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补充协议
餐饮补充协议(精选3篇)
餐饮补充协议 篇1
餐饮施工补充协议
发包人:
法人代表:
承包人:
委托代表人:
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在履行_______施工合同的基础上,变更和补充事项如下:
一、合同价款:
建筑工程量总造价为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
二、发包范围及单项技术要求:
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标注的土建、装饰、钢结构、彩钢板夹聚苯板屋面和墙、水暖、给排水,电气工程等内容。
单项施工技术要求及标注如下:
(1)按变更后施工图纸要求施工。
(2)室内门材料为实木门,每扇门不低于_____元。
(3)窗户为塑钢窗,每平米不低于_____元。
(4)地面砖每平米不低于_____元。
三、合同工期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按实际施工天数算共计___天)。
四、付款方式:
基础完工,支付工程总造价_____%,为_______元。所有梁安装完后支付工程总造价__%,为_______元。余款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原工程格式条款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双方互谅协商。如因合同发生争议,送交当地_____机构。
本协议一式二份,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
发包人:
负责人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厅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餐厅
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提供给甲方来客招待餐,并协议如下:
(1)人员配制:
所需人员由乙方自行配制,工资待遇与社会_____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住宿,每月补贴乙方费用________元。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计算。
(2)招待标准按甲方开具规定要求进行提供。利润不得超过成本的_____%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此份协议是_________合同的一部分)。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餐饮补充协议 篇2
_______________合同补充协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
2、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财务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饮补充协议 篇3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鉴于发包方愿将名称为永安新城二期住宅电梯工程交由分包人(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实施,各方本着尊重事实、明确三方责任与义务,经友好协商,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分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承包人在发包人认可的时间内按照质量要求完成其分包工作内容,如因分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在强制时间完成施工节点的工程,分包人按照发包人违约金额赔偿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节点工程未完成或影响工程竣工验收造成的损失及违约赔偿全部由分包人承担。
二、分包人承包范围的工程,因工程质量的问题,不能通过竣工验收,经二次整改后仍不能通过,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连带责任的罚款由分包人承担。
三、若指定分包人承包范围内未能达到“中山市安全文明工地”要求,指定分包人承担违约赔偿金额。如发包人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违约赔偿,发包人向承包人的违约赔偿金额全部由分包人承担。
四、承包人要求指定分包人保护和维护施工现场内外的公共设施,因分包人或独立承包人损坏现场内外的公共设施应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
五、分包人应在指定地点设置垃圾收集点,在施工过程的垃圾负责及时清理,如不遵守承包人的指示,承包人可另雇用他人进行清理工作,由分包人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
六、工程竣工之后和移交完成工程之前,分包人应从施工现场清理并运出剩余材料设备、垃圾,保证整个工程的整洁,如分包人在合理时间内未把材料设备、垃圾清理运出,承包人可委托他人清运,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分包人承担。
七、施工水电费用
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为该分包工程总造价的1%(RMB:40262元),该费用由分包人一次性交给承包人。
八、工程资料
分包人要按承包人的要求做好工程资料,并在承包人要求的时间内交由承包人归档。
九、安全协议
分包人应在施工前与承包人签订安全协议,并交RMB50000.00元安全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且施工期间无安全事故),承包人无息返还给分包人。
十、本协议生效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订立地点:
本协议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中山市永安新城
二期住宅电梯指定分包工程合同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与中山市永安新城二期住宅工程的《中山市永安新城二期住宅电梯指定分包工程合同文件》有冲突的条款,按本协议为准,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条款应完全继续有效。
九、本补充协议一式叁份,三方各持一份。
承包方(公章): 分包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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