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管理通告
停车场管理通告(精选3篇)
停车场管理通告 篇1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在中心城区开展整治不文明行为活动年活动的要求,为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创建便捷、畅通、有序、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福建省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区将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停车秩序管理工作,现作如下通告:
机动车停放,必须在停车场(库)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内依次顺向停放。
摩托车、非机动车应停放在道路两旁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施划的停车线(栏)内,车头统一朝路牙方向有序停放。
1、在人民路、民主路、黄花山路、书院路、八一路、朱熹大道等严管路段违反规定停车的,将依法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罚款150元,并记3分。
2、友情提示
(1)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 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以外,不得停车。
以上路段为法定禁止停车路段,违者依法应予以处罚150元,并记3分。
除以上路段,城区道路违法停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按不按规定停车处以100元处罚。
近期,我区正在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利用电视台、微博、微信等媒体对主城区各主要路口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违法停车、闯红灯、随意横跨护栏、骑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摩托车超员、逆向行驶、进入导向车道后变道等)进行曝光。
特此通告
xx市xx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年3月2日
停车场管理通告 篇2各经营户:
随着商城贸易的不断发展,许多经营户购置的自备货车以及外来车辆长期停放本商城停车场,造成一层中庭停车场车辆经常停满,出现乱停放现象,影响正常通道的通畅,甚至部分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隐患。
为规范商城车辆的停放管理,根据商城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停车场由商城保安人员维持秩序,统一安排车位,使车辆停放有序,确保车辆进出顺畅。
二、由商城保安人员对停车场的车辆进行收费管理。
三、凡进入商城内的车辆不得停放在店铺前,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特此通告
商城物业管理中心
年三月五日
停车场管理通告 篇3为引导广大业主文明规范停车,创造良好停车秩序,给您及他人提供停车便利,物业服务中心特提示广大车友朋友们规范、安全停车应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不要冲闯出入口岗,不要占用他人固定地下停车位,临停车辆请您将车辆停靠在临时停车位上;
2、不在非停车位区域停车,不在各组团出入口,公共通道、消防通道上停车;
3、骑线、压线停车等于一车占两位,致使他人车辆无法停靠,属侵犯他人利益的行为,请您将车辆按照车位停放整齐;文明停车的通告由作文档小编提供!
4、如您发现有车阻碍通行,或其他停车现象,请您及时与服务中心取得联系,我们将尽快联系该业主移车。
5、车辆停靠完毕请及时关好门窗,车卡分离,以防物品丢失;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倡导文明停车、规范停车,拒绝违停,共同创建和谐的社区!
xx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
x年三月十四日
停车场管理通告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