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工作方案
验收工作方案十篇
验收工作方案 篇1
20xx年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年,为保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市法建办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所确立的工作目标,全面检查验收农机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五五”普法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为推进泸州农机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规划》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与农机部门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情况,与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知识的宣传情况;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队伍建设以及经费保障情况。
三、步骤和时间安排
市农机部门“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20xx年4月下旬开始,11月中旬结束。
(一)部署动员。4月底之前,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5至6月,组织自查。6月30日之前将自查情况、自评表和“五五”普法总结报市法建办。
(三)接受检查。7月,做好迎接全市检查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把握节奏,保证质量。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在深入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各个阶段的工作,做好自查、自评和总结工作,切实保证检查验收工作的质量。
(三)宣传典型,营造氛围。要通过有效的载体和平台,结合“五五”普法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农机系统学法用法的好做法、好经验,提高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认同度,为推进泸州农机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查漏补缺,落实整改。要结合检查验收工作,对过去五年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梳理与回顾,在总结工作成绩与经验的同时,认真查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切实落实整改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农机部门“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完成。
验收工作方案 篇2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林业局《关于下达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20xx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通知》(琼发改农经[20xx]1374号)和12月4日在海口召开的全省退耕还林工作会议的要求,为了搞我市20xx年度的退耕还林造林及历年退耕还林地阶段性检查验收工作,确保造林面积的落实及为下一步政策资金兑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办法
按照《海南省人工、更新造林检查验收办法》、《海南省20xx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操作细则》规定,要求深入造林地块逐个小班都要用GS测量面积,检查造林成活率、苗木生长状况和抚育管护情况,登记外业小班调查表,数据交内业组完成图、表、等处理。
检查验收工作要做到不重不漏、不弄虚作假,检查数据真实可靠,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验收。
二、检查验收对象
1、20xx年度荒山地造林项目验收
检查验收对象为列入本项目造林任务的荒山荒地造林地块,面积为13000亩。
2、历年退耕还林地阶段性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对象为20xx年列入退耕地还林的5800亩(其中生态林4815亩、经济林985亩)退耕地和20xx年列入退耕地还林经济林2245亩退耕地。合计8045亩。
三、人员安排
市农委成立20xx年退耕还林造林和历年退耕还林地阶段性检查验收工作工作组,陈木兴副主任任组长,周诗萍任副组长。验收工作由陈木兴副主任亲自抓,周诗萍具体分管。验收工作小组由营林科人员组成,各林业工作站配合验收小组的外业验收工作。具体安排是:
第一组:周诗萍、江荣、黎丽霞。主要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及图表内业数据处理、统计、编写验收工作总结报告以及资料建档工作。
第二组:陈兆德、孙精光。负责王五站、雅星站、海头站、宝岛站、那大站、松鸣站辖区镇、场的检查验收工作。
第三组:谢青、陈之宁。负责和庆站、兰洋站、南丰站、北部站、光村站、东成站辖区镇、场的检查验收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各组间人员的协调互助由周诗萍安排。
四、验收工作用车安排
工作用车原则上固定使用,车辆为27981、23769号两辆车。由办公室安排。
五、时间安排
计划用35天时间完成验收,即12月10日至明年1月5日,双休日加班。
六、工作经费
按照《xx市农业工作委员会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确定验收工作人员每日补助20元。10人(含司机)20天合计7000元。内业使用的具材料等费用实报实销。
验收工作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效”改革总体要求,做好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的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体推进,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脱贫攻坚易地搬迁旧房拆除复垦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印发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0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xx〕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旧宅拆除复垦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强化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思路,致力督导验收,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拆除一村,复垦一村”、“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要求,遵循“结果可靠、满足要求、精简高效”的基本原则,全面完成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
三、时间安排
首次验收工作20xx年7月20日开始到月底结束,8月20日前为不达标整改再验收时间,8月30日前上报相关资料。
四、验收人员组成
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由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从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职能部门选出专业人员,组成5人专家组,履行验收工作职责。
五、验收参照依据
验收工作以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主要依据,参考土地复垦相关技术要求进行。
六、验收标准
1、墙体、旧门窗及院内房屋等建筑物拆除清理干净;
2、窑洞挖开捣透或封堵;
3、按照规定面积土方平整到位;
4、田面平整,田坎能起到保水作用;
5、耕作层厚度能适合庄稼生长要求;
6、田块周边无垃圾堆放,无废弃物阻挡,便于机械通行。达到以上标准,可综合评定为复垦质量合格。
7、土地复垦后地类(耕地、林地、园地、草地等)
七、验收程序
1、各乡镇土地复垦工程竣工后,由各乡镇自行验收,编写自验报告并以文件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验收申请。
2、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专家,在市自然资源局监督下、乡镇政府配合下开展验收工作。
3、填写验收意见表,专家、乡镇政府领导、有关人员签字认可。
4、对验收不合格的地块,专家组提出问题清单,在上报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乡镇政府再申请复验。
5、验收的对象为全县易地扶贫搬迁的34个自然村。
6、验收合格后,所有资料由县自然资源局整理归档保存,并按要求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局上报验收资料电子版。
八、相关要求
1、强化领导,提高认识
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统筹开展好易地扶贫搬迁拆除旧宅复垦验收工作。
2、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本次验收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密切配合,强化沟通协调,勇于担当,尽职尽责,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现象。
3、明确责任,严格把关
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政策性和严肃性,要切实明确责任,细化验收标准,严把质量关,杜绝徇私舞弊、消极应付等不良现象。
4、加快推进、严肃问责
各乡镇要提前谋划,加快推进,确保验收工作按期完成。对在此次验收中配合不力、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全县要切实形成一盘棋,上下标准一致,整体协调推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理清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验收工作方案 篇4
按照全国和省、市关于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县普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会议精神,全面检查验收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的发展,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建“法治xx县”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参照《xx县普法总结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三、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工作从xx年4月中旬开始。
(一)动员部署。按照xx年4月2日下发的《关于开展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要及时召开验收动员会并做好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总结和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
(三)组织检查。5月中旬,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赴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指导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
(四)迎接国家、省、市检查督导。6月中旬至6月底,市法制宣传教育检查组将对我县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7至9月份迎接国家和省级检查组的检查。
(五)评比表彰。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发现本单位普法先进典型,并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及时报送县普法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普法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普法各项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管领导亲自挂帅,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和本部门年度工作内容,切实抓好落实。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及时推广先进典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根据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和检查验收指导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总结检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普法办将组织开展普法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大力宣传本单位在普法中取得的显著成效,宣传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为深化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抓住机遇,全面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对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和梳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普法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努力推进全县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验收工作方案 篇5
汉语拼音是小学语文教学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学生识字、学习普通话的有效工具,是低幼认知衔接的桥梁和纽带。根据《小学语文课程标准》对汉语拼音教学的总要求,特制订本拼音验收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校务委员、年级组长、一年级语文老师
二、验收时间:11月30日午休课时间(如天雨另改时间)
三、验收地点:学校操场
四、参加人员:各班随机抽10人
五、验收人员:五年级三班、四班、七班各派四个拼音基础好的同学作为验收人员。
六、活动准备:
1.制作“声母热身操、韵母啦啦操、音节大冲浪、拼读蹦蹦床”
卡片:
一组二组三组
2.各班语文老师准备星星40颗、红旗10面
3.计时员:一组二组三组
4.场地布置与摄影z
七、验收方式
1.本着寓教于乐的目的,利用午休课的时间采用低年级学生喜爱的夺红旗游戏形式。参加验收的同学分成三个小组通过“声母热身操、韵母啦啦操、音节大冲浪、拼读蹦蹦床”四个闯关运动游戏,让孩子们在运动和游戏中挑战自我,“拼”出精彩,“拼”出激情,“拼”出自信;在运动中成长,在游戏中学习。运动闯关的设置由易到难,通过一关学生就可以获得一颗”小星星,四关全过后获得红旗一面并被评为“拼音能手”;获得红旗总数最多的班级评为“优秀班级”
2.参加验收的90名学生分为三个小组,1、2、3班为一组,4、5、6班为一组,7、8、9班为一组,验收员分别为五年级3、4、7班的同学,语文老师负责组织和维持纪律。
八、验收要求:
1.验收老师态度亲切,学生遇到障碍,耐心等待。
2.声母、韵母、整体认读音节学生第一次读错,给予提示,允许读第二次。
3.音节可以直呼,也可以拼读,学生第一次读错,给予提示,允许读第二次。
九、奖励设置
1.获得红旗的学生评为“拼音小能手”,红旗总数多、速度快的前三个班级评为优秀班级。
2.对优秀组织者奖励20元。
验收工作方案 篇6
自“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xx市-xx年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设“法治”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的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面完成“六五”普法规划的任务,扎实抓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根据国家、省和xx市关于“六五”普法总结验收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规划》和《决议》,全面系统地总结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各部门“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推动《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报送工作,总结宣传“六五”普法中涌现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同时为“七五”普法规划起草拟定提供基础素材,打牢依法治市工作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顺利实施,将建立市“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六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司法局承担具体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
三、主要内容
总结验收的主要内容是《规划》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1.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情况;
2.“法律八进”主题活动开展情况;
3.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村居民等重点普法对象。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法用法情况;
4.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情况;
5.依法治理和法治乡镇、单位、学校等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6.普法有关制度建设情况;
7.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8.普法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9.普法的实际效果。
四、验收方法
“六五”普法工作总结验收主要采取“听、看、察、评”等方式进行。
听:乡镇街道召集辖区内单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教师、企业管理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经验及存在的问题的汇报,以及对“六五”普法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看:检查被验收单位各项普法依法治理资料是否齐全,各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种普法宣传阵地是否发挥作用。
察:即了解被验收单位“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促进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的情况。通过检查验收着重于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工作的实绩,取得的成效,尤其是先进的做法和经验。
评:即根据考核验收情况,对照标准,对被验收单位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评分,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指出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总结验收以《xx市“六五”普法依法治市检查验收细则》赤法治(x)1号文件为标准。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6月下旬,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本《方案》的要求,按照赤法治(x)1号文件《关于印发xx市__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进行安排部署,做好总结验收工作。
(二)自查自验。7月上旬开始,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各部门组织总结验收,总结验收工作务必于7月中旬完成,并上报总结报告和验收申请。
(三)组织验收。7月下旬,由市“六五”普法总结验收领导小组组成验收小组,分别对各乡镇机关企业单位及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四)迎检,8月迎接省xx市“六五”普法检查验收。
(五)总结表彰。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报送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列上日程。各相关部门要专题研究作出部署,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搞好协调对接,保证总结验收工作有序进行。总结验收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规划》贯彻实施情况,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为“七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注重工作实效。按照《xx市“六五”普法依法治市检查验收细则》全面系统的总结《规划》的实施情况,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督促改进,进一步增强“七五”普法规划制定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总结验收方案,组织媒体开辟专栏,集中宣传“六五”普法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宣传推广在“六五”普法中涌现出的普法先进经验和典型,为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验收工作方案 篇7
为了规范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学校将对各年级新入职教师进行过关课验收,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
20xx年秋期14-15周,具体安排见下表。
二、地点:
所有学科教学统一安排在阶梯教室进行(个别学科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如体育课、理化生实验课等)。
三、内容:
由上课教师根据教学进度自己确定课题。
四、验收小组:
由学校统一安排。评委小组第一人为组长,组织评委对上课教师进行听课、综合点评及等级评价,评价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验收结束后把评价表交教务处汇总,以便及时反馈给各年级组。
五、结果运用:
评价等级将作为该教师本年度教学水平评价的依据之一。
验收工作方案 篇8
一、检查验收内容
1、20xx年林业生态建设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包括人工造林(含以封代造)、更新造林、封沙育林、育苗、村屯绿化、林权发证等。
2、20xx年人工造林(包括退耕还林工程、三北四期工程、平原绿化工程)保存情况。
3、20xx三北四期工程完成情况。
4、历年退耕还林地块的保存及补植情况。
二、遵循原则
以镇场为单位,逐村、逐小班(地块)、逐户检查验收。严格按照《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和林业生产检查验收标准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检查结果真实可靠。
三、时间要求
1、6月15日—6月19日为检查验收准备阶段,搞好人员培训和物资准备工作。
2、6月20日—7月20日为外业调查核实阶段。
3、7月21日—7月30日为内业统计、档案整理阶段。
四、明确责任
此次检查验收,时间紧、任务重,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各镇场要明确一名副职专抓此项工作,要妥善安排交通、食宿等事宜,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基层林业工作站按检查验收内容及时提供经镇场主要领导审核的基础数据。检查验收人员要严格遵守检查人员守则,确保验收工作达质达效。
五、组织领导
组长:
附:20xx年各镇场检查任务表
林业生态建设参检人员守则
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政策性强、法规性强、标准高、要求严格。参检人员在参与工程检查验收期间务必遵守以下规定:
一、检查验收期间,与原单位暂时脱离工作关系,一切工作听从检查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做到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工作。
二、认真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作风严谨,严格履行工作程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验收结果真实准确。
三、外业调查严格按工程验收要求进行,做到准确、详实;内业整理及时、规范,图表填写清楚无误。
四、不许向受检查单位或个人索要钱物;不许酗酒;不许赌博。
五、严格执行请消假制度。有事要提前一天请假,两天以内同组长请假,超过两天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假,假满及时消假。
六、实行验收责任终身追究制。
x县林业生态建设检查验收领导小组
二oxx年六月二十日
验收工作方案 篇9
一、组织领导:
组长(抓全盘)
副组长(撰写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分管处室的落实情况及资料汇总)
成员:全体校务委员
二、具体分工:
本次验收工作全校共分为五个大组(第一人为组长):
第一组(评估表一)负责人
第二组(评估表二)负责人
第三组(评估表三)负责人
第四组(评估表四)负责人
第五组(现场布置)负责人
1.音响调试
2.横幅、标语及汇报材料撰写
3.课件制作
4.会场布置
5.汇报演出
6.后勤服务
三、具体要求:
1.学校定于10月10日左右自查。
2.各工作组必须按评估细则在学校自查前,组织整理并按要求装订好各项资料。
3.各项活动必须有文字和图片资料,以提高可信度
4.充分调动全体师生,比较难操作的内容要有方案,确保有序、有效。
5.各组分工合作,有效协调,密切配合,以大局为重,快速高效完成任务。
验收工作方案 篇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推进全县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毕节市委平安毕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依托“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配合相关部门完成“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有效衔接,推动非诉讼方式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成立“赫章县司法局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可能影响赫章县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问题,进一步推动诉源治理,全面指导、督导各职能部门工作,落实矛盾纠纷化解责任,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工作措施
(一)人民调解工作
1、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
严格按照“法治赫章“平安赫章”总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加快建设法治赫章,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建立健全以村(居)、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的人民调解组织,推动村(居)、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机构、人员、工作落实到位,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全面提升,为全县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排查化解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通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有效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切实落实“三调联动”多元化调处机制,做到应调则调,能调尽调,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遏制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纠纷演变成为刑事案件,最大限度地消除不稳定因素,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3、严格按照《毕节市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全面健全人民调解网络
(1)探索建立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探索在乡镇(街道)选聘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法律工作者、律师、退休干部、老村干部任调解员,建立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减少纠纷当事人顾虑,切实增强人民调解组织为人民的社会公信力。
(2)建立以网格或联户体为单元的调解组织。整合网格员、联户长、村民代表、族老寨老、老村干部为调解员的网络说理委员会,排查小纠纷,化解小矛盾,实现小事不出网络。
(3)建立以居民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楼群院落为单元的调解机构。建立小区(院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楼栋为单元建立网络说理委员会,精心选聘热心人士任小区(院落)、楼栋调解员,鼓励国家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小区治理,发现和参与小区(院落)易地扶贫搬迁点、楼栋家庭矛盾、邻里关系和物业纠纷调解和共治。
(4)建立村(社区)调解专职组织。做实以村(社区)警务助理(村干部)选聘为村(社区)调委会副主任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行村(社区)调解队伍专职化,有效提高调解率。
(5)建立部门(单位)、厂矿企业调解组织。在部门(单位)、厂矿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设立调解室探索在建施工项目部、出租车公司等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明确职责范围,履行责任主体和管理主体责任,排查小隐患、控制小苗头、调处小纠纷、提供小服务、解决小困难、整治小环境(“六小”活动)。
(6)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妇联等有关部门(单位)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组织调处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内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鼓励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调解成员之间以及成员与其他主体之间的民商事纠纷。推动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等共同参与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知识产权纠纷化解中心等,开展金融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的集中调解。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调解中心建设,加大物业纠纷调解力度,发挥保险协会调节中心作用,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等纳入调解中心先行调解。
(7)建立健全县级巡回业务指导组和专家咨询组。吸纳以法学法律专业人士为主,经济、政治、社会管理、医疗卫生、道路交通等领域专业人才组建县级巡回业务指导组和专家咨询组,负责对重大的群体性、复杂性矛盾纠纷进行“会诊把脉”,适时为基层调解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法律法规指导和咨询服务,预防矛盾纠纷扩大升级。
(二)行政调解工作
1、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毕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动县政府审定印发《关于建立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严格按照《毕节市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指导行政调解工作,健全行政调解网络。
(1)加强行政调解机制建设,细化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严格依法依规组织行政调解。建立重大行政调解案件报告制度,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健全行政调解工作社会参与机制。
(2)加强重点领域行政调解。指导公安、教育、民政、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农业农村等行政调解任务较重部门,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设立行政调解室、接待室,制定具体行政调解程序,依法妥善促进矛盾纠纷解决,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运行。把房屋土地征收、社会保障、治安管理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产生的行政争议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侵犯知识产权赔偿、环境污染赔偿等与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民事纠纷作为行政调解重点,从实质上解决行政争议纠纷。
(三)行政复议工作
1、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按照《中共毕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毕节市司法局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着力化解行政诉讼矛盾工作方案》(毕法办发(20xx]6号)积极转变办案理念,将听证审理模式作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新常态,将复议调解、促进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通。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综合运用释法说理、类案指引、情绪疏导等多种方式,强化行政纠纷源头化解。加大审理中调解力度,注重把握群众在法律诉求背后的实际利益诉求,综合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避免程序空转。主动融入调解、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合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效提升群众对行政争议化解的满意度。
2、强化行政复议工作协调联动
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了行政复议工作的联动机制,要加强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定期会商,主动化解纠纷,及时通报行政复议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剖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办理质效。
3、强化复议监督功能,着力促进依法行政
行政复议机关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监督功能。建立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落实台账,及时跟踪问效。对于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有失公正等行为,及时提出行政复议意见,争取达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最大程度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4、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保障
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根据工作实际,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人员,将法律素养高、办案能力强的人员优先配备到行政复议岗位,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加强业务培训,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配备标准的立案室、调解室、听证室、档案室,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办案设备和保障办案车辆,确保行政复议立案、听证、调解、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
(四)行政裁决工作
1、梳理行政裁决事项
根据上级安排牵头对现行法律法规中设立的行政裁决事项开展梳理,厘清现行有效的行政裁决种类、事项及法律法规依据、实施主体、运行现状等,对照省级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修改完善本地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推进行政裁决事项纳入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2、推进各部门履行行政裁决职责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承担行政裁决职责的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将民事纠纷化解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决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3、推进重大行政裁决合法性审核
重大行政裁决决定作出前要经本部门合法性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作出行政裁决决定。对涉及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裁决事项,要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根据需要,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听证、委托专家论证或者进行风险评估,确保行政裁决决定合法公正。
4、推进健全行政裁决救济程序衔接机制
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行政裁决的,在法定期限内可以以民事争议的对方当事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判生效后应当通知作出行政裁决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收到通知后应当撤销已经作出的行政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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