收入返还等,确定资债相抵之后的差额,对差额部分提出具体化解措施。融资平台公司制定化解方案时,不能全盘依赖政府,要充分挖掘公司本身的资产、资源,开拓经营领域,提升造血功能,努力在公司内部化解一部分。
(2)分类制定3-5年中长期偿债规划。结合债务偿还期限和规模,由各偿债主体对政府债务、市级各融资平台公司等国有企业债务、事业单位债务分别制定中长期偿债规划,其中,对政府债务明确相关财政支出责任。一是将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建立债务风险应急补偿资金,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二是对市级各融资平台公司等国有企业债务,厘清负债来源,分类处置公益性负债和经营性负债。对经营性负债,通过统筹经营收入、处置资产收入等途径筹措偿债资金。对公益性负债,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引入社会资本合作、注入经营性资产或特许经营权、政府债务置换等方式逐步化解。市级各融资平台公司应全面梳理资金、资产、资源状况以及对应的债务余额并编制偿债计划,分类落实偿债资金来源,构建阶段性资金流有序偿还区间债务的闭环运行机制,提前规划并妥善化解存量债务。重点是全面摸清武穴城区土地资产、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和土地资产,合理评估存量土地资产价值和新增建设用地未来市场价值,推动土地整理开发、规划调整和优化、有序供应、有效变现。积极推进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清理整合利用,支持化解存量债务。做好市级各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资源的重新评估工作,使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相匹配,提高资产价值和偿债能力。三是对事业单位债务,主要通过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项目收入逐步化解。事业单位作为债务偿债主体,要制定具体偿债计划。并通过经营收入、项目收入、资产盘活等形式逐步化解债务。
(3)建立债务交接制度。在政府换届和主要负责人调整时,建立债务审计认定和交接制度,明确划分离任者和接任者经济责任范围。
(三)严格控制新增政府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1.突出问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审批不严,建设投资超财政承受能力;相关部门还存在超越现阶段承受能力谋划项目的现象,部分乡镇靠高负债保增长的冲动没有得到有效抑制;以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为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提供担保;通过融资平台公司、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变相举债。
2.工作目标。政府公益性项目审批立项科学、严格、规范;政府债务余额不超过省核定的限额,政府债务率保持在预警线内;债务率保持在预警线内;新增或有债务严格限定在依法担保的外债之内;隐性债务规模不再增加;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运作规范。20xx年除依法担保外债之外的.或有债务基本消化。
3.具体措施。一是严格项目审批和投资计划审核。将已立项审批的政府公益性项目融资统一纳入政府债务管理体系。重点审核项目投资是否符合财政承受能力、资金来源是否明确,资本金是否属于借贷资金,比例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对没有预算资金安排和在限额内举债融资外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对没有明确预算资金来源或通过违规举债获得资金的,一律不得申报和审批。对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过度负债的各类“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一律不予立项。对没有经过财政承受能力审查、资源来源审查就给予立项的,一律按照相关追责问责办法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对长期未开工的资金趴窝项目、已开工进展缓慢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项目,及时收回资金或调整投资计划。二是新建政府公益性项目实行预算管理。已立项审批的新建政府公益性项目支出应纳入预算管理,由市直部门进行项目申报,财政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券资金及其他资金,按预算编报程序报批。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支出应合理保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避免盲目提标、互相攀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得将新建政府公益性项目转嫁融资平台公司等国有企业融资建设。三是依法举借政府债务和提供担保。新增政府债务应在省核定的限额内,通过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并纳入预算管理。除依法担保的外债外,一律不得新增或有债务。严禁市直部门和各镇处政府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四是规范PPP项目、棚改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及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按照上级关于“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等规定,优化项目识别,科学规划布局,加大PPP项目市场运营力度,建立PPP债务“借、用、管、还”责任机制,规范PPP项目建设。建立PPP项目管理库动态调整机制,对不符合上级规范操作的项目予以清退,对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财政支出责任实行动态监管。在全力争取国家棚改专项补助资金,积极申报棚改政策性贷款,加快推进重点项目、重点区域的建设与改造的同时,按照中央确定的“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建立“借、用、管、还”的管理机制和监管制度,实现棚改项目总体收支平衡,风险可控。严格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管理、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推进PPP与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从严控制政府投资基金设立数量和规模,不在同一领域重复设立基金,对已设立的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最低收益及其他明股实债类基金,清理排查并及时予以纠正。坚决纠正民生等公共服务领域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五是强化金融活动监管。市金融监管部门应督促金融机构遵循审慎授信原则,加强风险识别和防范,落实企业举债准入条件,审慎评估举债人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金融机构为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提供融资时,不得要求或接受市政府及所属部门以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提供担保。同时应保护债务人合法权益,不随意抽贷、断贷,在不增加债务规模的前提下,适当考虑展期等,支持企业正常运转。
(四)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
1.突出问题。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存量债务规模较大、性质复杂,偿债压力大、底数不清;发展转型缓慢,目标定位不清晰;市场化程度低,缺乏可持续发展和自我造血能力。
2.工作目标。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逐步实现融资平台公司向城市综合运营商转轨。
3.具体措施。一是制定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工作方案。落实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要求,将市级各融资平台公司纳入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总体安排,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转型发展工作方案。兼有政府融资和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职能的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为国有企业;具有相关专业资质、市场竞争力较强、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融资平台公司,转化为一般企业;主要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功能、没有实质性经营活动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妥善处理存量债务、资产和人员等基础上依法清理注销。二是支持推动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按照“依托城市资源、盘活存量资产、借助资本市场、创新融资模式、精干高效运营”的要求,组建市城发集团。做实做大做强“土地整理开发、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与运营、城市资产经营管理、地产置业和资本经营”五大业务,着力培植和壮大目前已初具规模和急需成立的武穴市城投公司、建瓴公司、刊投公司、高新投公司和文旅投公司等五家市属国有投资公司,加快推进实体化转型发展,构建“定位更清晰、分工更明确、主业更突出、专业更强大、管理更规范、运营更高效、市场化程度高、投融资能力强”的武穴市城发集团发展新格局。三是完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统筹预算内资金、政府性基金、存量资金和相关专项资金,建立市区市政基础设施等公益性项目财政直接投入机制。通过增加专项补助,安排项目回购,列支化债资金等方式有效化解已认定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在地方政府债券分配和置换债券指标等方面予以适度倾斜。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论证,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鼓励对已建成的公益性、准公益性资产采取股权转让、并购、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加快资金回笼。四是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工作督导督办。
(五)依法合规拓展融资渠道
1.突出问题。政府债务新增限额空间受限;专项债券额度不能满足棚户区改造、污水治理、产业转型等重点领域融资需求;直接融资比重不高,融资机制不健全。
2.工作目标。积极拓展限额空间;在限额空间内努力争取政府债券规模,特别是政府专项债券额度及品种;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创新投融资新机制。
3.具体措施。一是争取政府债券额度和丰富专项债券品种。根据全市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棚户区改造、黄黄高铁等项目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向省争取政府债券限额。二是拓展承债空间。增收节支,稳步提高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综合财力,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出让收支“宗地核算”工作,准确核实土地收益,调整优化支出科目,增加专项债券承债能力。三是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紧紧抓住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机遇,市政府及所属部门、各有关企业围绕工业园区绿色化改造、产业转型升级、循环经济、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等重点领域,认真谋划一批优质项目,积极向国家发改委争取企业债券发行支持。
(六)完善债务管理工作机制
1.突出问题。债务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同联动不够等。
2.工作目标。完善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工作督办、监督检查、责任追究。
3.具体措施。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市级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切实履行政府债务管理职能,重点加强对可能形成政府债务项目和以后年度财政支出责任事项的管理。二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完善我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发生债务风险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照风险等级,实行分级响应和分类处置。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建立政府办、财政、审计、发改、教育、卫计、国土、住建、交通、土地储备中心、金融、人行、银监等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实现项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建设管理、土地管理、规划管理、金融监管与债务管理相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加强工作督办。对市级有关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特别是将债务规模较大,债务风险较高的市级单位作为重点,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五是完善监督制度。市人大或其常委会每年听取本级政府关于政府债务余额变动情况、增减内容及涉及债务的主要项目建设情况报告。主动公开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期限、债权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将政府债务审计作为重要事项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将债务的举借、管理、使用、偿还和风险管控情况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范围。六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政府债务“借、用、管、还”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追责。市直单位或部门在发现融资举债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以公文形式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包括移送的公函、线索来源及有关证据材料、其它需要移送的材料。
以上重点任务分解情况详见附件2:《武穴市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重点任务分解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全市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市政府是本地区债务风险防范化解责任主体。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全面落实中央、省和黄冈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在建设和发展上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成立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加强统筹协调,根据省、市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方案要做到量化、细化、实化、深化。
(二)强化部门担当。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责、协调推进,确保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财政部门作为政府债务归口管理部门,要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做好债务规模控制、政府债券申报与转贷、债务收支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清理与划转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和项目审批;住建部门要做实城建项目计划,确保项目投资与资金来源相匹配;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和转型发展纳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总体安排,提出“一企一策”方案,落实风险防控和债务化解具体措施;规划及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科学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制定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为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预留有效土地资源;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正确引导预期,对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提供担保承诺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审计监督,推进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其他相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三)压实主体责任。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债务风险管控的责任压力,把责任落到实处。各镇处、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借、谁偿还”的原则,建立起责任链条,做到谁的风险谁化解,具体责任要分解落实到本级政府、具体部门和单位。一旦出现债务风险,相应实施责任追究。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防范化解风险任务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考核任务,每年组织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与评先表彰挂钩。对推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约谈;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追责问责。
债务化解实施方案 篇4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以严控新增债务为首要目标,建立控制和化解债务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按照“控制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的原则,将化解村级债务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规范财务管理、健全民主监督机制相结合,统一部署,规范操作,遏制债务增加势头,取得明显成绩效果。
(二)具体目标。20xx年村级债务化解率力争达80%,化解过去的债务,控制新增债务。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清理核实村级债务。各村要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口径和内容,组织开展对村集体债务的全面清理核实,组织专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根据清理核查结果填写《村级债务情况统计表》,报镇农经站统一汇总信息。
(二)积极稳妥地化解村级债务。针对不同的债务,需要采取不同的化解方式,针对本镇余额较大的几类债务,三资中心明确了化解方式,确保各村能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化解。
(三)总结验收建章立制。各村上报阶段性化债成果,周村镇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村级化债工作以及控债、化债长效制度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将报送县农业局。
三、化解措施
(一)清理债权债务化解。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政府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收入近几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具备了一定的偿还能力,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治教育,农户的欠款大多数可以收回,用以化解部分村级债务。
(二)分类施策化解四类债。针对本镇余额较大的几类债务,三资中心明确了化解方式,确保各村能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化解。对于时间较长的呆死性债务,主要是20xx年以前形成的'债务,通过对所有涉及单位和个人债务事项、金额具体分析,一是对单位已经不存在或个人已经死亡多年的债务,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予以核销,达到化解债务目的。二是对于其他形成的呆死债务,有的能通过收回集体债权偿还的予以化解。对于金融部门的陈旧贷款,督促村里积极偿还;对修建住宅楼形成的虚拟债务,已计入“应付款”科目的,通过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核准修建住宅楼的承包收款方,将预付款冲减虚拟债务后,结余资金转入“公积公益金”。
(三)严格治旧控新化解。积极稳慎化解,把控新作为重中之重。一是建立健全村级举债申报审批制度,村级新上重大项目,要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报乡镇备案。二是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制度设立债务警戒线,明确收益分配优先序,对超过警戒线的村集体,要先偿还债务,再进行分红。三是规范集体成员福利费支出,改变一些村集体大包大揽水、电、气等费用的习惯,引导农户合理承担费用。四是健全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向基层倾斜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村级集体的支出压力,以防新增债务。
(四)拓宽增收渠道化解。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耕地、“四荒地”、宅基地等产权,全部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管理。鼓励村集体挖掘人脉资源,开展招商引资、推进全民创业,通过税收新增财力返还,形成稳定收入。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发展一些农业产业类、服务类的项目,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
(五)争取政策支持化解。针对有些村级债务依靠村级组织本身难以化解的问题,本应有国家承担的修路架桥、教育卫生等形成的债务,各村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主动对接金融部门,全力化解相应债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负责组织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制定化解方案,落实化解任务。
(二)严明化解责任。要建立村级债务化解责任制,各村主要负责人为化解村债第一责任人,对化解债务工作负总责,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镇党委政府将对化解工作中领导不力、任务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村,予以严肃处理。
(三)确保取得实效。村级债务化解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应严格对照政策规定,抓好落实,确保取得明显实效。
债务化解实施方案 篇5
为有效规范化解我乡村级债务,确保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20xx年底村级债务(不含经营性债务)为基数,20xx年底前实现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负债清零,20xx年底前实现负债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村负债清零,负债50万元以上的村在20xx年后逐年清零,到20xx年底前完成债务全部清零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示原则。坚持“四议两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债务化解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审核把关,通过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和徇私舞弊行为发生,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
(二)稳步推进原则。村级债务形成原因比较复杂,在处置过程中,必须从各村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类消化,从有条件、易化解的环节入手,先个人后单位,积极稳妥、有序进行,不搞一刀切、简单化。
(三)依法操作原则。村级债务化解必须遵循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的财务制度,规范程序、依规操作,切实维护集体和广大农民的利益。
(四)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以原始票据、账簿、表册和当时的实际情况为基本依据,据实进行清理化解。
三、工作步骤
(―)宣传培训
制定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债务化解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责任单位、专班人员、宣传培训,债务清理核实的时间、内容、方法、步骤、要求及化解债务的目标、任务、原则和措施等。
政策宣传。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清理化解村级债务的基本政策法规和制止新增债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宣传到户。
组织培训。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清理核实工作专班,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限期完成,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业务水平。
(二)摸清底数
在原有债权债务台账基础上,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资产清查成果,组织工作专班对“全国村级债务摸底调查管理系统”已锁定的村级债务进一步清理核实。按照形成时间、金额、利率、原因、用途、期限、经手人、审批人等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立债权债务台账和数据库,锁定债权债务数额。
(三)确认债权债务
在全面清理各村债权债务的基础上,对锁定的债权债务金额,根据村级债权债务形成的原因,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偿还责任,分别由债权人、债务人和村民代表成员签字确认。
(四)债权债务公布
清查结果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逐笔核对、审查、确认后,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公布(内容包括债权债务金额、形成时间、原因、债权债务当事人等),公布期为7天,接受群众监督,村民无异议的,向乡上报数据,对债权债务有异议的,要求村重新进行核实。
(五)统计汇总上报
乡财政所负责各村统计汇总工作,于20xx年6月10日前将清理核实情况和债权债务统计汇总表报经乡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市财政局审定。
(六)债务审查锁定
乡政府牵头组成工作专班,配合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专班,于20xx年6月20日前根据债务清理审定的数据,对全乡所有村级债务进行审查,形成报告,锁定数据。
(七)化解债务
以锁定债务(不含经营性债务)为基数,按照工作目标任务,在20xx年7月1日-期间,分阶段进行化解,实现阶段清零目标。
债务化解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范,规范企业举债行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益,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根据常态化、规范化管理要求,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规定,参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看法》(国发〔20xx〕43号)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企业债务范围
依据企业债务的性质及偿还责任,企业债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一)干脆负债。企业向市内外金融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借款,负有偿还义务的债务。
(二)间接负债。主要指企业发行的各种债券、向市财政及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借款。
(三)或有负债。企业为市属国有企业以外的单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非国有企业等单位供应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企业负有连带偿债责任的债务。
二、建立规范的企业融资机制
(一)编制年度融资安排。各企业要依据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以及自身发展须要,仔细编制举债融资安排,计算融资成本,做好风险评估,明确资金用途与方向;要全面反映企业上年年末债务余额、可用债务资金余额、当年举债额度、债务支出用途、需偿还的债务本息及偿债资金来源等重要信息。
(二)规范融资举借程序。有融资需求的企业都应制定融资方案,向市国资公司提交融资贷款书面申请,由市国资公司按程序做好审批工作。
(三)制止违规担保事项。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担保必需向市国资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明确拟担保主体、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和担保风险防控以及被担保单位偿债实力等信息,坚决制止违规担保事项。
(四)制定融资偿债安排。各企业在编制举债融资安排的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偿债安排。偿债安排应包括贷款单位、贷款总额、贷款年限、贷款利率、偿债时限、每次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偿债资金来源、责任人等。各企业应建立融资台账,加强贷款合同管理,合理筹集资金,刚好偿付到期的债务。
三、建立债务风险动态管控机制
为防范和限制企业债务风险,应建立健全债务风险管控机制,实行动态化管理,确保企业债务风险可控。
(一)加强债务资金运用管理。各企业要严格根据融资贷款的.用途合理运用债务资金,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强债务资金管理,刚好、精确地驾驭债务资金运用状况,严防债务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严禁债务资金闲置,不断降低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益。
(二)建立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月报送本企业债务构成、偿还、运用状况报表。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按月汇总、分析企业债务状况,随时驾驭企业债务规模、债务结构、资金运用和风险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决策供应依据。
四、加强融资成本管控
(一)严格限制企业融资成本。各企业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融资成本的管控,实行融资机构利率比选制度,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原则上企业融资综合成本最高不得超过市政府探讨确定的贷款利率最新上浮标准。
(二)激励企业多种方式融资。引导和激励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打好“融资组合拳”,可实行发行债券、动产担保融资、团体贷款、融资租赁、PPP等多种融资模式,切实变更目前主要依靠银行贷款的融资方式,分散融资风险,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融资多元化。
(三)置换较高成本存量债务。要按项目类别、融资渠道、融资成本、还款安排和方式等,逐项梳理分析已形成的成本较高债务。通过多种方式逐步置换,减轻企业利息负担,优化企业债务结构。
五、建立债务风险管理机制
(一)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根据客观、全面、科学的原则建立一套符合介休实际的债务风险预警系统,设立并测算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风险预警指标,全面反映企业整体偿债实力、债务增长速度、当期偿债压力等,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刚好供应依据。
(二)建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当企业出现偿债困难时,债务人要履行偿债责任,刚好报告债务风险,启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限制项目规模、处置存量资产、动用偿债打算金、债务重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
(三)建立债务考核问责机制。要把企业债务纳入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强化对企业债务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要强化举债责随意识,严格执行举债审批程序和资金运用规定,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违规运用债务资金、风险防控不力、不按要求报告债务状况、供应虚假信息等行为,要依法依规肃穆追究责任。
债务化解实施方案 篇7
根据中央、省、市信访稳定工作部署文件精神,我局为切实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房地产领域信访稳定工作,为即将到来的春节、明年的两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一系列节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决定在全县房地产领域开展信访稳定暨“化积案、控风险、筑平安”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
二、目标任务
当前正处于社会各类矛盾的高发期、多发期、突发期,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的信访问题还十分突出。特别是涉及到民生问题的房地产领域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化积案、控风险、筑平安”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即日起利用100天时间大力开展“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确保“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进京赴省集体上访,不发生群体性的事件和极端事件,不发生有影响的媒体负面炒作事件。局各股室负责人要坚定政治信仰,树牢“四个意识”,打好专项行动攻坚战,坚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人员稳控在当地,更好地发挥首都政治“护城河”的作用。
具体任务:重点做好我县房地产领域内建筑质量、房屋销售、网签合同、市场监管、物业管理、中介机构以及农民工欠薪等信访稳控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房地产领域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领导小组,局长路利军同志任组长,王贵平、周晓伟同志任副组长,其他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股,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督促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层级管理,各分管领导为所分包股室“百日会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股室负责人为“百日会战”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四、步骤和措施
“百日会战”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1月31日)
全面摸清房地产领域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建筑市场等进京赴省和到市上访情况,同时要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地开展一次信访隐患大排查,把所有苗头性、不确定性问题全部纳入专项行动范围,一个不落地建立全面台账和每日台账,对排查出的`每一个矛盾纠纷,都要按照层级和职责落实领导干部包联责任,逐一确定化解稳控的意见、措施和时限。
(二)集中化解整治阶段(2月1日-2月28日)
在化解整治阶段,要组织动员一切工作力量,集中一切有效的方法,建立机制,强化措施,牢牢抓住信访稳定隐患和问题,强力打好攻坚战。
1、严格落实领导包案督访责任制。针对第一阶段摸排的风险隐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责任要求,主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主动包案。切实落实五包责任制:包情况掌握、包稳控管理、包教育转化、包依法处理、包困难解决。坚持问题解决与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将矛盾解决在内部,问题化解在基层,人员稳控在本部门。
2、建立接访约访下访机制。认真落实接访约访下访制度,真正做到接一件、办一件、解一件、稳一件。对来反映问题的群众要认真接待,详细了解情况,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当时处理的,要与反映人约定下次见面时间。做到把问题吸附在局内部,稳控在基层,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防止造成重复信访、越级上访。
3、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全县房地产领域风险隐患专项工作情况的督查,在全局层面完善此项工作的领导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紧紧抓住责任追究这一关键环节,对因工作失职,无视群众正当权益,造成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要按照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责任人和包案领导的责任。
(三)自查、迎查阶段(3月1日-3月30日)
3月下句,局“百日会战”领导小组自查“百日会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对第一阶段摸排出的问题要自查解决的是否到位、是否彻底,是否会出现重复访,针对自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化积案、控风险、筑平安”工作落到实处,力争高标准、高质量的打好我县房地产领域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百日会战”,为春节和明年的“两会”及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有关要求
(一)服从领导,密切协调。局各相关责任股室要自觉服从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积极配合,全力做好全县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二)建立机制,严把实效。局各相关股室要建立专项行动定期报告制度,对存在的重点问题要及时向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要注重总结正反两方面典型,严把专项行动实效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带着感情,稳心稳控。热情对待每一位上访群众,对重点上访人员和不稳定人员,要逐人见面、逐人接待、逐人走访,主动将联系电话告知群众,建立与群众直接、经常的联系,对执意组织串联上访的人员,要依法教育处置,对诉求无理或一时难以解决的事项,要用道德的、政策的、法制的、群众的力量做好工作。
(四)加强督查,严格追责。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工作开展积极、治理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逾期不报数据或瞒报、漏报、伪造数据的进行约谈,直至问责。
债务化解实施方案 篇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工作要求,指导地方国资委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企业重大债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的重要性
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地区经济平稳运行的客观需要;是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地方国资委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的重要性、紧迫性,督促指导地方国有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依法合规开展债务融资和风险处置,严格遵守资本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按期做好债务资金兑付,不得恶意逃废债,努力维护国有企业良好市场信誉和金融市场稳定。
二、完善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精准识别高风险企业
各地方国资委要加快建立健全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重点债务风险指标监测台账,逐月跟踪分析,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各级企业债务风险的动态监测,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应对。可参照中央企业债务风险量化评估体系,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量化评估机制,综合债务水平、负债结构、盈利能力、现金保障、资产质量和隐性债务等,对企业债务风险进行精准识别,将债务风险突出的企业纳入重点管控范围,采取特别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一企一策”制定债务风险处置工作方案,确保稳妥化解债务风险。
三、分类管控资产负债率,保持合理债务水平
各地方国资委可参照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行业警戒线和管控线进行分类管控,对高负债企业实施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约束,“一企一策”确定管控目标,指导企业通过控投资、压负债、增积累、引战投、债转股等方式多措并举降杠杆减负债,推动高负债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督促指导企业转变过度依赖举债投资做大规模的发展理念,根据财务承受能力科学确定投资规模,从源头上防范债务风险。加强对企业隐性债务的'管控,严控资产出表、表外融资等行为,指导企业合理使用权益类融资工具,对永续债券、永续保险、永续信托等权益类永续债和并表基金产品余额占净资产的比例进行限制,严格对外担保管理,对有产权关系的企业按股比提供担保,原则上不对无产权关系的企业提供担保,严控企业相互担保等捆绑式融资行为,防止债务风险交叉传导。规范平台公司重大项目的投融资管理,严控缺乏交易实质的变相融资行为。
四、开展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重点防控债券违约
各地方国资委要把防范地方国有企业债券违约,作为债务风险管控的重中之重。探索实施债券发行年度计划管理,严格审核纳入债务风险重点管控范围企业的发行方案,严禁欺诈发行债券、虚假披露信息、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地方国有企业严格限定所属子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可参照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有关规定,对纳入债务风险重点管控范围的企业实行比例限制,引导企业做好融资结构与资金安全的平衡、偿债时间与现金流量的匹配。将企业发债品种、规模、期限、用途、还款等关键信息纳入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并实施滚动监测,重点关注信用评级低、集中到期债券规模大、现金流紧张、经营严重亏损企业的债券违约风险,督促指导企业提前做好兑付资金接续安排。对于按期兑付确有困难的,各地方国资委要指导企业提前与债券持有人沟通确定处置方案,通过债券展期、置换等方式主动化解风险,也可借鉴央企信用保障基金模式,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妥善化解风险。
五、依法处置债券违约风险,严禁恶意逃废债行为
对于已经发生债券违约的,各地方国资委要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属地责任,指导违约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妥善做好风险处置,通过盘活土地、出售股权等方式补充资金,积极主动与各方债权人沟通协调,努力达成和解方案,同时要努力挽回市场信心,防止发生风险踩踏和外溢。对于已无力化解风险、确需破产的,要督促企业依法合规履行破产程序,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及时、准确披露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资产划转、新增大额债务等重大事项,保障债权人、投资人合法利益。
六、规范债务资金用途,确保投入主业实业
各地方国资委要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融资资金用途管控,督促企业将筹集的资金及时高效投放到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原则上要确保投资项目的回报率高于资金成本,切实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作用。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金融监管政策,按照融资协议约定的用途安排资金,突出主业、聚焦实业,严禁过度融资形成资金无效淤积,严禁资金空转、脱实向虚,严禁挪用资金、违规套利。探索对企业重大资金支出开展动态监控,有效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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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化解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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