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代理合同样本
房屋代理合同样本(通用15篇)
房屋代理合同样本 篇1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武汉汇得行地产投资顾问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703室
法定代表人:
电话:027-85483006-9
传真:027-85483010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所有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独家销售策划及代理单位,策划并销售产权属于甲方的位于 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总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委托销售面积共 平方米。
项目详细指标及相关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一),甲方于合同签订后的 天内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和代理的顺利实施。
第二条 委托销售代理期限及进度
1、本合同代理期限:(1)自 的 个月;
(2)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 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个月。本项目开盘销售的条件为:
A. 甲方就所委托的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等开盘所需的全部合法证件;
B. 销售中心完成并具备销售条件:大堂、电梯厅、样板楼层装修完成;
C. 在开盘后的3个月的销售期内确保一个秋季或春季的销售黄金季节;
D. 至少一部电梯到位;
E. 宣传物料到位;
F. 距离入伙时间不能超过九个月;
G. 整体广告推广费用(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电视/电台广告等)不低于销售总金额的 %。开盘前广告投入不低于整体推广费用的 %。
2、销售代理进度
A. 第一阶段:从项目销售开盘之日起 月内,乙方完成委托销售总面积的 %,广告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广告总预算的 %;
B. 第二阶段:从项目销售开盘之日起 月内,乙方完成委托销售总面积的 %,广告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广告总预算的 %;
C. 第三阶段:从项目销售开盘之日起 月内,乙方完成委托销售总面积的 %,广告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广告总预算的 %。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严重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代理期满后双方视销售合作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 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 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二)。
第五条 策划费、代理费及支付
1、策划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支付乙方营销策划费共计人民币 元(¥ );
(2)合同签订后的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首期款计人民币 元(¥ );余款 元(¥ )于乙方所提交的《项目销售执行报告》经甲方确认后的三日内付清。
2、代理费计算及支付方式
(1)代理费率:
备注: ① 销售率:实际售出面积和可销售面积的百分比;实际售出面积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累计面积为准,当期计算的代理费率根据此销售率确定。
② 代理费率:当期代理费率根据同期销售率确定;代理费的结算时间以客户合同签约后的实际到款时间为准。
③ 根据实现的销售金额按照以上约定费率计取代理费,代理费率随代理期内实现的销售率递增而递增,并在执行较高消费率进行结算时,其超过上档部分按照上述表格中分段对应的代理费收取。
(2)每月应收代理费计算公式为:当期应收代理费=当期合同签署累计到帐金额(以市场公开的价格表和同期付款方式为准)×当期代理费率;
(3)双方商定每月 日为结算日,甲方自结算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代理费;甲方应在结算认定后的三日内支付当期代理费。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销售或自行销售本合同委托销售物业。
2、在开盘发售前配合乙方处理有关销售事宜,向乙方提供所委托物业的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商品房销售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及关于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设备、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
3、保证本项目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确保乙方合法向认购者销售该物业。负责与有关部门申办该项目有关售楼、按揭的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 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4、协助乙方制定整体销售策略,在项目营销各阶段与广告公司、制作公司、装修公司及各媒体等签订合约,承担有关宣传推广、广告、销售资料及销售现场包装等所需的各项销售推广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打。
5、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6、甲方按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执行方案确保工程进度。负责销售现场清理、销售中心的装修、包装布置、办公设备(如电脑、文件柜)到位等工作。
7、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应在本项目所有甲乙双方确认的推广宣传品(楼书、折页、媒体及各种形式广告载体)上和营销活动中标识“代理商:武汉汇得行地产投资顾问公司”字样。
8、按时与乙方结算代理费并及时支付。如有拖欠,则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的计付滞纳金,按天累计计算。
9、负责收取客户购房定金、首期款、房款及相关的房地产税费,与客户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办理各种购楼手续。
10、非乙方之过错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承接甲方项目策划、销售代理业务,成立项目专案工作小组,按照销售代理进度要求尽责尽职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乙方责任:
2、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3、在签署本合同书及甲方支付策划费之首期款后,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销售执行报告》(见附件三),在得到甲方认可后收取策划费末期款。同时制定销售方案和宣传推广计划,经甲方确认后组织实施。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 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5、如果乙方代收款项,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6、与甲方在委托范围内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指派专业人员参加必要的本项目相关的联席会议,从销售角度为甲方提供意见和建议。
7、依据确认的《项目销售执行报告》,严格按照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方案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负责管理销控表,可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资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销售计划,不得任意放盘和调价销售;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个案协调处理。
8、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每周向甲方书面报告销售进度,供双方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9、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10、对每个单元的代理责任,在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督促业主提供按揭资料、签订商品房担保按揭合同后即告结束。若有特殊原因,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决定。
11、注重职业道德、树立企业和个人的良好形象,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
1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有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等原因导致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物业产权主改变时,甲方除应支付乙方售出部分的代理费外,还应向新产权方说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就有关的权利义务给债权、债务事宜签订新的协议。如新产权要求重新委托代理销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为合同另有规定,按该规定执行。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 )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代理合同样本 篇2委托方: (甲方)
地 址:
受托方: (乙方)
地 址:
甲方为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乙方为专业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房地产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等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开发的“(以下简称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总代理。
2、委托期限壹年,暂定自 月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该项目工程延误,由乙方申请双方可协商将委托期限续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在委托期内,除甲乙双方外,任何其他单位均不参与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和销售事宜。
二、双方权利与职责
(一)甲方权利与职责
1、确保该项目作为商品房开发的手续完整和合法,对该项目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及处分权,没有其他权利人主张权利。
2、保证该项目工程建设无严重的质量问题和货不对版现象。
3、负责办理该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体广告的审批手续。
4、承担该项目营销推广费用,营销推广费用为可售总额的3%。
5、负责在现场收取该项目的销售款项,向客户提供一次付款、银行按揭等灵活多样的付款方式。
6、负责在现场设立售楼部,负责设立费用。并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30日可完全进场使用,积累客源。
7、保证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三十日,负责提供按双方确定装修标准的示范单位 套,供客户参观参考,指导消费。
8、负责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9、保证于该项目入户前完成社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
10、同意在有关该项目的宣传推广资料上印上乙方的名称和电话。
11、为了更好地销售该项目,加之该项目买受群体的特殊性,甲方同意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庆市设立销售分公司,并负责分公司前期筹备基本费用(房租、装修、办公用品等)。
(二)乙方权利和职责
1、 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的策划总案。
2、 作好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含该项目的整体规划、户型设计,环境绿化建议和售楼部设计装修建议等)。
3、 全权负责售楼部的运作和管理工作。
4、 及时向甲方反馈营销工作信息,每月向甲方呈报销售情况明细报表,针对实际情况提供各阶段具体营销策划方案。
5、 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具、销售资料与广告宣传的策划、设计及制作和投放工作,销售资料、销售工具和广告策划的制作和投放费用的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
6、 保证该项目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均价不低于乙方呈报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确定的实际成交均价。
7、 负责代甲方与客户签定《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内容按双方确认的范本执行,超出范本范围内的条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才能签署;指导客户将购房款交付甲方帐户。
8、 负责客户的售后跟进工作,及时提示、催促欠款,合理耐心解释客户投诉,同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客户资料调查统计工作。
9、 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10、 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时,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
11、 负责哈尔滨、大庆销售分公司前期筹备具体工作,负责分公司日常管理、销售、人员招聘及工资等。
(三)共同责任
1、乙方协助甲方对该项目的推广策略、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的建议,经由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具体执行。如推销过程中需变动金额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乙方须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出修改。甲方工程进度的变化或设计上的修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同意该项目的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均价以乙方呈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为核算标准。甲方同意乙方在推广中可按既定的内部折扣(折扣率及乙方权限总额以“价格执行方案”为准)给予客户一定的折扣优惠,超出内部折扣范围的优惠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附上甲方总经理的批条。
3、双方同意委托期限内所有交易均定为乙方业绩, 并按下述第三条规定支付乙方营销代理费。
(四)、双方应达到的工作目标
1、甲方按时按质完成上述“甲方权利与职责”中规定的工作。
2、乙方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于该项目预售证办妥、正式开盘后三个月内,工程形象全面封顶时,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 %。
第二阶段:于该项目完全达到进户标准并完成小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时,累计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 %。
第三阶段:代理期内,累计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 %。
3、如该项目建设进度有变化,销售目标也应相应调整,双方可另行约定。三、营销代理费的计算、支付及奖罚方式
(一)策划费乙方为该项目进行营销策划及广告策划,甲方同意在签署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策划费人民币 拾 万元整。
(二)代理服务费
1、计算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实际成交额的 %收取,并按月结算。
(2)选择银行按揭成交的客户和甲方总经理同意客户缓交房款的,客户累计缴交房款的30%即视为全额回款,按成交总额计提代理服务费。
(3)由于甲方原因打折成交的,乙方视同期实际销售价格为实际成交额并按本条(1)款结算代理服务费。
(4)每月25日,乙方按当月销售回款总额向甲方呈交请款单,甲方在接到乙方请款单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全额代理服务费。
2、奖罚方式
(1)合同代理期内,若该项目已售面积实际成交均价比“价格执行方案”确定已售面积的成交均价有所提升,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奖励提成。
(2)奖励金额=(乙方完成的已售面积的销售总金额-价格执行方案规定已售面积的销售总金额) ×50%。
(3)奖励提成支付方式与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相同。
(4)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完成阶段销售目标,甲方在该阶段已成交金额应提代理费中扣除20%作为罚金;如乙方在下一阶段完成所扣阶段目标,甲方返还所扣罚金。
五、合同终止事由
本合同除在法律规定情形下终止外,还可因下列情形而终止:
1、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代理费逾期30日,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于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七日后生效,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欠款及滞付违约金。
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阶段完成销售目标,甲方有权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该通知于甲方发出之日起七日后生效。在此期间成交的单位,甲方需付给乙方全额代理服务费。
六、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双方产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法院提出诉讼。
七、合同的附件由乙方呈甲方批准的该项目的“价格执行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于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房屋代理合同样本 篇3甲 方: 房地产有限公司_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青岛合建行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地 址:_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2-1号鸿泰大厦B座901-902室_
邮码:_266000_
电话:_0532-80867080_
法定代表人:_吴云海_ 职务:_总经理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1.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 **项目 项目的独家销售代理方,项目位于 ,总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共计 套,以上面积均为暂测,以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面积为准。
2. 若乙方在委托期内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职责,并按时完成销售任务,无重大过失,则甲方对该项目在委托期内不再委托其他公司销售代理。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投放费用、印制宣传物料、售楼书、制作沙盘、样板房售楼部样板展示区等设计施工等)由甲方负责支付,相关方案甲方审定后执行。
2.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销售场所,保证并缴纳销售期间水、电等配套正常使用和费用。由于项目展示销售需要的电话费、办公设备、样板房内所有费用等所有投入均由甲方承担。
3. 乙方自行负责销售期间其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保证销售环境的整洁;乙方策划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以及工作设备的支出均由乙方支付;乙方人员来往于本项目的所有差旅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 双方同意,项目的销售均价为 元/平米,乙方根据此销售均价制定销售底价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 此销售底价表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之后执行;低于此底价表成交的单元必须得到甲方签字同意。
3.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此底价表上浮一定比例制定对外销售价格表,必须经甲方签字后执行;
4. 乙方应在销售过程中严格执行经甲方批准的销售价格及优惠政策,不可以自行提高或降低价格进行销售。
第五条 代理进度、代理过程的约定
(一)代理进度
1.销售进度以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场样板展示区、样板房等按照双方约定的要求竣工为准。
2.代理进度甲乙双方可根据市场和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批准的销售计划为准),调整进度经协商后作为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一样合法有效。
(二)代理过程
甲乙双方在房屋销售过程需要按照以下条款约定执行:
1.甲方应在开盘前确定《房屋定购书》、《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样本,乙方提供参考意见,销售过程中与样本有出入的条款需经甲方授权人员签字确认。
2.甲乙双方分别任命一名负责人(乙方为 ,甲方为 ),负责销售信息的及时沟通和问题处理。乙方需要按照甲方的销售规范进行销售,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购房付款以及进款的约定
(1)客户定购房屋需签定甲方提供的《房屋定购书》,并于《房屋定购书》签定后七日
签署《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
(2)分期付款客户须于签定合同日交齐房款的60%,余款应于房屋交付之前缴清。
(3)办理按揭手续的客户,签定合同时需要交齐首付款(不低于总房款60%)并于7日内办理完剩余房款的贷款手续,贷款款项进款时限根据银行规定。
第六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包括(1)销售总额的 %;(2)超出销售底价表的溢价部分的30%作为奖励金;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在买方正式签定《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并支付首期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代理佣金。
(2)对于乙方已签署《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并已缴纳首期款项的房屋,乙方每月1日前提供佣金清款明细单报甲方审核。甲方于收到清款明细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提供等额的合法票据。。
3.因客户违约而没收的定金和收取的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收款帐户。
(2)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项目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和销售本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青岛市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以及《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3)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效果图、沙盘、楼座标示、局部效果图、楼层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楼层高度、销售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功能等(书面形式确认)。
(4)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项目_项目销售代理的委托书,并现场公示;
2.甲方负责保证该项目的销售合法性,申办有关售楼之法律批文,并为该项目之成交客户以政府部门认可之程序办理买卖手续。
3.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该物业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4.甲方委派财务负责收取定金和房款并出具相关收据发票。
5.甲方负责确定按揭银行并联系撤押手续等。
6.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甲方负责提供现场示范单位、售楼处、看房车等对外销售道具。
8.甲方如期保障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预定时间竣工并验收合格,如因工期延误而给销售带来影响,由甲方负责。
9.甲方在尊重乙方利益的同时,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妥之处,随时提出整改及调整意见,双方协调一致。
10.销售过程中,项目如有变动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签字确认,对于乙方提出的书面问题,应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11.甲方在销售期内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见时,应在要求时限内就乙方意见作出答复,并以甲方签字或签章形式认可为准。
12.本项目的总体规划、单体建筑户型设计、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样板示范区设计施工、交房装修标准及样板房施工、营销推广策略等,应充分尊重并参考乙方的建议,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
13.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项目所有对外宣传的资料、户外广告牌、媒体广告及专项活动等的落款中均体现乙方作为独家销售代理的角色,以利于销售工作的开展,内容为“全程代理:合建行房地产”。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项目广告推广计划,并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2)主动挖掘客户,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3)在甲方的协助下,带领客户参观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4)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行销活动;
(5)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6)乙方应遵守甲方在售楼现场的公示规定;
(7)乙方不得以非甲方名义与客户签定有关甲方委托房屋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书、定购书、合同等形式,且不得以非甲方名义收取客户任何款项。
2.乙方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以及宣传执行的组织工作,乙方在对外营销推广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各项规定, 全面维护甲方利益,对项目各种有关宣传的计划及费用,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并须配合建设和售房进度。
3.乙方协助甲方签署该项目之定购书及其购房合同,负责督促购房者及时按照合同缴纳各期房款,并督促购房者及时到银行办理有关按揭手续,并于每月初向甲方提交上月《合同签定汇总表》进行核对。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告知客户交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团购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6.在项目正常销售期内,乙方负责安排销售团队工作人员不少于 名(案场经理1名、秘书 名,置业顾问 名),如因销售人员辞职情况,乙方须在一个月之内调整完毕,保证项目销售小组人员数量稳定。
7.乙方应避免案场经理、销售人员的频繁更换。
8.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销售方案,所有销售方案及销售资料的准备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准备和对外公布。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为该项目下列销售工具制作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并积极配合,保证及时、准确、符合要求:项目模型效果、视频、广告公司的选定、展销板、楼书、户外广告等的制作、邀请函、平面图、价目表、销售文件、报纸广告及电视广告设计拍摄。
10.乙方配合甲方的项目营销推广和宣传执行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进度及效果表。
11.乙方必须按照《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与客户达成一致后,签定买卖合同。乙方对客户予以的任何书面额外承诺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引起客户退房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佣金。
12.甲乙双方商定,凡购房客户一经签署购房合同后,因故无法履行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配合甲方处理。
13.乙方协助甲方协调与客户的关系,使甲方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
14.乙方在销售推广管理过程中,定期(每周一次)向甲方汇报销售情况,反映存在问题、一周来人来电分析和市场信息反馈。并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销售月分析报告。
15.乙方配合甲方交房,催交款项,并配合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所需要的销售数据统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形式的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以及项目的整体销售信息数据统计报表。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法按照约定进度完成销售任务,或出现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情况:包括不按规范签署销售合同、不按照约定流程操作、超越甲方授权逾权代理、私收客户钱财等以甲方名义与外界发生的一切欺骗、违法现象,给甲方带来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甲方均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约定由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3.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甲方调整意见无法达成共识,或对于甲方出现的违约行为,损害乙方名誉和利益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需支付另一方人民币伍拾万元违约金。
2.甲方若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佣金、溢价结算方式支付乙方费用的,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应付款项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如逾期超过30天甲方仍未付款,乙方有权停止销售工作直至甲方支付相关费用止。
3.如甲乙双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撤场前结清乙方的代理佣金及溢价佣金。
第十一条 竞业禁止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员工因故离职或被解聘后,合同他方在委托服务期限内及期后6个月内,不得与该员工有任何形式的雇用或合作,否则视为对合同他方的违约并承担法律责任,应赔偿对方罚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 房地产有限公司_ 乙方:青岛合建行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代表人:_
代表人:_吴云海_ 20xx_年_ _月_ _日
房屋代理合同样本 篇4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经营 的三和宫宾馆招租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特签定本合同,双方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一、 合作方式和销售范围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独家销售,由甲方在北京市 开发的 项目,其中包括房屋共 套,商铺 套。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不可以委托其他公司或个人销售上述委托范围内的房屋,甲方不得另设销售部。
二、 合作期限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委托期的延续与终止,甲、乙双方于本委托期限结束前两个月内协商决定。
三、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报纸、印制宣传材料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四、销售价格与代理佣金
销售价格由乙方根据市场行情自行调节,销售价格最低为 元/㎡, 元以下部分乙方按 %提取佣金, 元以上部分甲乙双方各按50%分取利润。
五、代理佣金支付期限
客户与甲方签定房屋销售合同并交齐50%房款即视为交易成功。交易成功后甲方应在两日内将代理佣金支付给乙方(根据付款金额按照佣金比例支付),如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将上述款项支付给乙方,须按日向乙方支付应支付金额的3‰做为滞纳金。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甲方委托销售房屋的土地销售协议复印件以及此项目房屋建设的相关手续复印件。
(3)甲方负责派出专人收款,审核签定后的合同,向业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收款收据。
(4)若甲方未能在指定的日期提交资料并履行以上责任,则该项目销售开展工作日期顺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协助乙方与施工方进行协调;
3、甲方保证不延误交房时间。
七、 乙方的责任
1、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2、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3、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八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 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合同。
3 双方同意可签定补充协议,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伍万元违约金。乙方未能按计划完成销售任务,甲方可增加其他代理公司。
十、其他事项
1 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日
房屋代理合同样本 篇5甲方(出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_________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号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一条
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第二条
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______日前交清。
第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欠租金_______个月以上的。
第四条
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第七条
第一条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第八条
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第九条
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_____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第十条
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第十一条
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第一十三
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代理合同样本 篇6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代理销售;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位于 的房屋
第二条:委托时间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双方约定之销售项目止。
第三条:代理销售范围
屋面积扣除甲方自留面积( 万平方米)后,乙方总代理销售面积约 万平方米,楼盘信息以甲方提供的楼盘资料为准,详见附表。
第二期开发房屋代理销售视本协议乙方执行情况,另行约定。
第四条:代理销售价格
楼房销售价格以甲方提供的销售价格表为准,经甲方签字确定。若在销售过程中,有任何价格及销售政策上的变更,甲方须在变更前 日内以书面盖公章邮寄乙方,并以电邮方式告知。
双方指定的联系电子邮箱分别为:
1、 甲方指定电子邮箱:
2、 乙方指定电子邮箱: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1. 甲方开发的房屋手续正规,符合法律和地方法规、政策,达到合法销售的条件。
2. 积极配合乙方工作,除为乙方提供该项目必要的资料外,还尽可能提供更详细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图纸,整体规划设计图,工程进度表,装修及入住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等,为乙方提供准确房源情况,入面即、位置、户型等资料,并由甲方签字确认。
3. 甲方根据销售需要提供样板间及其装修装饰。办公用具、门头、土地围墙、广告费用;承担售楼部水、电、暧等费用。甲方承担沙盘、户型模型、输出性广告的全部费用。(输出性广告费包括:宣传折页、单页、短信、条幅、电视飞字,报纸费用)
4. 甲方负责办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的备案及产权登记等相关工作。
5.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若发生规划或设计变更,甲方须在变更前3日内以书面盖公章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变更后的图纸及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 负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以保证销售的顺利展开。
7. 委托专人负责与乙方对接工作,负责与乙方对账,及时办理房产证等产权手续,配合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贷款费用由乙方收取。
8. 甲方向乙方开具单位证明及委托书。
9. 甲方负责收取客户交纳的各项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及客户交付的除按揭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0. 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票据、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负责进行市场调研、根据市场情况、项目自身条件结合调研结果,进行项目策划,宣传推广策略,负责制
2.负责客户接待,根据甲方签字认可的项目资料,如实向客户介绍项目的法定手续、户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和客户预售购房合同条约等情况;运用相应的销售技巧、充分调动客户的购房积极性,实现客户顺利订房。
3.乙方销售上述房产时,不得向用户做任何虚假承诺,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及形象,不得代替甲方收取客户任何费用及签署各类合同。
4.约定履行期间,乙方负责派出销售人员及聘用人员的培训、工资及相应的福利待遇和安全保障。
5.负责收集贷款客户资料,完成按揭贷款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乙方服务内容:
销售组织
1.寻找客源,组织客户到楼盘看房并促成交易。
2.催收贷款资料、帮助客户办理按揭手续。
3.促销活动执行。
第七条:代理佣金
该项目委托期限内代理佣金由底价佣金、溢价佣金两部分组成
(1)底价佣金:乙方佣金比例为销售底价的 %。
(2)溢价佣金:本项目合同销售价格超过附表二销售底价明细表的部分,即为溢价部分,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
第八条:佣金结算方式
(1)对于一次性付款客户,客户交纳首期房款后,甲方向乙方结算该套房屋应得销售佣金的 %,再于客户交清全部楼款当天起算 日内结算剩余的佣金。
(2)对于分期付款客户,客户交纳首期房款后,甲方向乙方结算该套房屋应得销售佣金的 %,再于客户交清全部楼款当天起算 日内结算剩余的佣金。
(3)对于按揭付款客户,客户交纳首期房款后,甲方向乙方结算该套房屋应得销售佣金的 %,再于银行放款当天起算 日内结算剩余的佣金。
(4)乙方收到佣金按实收佣金数给甲方补开相应数额的发票。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均应严格履行。
2. 双方协商同意后,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等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约定部分双方协商确定。
3.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代理合同样本 篇7出租方:
代理方: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
第四条代理权限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
第五条出租代理期限
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租金
租金标准为▁▁▁▁▁▁▁元/,租金总计:▁▁▁▁▁▁▁▁▁▁▁▁▁▁元。
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租金收取方式:。
双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达租金代收、代付银行即▁▁▁▁▁▁▁▁▁▁▁▁▁▁银行,由银行为甲方开立账户。
4、乙方自年月日起开始按通过代收、代付银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分别为:▁▁▁▁▁▁、▁▁▁▁▁▁、▁▁▁▁▁▁、▁▁▁▁▁▁、▁▁▁▁▁▁、▁▁▁▁▁▁、▁▁▁▁▁▁、▁▁▁▁▁▁。
第七条佣金出租代理期内其中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具体日期为,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垫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元。
出租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以下费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以上费用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具体支付责任。
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出租代理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维修责任:甲方负责;乙方负责。
甲方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允许的,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另行书面约定。
第十一条转委托及告知义务
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将承租方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4、▁▁▁▁▁▁▁▁▁▁▁▁▁▁▁▁▁▁▁▁▁▁▁▁▁▁▁▁▁▁;
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
4、▁▁▁▁▁▁▁▁▁▁▁▁▁▁▁▁▁▁▁▁▁▁▁▁▁▁▁▁▁▁;
5、▁▁▁▁▁▁▁▁▁▁▁▁▁▁▁▁▁▁▁▁▁▁▁▁▁▁▁▁▁▁。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出租代理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出租代理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甲方有第十二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有第十二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由乙方送达银行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章:代理方签章:
住所:住所:
证件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编号: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证件号码: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房屋代理合同样本 篇8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____(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 兴建的_______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____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 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__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____________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代理合同样本 篇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 市 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 室 厅 卫,平房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装修状况 ,其他条件为 ,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第四条 代理权限(可多选)
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 以甲方名义代理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 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
第五条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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