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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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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精选31篇)

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杜绝或减少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小学生的生理特点和当地实际情况,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

  二、建立学校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机构。成立校长为组长,安全副校长为副组长,学校班子成员、体育组组长、体育教师、班主任、学生代表为成员的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小组,具体负责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

  三、加强管理,严明纪律。明确要求小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四、坚持每节课点名制度。任课教师进入课堂后一旦发现学生缺课,要迅速查明缺课原因,及时通知家长,并按规定立即报告学校。

  五、联系当地街道、社区,在游泳馆、水塘边等设立游泳安全警示牌,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六、深入开展游泳安全专题教育活动。采取班(队)会、标语、黑板报、专题报告等形式,用游泳溺水死亡的案例教育、警示学生,提高每一个学生的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七、每年夏季开展一次全校性的“珍爱生命,拒绝溺水”学生承诺签名活动。要落实到每一位学生,让每一位学生认识到私自下河游泳的严重危害性,懂得生命的。珍贵,在思想意识上构筑珍爱生命、拒绝私自下河的防线。

  八、加强家校联系,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庭访问、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九、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既教育广大师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又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所有南冀采区出入人员不得擅自启动乘人装置运行,必须由专职司机启动,停止。

  2、听到开车预警铃声后,乘人装置即将起动运行,回乘人员做好乘坐准备。

  3、乘坐方法:上车时先双手握住吊杆,跨坐在吊椅坐板上,然后双手置于脚踏杆上,运行时保持正确坐姿,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下车时,先双足触地,站立保持平?后,双手松开吊杆离开。

  4、乘车人员必须到指定的有明显标志的区域内上、下车严禁越位乘车提前下车。

  5、乘坐过程中,不得故意左右、前后摆动坐椅,上下乘车人员途中相遇时,不得相互寒暄,握手等肢体接触,以免发生危险,到了下车点必须及时下车,以免发生危险。

  6、所有人员乘坐过程中,要注意架空乘人装置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平稳、若途中发现紧急情况及钢丝绳脱离托轮时,必须及时拉动沿线设置的钢丝绳拉线急停开关,使架空乘人装置停止运行,同时下车,并汇报调度中心,故障未排除前,严禁开车。

  7、乘车人员除随身工具外其它物品禁止携带,所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米,重量不得超过20kg。必须有可靠措施保证在运行时不发生脱落、碰帮、撞人,所带物品不得横拿,不得拖地运行。

  8、在运行中人员要坐稳,不得手扶牵引钢丝绳不得触及邻近巷帮的任何物体。

  9、严禁同时运送携带爆炸物的.人员。

  10、上下班人员乘坐时,必须按规定路线依次排队乘坐,服从现场安全员指挥。

  11、运行时间:夜班23:00--1:00,早班7:00--9:00,中班15:00--17:30,其它时间必须由高度中心通知后方可开启,禁止司机随意开停机。

  12、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按100元/次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交安全监察中心按“三违”论处。

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一、本着节约,杜绝浪费和安全的原则实行本制度

  二、开水器由食堂管理员燕超负责,定时开关(每天在上班时间对开水器进行断电处理),配电盘上锁,特殊情况需开启电源,谁开用完后负责关闭电源。

  三、杜绝用电器在无人时运转,宿舍内无人时应保证用电器电源关闭,办公室下班后所有用电器应关闭电源。特别是600w以上用电器。

  四、办公室、生活区、室外照明由门卫负责。对照明设备及时开关。

  五、禁止私接电线和使用非项目部配备的高耗电电器。

  为保证本制度实施,望全体职工认真遵守、实行。相互提醒监督。项目部由项目领导牵头,采取每月不定期检查,确保本制度长期有效执行。

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食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食堂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使用厨房设备时要检查是否运作正常,厨房设备要有专人操作,严格按设备操作流程进行,严禁非工作人员操作;

  二.清洁设备时应断掉电源,设备有安全罩的应保持在正确位置;

  三.厨房的利器工具每位员工必须小心使用和保管,做到定点存放.专人负责,使用后放回原处,刀具要保持清洁锐利以免打滑伤人,带刀行走时,刀尖必须向下,用布擦拭时,刀口必须向外。

  四.使用厨具时特别是玻璃餐具每位员工都必须小心使用,注意不要碰撞,或其他原因损坏;

  五.正确使用电器,严禁违规操作,出现零件松动或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未修好前做明显标记提醒他人;

  六.保持地面整洁及时清理油污和积水以免滑倒他人。

  七.严禁单人搬动重物,地面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八.过热液体严禁存放于高处;严禁在油温升高时溅入水分;严禁长时间在冷冻物品间以免知觉下降发生意外;

  九.严禁身份不明人员进入厨房,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严禁使用包装有破损的食品,以免用餐人员误食;统一杀虫时要注意食品的保护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一.使用气炉前必须先检查气门开关,然后再开始开气点火以确保安全,使用炉灶时必须做到不离人。

  十二.每天使用气炉要做记录,严禁使用没有检验合格标签的气罐,做到谁先开气谁签名确认,谁最后关气谁签名确认,提高责任心。

  十三.各种机电设备和电器要做到先熟悉使用方法后才能使用,既确保用具使用寿命,又确保人身安全。

  十四.冷冻.雪柜使用时每个相关人员都必须在下班前仔细检查雪柜的温度及其他情况是否正常.预防停电或故障造成食物变质。

  第二章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食堂安全消防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器材的要配置消防器材。

  二.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应及时消除,炉灶.排烟管道油垢定期清洗,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油垢清洗有记录。

  三.定期对线路检查,外部绝缘体破裂或插座头损坏应及时报工程部维修;发现电线走火时,迅速切断电源,切勿用水泼覆其上,以防导电。

  四.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如意外燃烧失火,应迅速用灭火毯盖于锅上,并用灭火器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五.每天下班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

  六.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食堂.员工宿舍进行消防安检工作,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七.在整改期限内,食堂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整改内容,不得有意阻碍或拖延,否则追究其本人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八.食堂负责人必须认真学习《消防法》,制定消防安全知识学习计划,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各项工作。

  九.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应组织就近人员灭火,并迅速报警。

  第三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一.严格执行卫生部.商业部关于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规定。

  二.个人卫生

  (一)不留长发.长指甲.长胡子,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上班时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衣帽.口罩。

  (二)上岗不准吸烟.赤脚,不准穿拖鞋.背心,不准穿工作服上卫生间,食堂内不准随地吐痰。

  (三)上岗前洗手,便后洗手。

  (四)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五)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凡患有传染病者或带有传染病菌者不准从事饮食工作。

  (六)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洗手.消毒.戴口罩。

  三.储藏间卫生

  (一)储藏间要有防鼠.防蝇.防潮.防火.防盗等措施。

  (二)储藏间要及时整理清扫,做到地面无垃圾.货架无积灰.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三)凡腐烂变质.生虫.有毒有害食品不准入库。

  (四)库存食品按类别上架存放,各种食品粮食存放应隔墙和高于地面15公分以上。各种调料容器加盖,标识清晰。 (五)对存放原料和食品要定期检查,确保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六)储藏间内严禁存入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禁止存入其它杂物和私人物品。

  四.操作间卫生

  (一)地面保持清洁,瓷砖见本色.显原型,门窗洁净明亮.无灰尘油垢,电风扇.灯具见本色。

  (二)各种炊具.用具.操作台摆放整齐.生熟分开,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并有明显标记。餐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必须符合饮食卫生要求。

  (三)灶台清洁.调料盆放置有序。炊具经常洗刷.做到木见本色.铁器发亮。

  (四)所有机械用完后及时进行保养.擦试.并保持清洁。

  (五)水池保持清洁,素池.荤池分开,上下水道畅通,排水沟无垃圾.无异味。

  (六)门窗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室内通风,光线好。

  (七)生菜上架.先洗后切。

  五.冰柜.冰箱卫生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规定,严格杜绝无检疫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肉类及食品放入冰箱。

  (二)冰柜.冰箱内物资要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分类堆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三)经常检查冷库存放的货物,防止霉烂变质。

  (四)冰柜.冰箱每十天除霜清扫一次,做到库内无腥臭味,地面无血水。

  六.餐厅卫生

  (一)地面.餐桌.坐凳.电器设备.窗.墙壁等保持整齐.清洁.无油污.无灰尘,餐桌做到随时清扫。

  (二)餐厅通风良好,光线好,就餐环境舒适。

  (三)防蝇灯.防尘设备齐全,做到定期消毒灭蝇,防止传染病。

  (四)保持餐具.盛装食品用具.餐具台清洁卫生,主食品有盖布,并保持干净。

  七.环境卫生

  (一)食堂周围环境卫生干净.无杂物.无死角。

  (二)食堂周围的墙壁干净.无污垢.无乱贴乱画.乱搭乱挂,屋顶.墙角无蜘蛛网。

  (三)洗碗池清洁,上.下畅通。

  (四)食堂排水沟要保持清洁无杂物,以免堵塞排水管道。

  (五)剩菜.剩饭倒入泔水桶,每天清除,泔水桶加盖。

  (六)垃圾及时清理,做到一日三清,垃圾倒到指定位置。

  (七)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八)采取积极措施消灭“四害”。室内外要保持无鼠迹.蟑螂及虫卵.苍蝇,无“四害”粪便和其它残留物。

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在实际生产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车间安全生产实行全员责任制。车间主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级职能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员工在各自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各班组和所有员工。

  二、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车间主任对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督促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定期主持全车间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

  第六条针对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解决,对本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第七条组织制定和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经常到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第八条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第九条领导车间、班组安全活动,负责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对新工人、调换工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参加对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设备的检查,制定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监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负责督促实施;

  第十三条负责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时,要会同安全生产部、技术部等部门编制作业指导书。打通工艺流程后,立即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员工有章可循。

  2、车间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五条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

  x公司

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为加强皮带机安全管理,避免各种伤害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股份公司所有皮带机相关岗位。

  3、管理规定

  3.1操作皮带机前,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三禁”:禁止戴手套、禁止系围巾、禁止敞开衣袖,严格执行“三紧”: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

  3.2皮带机应设置专门巡检通道,通道与皮带用护栏进行分离、隔开,巡检通道必须时刻保证畅通,通道上禁止堆放杂物或存在孔洞、尖锐物体等安全隐患。

  3.3皮带机滚筒加油时,必须使用油嘴较长的油壶,禁止在皮带机运行中将手或身体其他部位越过护栏进行加油。

  3.4皮带机所有转动部分及拉紧装置必须安装有防护栏杆,护栏禁止随意拆除,因清扫、检修等原因临时拆除后,必须及时恢复,否则禁止启运皮带。

  3.5皮带机检修必须断电、挂牌,办理好相关票证,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具体步骤如下:停机→断电→验电→挂警示牌→检修。

  3.6皮带机运行时,禁止将身体的各部位伸入皮带机下清理滚筒、物料、打扫卫生、加油等工作,防止机械伤害事故。

  3.7皮带机启动前,要对皮带机及沿线情况进行彻底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

  3.8无论运行中还是处于停止状态,禁止在皮带上或相关设备(如减速机、料斗等)上站立、穿越、睡觉或传递工具物品等。

  3.9严禁跨越皮带机、在影响通道的皮带上应设置过桥,过桥需设置栏杆。

  3.10禁止从皮带机下方钻过,如巡检通道正处于皮带下方,皮带必须保持一定高度(约2米)或对此处皮带机的托辊和皮带边缘做好防护、隔离。

  3.11在运行的皮带上取样或捡杂物时,应落实好相应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位于皮带外,使用必要的`工具,禁止戴手套从皮带上直接捡杂物,以防被皮带挂住造成事故。

  3.12禁止无关人员在皮带机相关设备周围通行、逗留。

  3.13皮带机基坑清理工作禁止单人进行,须专人进行监护,较狭窄机坑内清理作业必须断电挂牌。

  3.14皮带机基坑内抽积水,潜水泵未断电时,禁止下到未抽干净的基坑内,防止发生漏电伤人事故。

  3.15严禁带负荷启动皮带机,皮带打滑时应先停机,挂断电牌并清理完负荷后再启动,禁止用人工助力启动。

  3.16严禁在皮带机上放置器具、材料、物件。

  3.17调整皮带机跑边可不找电工断电,但必须停止运行,并挂牌,且有人在皮带机控制开关处临时监护。

  3.18皮带机各启停开关的名称必须清楚标识,皮带机作业区域内必须悬挂或张贴必要的安全警示牌或提醒标语。

  4、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考核,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7

  附属医院医用氧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氧气由采供中心负责全面管理,指定专人分管,做好收发、登记、储运等工作;

  二、氧气库房附近不得有明火,库内禁止吸烟及火种带入;禁止混放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禁止接触各种油类,及时做地高温降温、通风等安全防爆措施,防止雷电或其它破坏,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三、注意搬运安全,要轻卸、轻放、防震、防倒、防撞击、严禁抛、滑氧气瓶。禁止氧气瓶靠近火源。如发现漏氧、无帽、无安全圈应及时送采供中心有关人员检修,不得自行处理;

  四、使用科室应有专人管理,按实际用量凭卡换气,不得随意借出院外,每天进行清点、核对,使用科室主任、护士长应经常对本科人员进行安全使用氧气的教育;

  五、对违反安全用气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如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操作,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钢丝绳、吊钩、导绳器、限位器等应完好,电气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

  3、电动葫芦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

  4、作业开始第一次吊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100mm时停止,检查电动葫芦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作业。制动器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调试。

  5、电动葫芦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得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应严防冲撞。

  6、起吊物件应捆扎牢固。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超过1、5m高。工作间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7、电动葫芦作业中发生异味、高温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8、使用悬挂电缆电气控制开关时,绝缘应良好,滑动应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应有2m空地并应正确操作电钮。

  9、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10、严禁一人同时操作两台及以上电动葫芦。

  11、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12、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制动时,下滑位移量不应大于80mm。否则应清除油污或更换制动环。

  13、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行车工、电葫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

  1、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2、重量不明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品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危险的物品不吊;

  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的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9

  1.电教教师分别为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所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安全使用与管理工作。

  2.定期检查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性能与安全使用状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置。对一些已超过安全使用期限的设备,应及时报耗和更新。

  3.应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查,若灭火器已失效,应立即予以更换或充料。

  4.多媒体教室、微机室要经常通风,确保空气流通。

  5.经常检查检修线路、电源、插座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危险位置放置醒目标志,上课前先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仓储管理

  (一)总则

  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客户,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货物和资金周转。

  根据客户货物周转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应用现代管理技术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二)货物验收入库存

  1、货物入库存,库房管理员要亲自为交货人办理入库手续,核对清点货物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要求填写入库单并签字,应当认识到签字验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2、库房管理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发票一起交财务部记账。

  3、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经办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处理。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

  (三)货物的储存保管

  1、货物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货物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编号存放。

  2、货物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以及设备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坏、遗失和增多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勿使公司和客户财产发生人为保管责任损失。

  5、保管物资,未经科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出库或出借,特殊情况应经科长批准。

  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工作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四)货物发放

  1、严格按照领料单出库,发货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货原而则造成货物损坏、变质以及遗失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2、领料单应填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订单编号以及经办人和领料人签字。

  3、发货必须与领货人和经办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库。

  4、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五)其他有关事项

  1、记账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2、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清查盘点。

  3、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主管领导监交,双方各执一份,报主管存档一份。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4、库存盈亏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二、仓库安全管理

  1、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须由公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仓库必须确定一名安全防火责任人,并建立健全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5、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6、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

  7、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8、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9、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准住人。

  10、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随时好用,确保安全。

  11、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2、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13、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15、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16、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17、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防、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18、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19、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0、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21、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和范围

  1.1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规范道路施工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确保道路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1.2本规定适用于市政新建道路工程、道路改造工程及道路配套设施工程的施工。

  2.安全管理的原则

  2.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负责生产管理的经理、副经理在抓生产的同时必须将安全管理工作一并考虑进来,做到生产和安全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2.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工程项目组织机构内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安全员、施工员)对职责范围的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3、预防为主的`原则

  安全管理工作重在预防,由于事故的不确定性的特点,使我们在时间、地点、规模上不能将其量化,只有将量化重点工作放在预防事故发生方面。

  2.4、动态管理的原则

  安全管理过程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随着工程的进展,安全管理的内容和重点也在发生着变化,所以在公路工程安全管理方面我们要坚持动态管理原则。

  2.5、计划性、系统性原则

  安全管理的两个显著特点,即:计划性和原则性。安全管理和其它管理大同小异,都是将其列入到年度或月度计划中去。所以安全管理要坚持计划性的原则;另外安全管理作为一种企业管理模式也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它包括在企业管理的大系统中,同时安全管理自身也是一个系统,本身具有一定的整体性、相关性、目的性等。

  2.6、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在市政道路工程安全管理当中既要采用奖励的管理手段,同时也要采用惩罚的管理手段,做到奖励和惩罚相结合。

  2.7、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原则

  在市政道路工程安全管理中,要处处做到把人的安全放到第一位,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2.8、坚持“五同时”的原则

  建筑施工企业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验收。

  2.9、“一票否决”的原则

  对发生重大事故项目、部门和单位,将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取消评优和领导干部晋职晋级的资格。

  3、市政道路工程安全技术要求

  3.1、路基工程土方施工安全要点

  (1)市区内新建、改建及扩建工程需搭设现场围档,其材质为砖基础(高500mm,宽240mm)内外抹灰刷白,钢管立柱及压型钢板;市区主要街道高2.5m,一般道路高1.8m。要求美观、整齐、刷漆颜色一致。

  (2)开挖土方前,必须了解土质、地下水的情况,查清地下埋设的管道、电缆和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物及文物古迹、古墓的位置、深度走向,加设标记、设置防护栏杆。现场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必须对作业工人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

  (3)开挖深度超过2米时,特别是在街道、居民区、行车道附近开挖土方时,不论深度大小都应视为高处作业。设置警告标志及高度不低于1.2m的双道防护栏,夜间还要设红色警示灯。

  (4)在靠近建筑物、电杆、脚手架附近开挖土方,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开挖的沟槽时,应根据土质情况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护。挖掘深度超过1.5米,且不加支撑时,应按规定确定放坡度,若施工区域狭窄不能放坡时,应采取围壁措施。同时固壁支撑的材料不能有朽、糟、断裂的现象。

  (6)在开挖沟槽坑边沿1m内不允许堆土或堆放物料;距沟槽坑边沿1-3m间堆土高度不超过1.5m;距沟槽坑边沿3-5米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2.5m;在沟槽坑边沿停置车辆,起重机械、振动机械时距离不小于4m。

  (7)人工挖掘土方时,作业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米,纵向间距不小于3米;土方开挖必须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挖空底脚。对挖掘工具镐、锹等应随时检查,应木柄结实、连接牢靠。

  (8)高边坡开挖土方时,安排专职人员对上边坡进行监视,防止物体坠落和塌方。边坡开挖中若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9)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的区域,应设警告标志;下方有道路时,严禁车辆通行。边坡上方有人作业时,下放不许站人,清理路基边坡上的突石和整修边坡时,应从上而下进行,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10)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的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禁止全面拉槽开挖,在盐溶地区施工,应认真处理盐溶的涌出,以免突发性的塌陷,在泥沼地段施工时,应制定防止人、机下陷的安全措施,挖出的废土应堆置在合适的位置,以防止汛期造成认为的泥石流危险。

  (11)施工中如遇土质不稳,上体有滑动,发生坍塌危险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当工作面出现陷机或不足以保证人员的安全时,应立即停工,确保人员安全。

  (12)机械车辆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指挥,运输土方的车辆在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重车运行时,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米,下坡时,两车的间距不小于10米,通过交叉路口,窄路、铁路道口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的行人和车辆,运土车上方严禁乘人。

  3.2、沥青路面工程施工安全要点

  (1)从事沥青作业人员均应进行体检,凡患有皮肤病、结膜炎及对沥青过敏反应者,不宜从事沥青作业;沥青加热及混合料拌制,宜在人员较少、场地空旷的地段进行;沥青作业人员皮肤外露部分应涂防护药膏;工作服及防护用品应集中存放,严禁穿戴回家和存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应配有医务人员。

  (2)块状沥青搬运宜在阴天或夜间进行。避免炎热季节搬运;用于搬运时,必须有相应防护,如帆布手套、工作服、坎肩等;液态沥青用液态沥青车运送,沥青车满载运行时,遇到下坡或弯道时要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制动。沥青装载不满时,应始终保持中速行驶。

  (3)人工装卸桶装沥青时,运输车应停在平坦地段,拉上手闸;跳板应有足够的强度,坡度不宜过陡;放倒的沥青桶经跳板上下滚动装卸时,要在露出跳板两侧的铁桶上各套一根结实的绳索,收放绳索要缓慢,两端同步上下。

  (4)沥青混合料摊铺作业时,摊铺机驾驶台及作业现场要视野开阔,清除一切障碍物,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得在驾驶台上停留,驾驶员不得擅离岗位;

  (5)运料车向摊铺机卸料时,应同步进行,动作协调,防止互相碰撞,驾驶摊铺机应平稳,弯道作业时,熨平装置的端头与路缘石的间距不得小于10cm,以免发生碰撞。

  (6)换档必须在摊铺机完全停止后进行,严禁强行挂档和在坡道上换档或空挡滑行;熨平板预热时,应控制热量,防止因局部过热而变形。

  (7)在沥青摊铺作业中应设置施工标志,用柴油清洗摊铺机时,严禁接近明火。

  (8)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状况应良好,使用前应对刹车、自卸系统进行检查,车斗密封,后挡板牢靠,不许站在运输车后用铣等工具往下捅沥青混合料。

  (9)沥青拌合楼的各种机电设备,包括使用微电脑控制进料的控制室,在运转前均应由电工、技工、电脑操作人员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各部位正常完好后才能合闸运转。

  (10)拌合楼机组投入运转后,各岗位人员要随时监视各部位运转情况;运转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机长,并及时排除故障;停机前应首先停止进料,等烘干筒等各部位卸料完后,方可停机,再次启动时,不得带荷启动。

  (11)料仓卸料时,严禁人员从斗下通过,沥青拌合楼的各部位需经常检查、维修,并配备消防器材。

  3.3、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安全要点

  (1)使用小型翻斗车或手推车装混凝土时,车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混凝土运输车运送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当传动系统出现故障、液压油输出中断导致滚筒停转时,要利用紧急排出系统快速排出混凝土拌合料;自卸汽车运送混凝土时,不得超载和超速行驶,车停稳后方可顶升车箱卸料,车箱尚未放下时,操作人员不得上车去清除残料。

  (2)人工摊铺作业在装卸钢模板时,必须逐片轻抬轻放,不得随意抛掷,多人同时操作摊铺时,因工作面小,长把工具多,应互相关照、注意安全;使用电动振捣器时,作业人员应配戴防护用品,配电盘(箱)的接线宜用电缆线,绝缘良好。

  (3)采用轨模摊铺机进行混凝土摊铺作业时,布料机和振平机之间应保持5~8m的安全距离,作业中要认真检查布料机传动钢丝的松紧是否适度,不得将刮板置于运行方向垂直的位置,也不得借助整机的惯性冲击料堆。

  (4)摊铺中严禁驾驭人员擅离岗位,无关人员不得上下推铺机,在弯道上作业时,要防止摊铺机脱轨。

  (5)混凝土摊铺施工现场必须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交通繁忙之路口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牌,并有专人指挥,夜间施工时,基准线桩附近应设置警示灯或反光标志。

  (6)施工现场的电线、电缆应尽量放置在无车辆、人、畜通行的部位,施工机电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和维修;现场操作人员按规定配戴防护用品;在夜间或停工期间有专人值班保卫,防止原材料、机械、机具及零部件丢失。

  (7)使用混凝土抹平机作业时,应确保抹平机的叶片光洁平整,并处于同一水平,其连接螺栓应坚固不松动,电缆要有专人收放,确保不打结、不砸压、不破损。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

  (8)切缝机锯缝时,刀片夹板的螺母应坚固,各连接部位和防护罩确保完好正常,切缝前应先打开冷却水,冷却水中断时,应停止切缝;切缝中,刀片要缓缓切入,并注意切入深度指示器,当遇有较大切割阻力时,应立即升起刀片检查,停止切缝时,应先将刀片提离板面后方可停止运转。

  (9)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不管采用哪种工艺方式,施工现场在不中断交通的情况下,应有专人负责指挥、维护交通,现场设立明显警示牌,以确保交通安全。

  (10)旧路面凿除宜有计划地分小段进行,以免妨碍交通,并设置相关安全标志牌;用镐开挖旧路面时,应并排前进,左右间距不小于2m,不许面对面使镐,工具拼接牢靠,严防铁镐脱飞伤人;采用风动工具凿除旧路面时,确保各部管道接头紧固,不漏气,胶皮管不得缠绕打结;风镐操作人员应与空压机操作手紧密配合,及时送气或闭气,对风镐进行勤检查,确认合格方可使用;钎子插入风动工具后不得空打。

  (11)采用机械破碎旧路面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操作范围内不应有人,铲刀切入深度不宜过深,推刀速度应缓慢,施工现场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牌,切实注意交通安全。

  4、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4.1、施工单位未建立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或有制度不落实、不到位,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相关人员100-500元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4.2、施工单位没有安全保障措施进行施工者罚款500-1000元。

  4.3、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无交底资料的单位,责令其停工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相应的罚款,最高处以工程造价的40%罚款。

  4.4、施工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作业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4.5、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按要求统一着装,配戴工作卡,戴好安全帽,一人一次达不到上述要求者罚款20元,同一天发现两次以上(包括两次)违反规定的,将清理出施工现场,并处罚安全管理人员100元。

  4.6、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一人一次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没有按规定使用者罚款50元,对屡教不改者,将清理出施工现场。

  市政道路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1、市区内新建、改建及扩建工程的现场围档

  材质:砖基础(高500mm,宽240mm)内外抹灰刷白,钢管立柱及压型钢板;

  规格:市区主要街道高2.5m,一般道路高1.8m。美观、整齐、刷漆颜色一致。

  2、大门

  材质:砖砌体(或钢管架)

  规格:门柱高不低于4.5m,门宽不小于6m,大门左右柱设彩喷标语,门横幅为企业标志及工程项目名称,上方设彩旗五面。

  2、七牌两图

  规格:1.2m×2.4m或1.5m×3m(电脑喷绘)

  七牌两图:工程概括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纪律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建筑工人维权须知、入场须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图。

  3、检测器具及计量器具

  检测器具:水平仪、经纬仪、靠尺各一套及小型常用测量工具一套。

  4、材料库房及设备料堆放

  材料库房砖砌内外抹灰刷白,钢檩瓦,彩钢板或玻璃钢瓦;库内危险物品必须分类置放。

  设备料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堆放,材料标识、消防设施齐全。

  6、搅拌机棚

  红白相间色钢管搭设,棚顶设双层(间距600mm),每层满铺5cm厚的木板或脚手板,顶层设防水层;棚四周设防尘措施。

  7、钢筋加工场

  钢筋调直场地设1.5m宽砼或红砖硬化带,钢筋按规格堆放整齐,有标识标牌,且堆放钢筋有垫木和防雨措施。

  8、安全标志牌

  现场安全标志牌按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设置,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9、消防措施

  消防器具的配备,消防通道的设置,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10、医药箱

  现场设有医药箱和急救器具,备有常用药品。

  11、砂、石料场

  分类设置,砖砌两面抹会,门柱刷红白相间色,底部用砼硬化,设醒目的标牌(内容:规格、产地、检验状态)。

  12、现场设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处和生活垃圾箱(桶)

  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

  13、工作卡

  场内项目管理人员佩戴工作卡。安全员穿黄马甲并配带安全监督袖标。

  14、场地硬化

  大门及主要道路、搅拌机棚、钢筋棚、木工棚要求场地硬化(一、二类工程用砼硬化,三类及以下工程用戈壁加水泥压实平整)。

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一、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室主任、专科主任是本科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科室的治安防火安全员是本科室安全的第二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本科室的安全保卫工作。其他员工有义务和责任支持和配合开展所有安全工作,实行群防群治。

  二、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宣传,组织开展对本科室的职工、临工、病人进行防火防盗和防灾害事故的教育,提高法制观念和防火防盗意识。

  三、严密本科室的安全管理,建立和健全本科室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度,严格实行安全日巡查制度,并认真填写《科室安全工作记录本》。

  四、康复科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机房环境条件(温度、湿度)达标,符合机器要求,清洁防尘措施落实;实行专机专人负责制和机修岗位及机房岗位责任制,责任者负有维护保养机器之责任;严格遵守机器操作规程,使用中遇有异常应立即切断电源,切忌“带病工作”,并立即向机修人员申报;机修人员遇有机器故障申报应立即进行抢修,待确认故障排除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对抢修情况作书面记录;机修人员全面负责本科机器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机器接地的可靠性,以防电击;凡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机器设备应按确定的技术参数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的机器应定时作性能的状态检测。

  五、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严禁在办公室、更衣柜存放大量现金、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各科室要管好本科室的小保险柜,要教育病人管好自己的财物,防止被偷、被抢、被骗。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严禁占用防火通道和防火楼梯,保持走火通道畅通。爱护科室的消防设施,定期对科室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修保养,保持防火器材的良好状态,一切消防设施,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和移位。

  七、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严禁违章作业。对违反操作规程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操作人员责任。

  八、禁止在病区和治疗室内吸烟及生明火。科室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气炉时,需专人看管,火种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科室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时,要做好防护措施。

  九、科室和个人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得违章使用电气设备。对因违章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按情节轻重给予经济的、行政的或刑事的处理。

  十、记住抢险报警电话:医院保安部火警119警110交通122

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一、 作业人身安全

  1、 不准不设好防护就开始作业。

  2、 不准不了望就穿越线路。

  3、 不准飞上飞下,扒车代步。

  4、 不准跨骑翻越动态中的车辆。

  5、 不准不戴安全带、安全帽、不设安全网、不穿防护服作业。

  6、 不准未搭好脚手架,未放稳梯凳就开始作业。

  7、 不准携带笨重工具和材料登高作业。

  8、 不准钻车或在车辆下乘凉、坐卧、休息。

  9、 班前、班中严禁饮酒,严禁在钢轨上、枕木头、道心坐卧。

  10、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1、当班作业时,严禁穿高、中跟鞋,冬季作业人员应穿防滑鞋。

  12、在列车接近作业地点前,本线及邻线作业人员必须下道避车。

    二、电器使用安全

  1、严禁用金属代替保险丝。

  2、严禁非专业人员处理电器故障。

  3、移动各类电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4、严禁带负荷拔电器插销。

  5、严禁在电器设备上搭放其他物品。

  6、手持手动电器设备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

    三、道路交通安全

  1、严禁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

  2、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3、严禁非专职司机驾驶公车。

  4、严禁骑摩托车上下班。

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

  规范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7-20xx)和《安全色》(gb2893-20xx)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办公场所。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样板,指导各使用单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符合规范。

  3.2各使用单位负责安全警示标志的计划报批和维护与管理。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标志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3.3人事行政部负责安全警示标志发外加工制作。采购部负非加工件责安全警示标志的采购。

  4安全警示标志的分类

  4.1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志。其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园边框,白底红字。

  4.2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志。其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标志。其基本形状为正三角形边框,黄底黑字。

  4.3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志。其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作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状为圆形边框。兰底白字。

  4.4在示意目标方向的场所必须设置提示标志。其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基本形状为正方形边框,绿底白字。

  5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原则

  5.1安全警示标志应按照能够起到提示、提醒的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进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预防事故的发生。

  5.2各单位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同时,根据公共场所和生产环境的不同,设置相应的公共信息标志,如紧急出口、注意安全等。

  5.3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与环境相谐调,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并保证标志有足够的亮度和照明;有灯光的,其照明不应是有色光。

  5.4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应避免滥设和不规范使用,在同一地域内,要避免设置内容相互矛盾和内容相近的标志。用适量的标志达到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目的,设置图形符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5.5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应牢固可靠,不宜设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不得妨碍正常作业和避免造成新的隐患。

  6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方式

  6.1附着式:将标志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

  6.2悬挂式:将标志悬挂在固定牢靠的物体上。

  6.3柱式:将标志固定在柱杆上。

  7其他要求

  7.1安全警示标志是公司公有财产,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加以爱护,有责任对损坏其行为加以制止。

  7.2安全警示标志的配置使用应列入各级安全检查的内容,生产安全部负责安装,各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伤。

  7.3地表安全警示标志由于不可抗力,损坏请各单位告知安全部,安全部将对其修缮或更换。

  7.4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发放、回收由安全部归口负责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尽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废品处理。

  7.5地表区域划分:以卫生分担区为基础,各自卫生分担区的安全警示标志各自负责。

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条为规范变电站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的人员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管辖范围的运用中的变电站及在这些变电站的生产区域内从事施工、检修、运行维护、装卸物资及其他作业的所有人员(以下称作业人员)。变电站运行人员及其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人员,都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进入变电站的作业人员,在开工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在作业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原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简称《安规》)的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四条作业人员进入变电站工作,必须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许可由变电站运行当值具有“工作许可人”资格值班人员负责办理,并经当值值班长同意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域作业。

  (1)工作许可手续必须按照《安规》要求执行。

  (2)对变电部以外的单位来变电站工作所填写的工作票,必须实行“双签发”。

  (3)对工作区域在变电站内但不属变电部管辖范围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如各县局在10kv出线构架电缆头以外的设备上工作),其工作票可不需变电部“双签发”,但需实行“双许可”,即其工作须经当值运行负责人许可,并在工作票备注栏中签名;其他不需办理工作票的工作,须征得当值负责人的同意。

  (4)对变电部以外进站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资格由生技部审核后书面通知变电部,由变电部转发各变电站。工作负责人在办理许可手续时必须出示工作证。

  (5)工作许可前、后人员管理:

  ①工作许可手续未办妥前,作业人员只允许在指定地点集中待命,不得擅自进入作业现场。

  ②工作许可人在完成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③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现场向工作班所有人员宣读工作票,并进行安全情况交底后,才开始作业。

  第五条作业期间,作业人员必须按《安规》规定,执行工作监护制度,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行为,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2)在邻近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有专人监护。

  第六条工作终结前、后的人员管理。

  (1)工作结束,在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工作现场,由工作负责人清点无误后,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工作终结手续办理后,作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工作现场和其他生产区域。

  第七条外来施工单位管理。外施工单位指分公司以外的单位。除按以上第三至第六条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工程开工前,外施工单位须凭工程主管单位出具的安全考核证明(该证明须复印一份报生技部),到变电部办理“进站施工许可证”。未取得“证”者,一律不准进站工作。

  (2)作业人员持“进站施工许可证”,并佩带胸前,方可进入变电站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3)外来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作业人员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过程必须实现严格的工作监护。

  (4)如果施工超出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范围,必须由施工单位重新拟订安全技术措施,报发包方负责人同意后,由有关单位实施完善,方可施工。

  (5)工程施工结束后,外来施工单位应把作业人员“进站施工许可证”收回,统一交变电部注销。

  第八条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1)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变电站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防火、防触电、防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

  (2)作业区域与带电设备区域须设置网状安全围栏。

  (3)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有上岗证。

  (4)动火工作必须严格按动火工作管理制度,办理相应级别的动火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的审批手续应齐全、符合要求,安全措施必须正确完善,动火工作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到位。

  (5)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完好可用,灭火器材使用后要进行登记,并通知主管部门及时调整和增补。

  (6)凡移动防鼠挡板,须事先征得值班负责人的答应,防鼠挡板一旦移开,其门口应有移动挡板的班组派员负责看守,直至恢复为止。在增放电缆、需开挖电缆沟隔墙洞穴的工作场地,须有人在场看守,遵循“谁施工、谁负责恢复”的原则,谨防小动物事故的发生,并须符合电缆防火规定。

  (7)现场施工用电,执行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分公司制定的《施工现场临时电源管理规定》的规定。

  (8)在站内作业的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防止触及电气设备或碰撞构支架;与生产工作无关的车辆不准进入生产区域;特种作业车辆应专人监护;严禁在变电站内学习驾驶机动车辆。

  (9)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清洁,做到“三不乱”(电线不乱拉;管道不乱放;杂物不乱丢),工作结束后应清理现场油污、杂物等。

  (10)变电站运行值班人员、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指出,限期改进。

  (11)进入变电站生产现场的人员,一律必须戴安全帽;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穿合格的工作服。凡不符合要求者,当值运行人员有权禁止其进入。

  第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属生技部。各单位部门在执行中若发现问题,请立即向生技部反映。

  第十条本规定于印发之日起施行。

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一、电梯符合安全运行前提条件:

  1、电梯应是经国家认证许可生产的合格产品,

  2、电梯应经国家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

  3、电梯运行的环境状态、电源等条件符合电梯的技术要求。

  4、电梯作业人员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身体状况良好。

  二、电梯日常运行操作基本规程

  (一)司机或安全管理员在电梯运行前的准备工作

  1、应查看运行记录,了解上一班电梯运行情况。

  2、在电梯的整个行程范围内作空载或轻载试运行;

  观察电梯的选层、起动、换速、平层、停车、消号、开关门及防止乘客被门扇撞击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安全触板,光幕保护)等动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常情况。

  3、电梯的各种信号(包括内外召唤信号、层站信号、方向信号等)工作正常。报警、对讲装置完好,轿厢照明、通风良好。

  4、进行轿厢内、尤其是地坎处、光幕处的清洁。

  5、发现电梯运行异常或有部分功能装置失效的,应暂停使用电梯,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修复后才能继续使用。

  (二)电梯运行操作规程

  1、对无司机操作的电梯:按照乘客须知内容进行操作。

  2、对有司机操作的电梯:

  1)在司机操作状态下,司机不得脱离岗位。

  2)严格控制电梯载荷,不得超载,货物摆放均匀、平稳牢固。

  3)轿内严禁吸烟,严禁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乘客不得在轿厢门口逗留,不得倚靠在轿门上。

  5)严格禁止撞击轿门、层门、安全触板、轿厢。

  6)严禁在任何开门状态下运行电梯。

  7)运行中如发现有异常震动、异常气味、异常响声及麻电现象应就近停车,停止使用,通知维保单位检查维修。

  8)电梯在运行中严禁进行擦拭、润滑、修理拆卸机件。

  (三)司机在电梯运行结束后的交接班

  1)运行结束要进行清洁,关闭层、轿门和电源。

  2)填写当班电梯运行记录。维修保养制度修、暂停使用”的警示标志,方可进行维修保养。

  6、电梯的维保周期和维保项目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或制造单位的维保要求。

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1、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在队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荷载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塔基上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4、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对有升降式驾驶室的起重机,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塔身不得悬挂标语牌。

  5、检查塔基表面平直、无沉陷,螺栓无松动,排除塔基睥障碍物和积水。

  6、作业前重点检查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均应正常;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供电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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