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家庭评选细则
文明家庭评选细则(精选3篇)
文明家庭评选细则 篇1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好----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抵制黄、毒、赌(含打牌带彩变相赌博)和邪教的侵蚀,无违法违纪、违反公民道德规范的行为,为人诚实,办事讲信用。(30分。如发生任何一种违法违纪和违反公民道德规范的行为,均否决评先资格)
2、开拓进取,敬业奉献好----家庭成员努力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方面的知识,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积极奉献。(20分)
3、男女平等、团结友善好----邻里团结,家庭和睦,尊老爱幼,相敬如宾,无性别歧视和家庭暴力等行为。(20分)
4、移风易俗、科学生活好----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晚婚优生优育,积极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15分)
5、勤俭自强、生态环境好----生活节俭,不奢侈浪费,家中整洁卫生;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大院绿化美化净化活动,珍惜资源,保护好生态环境,无家养禽畜,无乱搭乱盖,无在楼道乱堆乱放,无践踏草坪和在树木上拉绳晾晒衣物,无乱扔烟头及其他垃圾,无乱停车辆等行为。(15分)
文明家庭评选细则 篇2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宣传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推动“四大战略”,建设“文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凡在乡内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本次“文明家庭”评选为十星标准,共设100个表彰名额,并在100户“文明家庭”表彰对象中,再择优评出10户“最美家庭”。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获评往届“最美家庭”的,本次原则上只能申报“文明家庭”,不再作为“最美家庭”候选)。
1.十星标准:爱国爱党星、遵纪守法星;
敬业奉献星、勤劳致富星;
热心公益星、邻里和谐星;
勤俭持家星、孝老爱亲星;
崇尚科学星、尊学重教星。
2.评选细则:见附件2。
3.名额分配:村25户、村25户、村25户、村25户。共计100户。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人员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乡文明办,“最美家庭”评选由乡妇联具体负责。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14日―3月30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利用宣传车在全乡范围内广为宣传评选活动公告,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宣传栏公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30日―6月10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村、乡直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搭建载体、丰富内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成时限:4月10日前)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村、乡直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完成时限:5月25日前)
①广泛宣传动员。在人流密集(显眼)位置设立“文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星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②开展“四孝”创建。按照《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方案》(宁文明〔20xx〕3号)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开展孝廉机关、孝德校园、孝亲村、孝诚企业“七个一”实践活动。
③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晒家风、亮家训”主题活动,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村、乡直单位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乡党委推荐候选对象。(完成时限:6月10日前)
(三)评选公示阶段(6月10日―7月10日)
1.组织推荐:各各村、乡直单位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并按照分配名额,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文明家庭”推荐名单,并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文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群众可前往各村委会领取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文明家庭”,交各村委会组织统一申报。
3.网上公示:期间,评选组委会将按照3:3:4权重相加的原则,组织专家和群众代表评议投票,在100户“文明家庭”中选出10户“最美家庭”。对相关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评选组委会对“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进行审核确认、命名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对10户“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晒家风、亮家训活动。乡妇联在各村和乡直单位中各选取一个示范“妇女之家”,举办晒家风、亮家训主题活动。
3.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家庭建设”进校园、进村巡回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1.乡宣传:对活动进行宣传、指导。
2.乡文明办: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②将“文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3.乡妇联:①配合乡文明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②重点发动各级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并围绕“最美家庭”开展各类丰富多彩文娱活动和比赛。③做好“最美家庭”事迹采访联系及服务工作。④负责筹备“最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七、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四个”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精心组织好推荐申报、评审工作,通过家庭(单位)自评、互评和群众座谈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建设的过程。
2.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村、乡直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活动具体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并将活动图片、稿件传乡文明办。
3.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4.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二是报送申报文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15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三是“文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非籍家庭凭结婚证等有效证件,由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四是1-2张家庭生活照片。所有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发县文明办邮箱)须经基层党组织交由各村、乡直单位进行把关复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连同所有文字材料于5月20日前报乡文明办。
文明家庭评选细则 篇3辖区各单位、社区:
20xx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冲刺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科学领导和全力推动下,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纷纷投入到创卫工作,已掀起了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的创卫工作热潮。为了充分调动辖区单位、小区特别是广大居民群众创建热情,使单位、小区、居民都能自觉地把创建活动与改陋习、树新风,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与遵守城市管理、维护公共秩序,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等结合起来,都能积极投入全市创建活动,形成全民参与人人创卫的浓厚氛围。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辖区广泛开展“文明卫生小区、文明卫生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楼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时间
此次评选活动从6月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参评范围涵盖新兴辖区所有的单位、小区、楼宇及广大居民。
二、评选程序
单位、小区、楼宇、家庭为四个评选组。活动开展时间内,在社区居委会的统一组织下,通过社区考核单位、小区,小区考核楼栋,楼栋考核家庭的分层评选方式进行考核评比。每个参评单位在创卫评选活动开展以来优良表现的量化得分构成评选的依据。量化得分由基础分、考评分、参与分和附加分组成。所有参评组均有十分基础分,另外每组自身环境好坏和每组成员参与创卫活动的人数、次数进行加减分。每组达到国家级卫生城市考核验收标准,做到每项得1分。初次检查没有做到,但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的不扣分;限期没有整改的扣一分。成功纠正不文明行为一次,由当事人签字后可获附加分5分。活动结束后,每个测评组每项得分相加,得分最高的单位、小区、楼宇家庭为文明单位,授予文明奖牌。扣分最多的单位、小区、楼宇则给与挂黑牌处罚。
三、评选标准
参照国卫考核验收标准对小区、楼宇、单位、家庭的环境卫生进行综合评分,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进行整改,能达到的申请社区居委会或所对应的部门进行考核,获取考核分。单位、小区、楼宇及家庭中的所有成员,除做好所在单位、小区、楼宇、家庭环境卫生的整治外,还应参与社区、小区组织的创卫义务劳动和创卫宣传活动,参与一次每位成员可获参与分1分,参与人员越多,次数越多的参与分越高(社区、小区、楼宇分别会对每一类别的参与成员进行登记)。每组成员成功纠正不文明行为一次,由当事人签字后可获附加分5分。活动结束后,各测评单位分别把所对应的参评部门得分结果上报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委会对每个单位每项得分进行相加审核,审核结果报街道组织科进行复审表彰。
四、表彰奖励
此次评选活动结束后,对表现突出总分最高的家庭、楼栋、小区、单位除授予单位、小区、家庭文明奖牌,发放纪念品给予表彰外,并可成为市、区文明办 “文明家庭”“文明楼栋”“文明小区、文明单位”评选的候选单位。对考核得分最低的单位、小区、楼道进行批评曝光。
五、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社区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到此次评选活动,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塑造魅力新咸阳的重要之举,同时是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狠抓落实,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此次评选活动取得实效。
2、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各社区、所辖物业公司、单位小区要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评选活动取得成效。评选活动结果将纳入各社区年度精神文明考核评选之中。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做好宣传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文明家庭评选细则相关文章:
文明家庭评选细则
上一篇:广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细则
下一篇:监理巡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