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清理自查报告
2023清理自查报告(通用8篇)
2023清理自查报告 篇1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根据《甘州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区清房办[2019]1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起来,对办公用房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截至目前,局机关办公用房面积已全部达到了文件要求。现将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此次清理工作顺利完成,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工作
张掖市国土资源局甘州区分局位于甘州区南大街220号,因区政府拆迁,2019年3月8日借用甘州区广播电视局10层、11层办公,原使用建筑面积1586.66平方米,现使用建筑面积879.04平方米,清退建筑面积707.62平方米,现使用总间数13间,清退10间,实有人数56人,单位人员编制数49人(其中领导干部职数14人,干部职工35人,临时人员7人、人均面积15.69平方米。按照要求没有超标使用办公用房面积的情况。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用房,维持办公房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用房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特此报告
2023清理自查报告 篇2为贯彻落实丰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要求,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责任落到实处,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报告。
一、指导思想
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xx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省市委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能,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侵害群众利益,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推动“四个丰润”建设,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一问责”: 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
主要任务:依据《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认真梳理问题,严肃问责和通报典型。 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一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二是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问题;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四是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
(二)“八清理”
1.对执行选任干部政策不到位、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从严从实、分工负责,完善规章制度,全面促进和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和单位进人工作的规范化和纪律性。
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1)执行选任干部政策不到位、越权管理干部等问题;(2)干部档案管理使用不严问题;(3)违规进人问题。
2、对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全面清理、严肃纠正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建立于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坚持从严从简,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重点解决两个方面问题:(1)“三公经费”超预算问题,着力解决“三公经费”严重超预算,预算与执行结果差异总额较大,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等问题;(2)资金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着力解决违规发放加班费、防暑降温费等问题。 3对违规配车、用车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严格标准,严明纪律,全面清理和纠正领导干部违规配车、用车问题,切实扭转在配车、用车上的不正之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1)违规配备公务用车问题;(2)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3)违规处置公务用车和费用问题;(4)违规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问题。
5、对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全面清理和纠正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完善机制,强化监管。
重点解决的问题:着力解决在政府采购项目上招投标上不规范问题。
6.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深入查摆、精准问效,全面清理和纠正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在状态问题,促进中心党员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明显提高。 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1)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不会干、干不好问题;(3)不深入、不落实问题。
7、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亲属利用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立足教育和监督,摸清情况、发现问题、严肃纠正、严格追责,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
8.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进行清理
三、时间步骤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20xx年2月开始至20xx年6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2月21日召开全院会,印发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20xx 年3月初至6月初)。按照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监督检查、纠错整改、追究责任等措施,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导检查,对具体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三)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6月)。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梳理归纳经验做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一问责八清理”领导小组,
(二)坚持分类处置。这次专项行动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尽快见效;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明确目标,严格时限;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完善机制,持续整改。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解决问题,对于比较严重的典型问题,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
(三)健全长效机制。专项行动要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围绕突出问题,重点做好制度的清理和立改废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同时,要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违反制度严惩不贷。
(四)强化责任追究。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调度,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各牵头科室和责任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进展情况的统计反馈工作,每周向院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扬;对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推诿扯皮、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部门领导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023清理自查报告 篇3为认真贯彻落实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行动,严格按照《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认真组织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清理排查。现将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通知》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局纪委制定并下发《南开环卫局关于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并转发《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党委书记高祝杰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剖析》,积极组织全局各党支部开展对本单位办公用房情况排查,并要求局属各党支部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措施、建立台账。根据《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要求,全局各党支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折不扣的进行整改。局纪委下发《南开环卫局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将局机关到基层单位所有有固定办公地点的工作人员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登记,详细到具体房间和面积,并要求如有调整及时报纪委修改统计台账。
三是严明纪律,加强督查。局领导要求本次自查要本着厉行节约的作风,杜绝借整改之机挥霍浪费的行为。坚决不搞变通、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并确保上报各项数据真实有效。如发现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立即整改。同时全面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对照反面典型案例,举一反三、猛敲警钟、引以为戒。坚决杜绝错报、漏报、弄虚作假等现象。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规避组织检查的,要从严从重予以处理。
二、办公用房使用及整改情况
经统计,我局处级领导共7名,每位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均符合标准,未超过18平方米。但科级领导办公用房由于房型设计因素,确实存在部分面积超标问题。
针对超标情况,我局立即责成局属各党支部对办公人员进行调整,以功能性科室为单位、以便于工作为原则,采取多人共用办公室的方式分配使用。经过整改,我局全体科级领导49人,办公用房均在9平方米以下,符合标准,不存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规定的行为。
经过清理排查整改,局机关以及下设8个基层事业单位,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均符合标准,不存在安置无人办公的桌椅应付检查、占有多处办公用房打“游击战”规避检查、明一“套”暗一“套”或设置暗门暗室对抗检查以及其他严重违反使用办公用房规定的等行为。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严格按照市、区关于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标准和要求,做好现有办公用房的清理调整工作,全面整合利用房屋资源,巩固清理整治成果,切实做好我局办公用房的规范和管理工作。
二是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建立真实、完整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台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从根本上杜绝办公用房超标使用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6月初局纪委将依据本次统计台账对各基层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今后,局纪委还将采取不定期的形式,对局属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发现问题不予整改处理的,以各种手段变相超标用房的行为,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023清理自查报告 篇4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及、省、市、县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9人,实际在职干部14人,临聘人员2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474m2,其中:公共服务室1251.5m2,设备用房面积20m2,因此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为02.5m2。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之规定,我局属于三级办公用房,其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为102.5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的编制定员每人使用面积为7.5m2的规定。
在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2023清理自查报告 篇5根据达川委办发〔2019〕17号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清理整改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校在接到上级通知后,立刻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学习,并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校长赵锐成同志为组长的清理办公用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
二、自查整改情况。
我校关于清理整顿办公用房工作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组织、认真排查。除了全体教师共同清理外,还抽调专人做具体测量,确保落实上级精神,让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1、认真清理教职工办公用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我校在编人员人数对人均办公面积进行统计,并对各办公室教职工进行适当调整。我校在编教职工72人。我校实行教师集体办公,以教研组和年级组为单位,每间办公室面积为20平方米,办公教师都在6人以上,人均办公面积约4平方米,未超出标准;
2、严格对学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清理。一是书记校长室建筑面积为18平方米,按要求超标9平方米,经整改将办公室分出9平方米作为学校文印室,整改后校长办公面积9平方米,未超标;副校长、政教和少先队办公室共一间,面积24平方米,共4人办公,未超标;副校长、工会和安全办公室一间,面积18平方米,共3人办公,未超标;教务、教科室和学籍管理办公室一间,面积24平方米,共4人办公,未超标;总务办公室一间22平方米(含财务档案室12平方米),共2人办公,未超标。
经自查整改,我校办公用房无超标使用现象,符合标准。同时,各办公室布置简单、整洁,既厉行节约,又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方针。
三、今后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五篇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五篇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2023清理自查报告 篇6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我镇已经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清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上级布置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我镇领导非常重视,为了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财政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资产清查工作;教委、卫生院、党政办等各科室主任为小组成员,协助财政所做好资产清查工作。
二、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及方法
(一)清查的范围及内容: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债权、债务等账务情况;资产盘盈、盘亏、报废、变卖及坏帐损失等财产物资的处置情况等。
(二)资产清查的方法及步骤
本次资产清查
我们分了四个阶段进行,即:单位自查、汇总核实、整改提高、录入上报。
1、单位自查阶段
首先财政所自制“资产自查情况统计表”,把表格发放到各个部门统一填制,上报现有财产物资存量,部门负责人在自查表处签字认可,以便于下一步进行核对。
2、汇总、核实阶段
财政所根据各个部门上报的自查表,进行汇总。工作小组根据汇总后的自查表,逐个部门进行核实。发现有漏报、瞒报等现象,对其单位通报批评,并取消单位负责人年终考核评优资格。然后与各个单位的账面金额进行核对,对有出入的,查找原因,并填制“资产盘盈、财产损益表”。
4、填制资产清查表并汇总、上报阶段
财政所根据前阶段清查出的明细底,重新进行账务处理,并填制“青岛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统计报表”。
3、整改提高阶段
对账实不符的,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责成在规定时间之内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然后根据报表填制产权登记证。
三、资产清查的结果及存在的问题
此次清查做到了以物查账、以账对物,账实相符,规范了各单位资产处置行为,履行了资产处置审批程序,防止了资产流失及其他违规现象。
(一)通过本次清查,可以说大多数单位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但也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是单位之间财产物资交叉使用,尤其是镇政府内部各个单位之间,物资转移不办理移交手续;再就是本单位对其管理不规范。
(二)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二是20xx年机构改革后,有的单位已经撤消或合并,财产物资已经移交给政府,但是有关手续及账务未及时进行处理。
(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各个单位对现有财产物资清查后的明细底报财政所存档,以便于日后备查。
2、制定具体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程序并制度上墙。
3、把资产管理工作列入对各个部门的年终考核。对管理不到位或管理不善而造成资产流失的单位,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并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年终奖金挂钩。
(四)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做到每年年底全面清查一次,核对各部门本年资产增减变动及盘盈、盘亏等情况。对变卖、报废的资产及时进行处置,对新增资产尤其是捐赠资产要及时入帐,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根据《安宁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制度、政策,我镇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昆明贝伦斯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一)工作基准日
本镇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xx年12月31日
(二)工作起止日期
本镇于20xx年4月6日至20xx年5月10日期间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资产清查工作
(三)本镇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资产清查的组织工作
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镇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部门和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财政所,财政所长魏仕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财政所、会计站全体人员组成。由会计站章海燕同志具体负责全镇范围内的资产清查工作。
2、资产清查工作程序
首先进行账务核实,列出账上各项资产;再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实地盘点,对照账面数填报账面达到清查标准的资产明细表及盘盈、盘亏明细表;在填报以上前两表的时候严格按照市有关计价的文件规定,进行固定资产重估、折价等;而后根据明细表进行卡片录入和报表的填报;在填写报表时同步进行财务方面的清查;最后完成上报、撰写清查报告及相关的报表打印和数据备份工作。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资产清查结果
通过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20xx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溢情况的清查,其结果为:资产清查数为58,331,471.72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2,436,590.67元),负债清查数3,829,585.23元,净资产清查数为54,501,886.49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数为
42,411,860.73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504,549.41元),负债清查数3,360,568.98元,净资产清查数为39,051,291.75元。具体是:镇人民政府资产清查数为41,594,021.19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452,908.00元),负债清查数2,905,528.30元,净资产清查数为38,688,492.89元;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资产清查数为676,255.55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51,641.41元),负债清查数455,040.68元,净资产清查数为221,214.87元;镇科学技术协会资产清查数为141,583.99元,净资产清查数为141,583.99元。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数为15,919,610.99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1,932,041.26元),负债清查数469,016.25元,净资产清查数为15,450,594.74元。具体是:镇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清查数为9,256,448.50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304,293.76元),负债清查数294,404.11元,净资产清查数为8,962,044.39元;镇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农科经营)资产清查数为2,005,471.41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1,169,801.00元),负债清查数
81,161.06元,净资产清查数为1,924,310.35元;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资产清查数为59,176.33
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362,119.00元),负债清查数800.00元,净资产清查数为58,376.33元;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资产清查数为2,156,896.06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65,284.50元),负债清查数87,794.96元,净资产清查数为2,069,101.10元;镇便民服务中心资产清查数为
27,979.44元,负债清查数2,637.30元,净资产清查数为25,342.14元;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资产清查数为2,413,639.25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754,781.00元),负债清查数2,218.82元,净资产清查数为2,411,420.43元。
(二)清查出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账面资产总额为58,331,471.72元,此次资产清查过程中,清查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的会计差错盘盈资产共计362,119.00元。
(三)清查出的资产损溢及资金挂账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的基准数为58,331,471.72元,此次资产清查中共计清理出资产盘盈总额421,569元;清查出资产损失合计2,858,159.67元,清查出的资产损失占资产总额的基准数5%,资产损失均为固定资产损失。
(四)申报处理的资产损溢
截止20xx年12月31日,我镇在此次资产清查中共申报资产盘盈421,569.00元。其中:行政单位(镇人民政府)资产盘盈55,800.00元;事业单位资产盘盈365,769.00元。具体是: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资产盘盈362,119.00元,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资产盘盈3,650.00元、申报处理资产损失(收益)2,858,159.67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损失560,349.41元。具体是:镇人民政府资产损失508,708,00元,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资产损失51,641.41元;事业单位资产损失2,297,810.26元。具体是:镇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损失304,293.76元,镇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农科经营)资产损失1,169,801.00元,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资产损失68,934.50元,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资产损失754,781.00,申报处理的资产损失(收益)占资产总额的基准数5%元。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损失
经审计,由昆明贝伦斯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我镇申报的清查出的资产盘盈共计421,569元、资产损失(收益)共计2,858,159.67元,与我镇资产清查数吻合。
三、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这项工作的完成,我镇摸清了“家底”,建立起了完整的清查系统,包括卡片及报表系统,为以后对资产进行科学、有效、动态的管理奠定了基础。
四、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资产和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及有关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资产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资产取得时不能及时入帐,购入时属于私人垫款或部门借款,经办人不能及时提供相关依据,故不能及时入帐。另一方面,接受捐赠或上级划拨转让等取得的资产没有相关的依据入帐。
(二)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资产在转让、毁损、不能使用等情况下,保管、使用人、部门不能及时提供相关依据。有些资产在赠与下属部门或其他单位、部门时只是凭部门负责人一句话,过后无具体人员办理相关的过户或毁损的手续,故不能及时作资产减少的财务处理工作,难以形成资产科学的管理系统。
(三)相应的改进措施
以这套清查系统为载体,做到入账后及时更新,严格按标准入账。
2023清理自查报告 篇7根据济任编办【20xx】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范事业单位行为,提高公益服务质量,根据《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20xx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情况,我单位对履行事业法人职责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先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两年来,我校始终按规定按时办理年检;始终按上级部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不良行为;始终做到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资产保障正常,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我校现仍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且从未停止过开展业务活动,其间,根据主管部门的调整有更换法人情况,但都及时变更,单位住所与名称等事项也未发生任何变化,在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完全一致,从无擅自加挂牌子、改变单位名称的行为;我校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齐全有效,并从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也不存在“双重法人”登记情况;近两年,我校偶有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教师节期间,驻地村委捐赠小额慰问金),我校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其使用情况完全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另外,我校能够严格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对事业单
位登记管理事项、年度报告书内容及其他重要事项按要求进行了信息公开,事业单位登记、年检资料妥善保存;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我们也能够始终坚持强化学习、学以致用,模范遵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规定要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都要悬挂在单位醒目的位置,虽然我们从制度上是要求这样做了,然而,我们没有做到证件及时上墙。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出现证件不能及时上墙的主要原因:一是年检期间,证件下墙后不能及时上墙;二是因以前曾出现过证牌损毁等现象,处于被动消极考虑,暂缓上墙;三是虽有制度约束,但监管上疏失;四是认识上存有盲区,有忽略不计现象的存在,没有把此项工作视如抓好教学质量同等对待等。
四、整改措施: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校领导非常重视,从提高教职工认识入手,强化师生“学校无小事、细微见责任”的思想意识,在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的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专项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做到证件因故下墙之后,交由专人负责上墙,对于平日里不重视牌、证上墙或佩戴的工作人员则采取严厉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者给予政治与经济上的双重处罚等。
2023清理自查报告 篇8为加大巡视整改力度,促进政治生态优化,省委决定自2月起至6月底,在全省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巡视中发现的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怠政懒政、侵害群众利益等制约和影响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一问责”,是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严肃问责和通报曝光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四个方面问题。
“八清理”,是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乱收费、乱摊派问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省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 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进行清理,加大清纠力度,完善规章制度,全面促进和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工作的规范化和纪律性。重点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违规进人两个方面问题。
对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进行清理,严格执行外事工作纪律,坚决清理和查处20xx年以来在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我省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健康有序开展。重点解决虚报出国(境)任务、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使用出国(境)经费,借机公款旅游三个方面问题。
对乱收费、乱摊派问题进行清理,建立于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利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重点解决行政事业性乱收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违规收费、乱摊派三个方面问题。
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摸清情况、发现问题、严肃纠正、严格追责,探索建立长效监督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参与或变相参与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亲属在其管辖的地方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国有企业负责人亲属做关联生意,涉嫌利益输送等五个方面问题。
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进行清理,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重点解决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六个方面问题。 对省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进行清理,切实扭转在配车、用车上的不正之风,推动省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解决违规配备公务用车、使用公务用车、处置公务用车和费用、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四个方面问题。
对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清理,完善机制,强化监管,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重点解决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三个方面问题。
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促进全省各级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明显提高。重点解决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三个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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