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施工现场安全协议
钢结构施工现场安全协议(通用13篇)
钢结构施工现场安全协议 篇1甲 方:
乙 方:
工程名称:
为加强本工程在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搞好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并督促落实。乙方应配备并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劳动防护用品。
3、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和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监督。对乙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和存在的隐患,甲方有权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并限期改正。
4、乙方应及时检查施工线路及机械设备,确保施工用电安全
5、文明施工,杜绝卫生、噪音等环境污染。
5、乙方在施工期间如出现安全事故,应妥善处理并按程序上报。事故造成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钢结构施工现场安全协议 篇2建设单位: (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包括工程的名称、地点、钢构面积等内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 包 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
三、工程材料确认: 图纸上标示的有些材料规格市场上没有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100*250方通更换成100*200方通 。因市场上木型材的特殊性,
四、工程日期: 10天
五、工程质量: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同行业验评之合格标准。
七、工程验收方式:
工程竣工之后(指本项目钢结构子分部工程),根据图纸和合同要求,甲方应当在竣工10日内组织验收并签注验收报告,办理结算。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若甲方借故推迟验收或擅自使用即视为工程全面合格。
八、付款期限和方式: 合同鉴定日甲方 付给乙方 预付款10000元。甲
九、保修内容和期限 一年 。
十、双方的其它义务: 所以廊架上的80*200防腐木 ,足只有80*185。 六、工程造价: 合计18710 元。(壹万捌仟柒百壹拾元)
甲方义务:
1、用地和施工许可证:
2、施工现场应具备开工条件,并保证路通、电通、水通等施工进场条件。
3、甲方驻工地代表应当深入施工现场,对乙方的进场材料进行验收,检查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保持与乙方工地负责人的沟通,搞好协作,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在乙方提出书面报验后,及时组织对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程驻工地代表为 高经理 。
4、若因甲方的资金不到位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误工等,除工期顺延外,另应补偿乙方人员的工资、机械停置费(人员工资每天 元,机械按每台班 元计算。)
乙方的义务:
1、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各种原材料,确保工程质量。
2、施工安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由甲方负责。
十一、 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愿订立,签字生效,若一方违反,应按合同总价款 5% 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执 1 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时间:
钢结构施工现场安全协议 篇3发 包 人:(全称)
承 包 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工程技术参数及材料规格要求见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不包括
6、合同工期:①开工日期:大约确定为 年 月 日。正式开工日期应在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经双方书面确认之日为准。
②竣工日期:经双方确认的开工日期的第三天开始总日历天数 天内完成。 ③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人现场驻工地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a、发包人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3天,不能向承包人交付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人进场施工者。
b、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c、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无故拖延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d、未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e、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f、因雨天、下雪天、冬季无法施工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g、因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量者。
h、因第三方原因造成(如土建方等)或因其他项目交叉施工等原因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合同价款:本工程总造价计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该工程总造价中由承包人生产钢结构系统造价为(大写) ¥: 元;提供钢结构工程安装劳务费造价为(大写) ¥: 元。该造价根据图纸和预算,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为一次性终定价。但如果发包人设计发生变更和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总价作相应调整。
8、发票开具:依据国税发[20xx]117号文件规定,由承包人生产钢结构系统造价开具增值税税务发票;提供钢结构工程安装劳务费总价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变更、支付时间和方式
一、工程变更:
1、本合同的总造价经双方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图纸变更和发包人工程量增加时,以工程联系单形式,可作调整。
2、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在承包人没有加工制作的前提下,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代表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5、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6、发包人代表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定。
7、发包人代表确认增加的工程价款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二、工程款支付: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 %。
2、钢结构进场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 %。
3、钢结构吊装完毕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价款合同总额的 %。
4、竣工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价款占合同总额的。 5、6、工程保修保证金万元,占合同总额的%,在保修期满后3天内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保修期计算方:从钢结构工程完工之日起1年。
7、发包人根据上述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如逾期,在5天内未付,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书,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书后仍不能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之日起3天内停止施工,甚至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发包人承担从逾期日第6天起按日支付该笔逾期款项0.1%的滞纳金,及其他由于停工带来的经济损失。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所有工程款均以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汇至承包人指定在中国工商银行黄冈黄州支行东门分理处所开之帐户,帐号为: ,帐户名称为:湖北天鸿钢结构有限公司,所有付款日期均以发包人出具的银行汇票或银行盖章的电汇凭证日期为准。
2、发包人用其他方式支付给承包人工程款(如现金等),发包人必须凭承包人财务部门开具收款收据支付,否则承包人不予承认。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委派同志为驻工地项目代表,具体行使下列权利和义务。 ①下达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日期后生效。
②有权对承包人工程量的增减核实确认。
③有权代表发包人确认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④有权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施工工程进行验收。
⑤发包人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发包人承担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人如需要更换驻工地代表,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3、除驻工地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圴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4、发包人应先办妥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一切手续,保证承包人的进场施工能顺利进行,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外的“三通”和红线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不大于5米的水、电(大于 千瓦)源联系结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10%的施工用地,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如发包人未能履行应做的各面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5、合同签订后, 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 套。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该图纸经发包人或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人结算和施工的依据。
6、协调土建施工单位及其他专业承包单位同钢结构施工单位各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所带来的矛盾。
7、负责办理质量监督站的报监、验收工作,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及手续;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提供预埋地脚螺栓的测量数据,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二、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人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项目代表,具体行使下列权利和义务。
①承包人的要求、请求和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代表签字后送交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②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
2、承包人根据图纸合同的要求采购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及其他规定的验收资料,承担因施工不当或材料保管不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4、承包人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承包人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责任和费用。
5、在发包人协助下办理施工手续。
6、负责及时与设计部门的联系,解决安装中的问题,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质量、进度把关。
第四条 质量、验收与结算
一、工程质量:
1、该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
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人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驻工地代表的监督检查。
3、承包人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材料代用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同意后方可使用,承包人安装的每一道工序质量由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认可后进入下一道安装工序。
4、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5、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法定或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作为第三方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6、承包人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但不包括因发包人处置不当引致的产品损害问题,原材料之间接损失或随之发生的损害。对于此类情况,承包人也提供以收取材料成本费形式的维修服务。
二、承包人承建的钢结构工程竣工验收:
1、承包人承建的钢结构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验收资料及验收报告,承包人承建的钢结构工程完工验收不受其他专业承包单位(如土建等)未完工的影响。
2、承包人承建的钢结构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为依据。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对验收结果在3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执行,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4、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3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己被认可。
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实际完工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6、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6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7、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视同交验,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
三、工程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和工程变更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同意承包人的结算报告内容。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3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5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结算价款,从
第6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0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第五条 违约和争议
一、违约:
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②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③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④由发包人原因造成工人误工、机械停滞累计超过8小时以上者;双方约定发包人赔偿给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误工费计人民币: 元/人,每天机械停滞台班费: 元/天。
⑤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按《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①承包人原因不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②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③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按《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延误工期从约定完工之日第三天起,承担 元/天逾期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
二、争议: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友好协商调解。协商不成可向承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六条 不可抗力、保险
一、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灾害性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自然损害的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通报。如受害情况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2天向发包人报告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3、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4、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所需清理修复的工作,双方另签协议。
二、保险
1、由承包人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安装过程中的承包人所派的安装人员的人身保险。但承包人不负责安装现场第三方人身保险;
3、由发包人负责本工程的工程险。
第七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支付承包人有关损失和承包人已完工程的工程款。
第八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条款;
2)、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4)、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5)、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不能一致,按第五条争议规定解决。
第九条 其它
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补充条款:
四、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生效,在竣工结算、发包人工程款除保险金外支付完毕,承包人将工程交付发包人后,除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保修条款终止。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 银行: 开户 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 编码: 邮政 编码:
年月日:
钢结构施工现场安全协议 篇4建设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承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后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钢结构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本房为_______跨钢结构厂房,规格:长_______米;宽_______米;檐高_______米,按图纸施工。
(4)建筑外包面积:_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施工日期
(1)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三、工程合同造价及结算
(1)本合同的总造价经双方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图纸变更或本项目中面积有增减时,以工程联系单形式可作调整,将调整后的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付预付款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合同定金及备料款,乙方钢材进场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 %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工程进度款,乙方彩钢板进场后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工程进度款,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后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或提前使用则视为本工程验收合格。
(4)如甲方因未及时支付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所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责任,并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额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
(5)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五、甲方的义务责任
(1)办理好各种施工手续,并在乙方进场前提供给乙方;
(2)施工过程中,协助乙方协调好各种关系;
(3)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源。
六、乙方的义务责任
(1)乙方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及设计图纸要求购置材料并提供材质证明,并按相应标准进行加工制作,如不相符,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或相应经济赔偿;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文明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七、安全责任
乙方进场后,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有关施工安全规范进行施工,严禁违章施工,如施工中违章发生安全事故及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材料的提供
工程中所需材料及装饰方面的材料必须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附合格证、实验报告,经监理和甲方按工程管理条例要求认可签字盖章后方能用于工程中。
九、工程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和相关规范精心施工,确保质量,施工中因施工责任造成不合质量要求,甲方必须及时提出,乙方应保证质量,负责返工修补并承担一切费用,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屋面渗漏等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保修一年(本工程由甲方单位人员验收或由甲方报质监站组织为准)。
(2)甲方按施工图纸、说明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竣工前乙方提出交工通知书,甲方接到通知书后应在五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签具验收证明,逾期按合格检定。(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十、维修期限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合同,并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保修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十一、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返工或采取加固措施发生的全部费用;
(2)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延误工期,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发包人;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承包人。
十二、争议解决
若双方就经济纠纷协商不成,可依法向起诉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履约证书,本合同即告终止。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本合同正本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____份。
(4)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其效力同本合同。
发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钢结构施工现场安全协议 篇5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 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 月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 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__万元,分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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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办建设银行 建筑管理部门 鉴(公)证机关
(盖章) (盖章)(盖章)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钢结构施工现场安全协议 篇6甲方:
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现将钢结构彩钢瓦委托乙方安装,为了明确双方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遵行。
第一条、工程地点:
工程名称:
第二条、双方共同确认按设计图纸为准的钢结构主体安装,如工程内容发生变化,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甲方无偿提供电和脚手架,甲方不得出现停工待料状态,如出现将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
第三条、本工程总安装费为壹万元整(¥10000元)。工程完结时,于2日内甲方验收,合格后工程款当即一次结清。
第四条、工程未经验收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者,视为工程已经验收合格。甲方无条件支付全部工程款。
第五条、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认可,而单方终止合同,必须向对方支付工程款总价的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无过错方因终止合同所受的经济损失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不足部分。
第六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帐 号:
签订时间:
钢结构施工现场安全协议 篇7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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