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拆除合同
钢结构拆除合同(精选15篇)
钢结构拆除合同 篇1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现场勘查、协商,在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下,就钢结构拆除工程,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拆除工程于荣乌高速准旗段主线收费站钢结构及票亭、安全岛、地磅及所有地上、地面、地下附属设施。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屋面、墙面钢结构支撑、内部钢平台、厂房内小的附属物。
第三条:工期
1、合同工期:日历天(雨天顺延)
2、开工日期:
3、完工日期:
第四条: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将拆除下的钢结构进行拆解,并按甲方要求码放到指定地点。
2、乙方应文明施工,必须最大程度的保护甲方回收的票亭、地磅及所有电气设备、检测设备的完整性;
3、乙方拆完地上部分后要按照公路施工有关规定下挖路面 公分,以保证以后路面恢复的耐用性。
4、乙方在拆除工程中必须保护好地下所埋设的所有电缆和信号线缆,并按规定做好检查井。
5、乙方工人进场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方可上岗,抓好安全管理,杜绝出现安全事故。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价款按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合同总价为:元(大写: 万元)。价款包含人工费、机械类、管理费、人员保险金、等所有费用。
2、拆除工程完工后,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工程款一次性结清。
第六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负责拆除房屋的断水、断电、断气、断通讯等工作;
2、 给乙方提供拆除时临时用电、水接入点;
第七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进场后,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协调指挥;
2、 乙方管理人员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3、 乙方必须指派有经验的专职安全员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确保拆除施工在安全状态下进行;
4、 乙方人员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应提交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裁决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 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单方违约,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结构拆除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于 就本厂房拆除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拆除内容
甲方在 瑞城花园南侧的原家具店钢结构棚约600平方米需要拆除,现把钢结构的拆除承包给乙方。乙方负责对该钢结构棚进行解体落地,并负责及时把拆下的所有结构、构件、垃圾清运出场,避免影响甲方使用场地。
该棚外围留出2.5m高不拆除,作为瑞城花园工地围墙使用,要求对该预留做围墙的部分进行加固处理,达到美观、稳固要求。
二、拆除价款
经双方协商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废旧材料款,结算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本价款已综合考虑所有乙方应得废旧材料价值、拆除耗费人工费、运费、材料费、设备费及所有与清运垃圾相关的城管、环卫、垃圾填埋、弃土场等相关费用,同时包括因本工程安全事故对甲方及第三方的责任赔偿金。乙方承诺按合同要求完成拆除工程,不另收取拆除费用。
三、施工工期
乙方必须有足够的人手和相关设备进场施工,并在 20xx年4月 日前完成所有拆除内容。
四、资格要求
乙方必须具备建筑物(钢结构)拆除资质,进场人员须具有相应上岗证。
五、安全生产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经专家论证合格的拆除工程专项方案。
2、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拆除。
3、拆除前必须做好工作区域警戒线,安排专职安全员监督巡逻职守。避免伤及他人安全和财物损失。
4、做好高空作业专项方案,拆除过程中属高空作业的必须搭设工作平台进行操作,不得站在钢结构上进行割焊作业,避免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事故发生。
5、氧气瓶和乙炔瓶使用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避免爆炸和火灾事故发生。
6、乙方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救援预案提交甲方备案。
7、特殊工种必须按国家安全相关管理条例持证上岗。
8、乙方负责拆迁现场安全管理,在乙方没有按以上要求做好相关事项前,不得动工,否则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违约条款
乙方在拆除过程中如出现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经三次告知不能改正,并对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视为实质性违约,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失去拆除资格,不得向甲方索赔。乙方在施工中造成安全事故的,应立即停止施工。如不能及时妥善处理完毕,则合同自动终止,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失去拆除资格,不得向甲方索赔。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拆除工作完成后失效,未及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结构拆除合同 篇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内容:见付图
四、承包形式:承包方现金支付、拆除建筑物的金属类归承包方。
五、拆除工程总价款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期限为_____天自__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__年 ___月___日。
工程款与支付:按双方约定的进度支付
甲方应配合乙方的拆除工作,提供水电不的设置障碍。
乙方负责工程拆除期间,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乙方只负责拆除建筑物,建筑物的垃圾乙方不负责清运。
双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就要承担违约所带来的经济损 失。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共 同另行商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结构拆除合同 篇4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
6、工程总体设计规格及要求:
(1)甲方提供图纸的,按图纸要求。 ( )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图纸的,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 I。
二、工程承包范围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其他约定:
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而带来的各种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工地代表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工地代表
1、甲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称为工程师或甲方代表,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书、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甲方代表签字即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甲方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乙方工地代表(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后即对甲方发生法律约束力。乙方代表对甲方代表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乙方对甲方代表(或监理)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应在 48 小时内向甲方(或监理)书面提出。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或监理)应在接到异议后 48小时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乙方的异议。
5、特殊情况时,甲方代表(或监理)可向乙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在 48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乙方认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 小时内提出异议,甲方代表(或监理)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 24 小时内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乙方。
7、甲方代表(工程师)的权力自合同生效时产生,至合同终止时终止。
8、甲方派驻工地的甲方代表(工程师)为 名,姓名为: 、 、 。以上人员具有相同地位和权力。
(二)乙方工地代表
1、乙方派驻工地代表称为项目经理(或施工员) 。项目经理是乙方组织现场安装施工的代表。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场安装施工的指挥和协调,无缔约权。
2、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甲方代表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悖的签单无效,除非经乙方追认。
3、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发往甲方的各种书面函件,经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名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4、乙方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 7 天书面通知甲方。
5、项目经理的权力在本合同生效时产生,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时终止。
6、乙方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姓名: 。
(三)工程监理
1、监理工程师代表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现场施工和安全生产等进行检查、监督。
2、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与甲方代表相同,其签发的指令、确认书等各种函件,其效力与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甲方有特别限制,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
八、设计与施工
(一)设计
1、正式、完整的设计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是工程的有效依据。
2、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工程进行图纸设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 日向乙方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依据、地质资料、水准坐标控制点、工程范围内空中高低压力网线和地下管线等资料,并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 1。
3、图纸设计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
4、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资料后 日内,按现行国家钢结构建筑相关规范完成图纸设计;并将正式完整的图纸( 套)提供给甲方。
5、甲方接到图纸后 7 天内,应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图纸等技术文件。若甲方在接到图纸 7天后,既没有组织图纸会审,也没有提出任何疑议,视同甲方认可;乙方可按图纸组织制造、施工。
(二)施工
1、施工准备
(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办妥本工程开工所需的合法手续,如建筑施工许可证等。如因无建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而引发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包括行政处罚及勒令停工损失等。
(2)甲方负责组织督促土建方在乙方进场前,做好符合本工程钢结构安装要求的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地坪并埋设好预埋螺栓;如无法先做混凝土地坪的必须做好石渣地坪,至少要保证乙方的安装机械能正常施工。
(3)甲方负责确保本工程施工区域“三通一平” (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道路必须满足可承载汽吊车辆的通行,地坪平整压实,有足够的钢结构堆放场地,施工区域地面和空中无障碍物。
(4)甲方在乙方进场时,负责签发“工地晴雨表”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对工地气候变化情况进行记载。
(5)乙方按图纸组织原、辅材料进行加工制作。
(6)乙方在进场前负责对安装场地进行勘察;对不具备条件的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对具备条件的则予以确认。
(7)乙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在进场时报给甲方驻工地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
(8)乙方负责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工作人员并落实好相关机械及运输设备。
2、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 4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若在 48 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如甲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开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3、进度计划
(1)乙方在进场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驻工地工程师(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代表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有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4、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若发现乙方的施工行为违反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建筑规范,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24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 24 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 小时内
5、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未按约定的条款提供开工条件;如未按期提供图纸、组织图纸会审、办理施工手续、场地不具备钢结构安装条件等。
b、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c、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e、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或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小时,按第8小时顺延一天计。
f、遇不可抗因素(如地震、雨、雪、台风等)和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g、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7 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 7天内应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6、工程竣工及验收
(1)工程竣工
a、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b、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d、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本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2)竣工验收
a、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拱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b、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7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e、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7 日内没有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d、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e、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不组织验收,从第 8 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f、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甩项造成的损失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g、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时,视同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已认可,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
7、工程质量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制作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4)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测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如影响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5)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一)材料采购
1、乙方应按合同、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采购材料和配套件,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属乙方制作的构件,应提交乙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
2、乙方对由其采购、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构件、配套件的质量负责。
3、乙方运送材料、构件等到工地后,应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清点检验。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通知后 12 小时内清点检验,并在送货清单或检验申请上签字;逾期不清点检验的,视为认可。
4、甲方提出材料代用的,应在取得设计单位认可后代用。乙方提出材料代用的,应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 2 天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乙方应将代用材料报告、 设计单位意见及费用书面通知甲方。
5、由甲方提供材料的,另行约定。
(二)材料检测检验
(1)双方均有权对材料提出检测检验或复验。经检测检验或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不符合要求的,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2)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甲方的则工期顺延,责任属乙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
(3)按《建筑法》规定,甲方不得指定乙方购入用于工程建筑材料、配套件等,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9、安全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对其派驻工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在乙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甲方人员除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4)甲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设立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5)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10、纠纷处理
(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合同履行和纠纷处理的依据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争议处理时,按以下原则适用合同或法律。
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为: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本合同及其组成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1、其他约定
12、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附件共 份,甲乙双方在上盖章后生效。其中:
附件 1 一式 份:
3、在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发包方(全称) : 承包方(全称) :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委托代理人(签章) : 委托代理人(签章)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年月日:
钢结构拆除合同 篇5甲方(发包方):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需建钢结构房屋,现委托乙方承建。为使该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政府文件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和地点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第二条 工程范围和内容
建设面积:以设计图纸为准(约60平方米)
工程范围:以施工图纸和图纸变更意见所表示的工程±0.00以上全部钢结构部分(带行车梁、预埋件,但不含、消防涂装土建、水电及消防工程)。
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制作、包场内外运输、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前的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配合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包税费等方式全面承包钢结构厂房工程。
第三条 工程工期
一、乙方于 日开工至 日完工。有效工期 天。因不可抗拒因素可由甲方代表及乙方代表签证顺延,签证单在一周内办理有效。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3天以上(每次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2、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施工。(如大风、暴雨等自然条件等)
第四条 质量和保修
1、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钢结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3、钢构件焊接等级必须达到设计图标准要求。
4、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十二个月。自保修之日起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无偿维修。
第五条 承包价格
本钢结构工程包干价即人民币:3.3万元整(含税价)。工程施工所需所有材料及人工价格涨跌与本合同价格无关,均按合同包干价执行。
按甲方提供图纸及乙方报价单中内容(报价单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率),如涉及到图纸变更或增、减项,按合同报价单明细进行增或减,本工程最终结算价额为:包干价,增、减图纸变更确认部分价额及下浮比例。
合同所产生的工程材料检测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 甲方责任
1、甲方已经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且已提供地下管线和地下障碍物资料、接通水电源,且水源电源离工地现场不能超过100米,其超过部分所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2、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可能发生之纠纷,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要委派一名工地代表作为甲方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工程监督、协调及工程签证等事务。
4、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费用,没有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而影响工期全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负责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量;
2、保证工程质量及生产进度;
3、严格按施工图、会审记录、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书并按国家有关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进行施工,并做好自检工作。
4、工程验收前准备好有关竣工资料。
5、乙方应严格按图纸要求及国家《钢结构施工规范》施工。
6、如因钢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有问题,甲方有权退回,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7、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工地的各项管理制度。
8、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程进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后果由乙方自负。
9、乙方使用的材料和标准件,应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提供材料质保书、合格证并应注明材质等级、规格、长度、安装轴线偏差记录。
10、乙方提供探伤报告(探伤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探伤报告应有构件示意图比照和构件编号。
11、乙方应提供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应显示:坡口形式、角度、间隙、钝口、板厚、有无垫板及采用什么设备和焊接方法,焊接记录。乙方提供整套检测验收资料(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12、构件在运输和场地堆放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对构件妥善处理和保管,构件变形、碰伤、污染、被盗等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3、钢材等原材料进乙方加工厂房必须经甲方代表认可,甲方接乙方书面通知后两天内到乙方工厂查验,乙方提供炉批号质保书后才能下料。
14、构件装焊完必须经甲方代表检验认可后才能进行喷砂,达到S2.5级后进行涂装。
第八条 工程费用及工程款支付
一、结算方式:
三、本工程造价不含土建工程、砖混墙、柱底混凝土、报建费、报验费、总包服务费、税金等价款。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当日支付2.3万元作为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总价的97%。
3、质保金为总工程款的3%,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验收后一周内全部付清。
第九条 验收
1、工程施工中,乙方按工程进度分阶段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
2、工程交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和国家规定的其它质量检验的标准作为依据。乙方负责提供整套检测验收等竣工资料。
3、甲方负责政府验收申请,但乙方需无偿配合相关的整改。
4、工程完工前三天,由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应在工程完工后七天内进行,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完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进行翻修或补建后,再进行验收,直到达到符合标准要求为止。甲方在乙方提出工程验收申请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无故不组织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3
乙方同意本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即可交付甲方使用,甲方在本工程验收之前使用本工程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验收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均属单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1、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将由提出方按合同总价10%予以赔偿对方。
2、甲方不按合同条件支付工程款,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完成工程,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各阶段若有逾期,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代表印章之日生效;
2、办完工程验收交接结算并交付全部工程款后,合同条款即告终止;
第十二条 附则
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更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条款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订立之前所有公函、协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有抵触之处,则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 期: 日 期:
钢结构拆除合同 篇6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期限: 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
四、工程用材及要求:
1、钢结构主架用国标350H钢;辅料用国标8#槽钢、5*5角钢、38*25铝方管,槽钢和角钢厚度不低于3.5㎜,铝方管壁厚不低于1㎜;钢构中间方格间隔控制在40㎝至50㎝之间。
2、铝塑板用“吉祥荣”牌,两边一样厚。
3、钢构除锈后刷防锈漆一遍,漆中灰一遍。
4、钢结构南立面必须与7号楼前沿面一致,铝塑板颜色与外墙砖颜色相同或相近。
五、安全施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质量: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4、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起,乙方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 5 %,保修期为一年。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包工包料,合同价款为, 合同价款内容包括: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原、辅材料,构件制作、吊装、运输、工程安装费、管理费、人工费以及税金等。
2、材料进工地付合同价款的20%,钢构完工付至40%,工程全部完工付至70%,工程竣工验收后开具总工程款发票付至95%,暂留5%保修金,若一年内无任何质量问题,一年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
七、违约责任:
(一)、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设计要求,应予返工或修理,并承担其费用。
2、自合同签字或盖章生效之日起,因乙方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对其罚款10000元作为损失赔偿,若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允许顺延的期限内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
一计算赔偿甲方的损失。
(二)、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1、自合同签字或盖章生效之日起,因甲方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对其罚款10000元作为损失赔偿;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按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工期顺延;造成乙方停工、窝工的,赔偿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甲方要求变更设计而造成停工、窝工、返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承包方停工、窝工、返工、机械设备调运、施工人员遗散、材料构件积压等损失。
八、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九、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文本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本合同自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
钢结构拆除合同 篇7甲方(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需建钢结构房屋,现委托乙方承建。为使该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政府文件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和地点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第二条 工程范围和内容
建设面积:以设计图纸为准(约60平方米)
工程范围:以施工图纸和图纸变更意见所表示的工程±0.00以上全部钢结构部分(带行车梁、预埋件,但不含、消防涂装土建、水电及消防工程)。
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制作、包场内外运输、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前的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配合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包税费等方式全面承包钢结构厂房工程。
第三条 工程工期
一、乙方于 日开工至 日完工。有效工期 天。因不可抗拒因素可由甲方代表及乙方代表签证顺延,签证单在一周内办理有效。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3天以上(每次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2、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施工。(如大风、暴雨等自然条件等)
第四条 质量和保修
1、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钢结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3、钢构件焊接等级必须达到设计图标准要求。
4、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十二个月。自保修之日起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无偿维修。
第五条 承包价格
本钢结构工程包干价即人民币:3.3万元整(含税价)。工程施工所需所有材料及人工价格涨跌与本合同价格无关,均按合同包干价执行。
按甲方提供图纸及乙方报价单中内容(报价单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率),如涉及到图纸变更或增、减项,按合同报价单明细进行增或减,本工程最终结算价额为:包干价,增、减图纸变更确认部分价额及下浮比例。
合同所产生的工程材料检测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 甲方责任
1、甲方已经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且已提供地下管线和地下障碍物资料、接通水电源,且水源电源离工地现场不能超过100米,其超过部分所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2、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可能发生之纠纷,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要委派一名工地代表作为甲方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工程监督、协调及工程签证等事务。
4、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费用,没有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而影响工期全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负责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量;
2、保证工程质量及生产进度;
3、严格按施工图、会审记录、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书并按国家有关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进行施工,并做好自检工作。
4、工程验收前准备好有关竣工资料。
5、乙方应严格按图纸要求及国家《钢结构施工规范》施工。
6、如因钢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有问题,甲方有权退回,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7、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工地的各项管理制度。
8、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程进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后果由乙方自负。
9、乙方使用的材料和标准件,应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提供材料质保书、合格证并应注明材质等级、规格、长度、安装轴线偏差记录。
10、乙方提供探伤报告(探伤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探伤报告应有构件示意图比照和构件编号。
11、乙方应提供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应显示:坡口形式、角度、间隙、钝口、板厚、有无垫板及采用什么设备和焊接方法,焊接记录。乙方提供整套检测验收资料(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12、构件在运输和场地堆放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对构件妥善处理和保管,构件变形、碰伤、污染、被盗等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3、钢材等原材料进乙方加工厂房必须经甲方代表认可,甲方接乙方书面通知后两天内到乙方工厂查验,乙方提供炉批号质保书后才能下料。
14、构件装焊完必须经甲方代表检验认可后才能进行喷砂,达到S2.5级后进行涂装。
第八条 工程费用及工程款支付
一、结算方式:
三、本工程造价不含土建工程、砖混墙、柱底混凝土、报建费、报验费、总包服务费、税金等价款。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当日支付2.3万元作为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总价的97%。
3、质保金为总工程款的3%,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验收后一周内全部付清。
第九条 验收
1、工程施工中,乙方按工程进度分阶段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
2、工程交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和国家规定的其它质量检验的标准作为依据。乙方负责提供整套检测验收等竣工资料。
3、甲方负责政府验收申请,但乙方需无偿配合相关的整改。
4、工程完工前三天,由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应在工程完工后七天内进行,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完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进行翻修或补建后,再进行验收,直到达到符合标准要求为止。甲方在乙方提出工程验收申请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无故不组织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乙方同意本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即可交付甲方使用,甲方在本工程验收之前使用本工程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验收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均属单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1、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将由提出方按合同总价10%予以赔偿对方。
2、甲方不按合同条件支付工程款,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完成工程,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各阶段若有逾期,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代表印章之日生效;
2、办完工程验收交接结算并交付全部工程款后,合同条款即告终止;
第十二条 附则
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更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条款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订立之前所有公函、协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有抵触之处,则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 期: 日 期:
钢结构拆除合同 篇8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德轮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水泵房、空压站轻钢结构活动板房
2、工程内容:20m*6.15m水泵房单坡平房和50m*14m双坡平房
第二条 工程造价
1、水泵房(单坡平房)按合同单价/平方米包干结算(含税金); 空压站(双坡平房)按合同单价/平方米包干结算(含税金)。
2、水泵房工程建筑面积约 (¥:后按实际面积据实结算。
空压站(双坡平房)工程建筑面积约 ㎡,合计总工程造价约 (¥: 0元),工程完工后按实际面积据实结算。
3、在合同实施期间,本合同单价不因市场或国家、省、市政策性的调整而调整。
第三条 工期及调整
1、开 工 日 期:以我方下达开工令日期为准。
总 日 历 工 期: 天(其中水泵房不得超过天)。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①、施工场地的水、电及场地外施工道路未接通,障碍物未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②、甲方负责供应的设备、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示能保证施工需要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影响施工进度;
③、不属包干范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地质资料不准确,影响施工进度;
④、施工中停电、停水一天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⑤、非乙方原因签证不及时影响下道工序施工;
⑥、因不可抗力(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延误工期的;
⑦、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
⑧、非上述原因因延误工期,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以调整。
第四条 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要求达到标准。
2、本工程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
1、 总工程造价45%,剩余总工程造价5%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2、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竣工结算文件送甲方审查,甲方应在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之日起 5 日内审核完。最终结算值以甲方的预结算部门及审计部门根据本合同条款审定的结算值为准。
4、乙方对甲方的审核结果有异议时,应在知道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以甲方的审核为最终结果。
5、本工程支付均以承兑汇票方式结算。
第六条 甲方职责
1、协助乙方及时办理施工用水、电、施工现场定置管理、安全等手续。
2、做好施工场地的平整,负责距施工场地最近点50m以外水、电、道路的接通工作,满足施工用水量、用电量的需要,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做好施工场地外进出道路的接通及维修,拆迁清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或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有关资料。
3、委派甲方代表,负责施工前期准备工作,负责隐蔽工程及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签证,工程量的核实及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等工作。
4、按合同规定支付进度款,办理工程结算,支付工程结算款。
第七条 乙方职责
1、开工后2天内,按照施工需要,办理好水、电的使用手续;施工过程中余土余渣倒往指定地点,按规定按期交纳水、电使用费;按甲方现场定置管理的要求组织施工,动用甲方的设备、工艺管道、建筑物、铁路、公路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办理施工手续,采取相应的施工措施。
2、负责施工场地内临时道路、水、电等管线的铺设、管理、维护工作。
3、开工前向甲方提交施工设计图及材料表 2 份。
4、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要求及甲方代表的指令施工。
5、工程交工验收后天内,交合格的竣工资料和图纸送甲方主管部门。
6、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安全,如发生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如属乙方安装原因或材料本身质量原因造成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质保期满后或质保期内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负责修补,且乙方只能收取成本费。
第八条 检查与验收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和安装工程施工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
2、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必须经甲方有关人员联合检查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乙方在工程具备隐蔽条件并自检合格后,在准备隐蔽验收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代表在接到乙方隐蔽工程检查报告单后24小时之内组织检查、验收,否则乙方可自行隐蔽。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代表,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甲方,质监站,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并签字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 工程量签证
现场发生的确需进行签证的工程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及有关人员,并在二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工程量签证单,甲方代表及有关人员在二天内审核完毕,并办理好签证,按规定返回签证单。如若超过期限则签证作废。
第十条 材料
本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或者检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若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复验不合格,则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无条件更换材料。工程材料差价按工程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结算。
第十一条 保修
1、按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乙方对所建工程进行保修。
2、保修期限:
活动板房保修期限为两年。
保修期从项目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工期奖、罚
1、按合同工期完工者不奖不罚。
2、工期每延期一天(按日历工期)由乙方按合同总造价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三条 工程质量奖、罚
1、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不奖不罚。
2、由于乙方的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上,由甲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四条 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甲方定置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物料摆放有序,施工平面布置要报经甲方批准才生效。对施工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应向甲方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申报,并采取积极的防治污染的措施,禁止在指定地点以外倾倒各类固体废弃物。
2、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甲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并采取严格控制的安全防护措施,涉及到人身、设备安全的施工项目,必须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提交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十五条 工程转分包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特殊情况需转分包,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约定的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工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据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本工程现场矛盾,属甲方的原因由甲方处理,工期顺延;属乙方的原因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延期。
第十七条 合同的中止、解除
1、签订合同后,甲方因工程停缓建,引起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按有关规定按实支付所发生费用。
2、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完成工程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但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5%的违约金。
3、乙方违约的违约金,由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够支付违约金时,差额部分由甲方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期限、终止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公证的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支付完工程款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自行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也即告终止。
第十九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2 项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方各执 二 份。
第二十一条 廉政建设
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搞好廉政建设,且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协议》,乙方不得违反国家及甲方廉政建设的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结构拆除合同 篇9发包方:
承包方: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工程具体实际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工程概况
(一)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形式及内容:建筑面积约为(建筑面积按屋面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约 ;层高: 。
第二、工程合同范围 (一)工程合同范围:钢结构框架的制作、运输、安装钢结构框架,面漆,以及预埋件的制作安装等工程。
(二)本合同不包括内容:
1、照明设施,水、电、暖气、通风、土建工程;
2、钢结构防火涂料及施工。
第三、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本合同签订后,如果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由发包方负责;
2、 年 月 日前,负责对基础、预埋件埋设工程的施工及质量的验收工作,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接通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承包方所用的电费由发包方负责。做好施工场地的平整,拆迁障碍物,便于承包方进场施工;
(二)承包方:
1、组织现场施工人员熟悉图纸,察看工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教育,进行施工技术、工程图纸交底;
4、协助发包方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含文物保护)、古树名木的保护,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第四、材料、设备供应:
(一)本工程合同范围内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钢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均由承包方采供;
(二)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附有合格证,严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钢构配件等,用于本工程。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及经济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
第五、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天,(基础完工后并从发包方送达书面开工通知书之日起 日并具备施工条件,开始计算)。
(二)开工前七天,发包方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承包方收到开工通知书六天后进入施工现场。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现场施工。
2、不属于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未按合同规定付款、工程进度款影响施工。
5、如遇外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自然灾害等)而延误工期。 第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一)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及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
(二)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通知书及验收资料,发包方应在三日内组织验收,如三日内不组织验收或投入使用则视工程为合格。
(三)发包方按施工图及说明和国家的有关规范和标准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视为合格工程。 (四)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发包方正常使用若出现质量问题,承包方为发包方修理,修理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如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损坏,发包方应承担材料及人工费用。
第七、工程造价
(一)、本工程包工包料
全部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采用固定价格合同。
(二)工程造价按施工图建筑面积平方米,造价一次性包定,所有工作内容均在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价中包含,如施工中发生变更,双方及时签署工程联系单,造价相应调整。
第八、风险责任
(一)本工程承包方从原材料、设备采购及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责任即施工中的安全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
(二)在施工当中,由于施工不当或质量缺陷等承包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
第九、付款及结算方式:
(一) 合同签定后三天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总额 ﹪的工程预付款(即 元整)。
(二)钢构件进场,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即 元整)。
(三)彩钢复合板进场,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 (即 元整)。
(四)工程完工三日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余额的 %(即 元整)。
(五)余款 %(即 元整)作为质保,一年内付清。
第十、甲乙双方发生争执时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通过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
第十二、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本合同未做详尽规定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代表)
签字: 盖章:
承包方(代表)
签字; 盖章:
年月日:
钢结构拆除合同 篇10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它有关法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顺利完成本项工程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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