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合同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合同(通用3篇)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合同 篇1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兹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对甲方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经双方充分协商,将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目的与审计范围
(一)委托目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审计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注册会计师所要求的如:会计凭证、报表、账册以及其他在审计过程中所需要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并为乙方所进行的审计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助;
2.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充分披露是甲方的会计责任;
3.应提供管理声明书,将所有对审计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如实告知乙方;
4.乙方认为需要发函向有关部门询证时,应提供方便并承担必要的费用;
5.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业务费用。
(二)乙方
1.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甲方提供的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实施必要的审验程序。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是乙方的审计责任;
2.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采取事后重点抽查,加上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和其他客观因素的制约,难免存在会计报表的某些重要方面反映失实,而注册会计师又可能在审计中存在未予发现的情况。因此,乙方的审计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会计责任;
3.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对甲方提供的审验资料,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该项资料泄露给第三者;
4.检查弊端不属于一般审计工作范围,但乙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甲方会计核算处理存在问题、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可能产生重大弊端,乙方可将其情况报告给甲方。
三、时间要求
(一)甲方在本审计业务约定书签订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审计资料;如果乙方在执业过程中需要补充审计资料的,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
(二)乙方在收到审计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审验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一式_________份。
四、审计报告的使用责任
甲方承诺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只按照审计目的所确定的用途使用,不作其他用途。由于甲方或其他第三者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五、业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同意本项审计业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差旅、食宿、翻译等费用另计);
(二)上述业务费用在本业务约定书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审计报告完成时再支付______%。
六、业务约定书有效期间
(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业务约定书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在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失效。
七、约定事项的变更
在审计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业务约定书中的审验范围、时间要求、收费金额等事项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本业务约定书约定的事项,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未能履行约定事项时,另一方可以解除本业务约定书,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合同 篇2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审计管理规定的要求,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约定。
1.审计项目名称和审计目的
1.1审计项目名称:。
1.2审计目的:。
2.审计服务范围和服务期限
2.1审计服务范围:。
2.2审计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3根据本审计项目的需要,甲方有权调整审计范围,乙方应予以配合。
3.审计依据及验收标准
3.1审计依据:
3.1.1国家的法律、法规、财政部颁发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有关的财经制度和规定,万丰奥特控股集团的内部制度、规定、规范等以及经甲方审查过的审计实施方案。
3.1.2其他依据:。
3.2验收标准
3.2.1乙方对审计服务的组织和质量控制,应按照甲方要求,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等审计准则、甲方的《内部审计规范》组织本项目审计。
3.2.2乙方在审计过程中,应做到查证事实准确率100%,不得发生重大漏审事项(重大漏审事项是指通过对被审单位或事项提供的帐表、原始单据等资料进行核对、测算、分析、对比等审计工作,应该发现但未发现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或严重违反万丰奥
特控股集团有关规定的问题)。
3.2.3其他验收标准:。
4.审计服务人员
为完成该审计项目,乙方应派出由师(合伙人)人,师人组成的审计项目组,其中为审计质量控制督导人,对整个审计项目总体负责。
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进场实施审计前,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项目组组成人员的情况等事项,乙方通过甲方的审查后方可进场实施审计。
5.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据约定的时间、范围、目的、质量要求等全面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合格的审计报告或其他甲方同意的审计成果文件,有权要求乙方出具真实、准确的审计报告或其他审计成果文件。
5.3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使用、分发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审计成果文件。
5.4为乙方提供或督促下属单位提供审计所需的会计帐表和其他有关资料,对所提供的会计帐表、会计资料等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5.5为乙方工作提供配合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5.6根据审计项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派驻现场审计代表。
5.7提前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并将审计通知书抄送乙方。
5.8甲方现场项目经理或工作人员可以与乙方就审计工作进行沟通交流,有权要求乙方不定期汇报审计项目组工作进展情况,有权依照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工作进度及重点内容进行质量控制。
5.9按本约定书约定时间及时足额支付审计服务费用。
5.10其他:。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按照本约定书约定收取审计服务费用。
6.2进场实施审计前,将审计实施方案、审计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等交甲方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场实施审计。乙方应该严格按照经甲方审查通过的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审计工作,乙方作为专业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不因甲方审查审计实施方案而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派出符合相应资质和经验要求的人员参与审计,不得随意变更参加审计工作的人员,如确需变更,应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6.3乙方以及乙方审计项目组成员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执行集团《审计组纪律规定》,保持正直诚信、客观公正,不得从事影响审计工作客观性的活动。
6.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审计,不得将全部或部分审计工作转委托给其他人办理。
6.5按约定的时间、范围、目的、质量要求等全面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合格的审计报告或其他审计成果文件,保证审计资料、审计报告或其他审计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乙方的审计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会计责任。
6.6乙方按照审计依据的要求进行审计,在对受托事项进行研究、测试、评价,对会计记录、实物等进行必要的抽查,按照审计依据的规定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或管理建议书等审计成果,真实反映审计结果,客观评价审计事项,做到证据充分可靠、定性准确,并提出处理建议及依据。乙方如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全面的告知甲方。
6.7审计工作结束后,乙方应对被审计单位委托事项范围内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处理、会计审计、内控审计、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提出改进意见。
6.8乙方在现场审计结束后15日内出具审计报告或管理建议书等审计成果,并向甲方提供支持审计报告或管理建议书的审计底稿等文件资料。
6.9其他:。
7.审计服务费用及结算
7.1甲方就本审计服务项目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含税价),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约定书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流转税、所得税等)。
7.2本项目审计服务费用的结算,按下列第项方式支付
7.2.1 一次总付:验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审查审批手续完成后日内向乙方全额付款。
7.2.2 分期支付:
7.2.2.1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审计服务费总价 %的预付款;
7.2.2.2按照以下审计服务进度支付:;
7.2.2.3验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完成后日内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 %,其余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年,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日内支付。
7.3甲方向乙方支付价款前,乙方应先将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提交给甲方。
7.4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甲方不承担此信息外的任何责任。
收款人:
开户行:
账号:
7.5乙方为执行审计任务而发生的食宿、交通、邮电通讯、医疗、保险以及其他费用均自理。乙方应自行对其派出的服务人员进行管理,遭受损害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6如因审计服务范围发生较大调整或者审计工作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审计工
作量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或较大幅度的减少,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补充协议,可以对审计费用进行增加或者减少。
8.违约责任
8.1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审计服务,应支付本约定书审计服务费总额 %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8.2乙方擅自转让审计服务项目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约定书,乙方应支付本约定书审计服务费总额 %的违约金。
8.3乙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除财务问题之外的重大事项而未能及时告知甲方项目经理或工作人员的,乙方应支付本约定书审计服务费总额 %的违约金。
8.4乙方出现重大程序事务、重大事项定性失误、审计实施方案重大遗漏等重大质量问题,应支付本约定书审计服务费总额 %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8.5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乙方应给予赔偿,甲方有权终止本约定书。
8.6甲方未按本约定书约定支付审计服务费用的,就应付金额按照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全部评估服务费用。
8.7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本约定书的,应向对方支付本约定书审计服务费总额 %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8任何一方不履行本约定书其他义务或履行本约定其他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并按本约定书审计服务费总额 %支付违约金。
8.9其他约定:。
9.不可抗力
9.1本约定书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约定书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天灾,战争、恐怖袭击、内乱、严重威胁健康或安全的情形,火灾、极端恶劣天气。
9.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约定书义务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其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9.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约定书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发生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延迟履行方无法履行其约定义务,延迟履行方不能就延迟履行期间的不可抗力事件免责。
9.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约定书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约定书中止履行日以上时,双方应就继续履行本约定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约定书。当一方因上述原因终止本约定书时,应当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通知送达另一方时本约定书终止。
10.约定书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
10.1本约定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约定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约定书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权人可单方解除本约定书,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的解除通知。
10.4甲方解除本约定书条件:
10.4.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约定书目的的。
10.4.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本约定书义务的。
10.4.3乙方未按本约定书约定完成审计目标且未按甲方要求在甲方规定期限内整改的,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10.4.4其他约定:。
10.5乙方解除本约定书条件:
10.5.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约定书目的的。
10.5.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约定义务的。
10.5.3甲方无合理理由拒不支付服务费用,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个工作日后仍不支付的。
10.5.4其他约定:。
10.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约定书的权利和义务终止:
10.6.1约定书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结。
10.6.2双方协商解除约定书并解除双方的义务。
10.6.3一方依据法定或约定原因解除约定书并解除双方的义务。
10.6.4其他约定:。
10.7合同的变更或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条款的效力。
11.保密
11.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本项目以任何方式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或其他甲方的代表机构和甲方正式聘请的中介机构处获得的任何形式的、任何内容的信息、文件、知识、数据、绘图、专有技术、分析、计算、编辑、研究以及其它材料和实物,所有这些信息在本
约定书中总称为“保密信息”(上述关联公司、代表机构、中介机构提供的信息视同由甲方提供)。
11.2本约定书规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1.2.1在从甲方处获得前,已经为乙方掌握的且甲方不反对使用或披露的信息;
11.2.2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息,除非该等信息为公众所知是由于乙方违反本约定书;
11.2.3乙方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证券监管机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合法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11.2.4依甲方的书面授权而向第三方所披露的信息。
11.3乙方只能为本约定书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且只能在乙方审计项目组成员的范围内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但必须要求获得保密信息的相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保密;除此之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部分或全部保密信息。
11.4乙方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建立严格的内部保密制度以保存甲方提供的本约定书项下之保密信息的复制件、录音、文字记录、电子数据、磁盘、光盘、软件、录影带、照片、文件等载体,在传送有关文件资料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等),确保适当及安全地储存并保护甲方向乙方提供之保密信息,并视为机密。
11.5当乙方获知发生了甲方保密信息因乙方违反本约定书有关条款而被披露的情况,乙方应立即充分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告知甲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责任),消除相关影响。
11.6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向乙方所有接触甲方保密信息之人员通告其对所有甲方信息都负有普遍的保密义务,如果该等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则由乙方承担在相关法律法规下的法律责任。
11.7所有保密信息均为甲方的财产。除为进行与本约定书项下的审计工作而查阅、复
制,或在制作相关文件中使用保密信息的权利外,甲方向乙方披露保密信息之行为不构成甲方向乙方转让或授予乙方享有保密信息拥有的权益。
11.8若本约定书项下的审计工作已经完成或因故未能最终完成,或乙方违反本约定书中规定的保密义务时,则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向甲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或在甲方同意下,以书面形式确认已销毁所有其掌握的甲方保密信息。
11.9若乙方或其有关人员违反本约定书规定的保密义务,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负责消除影响。
11.10乙方对所获的甲方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永久,直至保密信息已进入公共渠道或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乙方无须再负保密义务为止。
12.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2.1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2.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14.其它约定
14.1经甲方审查的审计实施方案作为本约定书的附件,构成本约定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4.2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与本约定书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4.3本约定书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合同 篇3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问,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条件和纪律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作,并同意甲方规定的如下职责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第四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负责对乙方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岗位技能、必备知识的教育与培训。
第五条乙方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岗位技能。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时间、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因(公)负伤或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公)负伤、患病医疗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规定参加______________保险。
第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变化,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甲方变更名称的,应当变更本合同的甲方名称。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三)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四)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者其它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有甲方安排的其他适当工作的;
(二)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然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或者乙方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况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要为乙方提供_____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为: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由甲方依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____________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十五条乙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岗位变化后,甲方可以改变乙方的岗位工资待遇。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因工(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精神病的;
(五)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
(六)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国家规定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
(三)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五)依法服兵役的。
第十八条除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乙方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在涉密岗位工作,其解除本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五、聘用合同的终止、续定
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甲方依法注销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定聘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定聘用合同手续。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终止本合同的,应当向乙方出具终止本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甲方与乙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应按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___________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二十四条在续定聘用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工作已满25年或者连续工龄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如果乙方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甲方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是因工(公)负伤并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定聘用合同的,甲方应当续定聘用合同。
第二十六条乙方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应当将本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条办理终止或者续定聘用合同手续,乙方与甲方仍存在事实聘用关系的,甲方应当与乙方续定聘用合同。甲乙双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定的聘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六、违反和解除本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
(二)本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由单方解除合同的;
(三)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或部分无效聘用合同的。违约一方承担的违约赔偿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后(含试用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对甲方培训费的补偿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试用期间,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担培训违约金。
第三十条属下列情况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发给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二)符合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由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三)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一年,支付乙方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乙方工作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事业单位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和处理或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九、其他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鉴定机关意见
鉴证机关印章___________
鉴证员印章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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