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实施方案
种植实施方案(精选12篇)
种植实施方案 篇1
国家储备林建设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理念的生动诠释,是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的重要工程,对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国家储备林制度,加快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根据上级国家储备林及林业扶贫项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交城县社会经济情况和林地资源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国家木材安全战略,以多功能森林经营和森林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理念,以提高森林培育质量为抓手,采取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等方式,大力培育珍贵树种及其大径级用材林,同时发展林下经济、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森林康养和种苗基地建设,提升林业多功能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一批规模化集约化的国家储备林基地,建立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坚持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政府通过完善金融、
财政、林业等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主体广泛参与储备林基地建设,引导社会资金共同参与,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破解林业融资难点,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二)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培育原则。立足本地立地条件和自然气候特征,坚持良地良种良法,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选择适宜当地生长的珍贵树种和乡土树种为重点培育对象,采用先进适用的培育技术,科学分类经营,合理安排规模,确保建设质量。
(三)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注重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打造一批规模较大、示范水平较高、地方特色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不同类型示范区、示范基地。
三、目标任务
充分利用交城县林地资源,选择自然条件优越、交通便利、相对集中连片且符合国储林区划条件的区域建设储备林基地,全面完成经我县申报由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历年下达的国家储备林任务。以国家储备林建设为载体,通过项目实施,利用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在交城县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和林地生产力,增加木材资源储备,推动森林资源培育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的科学可持续发展。
四、建设内容
(一)人工林集约栽培:以培育高质量、大径级木材为主。
造林地类主要选择宜林荒山荒地、疏林地、其它无立木林地并避开风口或霜害严重地点等立地条件较好的地块。树种选择:结合《国家储备林树种目录》和当地自然条件,兼顾彩化、财化要求,主要从适生乡土树种中优选油松、侧柏、白皮松、辽东栎、白蜡、国槐、柳树、杨树、元宝槭等大径材、长寿、珍贵树种和沙棘、山桃、山杏、文冠果、金银忍冬、丁香等小乔或灌木经济树种的良种壮苗。
(二)现有林改培:指对林分采取更换树种、间伐、冠下造林、修枝、割灌、施肥等综合技术措施,改善林木生长条件,调整林分结构、提高林分质量、生长量和生态功能的森林经营活动。分为间伐改培和综合改培。
(三)中幼林抚育:抚育对象包括幼龄林和中龄林。遵循“留优去劣,留强去弱,分布均匀,疏密适度”的原则,对有培育前途、木材增产潜力较大的中幼林,根据林分发育、自然稀疏情况确定森林培育目标。对郁闭度大于0.7的幼龄林(以油松和刺槐幼龄林为主)、中龄林开展疏伐、生长伐、卫生伐等,结合修枝、定株、扩穴、补植等抚育措施,补植珍贵树种,改善林分环境,促进林木生长,培育优质林分。选择生活力强,干材质量好,没有损伤,实生起源的林木作为目标树,按照保留目标树伐后林分平均胸径不低于伐前林分平均胸径、伐后郁闭度应保留0.6以上的原则进行抚育管理。
(四)林下经济:以“林-药”、“林-菌”等模式为主,综合考虑自然条件适应性、市场需求、经济价值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因素,依托干果经济林地、其他乔木林地,利用林荫自然条件,选择适合林下生长的价值高、前景好的药用植物种类(柴胡、党参、板蓝根、生地、猪苓、金银花等),进行合理种植和立体复合生产经营,优势互补,提高林地利用率,协调发展。
(五)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以高接换种为主,辅助以土、肥、水综合管理将其打造成为高标准示范园。项目地点要选择在交通便利、地块典型、分布相对集中连片的垣面、滩地等立地条件较好的区域。结合实际,我县主要对树龄为8-25年的核桃林结果树,通过采取整形修剪、高接换种、土肥水管理、有害生物防治等综合管理技术措施,推广应用配套实用技术,提高产量和效益。
(六)森林康养:充分利用卦山、玄中寺、庞泉沟风景区等重点部位、重要区域周边森林景观、自然环境和林下资源,规划和打造康养村庄、康养步道、森林游憩区(点)等内容,将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与原生态有机融合,统筹发展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康复疗养等产业。
(七)种苗基地建设:依托现有国有苗圃、国有林场、科研机构等国有经济组织,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经林业、行政审批部门确认审核的苗木经营大户开展。育苗应选择地势平坦、灌溉方便、排水良好、交通便利、土层深厚肥沃的中性(PH6.5-7.0)沙壤土或壤土苗圃地,通过引种、驯化、移植、嫁接、组培等手段,改扩建种苗基地,订单生产,确保苗源质量。
五、组织实施
(一)作业设计等前期工作
由县林业局组织专业人员编制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作业设计,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其中: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林下经济、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种苗基地建设项目的作业设计时,需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编制森林康养项目的作业设计时,需具备风景园林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园林相关专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森林康养项目需要进行建设工程勘察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建设管理工作
县林业局对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对项目建设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生产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实施单位)要按照市级批准的作业设计组织施工,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负责。
1.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森林康养项目的施工,县林业局按照政府采购项目的相关规定,由代理机构组织,通过相应的政府采购形式,确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合作经济组织为施工单位,其中:森林康养项目施工单位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
2.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由村集体或经济林流转主体组织实施,也可按照政府采购项目的相关规定,由代理机构组织,通过相应的政府采购形式,确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合作经济组织实施。林下经济由土地流转主体组织实施,也可委托有经营能力的其他合作经济组织实施。
3.种苗基地建设依托现有国有苗圃、国有林场、科研机构等国有经济组织,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经林业、行政审批部门确认审核的苗木经营大户开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为加强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财政、农业、自然资源、林业、行政审批、审计、扶贫、国有林场和项目乡镇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交城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担任,负责建立有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负责项目的整体协调、推进和具体任务的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项目实施乡镇、村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搞好项目实施、协调配合、保证项目零干扰等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牵头负责项目资本金的落实及还本付息,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杠杆作用,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项目资金缺口部分要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及时予以补足。要根据财政相关规定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资金用途,不得挪用、截留和滞留。
(三)强化技术支撑
以技术示范、成果转化、辐射带动为目标,通过打造示范基地、加强林农培训、选派林业科技特派员、聘请林业领域专家指导服务等措施,充分发挥科技优势,强化对项目规划设计、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各环节的技术支撑,做到全程跟踪、全面指导,确保将先进适用的林业新技术、新品种运用到项目建设过程中。
(四)严格规范程序
按照市级下达年度计划任务,结合项目实际,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规章制度。项目实施实行先设计后施工。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验收采购发包严格根据财政相关政策规定,选定施工单位和建设服务单位。
种植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根据天津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原则,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引领,以“保能力、保增收、保安全、保生态”为目标,按照确保“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有效落实,绿色生态和效益提升并重的思路,突出“绿色、精品、高效”的发展导向,全力推进设施农业建设,提升蔬菜等高效经济作物生产能力,满足城乡居民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化的消费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供给与调优结构同步。在确保市场供应基础上,通过调优种植结构,合理安排茬次和品种,不断丰富市场供给。逐步调减传统、零散的低端设施,增加优势产品、绿色产品的规模化规范化生产能力,既满足消费者需求,防止因生产能力不足导致市场供应短缺,又保障农民利益,防止因短期个别品种生产过剩,导致“价低伤农”,通过不断优化结构,提高种植效益。
(二)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结合。突出政府在推动设施农业发展中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金融、保险等多种扶持方式,引导产业良性发展。同时,切实发挥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市场主体作用,有效提升其盈利能力,提高产业化发展水平。
(三)产业发展与主体增收共进。为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在制定扶持政策、推动产业发展中既要注重扶持新园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以点带面,不断拓展农业功能,发挥多重效益;又要兼顾传统农户生产条件的改善,鼓励小农户升级为家庭农场,做实做强特色农产品生产主业,切实增加农户直接种植收益,让广大基层农户享受产业化发展带来的效益。
(四)扩大面积与提高质量并重。既要着力扩大新建设施农业面积提升产能,又要做好现有设施的提升改造,进一步稳定现有各类设施农业面积,同时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品牌农产品销售覆盖率,有效缓解市场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
(五)创新发展与专业服务协同。既要注重产业科技创新,做好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和成套技术引进推广以及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科技水平;又要抓好病虫害统防统治、储藏保鲜和市场营销等专业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科技创新与专业服务的协同发展,切实提高全市整体产业水平。
(六)耕地保护与设施建设兼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按照防止耕地“非粮化”相关要求,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在确保粮食安全基础上,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合理使用一般耕地发展设施农业,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类型农用地。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农业设施。
三、建设目标及建设要求
根据全市蔬菜产业的区域特色、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生态承载能力,坚持科学规划、主体自愿、实事求是的工作基调,以转方式、调结构、带基地、增效益为重点,通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改善生产条件,提升技术水平,延伸产业链条等措施,重点打造一批规模化设施生产基地。计划20xx年全市新建20万亩设施农业以设施种植为主,并创建一批特色鲜明的设施农业生产基地;打造一批市场知名度较高的设施农业品牌;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设施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升“菜篮子”供给保障能力,助力我市乡村产业振兴。建设设施农业应在严守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确保耕地保有量和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合理选址,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种植设施可以使用一般耕地,破坏耕地耕作层的设施农业用地应不占或少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控耕地向其他农用地转换,禁止闲置、撂荒,按照防止耕地“非粮化”的有关要求,引导设施农业按照规划进行布局建设,防止无序发展。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要求实施备案和监管,严禁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业用地用于非农建设。
四、任务分解
在统筹考虑各涉农区基本保障型菜田面积、产业发展条件和资源禀赋的基础上,20xx年全市20万亩以种植业为主的新建设施农业任务分解如下:蓟州区3万亩,宝坻区3.5万亩,武清区5.5万亩,宁河区3万亩,静海区2万亩,东丽区0.5万亩;津南区0.5万亩,西青区1万亩,北辰区0.5万亩,滨海新区0.5万亩。
五、主推棚室类型
20xx年我市设施农业(种植业)的主推棚室类型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一)智能连栋温室。指用于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配备有加温、遮阳、通风降温、湿帘风机降温或喷雾降温、微灌或滴灌等系统,以及智能自动化控制设备,适合于规模化的机械作业和生产管理。此类棚室投资大,管理要求高,主要用于展示和示范,由各涉农区结合实际,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投资建设。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二)装配式(可移动式)日光温室。一般由镀锌钢结构骨架,特质保温材质墙体及保温棉被等主要结构材料构成,以拼接方式安装,具有安装与拆卸方便快捷,可重复安装使用、可回收再利用等特点的,可进行作物越冬生产的日光温室,是保障冬淡市场供应的重要棚室类型,一般配建有缓冲间(看护房/耳房)。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三)节能日光温室。指三面有墙体(砖混或土墙结构),具有采光、保温和蓄热结构的农业生产设施,并加装保温被、电动卷帘机,能进行越冬生产的单屋面塑料薄膜温室,是保障冬淡市场供应的重要棚室类型,一般配建有缓冲间(看护房/耳房)。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四)保暖式钢骨架大棚。指四面无墙体,采用加固钢骨架结构(南北向),棚室中间建有支撑立柱,并加装保温被、电动卷帘机的新型棚室。一般用于春提前和秋延后季节栽培,更适合于机械化作业。此类大棚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70%。
(五)钢骨架大棚。指采用钢骨架结构,四周无墙体,只有塑料薄膜覆盖的棚室。一般用于春提前和秋延后季节栽培。此类大棚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70%。
六、政策措施
(一)完善资金保障。按照市场化原则,设施农业建设将以经营主体投入为主,各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为支持我市设施农业加快发展,将采取多方发力共同筹措资金的方式推进设施农业建设任务落地落实。一是财政资金投入,市财政按照亩均5000元标准予以引导,并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对区级实施方案的审核结果,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下达各涉农区统筹使用。二是担保机制介入,充分发挥我市现有涉农融资担保机制优势,在规定额度内向设施农业借款主体提供担保服务。三是金融元素注入,拓宽现有农业龙头企业财政贷款贴息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创新金融模式,撬动金融资本投向设施农业。四是社会力量引入,引导融资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农业企业与各涉农区深度合作,并积极整合现有支农政策,促进设施农业发展。
同时,各涉农区作为建设主体,要充分发挥自主权,在精准选择市级扶持政策,用好市级资金的`基础上,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加强在设施农业建设方面的投入,因地制宜创新扶持模式、扶持措施,形成政策合力,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二)做好用地保障。按照《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指导各涉农区做好设施农业用地保障,明确各涉农区在确保完成粮食安全考核任务前提下,新建装配式(可移动式)日光温室、保暖式钢骨架大棚和钢骨架大棚等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要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补划同等数量、质量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后,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为解决控沉区水源转换等设施用地需求,将其辅助设施比例由不超过10%调整为不超过12%,有效满足集雨储水、水处理及节水灌溉等辅助设施用地需求。
(三)强化用水保障。针对各涉农区不同情况和设施农业用水需求,市农业农村委与市水务局密切配合,共同督促各涉农区坚持立足当地,节水优先,总量控制,优化配置,做到四水齐抓(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同时,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有效做好设施农业用水保障。一是对蓟州区全境和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区北部等非超采区,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下水、地表水等水源,保障用水需求。二是对超采区具有浅层地下水资源的武清区大碱厂、泗村店、黄花淀、汊沽港等镇;北辰区双街、双口和青光等镇;西青区辛口、张家窝等镇;静海区台头、王口、子牙、独流、梁头等镇,通过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下水资源和地表水等水源,解决用水需求。三是抓好超采区不具备浅层地下水源区域的水源转换工程和节水工程建设。由市水务局指导各涉农区做好南水北调、水库增容、主干河道、沟渠提升改造(斗口以上)等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做好全市范围的水系贯通。由市农业农村委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各涉农区抓好田间水利设施提升改造(斗口以下),配套建设田间水源转换设施,切实抓好农艺节水,加大集雨水窖、储水罐(池)推广力度,有效保障用水需求。
七、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制,充分整合我市土地、水利、财政、金融、税收、科技、交通、电力、物流、教育、人才等各类扶持政策措施,共同推动20万亩设施农业建设任务的有效落实。市农业农村委作为设施农业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推动、技术规范制定、区级实施方案审核、绩效管理、考核验收以及债券利用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市本级设施农业建设引导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以及指导债券发行工作。各涉农区统筹市财政引导资金用于扶持本区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区农业农村委负责项目组织申报、审查核实、验收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区财政局重点负责审核项目安排的重复性。
(二)强化项目统筹。各涉农区要根据年度建设任务,在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制定本区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设施农业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并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的区级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委审核。各涉农区应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以保证设施农业相关政策宣传、检查验收、资金审计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指导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等,提高蔬菜栽培管理水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积极做好市场价格、供需形势、销售渠道等相关信息服务,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促进产销衔接。
(四)强化监督考核。市农业农村委将制定考核方案,定期对各涉农区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度,及时掌握全市设施建设进展情况,并会同市级各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建设单位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组织各涉农区开展互查互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本着“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的原则,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对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并提请审计部门将其作为审计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重点内容之一,确保资金花在刀刃上,花出效益来。
种植实施方案 篇3
为全面完成20xx年国土绿化及重点工程建设各项任务,紧紧围绕红寺堡区委、区政府的工作目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扣自治区以“一河三山”生态坐标构建“一带三区”总体布局,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结合红寺堡区功能区空间布局,本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地适树的原则,在对造林地实地踏查、反复论证、沟通一致的基础上,为组织实施中部(干旱带)防沙治沙建设工程(人工造林、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村庄绿化和庭院经济林建设、生态经济林建设(枸杞和其他经济林)、森林资源保护四大工程,形成场院增绿、巷道植绿、见缝插绿、道路护绿,建设绿色城镇、绿色园区、绿色乡村,为发展增添“绿色”底蕴,逐步形成绿量适宜、布局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稳定高效的整体生态系统,特编制本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区和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政府国土绿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心工作思路,结合红寺堡区空间规划和国土绿化生态建设实际,着力提升区域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效益,打造“生态立区”新风貌,把绿化美化与农田经济林、天然草场有机结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增加林农收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持续发展努力把红寺堡打造成生态移民人居环境改善的样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生态优先,兼顾景观、突出重点,彰显特色,社会、生态、经济、安全四大效益并重的原则;
(二)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乔灌结合,体现植物多样性,推行节约型绿化的原则;
(三)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
(四)坚持以成活为中心的实效原则;
(五)坚持文明安全施工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人工造林、生态经济林种植、城区景观绿化提升、未成林抚育、退化林改造修复、草原修复以及森林资源管护等,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完整的生态建设体系,加快推进国土绿化,城市绿化覆盖率稳中有增,绿化品质明显提升;乡村绿化率进一步提高,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重点部位绿化取得突破性进展,重要区域生态有效修复,进一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基本建成层次多样、结构优化、功能完备、效益显著的林业生态安全体系,增加农民林业产业经济收入,显著改善移民新区风貌,创建优美环境,提升生态移民新区整体形象,保证移民群众安居乐业,最终实现“天蓝地绿,美丽红寺堡”的目标。
全年计划完成国土绿化及重点工程任务10.76万亩,其中:自治区绿化委下达国土绿化任务5.58万亩,城区景观改造提升0.08万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2万亩,森林抚育(灌木平茬)3万亩,草原采种基地0.03万亩,弘德同原村村庄绿化改造提升0.07万亩。
另外,森林资源林木管护2.3577万亩,天然林自然保护工程资源管护31.85万亩,天然林自然保护工程生态效益补偿14.53万亩;林草有害生物防治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4.12%,草原植被综合覆盖度达到56.69%。
四、主要建设任务及内容
20xx年国土绿化及重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自治区下达的国土绿化及重点工程任务、其他林草工程项目以及森林资源管护等内容。
(一)自治区下达国土绿化及重点工程任务。20xx年自治区绿化委员会下达我区国土绿化任务5.58万亩,其中:中部防沙治沙建设工程4.85万亩(人工乔木林0.4万亩,人工灌木林1.95万亩,未成林抚育提升与退化林改造2.5万亩),村庄绿化和庭院经济林(乔木林)建设0.18万亩,生态经济林种植0.55万亩(其中:枸杞0.25万亩,其他经济林0.30万亩)。
1.中部防沙治沙建设工程。自治区绿化委下达我区20xx年中部防沙治沙建设工程任务4.85万亩,其中:人工乔木林0.4万亩,人工灌木林1.95万亩,未成林抚育提升与退化林改造2.5万亩。
(1)人工乔木林。人工乔木林种植0.4万亩,其中:马渠荒山造林0.057万亩(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滚红高速公路、柳城公路两侧防护林带0.043万亩(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北海林场辖区内0.30万亩(责任单位:北海林场)。
(2)人工灌木林。人工灌木林种植1.95万亩。选择大河乡香园村耍艺山、龙兴村墩墩梁等荒山宜林地区域,其中:耍艺山1万亩,墩墩梁0.85万亩,北海林场辖区内0.1万亩。播种灌木柠条,提高林草覆盖度,有效治理沟道,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3)未成林抚育提升和退化林改造。未成林抚育提升与退化林改造2.5万亩。针对未成林地植被覆盖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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