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大全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大全(精选35篇)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大全 篇1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有针对性的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例会制度。
一、公司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召集公司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应当做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实施。
三、为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会议分日常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例会由分管安全领导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由公司第一负责人召集,对会议议定的事项,要明确具体单位负责落实,落实情况要在下一次会议上报告。
四、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参加人员:
1、安全机构各成员及安全员;
2、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
3、必要时可以扩大有关从业人员。
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2、回顾、总结、分析或通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 4、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六、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有关的重要事项。
七、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会议的相关材料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
八、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
1、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应建立专门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会议记录;
2、会议实行签到制,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必须向公司主要领导请假,摘自不参加会议的人员,每次处以50元以上罚款,连续三次未参加的,公司予以解聘。
3、会议记录、纪要将作为对相关部门岗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4、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中途溜岗,严肃会议纪律。
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公司安全领导机构负责督办、检查。
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的工作实施情况,由公司安全科汇总上报。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大全 篇2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生产安全领导小组职责范围
1、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和任务。
2、研究、分析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
3、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4、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5、组织处理企业的工伤事故。
6、将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落到实处。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8、确定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危险场所的监控与整改工作。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责任及全体职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一)编制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实现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名职工都必须制定本岗位安全责任履行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管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
1、生产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①编制和落实生产计划,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
②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消除事故隐患并负责督导检查。
③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或事故时,要果断采取处理措施,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发现职工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及操作规程,应立即制止。
④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①负责制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监督职工的操作是否规范。
②负责单位特种设备的检查,审验及备案。
③新型设备(包括自制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负责投产前的鉴定和验收工作。
⑤生产调度会议应有安全生产方面内容,并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⑥参加单位安全检查并提出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报主管部门。
⑦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2、办公室安全职责
①落实安全生产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做好有关资料的保管、留存和传达工作。
②组织并检查单位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③负责制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年终考核。
(4)制定并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计划。
(5)组织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制止,同时上报主管领导处理。
⑤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对特种作业证的复印件进行归档。
⑥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资料的归档。
⑦负责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演练工作。
⑧负责拟定发放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监督职工使用情况。
①负责制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监督职工的操作是否规范。
②负责单位特种设备的检查,审验及备案。
③新型设备(包括自制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负责投产前的鉴定和验收工作。
5、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比例提取每年安全生产经营和劳动保险费用,监督专项经费的使用。
②负责按规定拨付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费用。
(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生产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岗位责任制
①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④定期主持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⑤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⑥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副组长安全职责。
①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②认真组织好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产安全工作,负责研究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③负责安排编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④负责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⑤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经费的使用。
⑥组织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3、其它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①根据本单位职责分工对主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人员领导责任。
②做好分管部门安全教育工作。
③负责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和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消除。
④负责落实安全技术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⑤负责检查分管部门的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严格控制危险部位动火操作,组织完成分管部门安全生产计划的落实。
4、车间主任岗位责任制
①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②定期研究分析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制定事故隐患排查,解决办法。
③组织并参加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④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⑤及时发现、纠正、处理违章操作行为。
⑥负责本部门生产流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整改措施,监督班组长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⑦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漫延。
⑧负责监督检查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6、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①负责领导本班组职工严格执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班组职工的生产安全。
②负责落实本班组职工安全教育内容,对新上岗的职工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严格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③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制止,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
④负责本班组设备、设施的安全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⑤发现工伤事故应立即上报,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7、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①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②正确操作,精心维护和使用设备。
③及时、正确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④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灭火器材。
⑤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⑥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有权向上级报告违章作业行为,有权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
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件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①为确保安全生产,增强本单位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
②凡新入厂的管理人员和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③转岗职工、重新上岗职工的.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责任人完成。
④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应持证上岗的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方可上岗。
⑤所有授课人员应作好教育记录,保证教育内容和时间符合法律规定。
⑦安全生产教育后,由办公室将授课资料归档。
⑥凡发生工伤事故后,主管部门要根据事故原因对职工进行教育。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①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应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及重要危险部位,开展检查、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②各车间每周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检查机器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项隐患。
③班组每日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检查职工是否遵守操作规程,是否按规定佩带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纠正违章现象。
④单位安全员定时巡检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⑤所有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或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立即排除。
3、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在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有事故隐患而隐患所在车间未上报整改的,追究其车间安全责任人的责任。
对排查出或未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追究主管生产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对设备、设施中存有事故隐患的,追究其车间安全责任人及岗位操作员的责任。
4、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上报上级安全部门,主管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部门或个人要保护好现场,不得将事故现场随意变动或恢复。
③发生事故部门或事故当事人要积极协助调查分析,不得隐瞒事故真相。
④对发生事故的各类工伤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接受教育,提出处理意见,建立防范措施。
⑤对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处以调离工作岗位、开除、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5、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为确保企业生产的安全进行,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对在职职工按不同工种的劳动防护要求发放。
①职工每人发放工作服1套、工作冒一顶、胶鞋1双,使用期限2年;手套按需要领取。
②劳动防护用品由财务科组织采购、发放。
③劳动防护用品未到发放期丢失的,按购买价格的50%收取费用后补发;未到发放期损坏的,按购买价格的30%收取费用后补发。
④职工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后,必须穿戴整齐方可上岗,如发现一次穿戴不整齐的,扣款10元。
6、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①设备的选购满足安全技术要求,不采购落后的、国家禁止使用的设备。
②设备应具有可靠的安全防火、防漏电装置。
③对电器设备的电源、插座、开关应经常检查,以免发生短路、漏电现象,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④设备运转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凡属操作人员不能排除的故障,不得私自维修。
⑤不得拆除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维修时要正确使用工具,严禁乱敲、乱拆。
⑥生产过程中,发现生产设备、设施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切断电源,保修。故障排除后,才可再开工。
7、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①行吊岗位操作员应培训后上岗。
②锅炉工应参加培训后持证上岗。
③厂内车辆无驾驶证人员不得开动,车辆出行应服从办公室统一安排,不得随意开车出厂。
8、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①发生火灾事故后,应及时拨打119电话求援。
②在事故发生初期,应及时切断电源,并转移易燃、易爆物品。
③在事故发生中,首先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抢救财产,将损失降到最低。
④在事故中,各车间员工应服从车间领导指挥、安排。
9、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
①对厂区内的电源、电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每月排查一次,及时更换老化的电源、电线。
②车间内的电器设施插头、插座要每天检查,按规定操作。
③电器损坏,不得私自拆卸修理,应由专业人员维修,无故障后方可开工使用。
④每天下班后,车间内要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⑤办公室要关闭空调、风扇、电灯、电脑等用电设施电源。
⑥锅炉工在开炉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交于无证人员操作,不得违规操作。
10、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①各岗位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说明规范化操作。
②开动设备接通电源前,应清理工作现场,检查设备各操作部位是否灵活、位置是否正确,安全装置是否齐全。
③检查设备不得有其他异物,螺丝是否牢固,以免松动造成事故。
④开动设备时,必须检查是否有异物、水、油等进入电机或电器装置内。
⑤设备外露面或滑动面上,不得堆放工具、产品,以免碰伤设备,影响设备状况。
⑥严禁超性能、超负荷使用设备。
⑦设备运行中,操作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发现设备异常,应停止操作,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立即通知维修人员。
⑧操作员离开设备或对设备清洗、维修时应切断电源。
⑨维修、调整设备时,要正确使用拆卸工具乱敲、乱拆。
11、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①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积极协助调查取证,不得隐瞒事实。
②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努力保持事故现场,不得故意破坏,以免给调查取证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③事故调查处理中,任何人都应积极协助调查、提供线索,以便最短时间内排查出事故原因,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12、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25号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缺席。
②各生产车间每月28号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缺席。
13、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①财务部门每月会计核算中按月计提500元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生产项目的支出。
②安全生产费用要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再此列支安全生产项目以外的费用。
本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厂职工及所有岗位,自下发之日执行。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大全 篇3
1、目的
为落实安全生产有关安全教育培训要求,规范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3、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临时工、外包工及外来培训、实习、参观人员等),必须进行公司、车间(部)、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1公司级安全教育(一级)
由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职业卫生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到各车间、部门。
3.2车间级安全教育(二级)
由生产设备部经理及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本车间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例案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到班组。
3.3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
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生产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其预防和应急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识。
4、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4.1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公司级由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由项目负责单位和项目所在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同新入厂职工;
4.2进入公司参观、学习、检查等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其进行入厂安全注意事项教育,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有专人陪同,以保证安全;
5、特殊教育
5.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市/区安监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取得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并按时参加复审;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环保质监部组织实施,考试合格方可任职。
5.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应定期复审。
5.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进行独立作业。
5.4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各部门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以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6、考核方法
6.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市安监局组织进行。
6.2其它管理层的安全技术考核,由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组织进行考核。
6.3职工的安全技术考核,由部门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大全 篇4
公司各部门: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企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要求,实现安全生产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特制订以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新进员工(含外单位调入的、短期合同工、代培人员均为新进员工)进入企业,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即:企业组织的公司级教育、部门教育、班组教育。
(2)厂级教育培训
由基层单位申报培训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教育,同时通知安全保卫部门,并将所有参训人员基本情况报安全保卫部门备案。培训内容如下:
1、介绍和讲解党和国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2、介绍本单位的生产性质和安全生产情况、典型事故教训。
3、介绍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操作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4、介绍本单位内特别危险的区域和设备及其防范的一般知识、安全用电、防火、防爆、防机械伤害、防尘、防毒以及急救知识。
5、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
(3)部门教育培训
由部门或生产副经理负责,部门专职安全员协助,并同时做好培训记录。其教育培训内容如下:
1、针对性的介绍车间的生产特点、机械状况、危险区域及其标志和防范知识。
2、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形式、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
3、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文明生产劳动纪律。
4、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4)班组(岗位)教育培训
由班长负责,并同时做好班组培训记录。其教育培训内容如下:
1、介绍本岗位生产特点和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使用、维修方法。
2、介绍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保管。
3、介绍岗位发生的事故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措施以及发生事故后应如何采取紧急措施、报告制度、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4、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
(5)特殊工种的教育培训
1、对于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专业技术培训,领取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分配到相适应的特殊工种岗位上工作。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考核和发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3、对于已取得合格证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按国家要求,由人力资源部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4、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5、各部门的特殊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从事该工种的人员调入、调出必须报经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同意,方可进行。
(6)岗位异动要求
1、部门之间调动的职工,由接收部门和班组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其教育内容同于三级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分配工作。
2、部门内岗位(工种)上的工人调换,其岗位安全教育由班组进行,未经教育者不能上岗工作,安全员
要监督检查。
3、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1)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
(3)根据施工方案、工作环境、季节特点、工程特点和施工人员素质等情况,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要向施工班组作文字交底,填写《安全技术交底》。
(4)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交底人),班组(被交底人)必须在书面交底上签字,各持一份。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也应在文字交底上签字。必须是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5)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三、防火制度
(1)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木工间、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失火。
(3)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按级别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4)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将工作场所的创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须及时处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点,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
(5)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违章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项目部做出处罚,直到清退,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8)对油库、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木工间、电工间及明火使用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设立必要的消防设施,制订章约、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9)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时换药,做到全面有效。
(10)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应合理布局,对油库、油漆库、木工间、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和部位、车辆加油等都必须远离明火,严禁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禁止擅自私下装拆电器装置。
(11)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负责一定的业务指导和有条件进行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12)以上各条希望人人遵守,违者给予必要的处罚,直至提请追究法律责任。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作业范围:
1、电工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3)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方可从事特殊作业。
(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大全 篇5
一条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条公司必须树立“安全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机构与职责
四条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七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生产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研究处理。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4.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
6.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的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其进行实施。
8.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要马上进行上传下达。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八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九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十条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十一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十二条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十三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十四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
十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十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十九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
二十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二十一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二十二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电梯
二十三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十四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二十五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二十六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二十七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二十八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二十九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三十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三十一条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三十二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三十三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教育与培训
三十四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三十五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整改
三十六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三十七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三十八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奖励与处罚
三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十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四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四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十三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十四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四十五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四十六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四十七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万元,不满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0万元,不满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00万元的事故。
四十八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四十九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5天以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五十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因公驾车肇事者,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况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并进行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五十一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十二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五十三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4.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五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五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大全 篇6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公司的经理未履行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法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由于公司各个主管安全的责任人管理失职的,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开除或降职处分。
3、公司员工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人员伤亡或公司损失的,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根据造成受伤害程度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廊坊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执行如下管理制度: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设计、施工、试运行和竣工验收阶段执行“三同时”制度。
四、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设备维修分为日常维修、大中修两级管理,日常维修由设备所在地车间负责,大中修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编制计划,按时进行大中修。
2、严把设备故障的确认关。对于出现故障的'设备,要认真进行检测,在送修或自修之前,责任人应向指定设备维修负责人提交故障诊断书。
3、对于在免费保修期内的设备故障。各责任人可及时、直接与厂家(公司)联系,或转告设备维修负责人联系。
4、对于在免费保修期外的设备故障。在维修之前,责任人应会同维修人员进行认真检测,然后填写维修申请卡,连同诊断结果、维修方案等一并提交实验室(中心)。
5、对于人为造成的设备故障。该设备在管理上归属的责任人应责令肇事人员承担必要的维修费用及其它费用。严格执行“损坏公物要赔偿”的原则。
6、凡是进行了维修的设备(无论何种维修),都必须进入设备维修台帐。对于新购置的重要配件(进固定资产的)必须到设备管理员处登记和签字后,方可报销。
五、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的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储存区域之间应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和仓库周边的安全防护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与员工宿舍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3、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封闭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堵塞员工宿舍的出口。
六、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1、危险源(点)具体责任人,是该点作业的操作者及班组长、班组安全员。
2、各级危险源(点)所属班组和责任人,应按管理标准要求,进行日常检查,保障安全生产。
3、公司对一、二级危险源(点)作业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各级危险源(点),由规定的检查部门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必须遵循的消防安全方面的制度:《用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基建与改建工程消防审核申报制度》、《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安全防火值班制度》、《火灾事故处理报告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八、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企业应有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公司的安全部门是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主管机构。
2、公司内部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3、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公司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4、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5、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大全 篇7
1.0目的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发布、使用、评审、修订、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所有部门(车间)及岗位。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批准发布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3.2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组织每年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及执行情况、适用情况检查、评估,编制评审(估)报告。
3.3办公室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
3.4各部门、车间、班组及时宣贯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工作中遵守、使用。
3.5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将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传达给相关方。
3.6各部门负责修订意见的提出,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修订后由总经理批准发布,并发放到相应的工作岗位。
4.0程序
4.1编制程序
4.1.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程序:由安全主任协同各办公室门、车间进行编写,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布执行,由办公室保管。
4.1.2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程序:由安全主任助各部门、车间编写,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布执行,由办公室保管。
4.2内容
4.2.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至少包括目的、职责、工作内容或程序、记录等。
4.2.2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
4.2.2.1正常开、停设备操作程序;
4.2.2.2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4.2.2.3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
4.2.2.4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4.2.2.5接触化学品的危险性;
4.2.2.6个体安全防护措施;
4.2.2.7风险分析、评估、控制内容。
4.2.3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4.2.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
4.2.4.1各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交安全管理办公室审核,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并发布实施。
4.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使用。
4.3.1批准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办公室发放到相关的部门、岗位,各部门及各级人员应遵守、使用。
4.4评审。
4.4.1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至少1年一次,或需要时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由办公室、安全管理办公室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4.4.2由安全主任记录评审结论。
4.4.3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
4.5修订
4.5.1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4.5.1.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4.5.1.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4.5.1.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5.1.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4.5.1.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4.5.1.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4.5.1.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4.5.1.8根据评估、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
4.5.1.9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4.5.1.10绩效评定结果;
4.5.1.11其他相关事项。
4.5.2文件修订形式。
4.5.2.1根据文件修改通知单(内容),持有文件者进行手改,并填写修改记录;
4.5.2.2根据发放的文件修改页,持有文件者进行换页,并填写修改记录;
4.5.2.3根据新发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凭原文件进行更换;
4.5.2.4对于改版、发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废止。
4.6宣传培训。
4.6.1安全管理办公室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0关联表单
5.1《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5.2《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安全培训记录表》
5.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考核试卷》
5.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适用和执行检查评估记录表》
5.5《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检查评估报告》
5.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适用和执行检查评估记录表》
5.7《文件发放记录》
5.8《文件修订计划》
5.9《文件修订记录》
6.0附则
6.1本制度解释权归办公室。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大全 篇8
1、三级教育资料
(1)公司级教育资料
①各级政府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②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急救措施。
(2)工程项目(施工队)级教育资料
①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
②在施工程基本状况和务必遵守的安全事项;
③施工用化工产品的用途,防毒知识,防火及防煤气中毒如识。
(3)班组级教育资料
①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②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③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④本工程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⑤工程项目中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制。
2、转场及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1)施工人员转人另一个工程项目时务必进行转场安全教育。
(2)转场教育资料
①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
②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
(3)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①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务必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②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③教育资料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大全 篇9
一、校长安全生产、防火责任
1、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火负第一责任;
2、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教职工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3、负责制定学校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并负责落实;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涉及人身安全方面的环境治理整顿,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负责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校舍和运动器械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学校的安全防火管理,防止火灾;
7、制定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人员紧急疏散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二、支部书记安全生产、防火责任
1、认真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安全消防的方针政策及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及安全防火起保证监督作用,并负有领导责任。
3、负责组织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计划的检查执行情况。
4、加强对党员的安全教育,组织党员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
5、经常参加安全检查,积极会同行政领导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
6、在支部工作中将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评。
三、教学副校长安全生产、防火责任
1、协助校长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教职工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2、负责组织教导处、年级组长、班主任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课堂教学和课间活动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安全培训,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经常参加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在年级量化考核工作中将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评。
四、总务副校长安全生产、防火责任
1、协助校长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教职工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2、制定实施紧急情况疏散计划,并在每学期初进行演练。
3、加强对体育器械、微机室、主控室、财务室、门卫的管理,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负责对教师和重点部室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经常检查提出消除事故隐患措施和改进意见。
5、负责对消防器材的维护和保养,保证器材设施完好,并负责培训员工会使用消防器材。
五、年级组长安全生产、防火责任
1、年级组长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有关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项制度,对本年级的各项安全管理和防火工作负责。
2、负责对本年级的教师和学生进行法制、安全、防火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3、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年级教师执行安全规定和安全防火情况,对一切违犯安全规定和安全防火现象及时制止。
4、负责将本年级组内发生的事故及时上报,并组织对受伤者进行救护,提出整改意见。
六、教师安全生产、防火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有关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项制度,对本班的各项安全管理和防火工作负责。
2、结合学科、班级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3、上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对无故不到者应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家长,课堂上教师不得中途离开教室。
4、课间要注意观察学生行为动态,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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