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通报
消防安全通报(通用3篇)
消防安全通报 篇1市委、市政府昨天对道外区委、区政府消防安全工作不力问题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1月13日22时20分,道外区南马路原哈尔滨第一工具厂、现为北京万方新源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对外出租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700平方米,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原因和财产损失正在调查中。
昨天,市委、市政府下发通报指出,发生这次火灾事故,暴露出道外区委、区政府没有认真汲取年初发生的“1·2”重大火灾责任事故的深刻教训,存在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问题。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道外区委、区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监管部门责任及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对火灾隐患实施全覆盖、无盲区的彻底排查,着力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x年xx月xx日
消防安全通报 篇2各单位:
根据《福建医科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闽医大[20xx]284号)和工作安排, 3月30日至4月1日,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第一季度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检查,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1 处,下达《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5份。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问题
(一)消防安全管理台账不健全
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要求各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及台账,保卫处于20xx年上半年统一规范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档案的目录和内容,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制度的通知》,从被检查的几个单位的消防安全台账建立情况看,有些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台账不完善甚至未建立,台账不完善或者未建立的单位普遍存在消防安全巡查检查、隐患整改、教育演练等制度未落实到位的情况。
(二)实验场所安全管理不到位
本次检查过程中,个别单位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工作场所未标识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实验室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在用电安全方面,仍然存在随意拉设电线、电源插座超负使用、大功率仪器设备密集摆放、个别设备长时间闲置状态下未断电、电线插座受潮老化、电源线绝缘层破损等现象;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存在台账记录不规范,缺乏醒目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还有个别实验室废旧药品未及时处理;还存在多处气体钢瓶无固定设施,危险设备安全操作规范未上墙,应设置安全防护的设备装置无安全防护设施等现象。
二、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必须牢固树立“安全防火、人人有责”和“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切实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划分安全责任区域,确定责任人,确保本单位管理范围内无盲区、全覆盖,守住安全底线,维护好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切实加强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是消除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的基础性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请各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制度的通知》规定,切实落实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防火巡查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填写巡查记录,以便检查监督。
(三)加强四个能力建设
各单位要通过扎实有效的措施,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演练,不断完善火灾疏散应急预案,促使广大师生基本掌握“两知三会”,切实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
(四)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核查,消除隐患,对不能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做到定人、定时、定责,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对不能及时完成整改的隐患,应落实防范措施,增加巡查频次,确保安全。
医科大学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4月11日
消防安全通报 篇3各施工单位:
近段时间临近年关,风高物燥,是火灾的高发时期,各大媒体报道近期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火情,为此管理处再次促请各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施工守则,共同配合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安全用电
各施工单位电源接驳应由具备操作资格的人员进行,其它人员严禁私自接驳电源线或违规用电,对未按规定用电的须及时作出整改配合,杜绝隐患;施工人员离开单位时,要切断电源,以防电路异常引致意外;
二.消除火患
施工现场,特别是在木器施工时严禁吸烟,吸烟时须远离易燃物,并将烟头熄灭及妥善处置;禁止在施工单元内生火或用电煮食、烤物和取暖等;小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烧纸、烧香时,必须有合适的容器盛放,同时选择合适的位置并作好周全的预防措施;
三.施工配备灭火器材
各施工单位必须配备器材,并时刻检查及保持器材的正常使用状态。
以上事宜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希各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能配合执行,管理处将于20xx年元月15日前进行统一的消防安全巡检工作,消防局将于20xx年元18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未符合相关要求的请及时作出整改,如未能配合整改的单位,管理处将作出严厉处理。
特些通知!
管理处
年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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