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采购规章制度
小公司采购规章制度(通用3篇)
小公司采购规章制度 篇1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以下统称为采购物品)。
三、职责权限
1、总经理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2、分管副总、财务总监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核;
3、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制定。
4、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的采购由企管部负责;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企管、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物品(物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由企管部负责采购物品每月25日前、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物品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按采购申请流程,由各相关部门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门采购。各审核环节对采购申请提出议异者,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申请部门。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
4、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采购人员须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
5、合同签定:
(1)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合同的核定条款进行处理。
6、进度跟催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或亲自到供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物资)能适时供应。
(2)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需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需求部门。
7、验收入库:采购物品(物资)到公司后,属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等常用品经库管验收合格后,库管开具《入库单》,按流程办理入库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采购部门,2日内办理换(退)货手续。
8、对帐付款:采购物品(物资)办理入库后,由采购员凭《入库单》按合同或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9、采购流程图:(附后)
六、考核:凡违反本制度的人员,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行政部,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八、本制度附件:
1、《请购单》
2、《询价记录表》
小公司采购规章制度 篇2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及时,保证生产正常,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除设备及设备配件以外物资的采购。
三、职责
1、销售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编制销售计划并下发相关部门。
2、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计划,编制原辅材料需求清单。
3、供应部门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采购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
4、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劳保、办公用品的采购计划。
5、检验科负责原材料、辅料的检验。
6、物管科负责日常采购的价格审查、核对,采购数量的清点验收。
7、各采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采购流程
1、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
1.1物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底报次月的需求计划。
1.2未列入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需提交申请,报总经理批准。
1.3对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物资需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采购。
1.4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日期、用途等。
2、采购实施及物资验收
2.1公司的采购业务由指定部门或人员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
2.2供应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
2.3采购物资运到公司时,先由供应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开具《物资采购单》交检验科进行质量检验,在验收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组织物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物资由保管点数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
3、结算
3.1采购发票按规定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且在我方能够抵扣增值税的采购项目必须索取增值税发票,不能取得的,价格按扣除增值税以后执行。
3.2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供应部门填开《采购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董事长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3.3财务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采购合同》、《采购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3.4出纳员须在接到董事长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
五、责任
1、不按规定程序未经审批采购的,由经办部门和人员自行负责处理。
2、经审批的采购计划和申请,负责采购的部门和人员应在规定采购期限内采购到位,因没有尽到责任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正常生产的,每发现查实一次罚款100元。
3、未经比价即进行采购的,采购价格明显过高的,价格高出部分由采购人员自行承担。提交供应商报价时,与供应商串通抬高价格,从中谋取私利;或未认真进行比价而导致采购价格明显过高;经查实后采购人员承担相应损失,并责令其下岗。
4、物品使用部门(车间)必须依据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实际需要,认真按照规定填制购物申请单。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请购物资须知信息的,采购部门有权拒绝采购。采购计划及申请必须由请购部门主管签字,无请购部门主管签字,审批人不得予以审批。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浪费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考核。
5、供应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6、财务部必须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责任,对审核把关工作不严、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考核。
7、验收部门必须对所有运抵公司的采购物品,依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检验。若发现品质不符时,必须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处理。严禁品质不符的外购物品入库。因验收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考核。
8、仓库对验收部门验收合格的外购物品办理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本办法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超计划采购或不合格物资入库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小公司采购规章制度 篇31 目的:为了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加强会议决议执行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3 内容:
一、会议分类及组织?
第一条 全公司会议归纳为三类:
1. 公司级会议(总经理办公周/月会、全公司年终总结及年度经营计划会)。
总经理办公周/月会由总经理助理提出经总经理批准,由总经办负责组织召开;全公司年终总结及年度经营计划会经总经理批准,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组织召开。
2. 专业会议:系全公司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营销分析会、技术项目申报会、合同评审会、生产调度会、生产安全会等),由分管副总/总监批准,主管业务经理负责组织。
3. 部门工作会:各部门/项目部召开的工作会(如部门/项目部每周办公例会等)由各部门会/项目部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第二条 政府部门在我公司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审核会等)或公司际业务会(如联营洽谈会,客户座谈会等)一律由人事行政部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部门协作做好会务工作。
二、会议的准备?
第三条 会前准备:
1. 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部门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会前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坐位、茶水、必要时准备奖品/纪念品、通知与会人员等)。
2.会议记要编写人员规定:1)总经理办公周/月会会议记要编写由人事行政部经理负责,2)总经办特别会议记要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编写,3)各部门会议记要由各部门自己编写。
三、会议安排及议题
第四条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公司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特殊情况如有变动要提前报人事行政部审批备案。目前公司主要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1. 年度总结及经营计划会议(每年春节前10天左右召开),分部门经理级别的经营计划会议和全体员工大会两部分进行召开:
1)部门经理级别及以上人员参加经营计划会议。
会议议题:
(1)汇报各部门上年度的工作总结(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得到的经验教训、团队建设情况、费用状况、制度执行、员工动态等)(具体内容见附件:部门年度总结报告表)
(2)讨论下年度的经营计划(具体内容见附件:年度经营计划汇总表)
2)全体员工参加公司年度总结大会。
会议议题:
(1) 总经理总结公司上年度各项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简单展望公司下年度的经营计划。
(2) 表彰先进、优秀员工,奖励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员工。
(3) 简短的文艺表演或有奖游戏等。
(4) 年终抽奖。
(5) 组织全体员工吃团年饭。
(6) 其他活动安排。
2. 总经理月办公会(每月最后一周周五,时间16:00-18:00,如有时间变动,由人事行政部提前一天通知),经理级别及以上或需要参加人员参加,开会前一天提交工作总结和计划给总经理助理,再转交给总经理,未及时提交的做相应的处罚,并纳入绩效考核。
会议议题:公司经营策略的局部调整,各部门上月的工作总结与下月的工作计划,需要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对公司或其他部门的建议,表决或修订制度,项目进度款项支付情况,通报好人好事、公司或个人获得的荣誉。 23
(具体内容见附件:周(月)工作总结计划表)。
3. 总经理周办公会(每周五16:00-17:00),经理级别及以上或需要人员参加,每周五上班之前提交工作计划和总结给总经理助理,未及时提交的做相应的处罚,并纳入绩效考核。
会议议题:各部门周工作总结与周工作计划,双方或多方处理不了的问题,需要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对公司或其他部门的建议,表决或修订制度,项目应收帐款情况,会议纪要、决议执行情况通报,通报好人好事、公司或个人获得的荣誉。
(具体内容见附件:周(月)工作总结计划表)。
4. 部门周/月例会(每周一9:00—9:30),部门全体员工参加,每周四下班之前提交工作计划和总结给部门经理,部门月例会与总经理办公月例会同步。
会议议题:部门工作总结与计划,个人不能解决的问题的原因分析和对策,工作上的建议。
公司级别的会议如有会议时间临时变动,要提前一天通知人事行政部和相关人员。
第五条 其他会议的安排:?
凡涉及多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行政部汇总,并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第六条 人事行政部每周五应将全公司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编制会议计划并通知(oa或电话或发通知)到各部门负责人,必要时要签收或回复给人事行政部。
第七条 凡人事行政部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部门应提前2天报请人事行政部调整会议计划。未经人事行政部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第八条 对于准备不充分、或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人事行政部有权拒绝安排。?
第九条 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人事行政部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十条 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四、对会议形成会议记录/决议的执行规定
第十一条 所有会议必须要有会议记录:
公司级及专题会议必须要形成会议决议,会议决议一定要有执行人和监督人以备追踪,会议记录/决议要在规定时间(总经理办公例会在周一14:00前交审核:下午四点前发放,专题会议/部门例会在24小时内)内,经会议主持人审批后以书面形式下发参会相关部门或人员签收并保留原始签收稿存档,没有按时下发者罚款(会议记要人员或审批人员)50元/次,专题会议/部门例会一定要传一份会议记要到人事行政部备案。
第十二条 会议记要的编写规定:
总经理办公周/月例会,暂时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编写;总经理特别会议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编写:部门会议记由本部门内部自己决定编写。
第十三条 会议记要发放规定:
总经理办公周/月例会以及总经理特别会议一定要以书面及oa形式同时发放参会人员及相关领导并知会各分公司,务必做好签收记录,其中项目部发传真并回传签收。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周/月例会形成的会议纪要或决议的监督执行:
总经理办公周/月例会形成的会议纪要或决议,由总经理助理跟踪并及时反馈给总经理或相关人员,督促或协作各部门负责人及时完成会议决议内容。每周/月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由总经理助理交给人事行政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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