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物流承包合同
2024年物流承包合同(通用20篇)
2024年物流承包合同 篇1
(托运方法定代表人)简称甲方
(承运方法定代表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有着互惠互利原则,作出友好的协商达成以下运输承包协议。
一、甲方负责承运的进出原材料、产品所有货物由乙方车辆统一安排运输。
二、甲方急需增大货物,必须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乙方运输车辆迅速到位。
三、乙方在运输途中因车辆和驾驶员造成的货损、货缺、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按到达价赔付给甲方(注:自然灾害除外)。
四、甲方在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政策发生变化等影响生产外,甲方要保证乙方货物运输。
五、乙方驾驶员在装货时要主动配合甲方,有权要求轻拿轻放,如果有损坏货物应急时告知甲方监管人员书面同意方能装车,否则视为损坏由乙方赔偿处理。
六、结算方案
1、乙方进出货物运输单据有数量、重量,按甲方计算方式提供的结算依据结算运费。
2、结算方式15日预付一次现金,月底凭运输发票及单据一次结算现金。
七、运价含运输税费。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相互守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订补充协议同等生效,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双方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调解、重载或人民法院裁判。
本合同共贰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物流承包合同 篇2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此货物运输承包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如需续约,合同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同等运输质量和运输价格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将货物运输承包给乙方,双方确定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到货地点、收货人、送达时间等事项,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出具的货物清单为准,乙方同意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准时、安全、准确的运输及送达货物。
三、物流费用的结算
1、从甲方公司驻地到物流园,费用按照 元/件结算(6小箱/件),结算依据以甲、乙双方核签的甲方货物清单为准。
2、每月结算一次,上月费用于次月5日前结清;结算时由甲方出具书面收款单据。
四、违约处理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准时、准确、安全送达货物,一级乙方擅自更改物流公司等均视为违约,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向甲方进行如下违约赔偿,乙方无异议。具体违约赔偿如下:
1、未按时送达货物,乙方向甲方违约赔偿500元乙方向甲方按货物价值进行等价赔偿。
2、未准确和安全送达货物,乙方向甲方按货物价值进行等价赔偿。
五、双方约定事宜
1、货物装卸均由乙方负责,并自行承担装卸费用,甲方不负责提供装卸人员。
2、货物出厂前,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货物清单自行清点数量,并在甲方留存的货物清单上签字;货物出厂后,乙方若发生货物短缺,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负责并以自己的名义与物流公司对接,物流公司所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与其交涉,甲方概不负责,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货物价值等价向甲方赔偿。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及损坏,由乙方按货物价值向甲方等价赔偿。
5、乙方同意严格执行甲方的《物流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关于物流配送方面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及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厂区时,同意先行到传达室进行登记,并同意进入甲方厂区后严格按甲方要求停放车辆、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安全驾驶车辆;乙方同意不携带危险物品和不相关人员进入甲方厂区;乙方同意留宿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留宿相关人员;乙方承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甲方一经发现上述问题,书面向乙方通知,乙方须按照每次每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8、因自然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货物无法运输时,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未书面通知视为能够运输,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赔偿1000元。
9、若单方面违约,甲、乙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0、甲方积极协助乙方,乙方主动配合甲方,双方均无异议。
1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于争议的处理提交甲方当地仲裁机构。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物流承包合同范文三
承包方:
发包方:
发包方与承包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1.发包方具备的条件
1.1 发包方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权在第3.1条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快递业务的的企业法人。
1.2 发包方拥有 方圆 快递特许经营权,包括注册商标 方圆 、企业标志 (名称、图形)、专利 (专利号)、专有技术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2.1 承包方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合法公民、企业法人或社会团体。
2.2 承包方具备从事快递服务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的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营业面积 平方米。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提供经营场所在本合同年度内的权属证明且应保证该营业场所无法律纠纷或权属纠纷。
3.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3.1在 (区域)地域范围内,承包方将拥有发包方品牌使用权;企业标记权;专利权;其他权利 。合同签订后发包方授予承包方在发包方指定范围内独占性使用。承包方可以在快件揽收与派送、员工制服、经营场所装潢装饰、广告宣传及推广、 等方面使用发包方已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3.2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改变发包方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发包方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
3.3 发包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将有关特许经营权的权属证明及其他资料交付承包方,承包方收到该材料后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仿冒、篡改及借给第三方使用。
3.4 经营方式:承包方向发包方一次性缴纳承包费,金额由发包方根据承包方的规模及业务量协商确认。承包方有权续签合同,合同期满前30日内应书面通知发包方,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后,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承包方无权转卖经营品牌使用权,如承包方未续签合同,发包方可以在该区域另招承包商。
4.合同期限
4.1 本特许经营合同有效期自 20xx 年 8 月 11 日起至 年 月 日。
4.2 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间解除合同的,应当至少提前 30 工作日用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终止。
承包方应支付给发包方的承包费用包括:网络使用费、系统管理费、设备折旧费。承包方员工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及所有车辆设备的相关开销(该开销包括但不限于承包方车辆设备保险、日常维修维护、过桥过路费用、日常燃油费用等)由承包方全额承担。
承包费收费标准:首年承包费(从本合同签订日起一个自然年度内)按标准全额收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承包方向发包方一次性支付承包费人民币 元/年(大写:_________________)。
6.押金
6.1设备押金为发包方配置 给承包方的设备及车辆押金,承包方不得将企业的财产转让、变卖、转移、抵押、出租或赠予,设备押金在解除承包合同后无息返还,发包方承诺除设备损失外不以任何形式扣减设备押金,非正常磨损按实际情况扣减设备押金。针对押金金额,根据发包方提供给承包方的设备数量而定,发包方与承包方应书面签署设备押金明细清单,该清单合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本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承包方应一次性全额支付设备押金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到期未支付,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有承包方承担。
6.2运营押金是预存在发包方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费预存款、快递和快运运营每天产生的运输费用,由承包方于次日上午10点前将存入系统账户,保证运营押金基数不变。运营押金的金额由发包方根据承包方的规模及业务量协商确认。自本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承包方应一次性全额支付运营押金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到期未支付,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有承包方承担。
如承包方在签定本协议未满六个月时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解除的,发包方只退还承包方所交押金(不包含利息)的50%给承包方。
7.发包方的义务
7.1 发包方应当向承包方提供特许经营产品及服务,并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品质或权利上的瑕疵(注:发包方根据制定人员配置配发设备,如需增加员工,需提前申请,新增配置需自行向公司购买)。
7.2 发包方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向承包方提供有关经营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装潢形式、人员着装标准、网络接入方式等有关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营手册)。
7.3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包方承诺对承包方或其指定的人员提供不少于 2 次的统一培训。因培训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由承包人承担。
7.4 发包方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向承包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权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对承包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7.5 发包方应当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承包方的义务
8.1 承包方应当按照发包方订立的收费标准对外开展业务,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8.2 承包方应当按照发包方订立的费用结算标准,按 日 (日/月/年)与发包方以及发包方的其他承包方进行费用结算。
8.3 承包方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应当使用由发包方或发包方指定的供应商供应的详情单、封套等物料;未经发包方同意,不使用其他来源的物料。
8.4 承包方遇承包商、经营场所等发生变更,遭遇重大债权债务纠纷,或发生与快递经营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变更,应当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发包方。
8.5 在合同期间以及合同终止后 24个月 内,承包方及其雇员应当保守其所掌握的发包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发包方同意,不许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
8.6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允许将发包方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8.7 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能使用自己的品牌从事快递服务,也不能同时代理其他快递服务公司的快件派送业务,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8.8 承包方应当按照发包方订立的服务标准揽收和派送快件。承包方应当接受发包方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的检查、抽查,对违反发包方服务标准的行为,应当予以改正。
8.9 承包方应当按照发包方要求的时间、形式保存快递详情单等原始资料,并定期向发包方报送各种报表。
8.10承包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赔偿的责任,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承包方行为造成发包方被索赔时,承包方负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8.11承包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承运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承包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8.12承包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快件运输过程中责任划分并呈报给发包方,如:收件快递员责任、收件站点责任、车辆运输责任、接站点责任或是派件员责任等,以防出现纠纷找不到责任人。
8.13承包方必须按照总公司要求对办公地点进行装饰装修,统一人员着装及设备,树立企业品牌形象。
8.14承包方的员工在工作过程当中所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以及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有承包方承担。
9.广告宣传
承包方可以发布与其快递服务有关的宣传广告,可能涉及发包方的知识产权、经营理念、商业秘密等内容时,应当经过发包方审查并书面同意后方可发布。
10.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0.2 承包方可以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起 15 日内向发包方书面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
10.3发包方未按照约定向承包方交付特许经营的权属证明、特许经营体系资料等相关资料,经承包方书面催告后,发包方仍未交付或提供,导致承包方无法从事快递服务业务的,承包方有权书面通知发包方解除合同。
10.4发包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存在瑕疵,导致承包方无法继续从事快递服务活动的,承包方有权书面通知发包方解除合同。
10.5 承包方无法达到发包方有关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经督促后 10 日内仍无明显改善,已经或可能影响发包方的整体运营形象的,发包方有权书面通知承包方单方解除合同。
10.6 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各种费用,经发包方书面催告后 7 日内仍未交付的,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违约责任和不可抗力
11.1 承包方擅自超出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揽收快件,对发包方及发包方的其他直营店、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2 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对发包方及发包方的其他直营店、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3 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发包方的商业秘密,给发包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4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擅自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向发包方支付承包费三倍的违约金。
11.5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以自有品牌从事快递服务,或者代理其他同类公司快递业务的,应当向发包方支付承包费三倍违约金。
11.6 发包方提供的知识产权、物料及其他特许经营产品存在瑕疵,对承包方的经营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7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对方进行信息披露,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对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11.8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12.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也可向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交通运输部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沈阳市 人民法院起诉。
13.信息传递
13.1乙方同意本合同所涉及的书面信息(包括电子数据文件)传递甲方可通过如下几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向乙方进行送达,书面文件、电子数据文件、信息在该文件、信息到达乙方指定收件地址后视为已送达乙方:
Ⅰ特快专递
Ⅱ传真(如有):双方指定如下传真号码作为接收书面信息往来的专用接收传真 具体如下:甲方传真号: 024-85890757
乙方传真号:______________
Ⅲ 电子邮件:双方指定如下电子邮件地址作为接收书面信息往来的专用邮箱 具体如下:甲方邮箱地址:
乙方邮箱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 双方同意甲方指定公司员工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为双方指定业务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为双方业务指定联系人。
14.商业秘密信息的保密
14.1本合同所称的商业秘密信息是指:无论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所持有的商业秘密、贸易机密、操作信息、技术信息、以及所有不被公开知道的,或与商务或财务相关的信息,且包括但不限于:
(1)有关甲方企业的经营资料、财务数据、上下游客户资源信息、运营模式、技术性资料、重大合同。
(2)甲方总体规划发展策略、市场营销计划、管理方案。
(3)甲方经营活动情况,市场营销计划、客户名称及资料清单、销售目标、销售统计表、销售办法及诀窍、市场份额统计表、价格策略、市场研究报告、渠道资源、营业金额、利润情况等。
(4)甲方财务信息、资金使用和流动情况、财会账凭证、账本、报表、组织架构、股东资料、投资背景等。
14.2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必须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业务无关的保密信息。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告、发布、出版、授权、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保密信息。
15.投诉与咨询
甲方总部设置统一客服服务热线,乙方授权许可经营地区遇有客户向甲方(总部)进行投诉、咨询,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妥善解决,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客户正常服务需求迟延解决且给客户造成损失的,乙方未能在24小时内协调解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违约金,每发生一次扣除押金千分之一,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收到客户投诉达 10 次以上时,乙方不再享受第5条第(3)款优惠政策。
16.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4 份,双方各持 2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2024年物流承包合同 篇3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此货物运输承包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如需续约,合同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同等运输质量和运输价格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将货物运输承包给乙方,双方确定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到货地点、收货人、送达时间等事项,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出具的货物清单为准,乙方同意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准时、安全、准确的运输及送达货物。
三、物流费用的结算
1、从甲方公司驻地到物流园,费用按照 元/件结算(6小箱/件),结算依据以甲、乙双方核签的甲方货物清单为准。
2、每月结算一次,上月费用于次月5日前结清;结算时由甲方出具书面收款单据。
四、违约处理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准时、准确、安全送达货物,一级乙方擅自更改物流公司等均视为违约,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向甲方进行如下违约赔偿,乙方无异议。具体违约赔偿如下:
1、未按时送达货物,乙方向甲方违约赔偿500元乙方向甲方按货物价值进行等价赔偿。
2、未准确和安全送达货物,乙方向甲方按货物价值进行等价赔偿。
五、双方约定事宜
1、货物装卸均由乙方负责,并自行承担装卸费用,甲方不负责提供装卸人员。
2、货物出厂前,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货物清单自行清点数量,并在甲方留存的货物清单上签字;货物出厂后,乙方若发生货物短缺,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负责并以自己的名义与物流公司对接,物流公司所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与其交涉,甲方概不负责,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货物价值等价向甲方赔偿。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及损坏,由乙方按货物价值向甲方等价赔偿。
5、乙方同意严格执行甲方的《物流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关于物流配送方面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及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厂区时,同意先行到传达室进行登记,并同意进入甲方厂区后严格按甲方要求停放车辆、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安全驾驶车辆;乙方同意不携带危险物品和不相关人员进入甲方厂区;乙方同意留宿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留宿相关人员;乙方承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甲方一经发现上述问题,书面向乙方通知,乙方须按照每次每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8、因自然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货物无法运输时,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未书面通知视为能够运输,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赔偿1000元。
9、若单方面违约,甲、乙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0、甲方积极协助乙方,乙方主动配合甲方,双方均无异议。
1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于争议的处理提交甲方当地仲裁机构。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承包货物运输业务应具有的资质
(一)乙方的驾驶员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驾驶资格;从事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车辆行驶证和从事货物运输的许可证,符合车辆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二)乙方应为货运车辆投保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等。
第二条、 货物运输承包经营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该保证金为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赔偿保证金。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三条、 货物运输承包经营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货物运输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第四条、 乙方货物运输承包经营的事项及要求
(一)乙方自备具有所有权的货物运输车辆,按照甲方的相关要求,负责将约定的货物安全准点配送至甲方指定的连锁经营店。
(二)货物运输线路:
1、 乙方将货物配送至 连锁经营店的名称为:
2、货物起运地址为:
3、货物到达目的.地及卸货地址:
(三)货物运输配送时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每天早上 点 分至 点 分,按甲方配送单所列明的货物,安全准点将货物配送到所约定的地址。
(四)货运车辆牌照号码:
(五)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相关约定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终止货物运输配送业务,如乙方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安排相应的车辆,保障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的正常进行,同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甲方有关主管人员。
2、在货物运输配送过程中,乙方应做到文明装卸。在货物装车时,要协助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核对货物的数量;货物到达约定门店后,乙方应积极配合门店工作人员卸货。并做好货物清点核对工作,同时办妥货物运输配送单的签字手续。
3、在货物运输和配送过程中,乙方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工作中不得与门店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如存在相关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有关部门和主管人员反映,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4、如遇门店提出退货事宜,则需经甲方相关销售人员确认后,才能将门店所退货物带回甲方货物配送地点。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司乘人员和货运车辆进入甲方厂区作业时应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听从甲方相关主管人员的指挥。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按照统一形象在乙方货物运输车辆上粘贴甲方制作的统一标识等宣传图文。
第五条、 货物的范围
本合同所称货物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粮油食品及其制品、干货、调味品、新鲜鱼类、肉类及畜禽冻品等,具体货物名称详见甲方货物运输配送单。
第六条、 货物运输价格:
(一)、甲方全面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货物配送业务,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配送运输费用合计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5100元)。
(二)、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后,乙方司乘人员工资及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违章罚款、路桥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第七条、 运费结算及支付方式
(一)双方在每月15日结算上一个月运费,结算时乙方应提供当月经相关门店及甲方物流部门主管人员签字确认的货物运输配送清单。
(二)所有运费均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卡号。同时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八条、 货物运输配送过程中的风险责任约定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的货物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无论事故责任如何认定,由此造成乙方、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后果及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货运车辆并经甲乙双方指定人员在货物运输配送单签字之时起,至货物全部运抵合同约定的地址并经甲方门店主管人员验收后在货物运输配送单上签字之时止,如乙方所承运的货物发生灭失、损毁的,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和承担,货物的损毁数额按甲方当时货物的配送价格为依据计算。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发货时应向乙方提供货物运输配送单,内容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产品规格、金额、收货店名、收货人地址及电话、装车地点及时间。
2、甲方有权对乙方货物运输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以保障乙方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的正常进行。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该货物的配送价格进行赔偿。
4、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货物运输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结算和支付运费。
2、乙方应保证将货物安全、及时、准确运输配送至合同约定的地址。
3、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失、损毁的,乙方应按甲方货物的配送价格全额进行赔偿。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相关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5、在货物运输配送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货物的灭失、损毁等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货物运输配送时间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是乙方的违约行为,乙方按每次违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货物运输配送时间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且进厂装货时间或货物到达时间迟延 1 小时或以上,对甲方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的,属乙方的违约行为,乙方须按每次违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如乙方违约当月累计达到3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擅自中止货运业务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属乙方的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甲方经营等相关损失的由乙方进行赔偿。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人员及车辆无法适应货物运输配送业务,严重影响甲方货物运输配送业务正常进行的,甲方经通知乙方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运输费的,甲方每逾期1日按逾期付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解除、终止及免责条款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后,于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本合同约定的事由出现后可以解除。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依法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异议或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物流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迅捷物流货物装卸的及时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装卸服务达成如下共识,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12月1日至______年8月31日。
二、业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客户的货物装卸、出入库及库区货物的整库等服务。
三、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权利
1、制定装卸作业流程及标准,对装卸工的装卸作业时间、着装等规范要求,并对装卸人员进行业务能力考核;
2、负责装卸作业服务质量的考核;
3、对不符合装卸作业要求的装卸人员有权建议乙方限期更换;
4、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作业装卸量时,甲方有权调用乙方之外的装卸队,为此支出装卸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迅捷物流仓库管理人员及仓管员,有权调度和指挥装卸班组及装卸工;有权监督装卸作业质量,并督促乙方装卸人员对不符合迅捷物流货物存储要求的货垛及库位限时进行整改;
6、乙方装卸人员违反迅捷物流装卸要求及库区管理规定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迅捷物流仓库管理人员及仓管员,有权根据现场作业需求对装卸班组进行临时分班,以确保装卸作业效率;
8、乙方对装卸人员办公及休息场所进行严格管理,杜绝非甲方及乙方装卸人员以外的人员入内。
(2)乙方权利
1、在甲方的要求下有权对装卸人员进行分班,并将每班的装卸人员及班长名单交由甲方及迅捷物流;
2、乙方有权配合迅捷物流仓管人员监督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库内;
3、乙方有权监督迅捷物流仓管员与司机进行不正当的交易,并及时上报于迅捷物流仓库管理人员;
4、乙方有权对入库货物进行检验、堆码及库位安排,有权对出库货物的装卸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5、在迅捷物流仓管员的合理安排下,对有意刁难装卸作业的司机可对其车辆进行停装。
(3)乙方义务
1、遵守迅捷物流的装卸作业标准及装卸作业时间规定,并按迅捷物流要求规范着装;
2、服从迅捷物流仓管员的调度及安排,装卸迅捷物流指定的货物,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装卸,并按照仓管员要求合理装卸搬运、合理堆码;
3、乙方原则上必须保证每天有8个固定的装卸人员为迅捷物流进行装卸作业,因迅捷物流后期业务增长需要增加装卸人员时,乙方必须及时增加人员,具体合作细节双方另行商议;
4、乙方所安排的装卸人员年龄必须在55周岁以下;
5、配合迅捷物流仓管员检查所卸货物是否符合验收要求,承担货物入库后至出库前的装卸破损及检验不慎造成的包装与货物毁损责任及经济损失;
6、装卸人员对于家电产品的装卸,必须逐台摇动,发现异响应及时通知迅捷物流仓管员报案,否则迅捷物流发现的的机器内损,责任由乙方承担损失;
7、乙方必须按时完成迅捷物流的装卸作业量,确保装卸作业不受节假日、农活忙闲的影响,保证仓库24小时装卸作业需求;
8、乙方必须确保每天19:00前进入库区的干线车辆在当天将货物装卸完毕,否则承担500元/车的违约金;对影响甲方及迅捷物流声誉、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调用乙方之外的装卸队,就乙方不能完成的装卸量进行作业,且超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加急或特殊情况下的装卸,乙方在接到甲方及迅捷物流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作业现场;
10、装卸人员必须确保安全装卸,严禁野蛮装卸,严禁货物倒置,严禁货物摆放超出黄线,并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乙方应与装卸人员订立劳动合同,为装卸人员购买足额保险,并将相关文件交甲方及迅捷物流备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派出的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入场,装卸作业中出现的任何事故(包括人身安全)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装卸人员上班时间不得饮酒、赌博、会客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并确保装卸运作不受影响,违者每次扣罚100元,从当月支付的装卸费用中直接扣除;
12、装卸人员严禁在仓库内及库区周边吸烟,凡发现一次承担50元的违约金,第二次将承担100元的违约金并除名;
13、在合同签订10日后所有装卸工必须统一着装;
14、装卸人员在迅捷物流仓管员的指挥下有义务清扫仓库内(纸屑、浮灰等)及月台上的卫生;
15、装卸人员应每天清扫办公及休息场所,确保其整洁、干净;并严禁参与、容忍其他人员在其休息场所进行赌博行为,违者每次扣罚100元,情节严重者,将报警交由公安机关处置;
16、装卸人员严禁在库内偷窃、伙同外人窃取仓库货物,一旦发现承担货物价值5倍以上的违约金并除名(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处理);
17、装卸人员有整理库内堆码零乱及破损货物的义务,库内整理货物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费用,库与库之间移货双方另行商定;
18、装卸人员有检查、维护、保养好装卸作业工具及装卸作业设施的义务,并按指定位置摆放,遗失按原价赔付甲方;
19、所有装卸人员均为本单位仓库的义务抗洪抢险员和消防队员,并服从仓库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20、装卸人员要举止文明、不说粗话、精神饱满、态度良好,不谩骂、殴打客户,不得向客户索取任何物质及现金。
四、结算标准:
1、甲方对乙方装卸费用实行多劳多得的形式,结算标准以迅捷物流开具的装卸费单据为准,每月装卸费用按①低于95万件甲方8%,乙方67%进行核算;②达到95万件甲方10%,乙方65%进行核算;③高于100万件甲方12%,乙方63%进行核算。后期因业务增长需要,双方另行商议核算标准。
2、所有发生的费用均以迅捷物流相关工作人员开据的装卸单为准,甲乙双方核准后,甲方发放乙方工资。
五、保密声明
双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对各自所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业务量等)必须保密,只将客户的信息用于客户自身,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
六、其他约定
1、合同有效期内一方若违反合同中的任何一条规定,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由此引起的损失;
2、同一库内的货物转移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装卸费,库与库之间的货物转移,装卸费率标准按照货物单次装卸价格的一半执行,甲方凭迅捷物流开具的装卸作业单同乙方结算;
3、乙方员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4、新增货物的装卸价格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界定;
5、《装卸队服务质量、考核指标及违约责任》请见附件一。
七、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在实施中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增补,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若因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代表: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4年物流承包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包货物运输业务应具有的资质
1、乙方的驾驶员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驾驶资格;从事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车辆行驶证和从事货物运输的许可证,符合车辆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2、乙方应为货运车辆投保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等。
二、货物运输承包经营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保证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该保证金为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赔偿保证金。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三、货物运输承包经营期限
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输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四、乙方货物运输承包经营的事项及要求
A、乙方自备具有所有权的货物运输车辆,按照甲方的`相关要求,负责将约定的货物安全准点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南昌市社区平价菜店”或“玉达蔬果”连锁经营店。
B、货物运输线路:
1、乙方将货物配送至_________连锁经营店的名称为:
2、货物起运地址为:
3、货物到达目的地及卸货地址:
C、货物运输时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每天早上___点______分至___点______分,按甲方配送单所列明的货物,安全准点将货物配送到所约定的地址。
D、货运车辆牌照号码:
E、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相关约定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终止货物运输配送业务,如乙方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安排相应的车辆,保障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的正常进行,同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甲方有关主管人员。
2、在货物运输配送过程中,乙方应做到文明装卸。在货物装车时,要协助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核对货物的数量;货物到达约定门店后,乙方应积极配合门店工作人员卸货。并做好货物清点核对工作,同时办妥货物运输配送单的签字手续。
3、在货物运输和配送过程中,乙方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工作中不得与门店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如存在相关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有关部门和主管人员反映,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4、如遇门店提出退货事宜,则需经甲方相关销售人员确认后,才能将门店所退货物带回甲方货物配送地点。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司乘人员和货运车辆进入甲方厂区作业时应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听从甲方相关主管人员的指挥。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按照统一形象在乙方货物运输车辆上粘贴甲方制作的统一标识等宣传图文。
五、货物的范围
本合同所称货物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粮油食品及其制品、干货、调味品、新鲜鱼类、肉类及畜禽冻品等,具体货物名称详见甲方货物运输配送单。
六、货物运输价格
七、运费结算及支付方式
1、运费每月月底结算一次,结算时乙方应提供当月经相关门店及甲方物流部门主管人员签字确认的货物运输配送清单。
2、所有运费均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卡号。同时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4年物流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就乙方为甲方公司所有产品提供由至专线运输经营服务;甲方根据协议支付乙方费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包装,保障甲方物品的搬运的及时、安全,不得损坏、丢失。如设备造成损坏、丢失,乙方按负责赔偿。
二、在运输期间,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将货物运送到到指定位置。在运输期间乙方人员、车辆及财产等所出现的安全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
三、搬运期间,乙方的餐饮差旅费、过桥费、通行费、油费、车辆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开具发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结算方式:乙方将物品运达指定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联系人后,应由甲方核查,指定联系人签字确认,搬运完成后由甲方按双方约定方式:结算。
六、甲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再与其它快递物流公司开展业务,如有违约行为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七、甲方托运业务必须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按时告知乙方,如有禁忌品引发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2024年物流承包合同 篇7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与今后每次运输交易的关系事项
一、本合同签订后,与今后具体发生的每次交易中的托运书、货运单、提货单、各种签收单证及函件等交易凭证类合同文件,共同规范甲乙双方的运输交易行为。相同内容中,如本合同与以后的交易凭证类合同文件有不同约定的,不论本合同与格式合同的性质差别,一律以具体交易中的凭证类合同文件为准。
二、每次交易中的货物、包装、装车起运地、目的地、到货期限、收货人、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运输路线、运输价格、送货费用和保价运输等,在每次交易中商定且体现在托运单据及资料中。
三、运输价格以本合同所附的乙方对外统一公布价格表进行定价,其他增值费用必须按照乙方统一的标准收取。(乙方保留根据市场情况对所附对外公布价格表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公布价以乙方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对外公布价变动之前,乙方会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负责人,最终定价将按照约定的优惠比率随对外公布价的调整而调整)。发生以上种.种情况时,如果甲方不同意,双方均可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但最终以发生交易时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确认的托运书或货运单等交易凭证为准。
第二条 托运事项
一、乙方可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装运货物。乙方在甲方工厂装运时,服从甲方厂区内的统一管理(但不接受甲方按自已的制度进行的处罚)。甲方有权对乙方代表或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或合理地要求更换代表及工作人员。
二、甲方应将托运货物的品名、性质、重量、包装、瑕疵(含夹带禁运品、危险品的)等真实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根据运输需要,提供相关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装运单据等。否则,乙方知道后将拒绝承运;因未拆包装等原因而未发现的,可以在发现时任意处置并及时通知甲方,且要求甲方承担该票(次)货值10%—50%的违约金,乙方因此受损超过违约金的部分也由甲方承担。
三、货物包装应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否则乙方可拒绝运输并由甲方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甲方包装,甲方对自己的包装承担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包装的,应支付包装物料及人工费,包装责任由乙方承担;但如甲方要求乙方降低包装标准而导致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对运输业利润的低利率与高风险等特点,及相关法律对承运人责任限制及免责条款有足够的了解。为化解风险,应向乙方申请办理保价运输。汽运的保价费为货值的0.3%,空运的保价费为货值的0.45%。
五、实行保价运输后,当乙方得知发生了保价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在3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的期限向乙方提交相关的证据资料,协助乙方办理赔偿事宜。
六、甲方在办理托运手续时,如不如约申办保价运输并交纳保价费给乙方的,一旦发生包括已报案的盗、抢、骗而致货物毁损、灭失在内的非不可抗力事故的,如乙方应承担责任时,空运按货物损失部分20元/公斤,汽运按货物损失部分运费的2至4倍赔偿给甲方。
第三条 运输事项
一、乙方具有法律规定的承运资质,否则,由此导致甲方货损和延时交货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有权了解货物的在途、到达及提货情况。可能延时或货损时,乙方应主动通知。
三、乙方应在每次具体交易中约定的到货期限到达目的地并将货物交给甲方在托运凭证上指定的合格收货人。无故延期的,甲方可以按每延期一日,少付10%的运费给乙方,但最多少付本票(次)运费。若运输途中,遇到恶劣天气,交警、运政等相关部门多次长时间检查车辆,修路,全国性节假日,突发性机械大故障,交通事故以及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延期的,乙方首先应及时通知甲方,然后尽快缩短延误的时间。但以上情况不是乙方人为过错,因而不承担延期责任。收货人延时收货或不收货的,乙方不承担延时责任。
四、乙方应将托运货物安全运至目的地并交给合格收货人,否则,造成甲方货损的,按第二条
第五款、第六款赔偿。但若收货人得到乙方通知后五日内不提货的,乙方不承担未及时、安全交货所造成的各项损失。
五、乙方接受甲方变更运输目的地和收货人的合理的且乙方能够接受的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申请),除非乙方因运输工具、运输路线、运输时间等方面不能满足甲方的变更要求。但因变更增加的运杂费,甲方应在变更申请书中承诺支付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乙方不接受变更申请。
六、因乙方原因误达目的地或误交不合格收货人的,由乙方自行纠正并承担增加的运杂费。造成延时交货或货物损失的,由乙方按本合同的相关条款予以赔偿。
七、发生应由乙方负责赔偿的事件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或双方商定的方案对甲方进行赔偿,但甲方不得以此延期或拒绝支付已到付款期的运杂费给乙方。
第四条 目的地收货人签收货物等事项
一、收货人得到通知后超过五日不领取货物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收取相应保管费。收货人、托运人超过十五日不领取货物的,乙方有权处置货物(包括丢弃、变卖。变卖后,扣除变卖费用及本次或累计所欠运杂费后的多余部分,返还给甲方)。甲方在十五日内弃货的,应向乙方提交书面弃货通知。无论甲方主动弃货还是乙方处置货物,甲方均应如约支付运杂费。当约定收货人支付运杂费(即运杂费到付),但收货人却不予支付或不提货时,运杂费应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二、甲方指定的收货单位提货代表不持委托书、身份证或持不合格的委托书、身份证要求提货的,乙方有权拒绝且不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有义务要求收货人提供合格的委托书和身份证等资料。
三、由于货物的性质和长途运输的振动、装卸,甲方允许乙方交货时的货损、货差率为 3 %。
四、甲方以要求乙方返回甲方的销售送货单、收货人签收的提单或其它收货凭证作为支付运杂费条件的,乙方只要能提交以上足以证明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已经收货的任意一种资料的,甲方就应当支付全部运杂费给乙方。
五、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甲方业务人员行贿,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此举不影响支付已经发生的全部运杂费。甲方也不得把乙方给予的优惠运价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条 运杂费的支付事项
一、上一自然月的运杂费,在本月5日前,由甲乙双方对帐确认(如果双方通过传真及其它简易方式不能确认对帐数目,或虽已确认但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则甲方代表应在对帐单或帐款确认函上签名或盖财务专用章等工商备案章)。双方确认后,乙方向甲方开具运输业统一发票(开票之前,甲方已收上次发票而未付款的,则应支付上次发票款后再要求乙方开票)。甲方代表应在发票签收单上签名或盖备案章,并于收到发票后3 日内(最迟不得超过本月 27号)支付现金、交付支票(出票日期不得超过此日期)或通过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因甲方也有载明运杂费的凭证联,通过统计后再与乙方核实,应明知付款数额,应主动对帐并按期付款。
二、当一个自然月内运费每当达到 万元时,甲方不按上款时间和方式付款,而应在每当达到此数额之日起三日内付清此数额的运杂费。该月余下不足万元(与上行空格内的数额相同)的部分,按上一款对帐后下月支付。本款对帐、开票程序以及付款方式按上一款。
三、当一个自然月的全部运杂费不足万元时,则于该月的下一个月3号前付清该月全部款项。从下一月起,改按每7天口头或书面对帐,并于7天满期之日起两日内付清。开票程序以及付款方式按上一款。
四、甲方不按时确认乙方的对帐数额,则乙方可按托运书、货运单、提单以及收货人各种签收凭证等能够证明运杂费数额的资料,向甲方收取运杂费。
五、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如果乙方主张并未实际收到甲方的付款,则甲方应提供乙方开具的收款收据或银行出具的付款凭证,来证明已实际支付了发票上的金额给乙方。
六、如果乙方收款代表上门收取甲方运杂费时,每次均须持三日内有效的收款委托书原件(或公函原件),否则,甲方应拒绝支付。超过壹仟元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收款代表支付现金。甲方违反本款约定,乙方无须举证证明自已未实际收到付款,则可主张甲方没有对乙方履行付款义务。
七、甲方延期付款,应支付每日延期额的0.5%的违约金给乙方。
第六条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及解除情形
一、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发生的运输交易均有效。
二、发生下列情况时,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但已经发生的交易应受本合同调整):
1、根本性违约。如乙方未及时、安全地履行运输义务,未将货物如约交给合格的收货人或拒绝履行双方约定的赔偿义务和商定的赔付数额;甲方未如期如量支付约定的运杂费。
2、在实际合作中,由于运输价格、运力、到货期限、运输线路、保价运输、待运货物的性质是否适应运输等无法达成一致的。
三、解除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但下列情况例外:
1、双方届时同意立即解除的。
2、甲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且在10天内达不成协议的。
3、甲方拖延、拒绝对帐或拖延、拒绝支付运杂费达到10天的。
四、解除合同时,未到付款期的运杂费视为已到期。乙方提出解约的,解约之日起15日内支付;甲方提出解约的,解约之日起三日内支付。
第七条 附则
一、签定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应提交已盖公章的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给对方。
二、受托人作为业务代表,任何一人均有权在托运书、货运单、出仓单、对帐单、帐款确认函、发票签收单、各种来往文件、函件上签名(但乙方的收款代表,在实际收款时由乙方临时书面委托;甲方代表需分工的,应在委托书中表明)。变更代表应向对方及时提交书面变更通知,或重新递交委托书。姓名须打印在委托书上。如果手写,则须在姓名上盖章,否则不对姓名真实性提出异议。
三、本合同的所有空格,在提交各方审批前均需打印填好。任何手写改动的文字(不论文字上是否盖章)均无效。确需改动的,应另签补充协议或重签合同。
四、本合同之争议,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五、本合同正文一式两份,每份共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 其它约定 (此条非必备。增加内容必须打印,不增加的删掉此条,不留空白,否则,此条不产生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名人: 授权签名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2024年物流承包合同 篇8
__________________(托运方法定代表人)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承运方法定代表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有着互惠互利原则,作出友好的协商达成以下运输承包协议。
一、甲方负责承运的进出原材料、产品所有货物由乙方车辆统一安排运输。
二、甲方急需增大货物,必须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乙方运输车辆迅速到位。
三、乙方在运输途中因车辆和驾驶员造成的货损、货缺、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按到达价赔付给甲方(注:自然灾害除外)。
四、甲方在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政策发生变化等影响生产外,甲方要保证乙方货物运输。
五、乙方驾驶员在装货时要主动配合甲方,有权要求轻拿轻放,如果有损坏货物应急时告知甲方监管人员书面同意方能装车,否则视为损坏由乙方赔偿处理。
六、结算方案
1、乙方进出货物运输单据有数量、重量,按甲方计算方式提供的结算依据结算运费。
2、结算方式15日预付一次现金,月底凭运输发票及单据一次结算现金。
七、运价含运输税费。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相互守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订补充协议同等生效,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双方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调解、重载或人民法院裁判。
本合同共贰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物流承包合同 篇9
甲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及《民法典》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担甲方货物的运输业务,为加强双方相互间的合作,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成品物资:____产品。
第二条包装要求甲方(托运方,以下同)按客户要求进行包装,原料包装以甲方的供应商包装为准。
第三条货物起止地:甲方厂区、仓库、甲方客户指定地点、甲方原料供应点。
第四条货物运输时限要求:
1、华东地区:成品出甲方仓库起算,乙方(承运方,以下同)必须在36小时内将整车所有货物送到客户手中;零担货物必须在72小时内送到客户手中;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送达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2、华南地区:成品出甲方仓库起算,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卸货地点,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送达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配合解决。
3、乙方尽可能在客户上班时间卸货。
如果在客户下班之后到达而无法卸货时,乙方应保护好货物的安全和等待收货,并将信息反馈给甲方。
4、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并与收货人当面点清货物。
如配送中发生异常,应立即与甲方联系,以便甲方及时处理,乙方必须按甲方处理意见办理。
否则,因此而造成货物迟送或错送,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与损失,并扣除当月运费10%作为处罚,扣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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