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工作方案范文
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工作方案范文(通用3篇)
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工作方案范文 篇1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帮扶下,x县率先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x村〔20xx〕x号),工作成效明显,成为脱贫攻坚阶段全国共同缔造活动的典型经验样板。为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持续深入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帮扶下,继续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努力打造乡村振兴阶段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升级版,力争成为全省乡村振兴新样板。
二、工作目标
20xx-20__年,开展x县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建设,探索形成可复制的共同缔造成功经验向全县行政村及省内外推广,力争在部分领域成为湖北省乡村振兴阶段村庄发展的标杆。到20__年,建成一批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形成可复制的共同缔造成功经验向省内外推广,成为湖北省乡村振兴阶段村庄发展的样板。到2035年左右,通过共同缔造活动和美丽乡村建设,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与实现农业现代化水平相匹配,实现全县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县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重点任务
(一)确定实施载体。在乡村振兴阶段,将乡村建设从盆景式打造转为“示范片区+重点村庄+分类引导”的发展方式,结合x县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根据发展条件、工作基础及创建意愿,将七里坪镇盐店河村、柏林寺村、七家畈村、张家湾村、八一村、观音阁村,城关镇曹家畈村、小丰山村,杏花乡两道桥村、龙潭寺村,高桥镇程河村、六家边村、长丰村,永佳河镇马埠头村、叶河村、椿树店村、喻畈村,华家河镇阳台山村,八里湾镇刘明秋村,太平桥镇回龙寨村等20个村庄作为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第一批示范村。根据村庄发展基础、条件及意愿,每年遴选增加一批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
(二)编制规划方案。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的示范村,按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及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编制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规划提升方案,内容包括资源基础、村庄现状、存在问题、发展前景、目标定位、人居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产业发展引导、配套提升工程、实施保障机制等。
(三)改善人居环境。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了解村民需求,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妥善化解共同缔造活动开展中的矛盾和困难,激发村民参与本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热情,使群众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扎实推进共同缔造村的村容村貌整治、厕所革命、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庄绿化美化等工作。
(四)建设基础设施。按照各村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规划提升方案,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农村饮水保障、电力供应、交通设施、清洁能源、网络信息、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通过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农民建房管理、农民宅基地管理,不断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全面推进公共空间建设和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共建完善村庄设施,营造村庄美好环境。
(五)产业分类引导。坚持把产业振兴放在首位,根据各村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群众意愿等,按照农特产业推动型、红色旅游带动型、农旅融合发展型、企业投资拉动型等模式进行分类引导,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
(六)实施配套工程。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的示范村,结合村庄实际需要,实施“十二个一”乡村振兴配套提升工程,即配套一条旅游道路(风景道、绿道与步道)、一个生态停车场、一套标识系统、一套旅游设施体系、一套主题装备雕塑、一个展陈场馆、一处文化传习场所、一家旅游商店、一家主题餐饮、一家精品民宿、一处旅游景区(点)、一处特色农业基地。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县乡村振兴阶段打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升级版工作领导小组,胡广同志任组长,高伟、杨俊、余品祥、丁洪建同志任副组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村振兴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各乡镇(场)长、天台山党委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陈晏斌同志兼职办公室主任,彭锋、何春芳、施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共同缔造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业务指导、定期调度、进度督导及建设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席位制,如有人事变动,按照续位替补原则执行,不再另行通知。
(二)强化学习培训。建立住建部(x)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大讲堂,每年有计划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和学者来x开讲授课,开展基层干部与人才培训。每年组织相关镇村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开拓思路,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推进共同缔造、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三)提高规划水平。建立住建部(x)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设计工作坊,邀请国内具有共同缔造、乡村振兴经验有关设计单位技术人员,来x组建设计团队,采取共谋、共建、共评、共享的方式,提高设计成果的质量与效果,形成可推广的乡村振兴设计经验。
(四)广泛发动群众。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工作中,要始终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发动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各部门、各乡镇(场、处)要充分利用微信、网络平台、“村村响”广播、宣传车等加大对共同缔造工作的宣传力度,让“五共”理念深入人心。
(五)多方筹措资金。整合多方资金,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等项目资金形成合力,引导企业参与投资,共同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乡村振兴新样板。
(六)强化激励机制。列入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的示范村,第一笔拨付资金预算额度的30%-40%作为启动资金,第二笔根据核算工程量与资金预算额度的比值排名,排名靠前的村庄适当奖励,排名靠后的村庄核减资金,拨付资金预算额度的60%-70%作为竣工结算资金。
(七)加强监督督导。推进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的规划方案编制,强化过程监管、技术监管、质量监管、工程核算、资金监督,确保共同缔造工作依法依规、有序高效。
(八)加大宣传引导。要及时发现、大力宣传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先进人物,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作法,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工作方案范文 篇2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x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下简称共同缔造活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各级党委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各级组织部门切实加强党建引领,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成领导社区建设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群众主体。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坚持社区为基础。把城乡社区作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本空间单元,着力完善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社区空间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社区归属感、认同感,增强社区凝聚力。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调动各方力量,组织多方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到20__年,共同缔造活动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社区干净整洁,生态环境优美,生活便捷宜居,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
二、深入理解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理念方法
(一)系统把握共同缔造活动方法。共同缔造活动的基本做法是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治理体系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改善人居环境,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共建美好家园。
(二)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作用落实到社区,将政府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资源和平台下沉到城乡社区,实现把社会管理寓于为群众服务之中。培育和建立社区治理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把每个公民都纳入一个或多个社区社会组织,调动社会成员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三)推行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工作机制。坚持决策共谋,共同确定社区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并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推动发展共建,坚持以居民为主体,汇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实行建设共管,发动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过程及成果管理。推行效果共评,组织群众和社会力量对项目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注重成果共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使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社区全体居民。
三、在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中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
在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中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结合城市更新试点、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社区创建、城市治理、县城和小城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工作,深入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组织社区居民全过程参与城乡建设和管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在推动城市更新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作用。结合关中、陕北、陕南城市资源禀赋、发展阶段、经济实力和实际需求,推进国家和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始终做到城市发展为了人民、城市发展依靠人民、城市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动员各方力量,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城市更新共同缔造的实施模式、政策措施、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城市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
(二)组织居民群众参与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在城市居住社区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强化基层党建引领,街道、社区组织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引导各类专业机构和人员进社区,共同开展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配建完善社区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发布社区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到20__年,x省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全省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居住社区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城市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
(三)动员各方力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小区居民等,共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健全沟通议事平台,主动了解居民诉求,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过程监督、后续管理、改造效果评价等。建立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以及居民支持参与改造。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力争到“十四五”末,x省基本完成20__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城镇老旧小区居住条件显著改善,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
(四)推动形成人人动手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局面。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共同缔造活动的重要载体,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居民群众等力量,共同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宣传和知识普及,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社会实践活动,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形成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城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到20__年,x省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委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团省委
(五)建立健全共同创建绿色社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居民等共同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组织居民谋划创建方案,有效参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培育社区绿色文化,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到20__年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
(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机制,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行城市治理“一网统管”。建立完善城市体检评估和城市管理评价机制,持续扩大城市体检和城市管理评价覆盖面。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从群众身边小事抓起,以绣花功夫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组织动员群众共同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物局
(七)统筹推进县域城乡建设。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提升县城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推动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等设施共建共享。开展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抓好县城建设示范,到20__年,实现基础设施完善,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齐备。推动建立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城乡的发展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合理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政府、社会、村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将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十四五”期间打造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城市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物局、省乡村振兴局
(八)组织农民群众共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发挥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组织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规划编制、农房和村庄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乡村各项建设真正符合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提高农房品质,因地制宜推动水冲式厕所入室,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推进供水入农房,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源头减量,推动农村用能革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深入了解农民对乡村建设的满意度和实际需求,补齐乡村建设短板,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十四五”期间,创建1000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改造10000户宜居型示范农房。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四、完善共同缔造活动推进机制和举措
(一)建立完善共同缔造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部省成立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全面推进共同缔造活动的工作格局。各地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共同缔造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二)加强共同缔造活动机制创新和保障。积极探索开展涉农项目招投标改革,依法规范涉农项目招投标范围。简化农村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使农民更多积极参与乡村建设项目并从中获益。加大涉农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通过以奖代补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三)开展试点示范。创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县(市、区),并给予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以及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方面政策、资金、项目等倾斜支持。持续推进“百村示范、百团帮扶”活动。各地在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相关工作中要积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责任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建立技术指导服务机制。依托相关科研院所确定省级技术支撑单位,加强政校、政企合作。成立村镇建设研究中心,编写共同缔造技术指南,培养技术人才,开设相关课程,探索建立技术人员驻社区、驻村服务机制。建立x省共同缔造活动专家库,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组织开展设计下乡,促进技术单位与县(市、区)紧密合作,形成对口技术支持服务机制。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建立共同缔造活动培训机制。将共同缔造活动相关课程纳入省级有关干部培训计划。积极发挥全国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作用,培育省级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通过引进与本地培养相结合,建立完善共同缔造活动培训专家库。开发培训教材、课程、工具箱等,建设网上培训平台,组织开展多层级培训,培养一支理解掌握共同缔造活动方法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市、县人民政府是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责任主体,要建立市级、县级领导小组,确定牵头单位,落实部门责任和分工,整合资源,扎实推进共同缔造各项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用好现有相关财政资金,优先支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充分调动各方资源积极参与支持共同缔造活动,为推进共同缔造提供工作保障。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市(区)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以活动覆盖面、各方参与度、群众满意度、人居环境建设效果等为重点,对各县(市、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情况进行评估评价。
(四)做好宣传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以及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让共同缔造活动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工作方案范文 篇3
按照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现根据通知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此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始终以党建为引领,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将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以“五共”为路径。把“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工作方法贯穿“共同缔造”活动始终。
二、缔造目标
通过“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村组的经验得到推广应用,基层党组织核心领导地位明显加强,领导能力显著提高,村民广泛积极参与村庄治理,乡村治理长效机制日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升,能充分彰显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三、试点安排
我镇结合辖区内各乡村实际发展情况,选取了黄盖湖镇黄盖咀村黄盖咀组作为“共同缔造”试点村落。黄盖湖镇最南端,黄盖湖泊之北,全村共有黄盖咀、新沟、长渠3个村民小组。黄盖咀组有农田916亩、精养鱼塘458亩、旱地269亩,村民103户,人口298人,其中老年人75约人,青壮年劳动力约223人。
四、工作步骤
通过深入贯彻落实“五共”要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工作小组负责,通过村落组织、村民代表协商会谈,共同促进乡村的建设发展。将具体开展以下工作:
(一)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沿湖防洪旅游公路2.5公里。(责任人:宋灿宇、王鹏;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2、硬化村湾公路1公里。(责任人:宋灿宇、王鹏;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3、安装便民路灯70盏。(责任人:宋灿宇、叶霞;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4、新建黄盖咀村公交站。(责任人:王祥元、叶霞;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5、移动通信网络升级改造。(责任人:宋灿宇、饶和平;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二)文化阵地建设
1、建设群众休闲健身场所(含羽毛球、篮球场、健身设施)1座。(责任人:饶竣、吕云芳;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2、对村民图书室提档升级,优化阅览环境,增加电子阅览功能。(责任人:饶竣、吕云芳;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3、利用村湾空余墙面,打造特色乡村文化展示平台。(责任人:饶竣、吕云芳;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三)人居环境建设
1、对村湾原有老旧房屋改造升级(立面、屋顶、公共区域)(责任人:王祥元、叶霞;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2、对黄盖咀组全区域开展绿化整治。(责任人:王祥元、王鹏;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3、对3.8公里排水沟渠进行清淤。(责任人:王鹏、李桂平;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4、宣传引导,号召广大村民参与,做好门前三包、四化工作。(责任人:王祥元、吕云芳;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5、污水管道整治。(责任人:冷振华、王鹏;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四)基层组织建设
1、完善定期开展党员干部上门走访、村湾夜话制度.(责任人:饶竣、叶霞;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2、引导居民建立自治共管组织队伍。(责任人:饶竣、叶霞;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3、建立村组管理评价机制。(责任人:饶竣、叶霞;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五)产业发展建设
1、谋划百亩数字农业基地。(责任人:冷振华、李桂平;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2、谋划百亩水产养殖基地。(责任人:冷振华、李桂平;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3、谋划百亩蓝莓采摘基地。(责任人:冷振华、李桂平;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五、主要内容
(一)决策共谋,汇聚民智
1.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在村务栏、村民聚集地张贴宣传画报,播放视频等方式,宣传“共同缔造”理念,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
2.党员带头,加强沟通。扎实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通过“三微一端”、村湾夜话、场院会、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村民的沟通,倾听了解村民最为关注的村庄问题。
3.畅通渠道,打造体系。充分发挥“党员联户”制度优势,进一步拓宽基层党组织与村民交流的渠道,搭建村民沟通平台,常态化举办民主议事、项目建设商讨、监督管理等活动,构建起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共同缔造工作体系。
(二)发展共建,积聚民力
1.细致谋划,密切论证。大力号召党员干部下基层,在田间地头和屋里场外与村民进行密切沟通交流,对于项目规划、农田治理等内容,邀请行业专家与群众会同,做到群策群力,并通过“三项清单”对问题进行及时搜集整理,形成群众满意的方案后再进行项目实施。
2.自主选择,提升热情。以群众自主选择的房前屋后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等实事项目为载体,针对水、电、路、气、网、购等基础设施项目,绿化美化、环境整治、停车位建设等公共配套设施项目,鼓励群众以出资出力、投工投劳、让地让利等形式参与共建,以“补贴启动、奖励先进”的形式激发群众热情,不断增强群众的参与感、归属感,使之更加珍惜共建成果。
(三)建设共管,萃聚民意
1.达成共识,党群共管。通过“党员联户”制度,建立村庄综合治理工作组,充分发挥组织发动和协调作用。组织群众通过村(居)民会议依法修订村规民约等行为规范,引导群众协商公共空间、停车场地、环境卫生、绿化等管理规约,并监督执行。
2.加强自治,专治专管。开展“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的“门前三包”活动,村民对宅前屋后承担三包责任,做好房前屋后“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的“四化”工作,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共管组织,认领共管区域和事项。
3.全程监督,管制高效。对于开展的缔造活动,抽调镇党员干部、村民代表、村民组织代表组建监督队伍,进行常态化检查督查,对活动项目开展的流程定期抽样检查,确保各项内容达到标准,旨在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缔造任务。
(四)效果共评,凝聚民声
1.建立体系,完善标准。结合美丽乡村创建,坚持“服务谁、谁评价”原则,建立以村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常态化开展评价活动,在评价活动过程中,邀请各村民小组、村民组织代表参与,对评价流程进行监督,确保评价结果公开公正。
2.多方发声,共评共建。充分发挥各个组织的作用,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最美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最美庭院”、“五星级文明户”等评比活动中来,对爱整洁、讲卫生的群众发放“积分卡”,用于兑换生活用品。用广大群众最真实的声音,评价共同缔造的真实效果。
(五)成果共享,集聚民心
1.时常反馈,做好总结。通过填写调查问卷、走访交流等形式,了解到村民关于共同缔造效果的切实感受,及时更新村民对于相关缔造活动的改进意见建议,把握好已解决问题与现存问题之间的关系,做好系统性梳理工作。
2.健全规则,落实共享。针对农田建设、道路修复、奖励补贴等缔造内容,要制定完整翔实的享受机制,让全体村民共同参与到黄盖咀的建设发展上来,平等地享有黄盖咀经济发展成果与产业收益,平等享有黄盖咀完整的设施与服务,平等享有良好的精神风尚与温馨友好的家园,使共建成果最大限度惠及群众,进一步提高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六、组织保障
(一)做好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对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四个一”工作机制,成立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甘志宝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副组长:
成员:
专班下设办公室,由陈汉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饶竣、叶霞、吕云芳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下设项目建设组、综合协调组、环境整治组、服务评议组。
项目建设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共同缔造活动的相关项目建设工作,包括对项目建设的规划、开办、总结等方面;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宋元章黄盖咀村党支部副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对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实践活动有关重大会议活动的统筹组织;建立健全快速响应应急处置机制;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环境整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对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村落的环境整治工作,包括村落内的整体卫生环境治理,河湖水体环境整治等方面;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引导群众共同参与环境治理;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服务评议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对共同缔造活动试点的服务评议工作,包括对服务效果的考核、搜集服务反馈信息等方面;充分发挥对服务活动的督导检查作用;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镇村宣传栏、“三微一端”、广播等形式,向广大百姓群众大力宣传共同缔造的理念、目标、预期效果等内容,让“共同缔造”的思路深入人心,逐渐形成共同打造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主人翁意识。
(三)强化党政领导。
大力号召全镇党员干部当好“共同缔造”的“先锋兵”和“领头羊”,建立党政统一领导的工作专班,财经所、水利服务、规建站等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响应号召,落实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大力促进共治共建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学习教育。
定期召集镇村党政领导干部及群众代表,共同商讨活动开展情况,并通过学习其他地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先进经验,掌握对于农田水利、环境卫生、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做法,做好本镇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开展。
(五)做好督查总结。
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于此项活动的督查力度,定期对相关工作进度展开评估,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对相关责任人的奖惩力度,并做好资料汇总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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