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通告
教师招聘通告(通用3篇)
教师招聘通告 篇1因学校工作需要,诚聘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临时教学人员若干名,有经验者优先。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580868)。
教师招聘通告 篇2红岗古楼幼儿园是佛山市一级幼儿园,因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要求具有学前教育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爱心和责任感强,师德优良,身体健康,掌握幼儿心理学、教育学、卫生学等专业理论及幼儿园各科教学法;有较好的文字组织能力;具备讲、弹、唱、跳、画、写等基本技能。富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年龄20~30岁, 持有教师资格证,有带班经验。欢迎有爱心、耐心、对工作热诚的人士加入我们的团队。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件复印件等邮寄或发送到以下地址。经审定符合条件者,我们将通知面试(提交资料恕不退还)。
邮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红岗路126号红岗古楼幼儿园
邮编:528300
邮箱:
联系电话:0757—22213624
0757—22213727
教师招聘通告 篇3各市、县(区)教育局、人社局、编办,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xx〕344号)、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人发〔20xx〕1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xx-20xx年)实施办法》,现就做好20xx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省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指普通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教育部门主管的幼儿园)补充新任教师原则上均应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各地招聘乡村教学点教师、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以及到省外招聘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或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通过专项公开招聘确定人选,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二、公开招聘程序
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由全省统一笔试,各地组织面试、考核聘用,市、县(区)招聘岗位有空缺的继续实行补充招聘。
(一)各市、县(区)教育局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使用的编制限额和人员结构内,制定当地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经设区市人社局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各地应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公开招聘,同一县(市、区)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岗位条件应一致。
(二)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工作,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xx〕7号有关规定执行。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
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承担网络报名、笔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考务工作,有关考务工作的具体事宜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三)各市、县(区)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核、体检、拟聘用人选公示、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等。面试的内容和方法要符合教育教学规律与教师职业特点。各地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各市、县(区)应及时将聘用人员情况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教育考试院。
(四)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各市、县(区)应及时将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各市、县(区)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
3月10日前,各市、县(区)发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汇总所辖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分别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3月18日- 24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各市、县(区)教育局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4月16日,全省统一笔试。
5月13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6月,各市、县(区)开展面试、体检、考核及聘用工作。
6月底,各市、县(区)向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教育考试院报送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发布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招聘岗位。
7月上旬,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7月-8月,市、县(区)开展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8月下旬,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汇总所辖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聘用人员名单,分别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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