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班干部评选细则
优秀班干部评选细则(精选3篇)
优秀班干部评选细则 篇1一、参评对象
10级本科临床4班全体学生。
(一)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努力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纪守法,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守信。
3.综合素质测评成绩85分以上,排名在班级前10名,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好,20xx学年(20xx年上、下学期)无补考科目,体育锻炼达标,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4.热爱学校,勤俭节约,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节约学校的一滴水、一度电,积极维护学校声誉和形象,集体荣誉感强。
符合以上的同学统一进行第二轮评选,评选细则如下:
1.按一学年的成绩由高向低进行排名,此排名占评定的40%;
2.考勤占评定的20%
3.评定小组评定占20%;(评定小组成员选定细则见附录1)
4.辅导员意见占评定20%;
推荐评选名额
推荐名额不得超过本班总人数的5%。
(本班推荐名额不得超过八人)
(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的指令、规定与要求。
2.20xx学年担任班级的学生干部,积极组织和参加班级的各项活动。
3.带头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纪守法。工作中能以身作则,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发挥带头和表率作用,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4.综合素质测评得分在75分以上,20xx学年无补考科目。
5.关心学校、爱护学校,积极为学校建设、发展作贡献。
符合以上的同学统一进行第二轮评选,评选细则如下:
1.按一学年的成绩由高向低进行排名,此排名占评定的20%;
2.工作业绩占20%;
3.考勤占20%;
4.评定小组评定占20%;(评定小组成员选定细则见附录1)
5.辅导员意见占评定20%;
推荐评选名额
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不得超过本班班干部(大班班委、小班班长)总人数的10%,最多不超过3人。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初选名单产生后召开班会在全班公布,接受全班师生的监督。
优秀班干部评选细则 篇2一、评选比例: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均为本单位学生总数的2%,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学院学生总人数的0.5%。
二、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考核为优,理、工、生、医、药类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2以上,文、新、外、经、法、管类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0分以上,可作为优秀学生候选人。
2、思想品德考核为优,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达90分以上,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满一年,可作为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三、评选要求: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民主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评选程序: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须分别填写登记表,经系院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由学校审批。
五、评选时间: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在每年九月份进行。
优秀班干部评选细则 篇31、 热爱班集体、关心他人,主动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学校或班级开展的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2、 学习认真,方法灵活,并善于与他人合作学习,主动帮助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各科成绩优秀。
3、 为人诚实,尊敬老师,团结同学,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4、 热心班务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较好的工作效果和较突出的成绩,在师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5、 是非分明,讲公平、讲正气、讲原则,能够善待每一位同学,并在班级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 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任期满一学期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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