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行政公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之下,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要求,为确保我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届五中全会、省委六届全会和市委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广播电视事业健康发展,建设和谐衡水这一主线,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从维护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反腐倡廉方针,以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为着力点,以公开透明为基本要求,以制度创新为抓手,以监督制约为保障,加大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力度。拓宽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工作力度,提高广播电视行政效能和社会公信度,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任务
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要与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进程相一致,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衔接。积极探索、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稳步实施,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公开透明、便于监督、服务群众、运转高效的行政事业权力制衡和运行机制,使行政权力的行使逐步做到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有效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达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实施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 2、全面真实原则,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的以外,都应予以公开,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 3、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简便易行,不搞形式主义,体现实际效果。 4、方便群众原则,按照为民、便民、惠民、利民的要求,广播电视所有业务都要在一定范围、一定时间内向社会、局内进行公开,为百姓提供最大方便。 5、便于监督原则,畅通民意反映渠道,保障各方面监督权力的实现,让服务对象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
四、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和形式
广播电视局行政权力的行使主要体现在开展广播电视执法业务的过程中,体现在局机关内部运转的过程中。围绕行政权力的行使,从人、财、物、事的管理等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部位入手,将办事职责、办事依据、当事人权利、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等,以公开栏、网络、媒体等形式,分别对内部和向社会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1、广电局及所属科室单位的职责;
2、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境内电视节目审批;
3、违反广播电视条件处罚;
4、收取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费;
5、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核;
6、迁建广播电视设施审核;
7、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8、行政执法;
9、罚款收缴及管理使用;
10、广播电视信访、举报的处理与反馈情况;
11、市长公开电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处理与反馈;
12、行政处罚程序;
13、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14、其他应该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二)向内部公开的内容
机关的各种规章制度;
局有关会议情况;
本局的总体规划、工作目标、工作计划;
目标完成情况和考核情况;
重大工作事项及会议议定事项的进展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
领导干部住房;
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公务性礼品上交情况;
机关内部投资、国有资产变更等重大事项的决策;
干部职工住房分配政策;
福利保险等方面的政策、制度、程序;
各项经费开支情况(购置高档办公用品,车辆使用和维修,科室包干经费,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通讯费等);
选拔任免、人员考录和调配;
晋职晋级、职称评聘;
考核奖惩、评先、评优情况;
工资调整;
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及情况;
困难职工补贴;
党费收缴;
发展党员情况;
其它需要让职工清楚、明白的所有事项和职工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公开时间和形式:根据行政权力、项目特点,将采取科室内部上墙公开、局内公开栏公开、承诺书、手册、网络公开、报刊宣传、对外发布公告等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需长期公开的要长期公开,需定期公开的要定期公开,需临时公开的要随时公开,确保社会及服务对象及时知晓,并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方法步骤
本项工作要立足实际,有重点的分阶段进行。
1、全面清理阶段(20*年4月23日-5月10日)
本阶段根据党和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对本科室、单位所拥有的各项对内对外行政权力进行全面认真清理。清理的范围包括:行政权力类别、项目、依据、行政权力的程序和相应的责任。要对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时间提出意见,对不能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的提供依据,说明理由。 (1) 全面清理。清理工作以科室为单位依法进行,对于职责到位的,立即建立公开规则;职责不到位的,必须补上,建立规则;职责越位的,立即停止。各科室、单位对每项行政权力按公开事项规则规定进行清理登记, 本阶段在申报条件环节,要注明管辖权限,即注明哪些单位、职工或人员可在本级办理该事项;在审批(办事)权限环节,要注明是审批事项,还是服务事项,并注明每一事项的审批权限,即哪些事项由经办人员即时办理,哪些由副科长、科长、主管局长、局长审批,哪些由局长办公会审定。同时建立办结通报制度,办结事项要及时通知当事人,并向领导反馈,明确哪些反馈主管局长,哪些反馈局长。(2)编制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初编工作以各科室为单位进行,职权目录的编制按权力的类别和项目注明:职权依据、主管领导和内部机构、人员职责分工,行政权力的规则、服务承诺、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等。流程图按照权力运行的程序注明:行使权力的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本阶段的工作是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基础,要求各单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清理登记及编制目录工作,各科室单位清理工作由主管局长召集相关科长审核后于5月10日前将清理工作情况和流程图以书面和表格形式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软盘,各科室、单位上报汇总好的所有工作事项材料及流程图一式2份,要附有关依据,同时上报软盘,切实做到一项不漏。 2、审核阶段(20*年5月11-16日)
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科室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后,报局领导小组审定。对各单位上报的行政权力项目由局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
3、公开落实阶段(20*年5月17-30日)
为保证推进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达到实效,凡应公开的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将采取适当方式在全局范围内分期、分批逐步全面公开,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最广范地接受内外监督。(1)5月30日前,试运行公开,此阶段重点听取对公开形式和内容的意见建设,逐级把头审核。(2)5月30日以后正式公开。
六、组织领导和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局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
成员:各科室、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主任由周传红兼任,陈焕志、滕金凯、姚占坡、刘新建任副主任。
2、几点要求。(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对所有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包括审批事项、管理事项、资金运行、项目招标、人事管理、商品采购等,解决职能越位或缺位现象。各位主管局长对分管单位的公开事项、依据、程序、流程图、公开形成等需要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进行审核,严格把关。(2)提高认识,要加强学习,提高对开展此项工作必要性的认识,只有思想认识到位,清理工作才能到位。(3)强化责任,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务必取得实效,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 (4)明确职责,对有交叉职能单位的清理工作,行政科室要明确该事项的全部运行过程;经办机构可明确本部门该事项的运行程序。(5)整章建制,一是建立办结反馈制度,办完事项要及时通知当事人;二是建立办结通报制度,办结事项要按月及时通报主管局长、局长。(6)创新争优,要坚持以人为本,在培养树立机关文化理念上取得新成效。(7)不断完善,以后凡遇国家、省、市新政策出台,相关单位要及时调整,并及时上报。(8)加强督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指导协调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在对全部事项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对涉及人、财、物、事等重要事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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