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行业保密协议
运输行业保密协议(通用3篇)
运输行业保密协议 篇1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图片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型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乙方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4.乙方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若双方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行业保密协议 篇2甲方(接收方):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乙方(提供方,设计师或设计公司):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鉴于: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拥有创意设计、概念、构思以及乙方认为应该保密的信息,由于需要将这些信息商业化并应用于相应委托项目,乙方将这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提供给甲方审阅,甲方接受这些信息并承诺履行保密义务;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保密信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属于乙方所有或专有的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创意方案、设计图纸、策划文稿、技术资料、价格、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本次提供的信息和计划提供的信息
本次提供的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2.3.乙方计划向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和日期
年月日提交
年月日提交
第三条双方之间的所有联络均可通过项目联系人进行,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2.3.任何一方如更改项目联系人、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提前7天通知另一方。
第四条甲乙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时间内,按照双方提供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挂号信件或电子邮件送达创意信息或交付设计方案之后,接收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时间起三十天内给予回复,接收方如不回复则表示默认收到。
第五条甲方在接收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2.甲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第三方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
3.甲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4.若甲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甲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乙方向甲方转让或授予甲方享有乙方对其秘密信息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
第七条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申请仲裁解决。第八条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两年内持续有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运输行业保密协议 篇3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明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委托创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标的及著作权
1、甲方委托乙方创作______集电视连续剧_______________剧本(以下简称该剧本),乙方同意接受此项委托。
2、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该剧本的创作提供相关稿费和经费,乙方应根据原剧本和甲方及导演的要求完成该剧本的创作,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该剧本完整的故事大纲及主要人物表,分集大纲。乙方创作出的该剧本的完成本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甲方认可;
(2)导演和第一男(女)主角认可;
(3)无需修改可供直接拍摄;
(4)每集不低于______分钟,具有丰富而充实的故事内容及相关场景,每集字数为______字以上。
3、甲方邀请乙方作为该剧编剧,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享有该剧本编剧之一的署名权,甲方拥有除署名权以外的所有其它著作权,即乙方除享有该剧本编剧之一署名权及约定稿酬外,对其它所有著作权均再不享有。
二、付酬标准及支付时间
1、甲、乙双方经协商并确定该剧本稿酬每集______元人民币。该剧实际播出集数若超出本合约集数,甲方应按实际播出集数付给乙方稿酬。
2、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①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元人民币,乙方收到定金后______日内应向甲方提供该剧本完整的故事大纲、主要人物表及第一集完成剧本,在双方对故事内容、人物设计、情节走向、风格样式等讨论并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立即开始该剧本的创作。
②此后,乙方每完成_____集剧本,甲方认可后,应立即支付该______集的稿酬(须扣除定金和预付稿酬)。但至乙方完成最后阶段剧本时,甲方可保留10%稿酬,于本剧开机后10日内一次性结清。若甲方不再邀请乙方继续创作本剧剧本,则甲方已支付的稿费乙方不再退回,且甲方必须付清已认可部分的剧本稿酬。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阶段付酬不影响甲方已拥有的对该剧本完整的权利。
③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所制定的进度表创作该剧本,不得拖延。若遇创作瓶颈,双方通过沟通,并经甲方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创作时间,时间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为准。
④乙方每集实得______元人民币,全部个人所得税纳税金由甲方支付。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创作提出质量和时间要求,并就每集剧本是否完成的标准拥有单方面最终决定权。如乙方创作不能满足甲方的质量及时间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乙方的工作,乙方只能得到与其创作劳动相应的稿酬,此后本合约不再继续执行。
2、乙方完成剧本创作后,甲方保证乙方最终作品署名权,即在本剧完成片及各相关活动及宣传品的剧作者署名栏(屏)中署名编剧。
3、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另外聘请其他编剧参与该剧本的创作,最终的署名顺序由甲方根据各编剧对该剧本的实际贡献确定。
4、甲方需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
5、甲方在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前提下,为保证该剧本的最佳质量和满足市场及审查需要,有权随意对该剧本进行修改、结构变动以及增删内容和重新编辑。在该剧本创作的任一阶段,如乙方提供的剧本不能获得甲方的书面确认,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合同。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将创作成果毫无保留地提交甲方审阅。
7、为完成该剧本创作,乙方个人聘请的合作编剧或向甲方推荐的其他编剧的合同(包括口头约定)不得抵触和超出本合同的所有约定,乙方单方面就该剧本针对任何第三方的合约或任何形式的承诺由乙方自担责任。
8、甲方有权安排乙方与甲方和导演及主要演员对剧本创作进行沟通;甲方和导演及主要演员有权对乙方的剧本创作和修改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同意,除署名权和约定稿酬外,乙方不拥有的该剧任何形式之著作权或版权。
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进度表准时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该剧本的阶段剧本和完成本的全部资料。
3、乙方有权及时如数得到按本合同条款所应得到的酬劳。
4、如甲方提出需乙方前往北京工作,甲方支付乙方的差旅费,但食、宿费乙方自负。如乙方提出要求延长在北京工作时间,延长期间产生的差旅费由乙方自负。
5、剧组开机后,如需对剧本进行改动,乙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甲方除负担乙方的交通、食、宿费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它费用。
6、乙方个人聘请的其它编剧合作者的稿酬概由乙方支付,与甲方无关;非经甲方同意其他人不得署名。
7、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不对该剧本进行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再次转让,除非甲方在本合同履行中途正式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已将稿酬悉数退还了甲方。
8、在本合同生效后和解除前,及该剧商业经营期内,乙方不得就与该剧本相同或类似的题材、素材和故事进行另外的创作和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此类委托创作合约。
9、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全身心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该剧本创作,不得再另签其它与该剧本创作时间相冲突的创作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否则因拖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与甲方和导演及主要演员对剧本创作进行沟通,乙方应当尊重并按照甲方及导演和主要演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剧本进行创作和修改,不得因与甲方或导演及主要演员的意见相左而带着抵触情绪拒绝修改,敷衍,拖延或消极怠工。
11、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擅自对任意第三人泄露该剧本的创意和内容。
1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就该剧的对外宣传,不得散布或发表任何与甲方口径相左的言论。
五、重要的附加条件
1、如乙方未能完成或仅部分完成甲方委托的该剧本的编剧工作,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作为该剧责编和策划,继续为该剧提供服务。其报酬和署名双方另议。
2、对本合同内容,除非出于本剧投资制作和版权转让之必要,
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在合作结束后,对本合同所约酬金及其它条件,双方都仍有义务保密。
六、非侵权担保
1、乙方保证在该剧本的创作过程中,不得因该剧本的内容不当、与第三人的著作权纠纷、污侮,诽谤他人名誉等事由而导致甲方被诉侵权或被追究责任。如此种情形出现,应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乙方应予全额赔偿,并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商业信誉及名誉损失。
2、但经甲方认可的,或由原著作者提供的素材,不在此乙方责任范围之内。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甲方如因该剧本质量和延误问题须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应赔偿未违约一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涉及的全部创作费金额的100%。
2、若因乙方延迟交稿延误了该剧的整个拍摄计划,乙方不仅须将甲方已支付的费用退还甲方,还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其它
1、本合同的解释应完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仲裁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双方共同认定的创作时间表应被视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本合同生效后的任何时段,凡双方共同认定的创作时间表应被视同为补充合同。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正式文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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