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通告范文
居民通告范文(精选3篇)
居民通告范文 篇1全市广大城乡居民:
20xx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保缴费档次设为100元—1000元、1500元、20xx元、3000元共13个档次,政府对参保人缴费分档次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80元,缴费越多补贴越多,城乡居民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原则上要求参保人选择一个缴费档次后要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改变缴费档次的,须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填写《变更登记表》。
三、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采取银行代扣方式。城乡居民本人(或委托他人)应及时到就近的村级金融服务便民点、农行、农商行各营业网点、自助终端进行缴存,将保险费足额存入参保人银行卡(不足额不代扣)。新参保人员须先在所在村(居)办理参保手续,领取银行卡后再缴费。续保人员如果不改变缴费档次,可直接按原缴费档次缴费。
特此通告。
桐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年1月18日
居民通告范文 篇2为做好20xx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依据《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厦府〔20xx〕252号)、《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厦劳社〔20xx〕185号)以及《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20xx〕209号)的规定,现将20xx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对象及缴费时间
20xx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对象为,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未满60周岁的已参保城乡居民,缴费时间为20xx年12月4日至20xx年2月25日。
二、参保信息变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用“不变不报”的参保缴费模式,即已参保的城乡居民未办理停保或变更的,新年度按原参保身份和缴费档次续保缴费。需变更参保信息(包括缴费档次)的,应于年度扣费期前(11月30日)向村(居)委会办理变更。
三、缴费事项
采用一卡通扣费的城乡居民,务必按规定的扣费期内存足款项,地税部门在年度缴费期按原缴费档次直接进行扣费。
采用村(居)委会代收代缴的,各村(居)委会应代收本村(居)委会下辖参保居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并于规定的扣费期内向地税部门(或通过地税网站)办理申报缴费。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补缴
未在年度扣费期内缴费的参保居民,可在20xx年12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或登陆地税网站通过银联在线缴费方式补缴20xx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11月30日
居民通告范文 篇3新成街道有关领导:
嘉珉“老房改造”工作接近尾声,为使此项惠民工程有始有终,好事做好,我们广纳民意,特提如下建议:
一、施工过程中损坏的路面,绿化定要修复。
二、个别损坏的治安护栅铁栏请于修复,以利治安保民。
三、个别消防通道请予疏通,以利消防车出入。
四、以上修补费用原则上不超过原定预算,若有5--10万元超额,请街道先予代付,日后由本会分期归还。以上建议当否,请务必尽速书面回复,否则施工队也会即日撤离,也不利于我会向广大业主回复交待,盼复!切切!!
嘉珉小区业主委员会全体同仁
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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